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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节能管理制度

作者:解黎星时间:2022-10-28 下载本文

公司节能管理制度

JNWC-NYZC-01~19-2020(A版/0)

受控状态 受控

编 制 文件编写小组

审 批 刘盛林

2020-01-01发布 2020-01-01实施

济南万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发布

目 录

一 节能管理制度 1

二 统计管理制度 4

三 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9

四 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11

五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及配备制度 14

六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17

七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 18

八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9

九 耗能设备管理制度 21

十 采购管理制度 23

十一 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24

十二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规定 26

十三 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27

十四 巡回检查制度 28

十五 交接班管理制度 29

十六 节能考核管理办法 30

十七 节能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33

十八 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35

十九 节能激励约束制度 37

一 节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济南万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环境、创建威海市资源节约型先进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贯彻国务院、省、市各节能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是公司强化节能管理的准则。凡是使用能源的车间、部室和个人都必须遵照执行,保证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公司能源管理所称的“能源”是指原材料、水、电力、天然气、蒸汽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节能”,是指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状况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社会环境和企业本身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能源消费各个环节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的利用能源,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 节能管理体系

第五条:公司设立了节能管理专职机构:动力设备管理部,全面负责节能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管理考核,组织和动员公司各部门做好能源的现场管理和推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制定节能工作计划和年度节能目标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建立健全的三级节能网络(公司、车间、班组)并加强对其管理,制定三级节能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制,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公司、车间、班组节能人员及重点职能岗位操作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节能工作,通过三级管理网络动员和带动全员参加能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公司各用能部门的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和能耗定额管理工作;检查、督促用能单位改进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节能技术措施,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统筹、协调节能工作,完成公司节能工作任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节能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能耗标准,加强能源计量及统计管理,做好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帐,健全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并按规定向上级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

第九条: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建立有利于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机制,大力推行节能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制定能源使用经济责任制和节能奖罚制度,并定期考核。

第十条:根据公司生产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各用能部门必须遵守能耗限额。

第十一条: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核清各种能源的来源、流向、数量和构成,计算单位产品和单位产值能耗,测算主要耗能设备的热效率、能源转换效益和企业能源利用率。

第三章 节能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测》和《工业企业计量升级办法》的要求,由生产车间负责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相关能源计量器具由仪表工段负责配备,并定期做好检测、维修,确保各计量器具运转正常,计量准确。综合配备率、器具合格率、能源计量率确保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

第十三条: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不定期对车间管理人员和用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将节能培训的考核成绩,作为对职工全面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四条: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和节能技术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不断提高企业节能队伍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素质。

第十五条: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装置、节能设备和节能器具,开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二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统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企业编制建设规划和经营计划以及进行经济分析的依据,是经济核算的基础、企业经济信息反馈的重要渠道,是领导掌握情况的重要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统计信息的重要性将日益明显。

第三条: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规,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本公司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搞好统计服务,发挥统计监督作用。

第四条:本公司建立统计信息网,该网由(1)公司综合统计;(2)公司专业统计;(3)基层/车间统计;(4)班组原始记录四个层次组成。

第五条:班组记录员,负责将统计资料逐日登记,报告基层统计人员,基层统计人员负责汇总、审核并按上诉层次逐级上报。

第六条: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搞好统计工作,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供自身业务水平。

第八条:统计人员如因病、事假等原因不能工作时,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当指定临时统计人员代理其工作,以保证统计工作正常进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支持统计人员的学术活动、培训及晋升。注意保持统计人员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员的工作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章 统计报表与统计台账

第十条:统计报表是各单位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构报告本单位在生产、业务、经济等方面活动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填制与报送。各单位领导对上报报表均应签名,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上级布置公司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公司综合统计人员及时、准确地填制,送呈总经理签发。个别由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专业部门按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公司综合人员一份备案,以保证本公司统计资料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本公司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本公司领导所需的系统性资料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公司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单位制发统计调查表。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五种。

第十四条:各部门制发的内部统计调查表经各该部门经理审批后下达,并送交公司综合统计人员一份备案。

第十五条:各单位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订正。

第十六条: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

第十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性质,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均应按国家关于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第十八条:公司统计资料采取分级管理办法。公司综合统计人员办理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底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资料原稿等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的统计资料。基层不保管统计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属部门统计人员集中保管。

第十九条: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字,在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公司各部门向上级机关汇总情况,在重要会议作保管,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均须由提供资料人员同综合统计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统计数字的一致性。

第二十条: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统计工作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综合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一)全面组织公司统计信息网、贯彻执行各项统计制度、细则及有关规定,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三)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四)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地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五)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地完整地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六)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使全公司的统计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自动化。

第二十二条:公司专业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一)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向综合统计人员或上级专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或其他统计资料;

(三)深入基层单位检查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提高本专业的登记、统计工作;

(四)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向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综合统计人员提出专业分析资料。

第二十三条:基层(车间)统计员的主要职责

(一)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二)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生产单位负责人提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指挥生产和开好生产分析会议提供资料;

(三)检查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的真实情况,具体帮助、辅导班组记录员做好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第二十四条:班组记录员职责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本岗位逐班逐日的统计资料登记工作;

(二)对他人代替记录的资料,检查有无错记、漏记之处。如发现差错或遗漏应及时予以纠正或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 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能源产品的购进、消费、库存及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核算等。

第三条:公司能源统计部门必须按规定向上级各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公司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及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能耗,并配合上级各职能部门对公司节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能源消费统计工作是能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监督各部门合理利用能源的重要手段,是实现能源定额管理的前提,为企业制定节能工作计划及节能管理与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对加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与各用能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能耗统计工作,做到日统计、周检查、月结算。

第五条:各用能部门和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每天核对本部门能源消耗情况,能源管理工作专职统计人员每日对各部门耗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核算,及时将真实、有效数据报送节能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六条:各级能源统计人员必须遵照《统计法》的要求,按上级规定提供能源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七条: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全公司能源统计工作,对各用能部门实施日报制度,根据报表统计数据督促各用能单位完善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杜绝能源使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及各种不合理使用。

第八条:能源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能源消耗台帐、能源消费定额台帐及其他能源消耗统计资料,每月对公司能源购进、能源消耗、能源库存、单位产品能耗作出统计分析,为公司制定节能计划、实施节能目标、实行定额管理、执行经济责任制考核提供依据。

四 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督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合理利用能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济南万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从事与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相关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能源消耗定额管理,要遵照科学合理、促进能源合理利用和节能技术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能源消耗定额包括单位能耗定额和用能总量定额两种,单位能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组织管理条件下,生产车间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所规定的能源消耗量。公司采用单位能耗定额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即采用产品产量作为核算单元,对各动力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第二章 能耗定额的制定、修订和审批

第五条:能源消耗定额由动力设备管理部提供往年产品产量、能耗及单耗统计数据,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制订能源消耗定额的依据:

1.公司近三年来各产品能源消耗统计数据;

2.公司年度生产计划、技术经济指标;

3.公司所耗能源的品种、品质、规格;

4.目前公司生产技术及工艺的发展趋势,及实施节能技改的情况;

5.国内外同类产品、同类单位能耗先进水平。

第七条:公司以统计分析法为基本方法,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第八条:公司根据产品品种变化、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的改进、生产设备的改造及更新、能源品种质量的变化以及节能技术的推广使用等,每年修订一次能耗定额。

第九条:公司对能耗定额的修订是在考核定额的基础上,对影响能源消耗的主要因素进行科学分析,进行合理修订。

第十条:能耗定额需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属于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标准,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执行。能耗定额的变更和修订,需经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能耗定额发布后,除特殊情况外,任何用能部门和个人不得随便更改。

第三章 能耗定额的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动力设备管理部应加强对能耗定额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调度用能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相关部门建立用能分析制度,将能耗定额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用能部门,实行用能经济责任制,加强用能考核。

第十四条:各车间、部室等用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能耗定额,配备能耗定额考核所必需的计量器具,严格准确地计量统计能源消耗量,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建立能耗台帐。

第十五条:各车间部门在考核期内发生超定额消耗能源的,要认真分析查找超耗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动力设备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车间、部室等用能部门进行能耗定额考核,并对其上报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动力设备管理部以审查结果作为用能车间的奖金及节能奖励依据。

第十七条:公司考核小组对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考核和奖惩,对不按规定进行能耗计量和统计、弄虚作假、瞒报能耗量的用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分。

五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及配备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法》,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降低企业成本,增加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能源计量管理机构职责及岗位人员责任制度

第二条:公司能源管理由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能源计量管理由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相关计量器具由各车间负责,并接受上一级计量部门监督检查、指导。

第三条:各车间负责对公司能源计量表的维护维修。仪表人员负责管理相关计量器具的建立、检定、流转等。

第四条:仪表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量器具管理制度,为能源计量工作提供切实的数据保障。

第三章 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六条:凡需建立的能源计量器具的最高标准器由各车间仪表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保存、并进行量值传递。

第七条:能源计量器具的安装、更换、由各车间根据配备规划组织实施,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编制能源计量器具的购入计划,报公司上级领导审查。

第八条:对正常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计量器具流转制度规定:从购进之日起,到报废为止,由动力设备管理部、车间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九条:为做到分级核算、分别考核,生产和生活用能源计量器具绝对分开。

第十条:公司公用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能源计量器具检定系统及周期检定计划,并监督检查周期计划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各车间参予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方案的审查工作。

第十二条:抄表员、统计员应注意仪表的运行情况。在用计量器具的使用过程中,发现失灵或损坏应及时报告相关车间及动力设备管理部处理。

第十三条:抄表员、统计员应确保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定期向主管部门及计量部门抄报能源消耗情况,并对所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章 能源数据管理方式制度

第十四条:搜集的计量数据,必须记录在完整正规的原始记录上,以便进行加工、整理。

第十五条:在现场必须对搜集的计量数据进行审查,剔除“粗差”和错误数据。

第十六条:计量数据的检测、填写。能源计量数据必须经过复核,并做好记录。能源计量数据要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不得任意更改、涂改,更不能造假数据,一经查出要追究责任。

第五章 计量器具的配备

第十七条:计量器具的配备

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计量器具进行配备。计量器具的配备既要考虑到所需的数量,又要考虑到能够满足被测参数的技术性能要求,具有所需的精度。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的申报和审核

1、使用部门需购置监测设备(计量器具)时,由使用部门计量员填报计划,并根据计量检测点的工艺要求确定所购监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测量范围、型号、精度等指标,填报完毕后启动审批流程。

2、计量器具的采购计划由动力设备管理部根据工艺使用条件,认真审核所报型号是否能满足工艺要求,如审核发现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应会同申报单位计量人员协商调整,使其满足使用要求。动力设备管理部审核完毕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3、购置形成固定资产的计量器具时,执行公司相关的固定资产管理程序。

六 计量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清点验货。所购仪表到货后,办理相关手续,开箱验货;对照合同及装箱单,清点各部件,整理说明书、合格证等文字资料。

第二条:安装准备。认真阅读说明书,根据工艺及安装要求选择适宜的安装地点。

第三条:室内检验。根据情况,首先在室内作初步调试,一是熟悉操作,二是尽可能减少现场工作量。

第四条:安装调试。同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正确安装,验证线路后接线上电进行二次调试。

第五条:工艺联试。仪表首次用,本部门员工应在场,协同使用单位及技术部门,结合工艺过程分析其数据合理性,做好调试记录并及时处理意外情况。

第六条:分析总结。及时做好分析总结,整理相关资料入档。

七 计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计量器具,均由经过技术培训,获得检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使用、保养和管理,并指定各项目的检定员是该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责任人。所有计量器具,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档案,内容有:检定记录、维修记录等。

第二条: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方能使用。

第三条: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均要建立周期检定计划,并根据情况作好维修记录,随时补充完善,认真执行。动力车间不定期将周期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第四条:不允许超周期的强检计量器具继续使用,一经发现,将立即汇报公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公司用于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包括:衡器、流量计、电能表、水表。

第六条:所有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按国家规定由区计量测试所进行强制检定。

八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条:操作人员要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对本岗位的设备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期运转和安全生产。

第二条:实行专机负责制或包机制,做到本岗位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按设备完好标准,认真做好设备升级管理,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三条:实行密封点分片管理专责制,做到小漏不过班,大漏不过天,加强巡回检查,见漏就堵,做到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泄露率保持在0.5‰以下。

第四条:操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技术业务,提高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五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启动前认真检查,运行中严格执行运行指标,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停车时按要求妥善处理;

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做到定时、定点,采用“听、摸、查、看、闻”的五字操作法,随时消除松、脏、缺、漏、轧等缺陷,并认真填写岗位操作记录;

3、严格执行五定三级过滤、设备润滑制度;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5、发现设备运转异常,要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向班组长、工段长反映,在紧急情况下,要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通知值班员、本部门领导,值班员或本部门领导应通知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及未处理的事务应记于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交接班组交代清楚;

6、本岗位所属设备、管道、仪表盘、设备支架基础、地面和房屋门窗等应经常清扫、擦拭,保持清洁,油漆、保温完整,做到文明生产。

第六条:本岗位的备用设备,按包机负责,维护保养,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对传动设备要进行盘车,使备用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九 耗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耗能设备的选型、安装和验收以及更新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本制度耗能设备包括变压器、电机等。

第二章 耗能设备的选型购置

第二条:耗能设备的选型必须按照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选择技术性能优良、高效低耗的设备,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设备。

第三条:公司新增耗能设备必须按项目性质、分别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总经理的主持下,由副总经理、动力设备管理部、产品部和使用部门参加,共同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保证设备的生产可行性、可靠性、维修性、节能性、耐蚀性、成套性、通用性,作出选型和订货。

第三章 耗能设备安装和验收

第四条:新购设备在开箱验收前,由仓库仔细保管。

第五条:设备开箱前由动力设备管理部人员、有关技术人员与仓库管理人员和采购人员共同参加,对设备进行检查、核对装箱单。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手续入库。

第六条:设备由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领用。

第七条:设备安装前,主要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仔细学习设备说明书和相关设计图纸,了解设备结构和性能,明确安装技术要求。

第八条: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按要求进行,以保证安装质量。

第九条:设备安装完毕,应进行调试,正常后,由项目分管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一般项目由动力设备管理部组织。

第十条:耗能设备的调出、变卖和报废,须事先征得使用车间、动力设备管理部、常务副总许可,动力设备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耗能设备应予报废更新:

1.使用年限已满,折旧已提足,不能继续使用者;

2.设备主体或主要结构,损坏严重,无法修配和改造使用者;

3.设备主要部件损坏、无修复利用价值者;

4.影响安全生产,继续使用将发生安全事故者;

5.规格型号淘汰、易损坏、无配件修复者;

6.技术性能落后,耗能大,经济不合理者。

第十二条:各车间应实行专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有人负责。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对所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经过考试合格,才能单独操作设备。

第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操作过程进行设备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持岗位,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保持设备清洁,做好按时清洁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条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 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司使用原材料的实际要求,对原材料实行管理制度。对原材料的管理分为几个环节,计划、采购、结算、储存、运行,做到事前原材料技术标准明确,费用有预算、事中风险控制,进程动态监控、事后经济活动分析,为此特制定公司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一切原材料,技术标准由生产车间提出,并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严格按照公司原材料技术标准进行市场采购,通过市场调研及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开展原材料招标会议,并做好招标会的实施、原材料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正常履行等管理,以保证生产用煤的需求。

第四条:动力设备管理部、技术质量管理部及生产车间对入厂原材料的各种经营、技术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必须随实物同时到达并保留,作为运行与结算的依据。

第五条:技术质量管理部应认真做好原材料的分析化验管理,落实原材料验收,多点抽样化验,做好原材料分析测试,并及时对照计划、合同,核对品种和质量;储运部要做到进厂的每车原材料都要过衡器称重,核对好重量。

第六条:生产车间按实际生产需要领煤并做好原材料的贮存管理,按照进厂原材料的种类、规格、分区存放。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根据原材料情况反馈于动力设备管理部、公用工程部及生产车间等有关部门,做好动态监控。

第八条:相关部门做好库存管理,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动力设备管理部和生产车间要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进、耗、存进行统计分析。

第九条:入厂原材料使用必须经过衡器计量,计量器具由公用工程部负责,并做好计量器具的校验及维护工作。

十一 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加强公司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动力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的节电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节电的法律法规,加强节电管理,积极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减少公司生产各个环节中电力消费的损失和浪费,更有效、合理地利用电力资源。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的电力设备、耗电设备相关的节电经济运行的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公司在进行扩建或改建项目时,动力设备管理部、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要求,把不合理利用电力和浪费电力的问题控堵在消耗源头。

第五条:工程项目设计必须采用节电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正确进行公司电力负荷计算,杜绝供配电设备大马拉小车现象。工程施工、调试结束时,所有节电措施或设备要同时投入运行。

第六条:采购部在采购关健性电气设备或其他相关设备时,除符合设计要求之外,尽可量采购具有节能标识的设备、电气或元器件。

第七条:生产车间应加强本车间用电负荷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工艺、生产班次,动力设备管理部要做好计划生产、平衡调度,合理调整用电设备的工作,合理分配与平衡负荷。

第八条:公司不定期开展电平衡测试,摸清节电潜力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降低电耗,减少损失,提高电能利用率。

第九条:产品部、各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分别对电力设备运行人员和生产工艺操作人员进行节电经济运行专业知识与节电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第十条:车间生产操作人员对所有动力设备应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空载操作。

第十一条:加强公司照明用电管理,节约照明用电,车间照明尽可能采用节能灯,在亮度满足的条件下,减少用灯数量,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第十二条:动力设备管理部、产品部和生产车间在现有已采取的节电措施和已进行的节电技术改造的基础上,要不断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开展节电技术改造;采用节能型变压器,推广更换新型节能变压器,淘汰各类旧式变压器;采用高效电动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在风机、水泵等设备上,凡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的情况下,应最大限度加以改造,最大限度降低运行损耗,大型电机的起动积极采用软起动装置,减少电动机起动损耗。

十二 配电变压器运行管理规定

一、室内配电变压器的装置要求:

(一)配电变压器的选择应选用节能型低损耗变压器,位置靠近负荷中心,避开易爆、易燃、污染严重及地势低洼地带。

(二)变压器的中型卓及外壳应可靠接地,连接于接地极采用焊接方式,连线与设备应采用螺丝或焊接。

(三)配电变压器的三项负荷应尽量平衡,不得使用一项或两项供电。

(四)配电变压器不得长时间过负荷运行。

(五)变电器高低压熔丝的选择应负荷要求。

二、配电变压器巡视检查规定:

(一)变压器护手是否清洁、有无裂痕、损伤、放电等现象。

(二)变压器为油温、油色、油位是否正常,有无异声等。

(三)变压器呼吸器是否畅通、有无堵塞情况等。

(四)变压器的各个连接点有无锈蚀、过热或损伤等现象。

(五)变压器外壳有无脱漆、锈蚀,焊机有无裂痕、渗油,接地是否良好。

(六)变压器各部位是否老化、开裂,裂缝有无渗油等。

(七)变压器各部位螺丝是否完整,是否松动等。

(八)变压器铭牌机其他标志是否完好。

(九)一、二次熔断器是否齐备。

(十)一、二次引线是否松弛,绝缘护罩、绝缘线是否完好,相间或构件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十一)变压器台上的设备(如:表箱、开关灯)是否完好。

十三 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运行中低压配电装置每周巡视检查一次。巡视检查时进、出配电室必须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应加锁。主要巡视检查内容有:

一、检查低压配电装置上指示仪表及信号灯,均应齐全完好,满足运行监视的需要。

二、检查主、分路的负荷情况与仪表的指示是否对应;检查试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敏可靠;检查三相负荷是否平衡。

三、检查低压配电装置内低压电器内部有无异声、异味、配线及各部接线端子有无过热、松动现象。

四、雷雨过后应检查配电室有无漏水,电线、电缆沟是否进水,瓷绝缘有无闪路、放电现象。

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重点检查熔断器和各种保护设备的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毁坏情况。

六、加强对电器的运行检查,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七、更换RTO熔断器熔体应用专用的绝缘手柄进行。

十四 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操作人员应在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搞好正常操作的基础上,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第二条:各岗位操作记录所列全部指标如:电流、电压、流量、压力、温度、液位PH值、真空度等,均应按规程规定时间进行检查,认真填写记录。

第三条:本岗位所有设备、管路、阀门、仪表等,按工艺流程逐项进行检查,除操作记录所包括的项目按本规定第二条检查外,其余主要设备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一般设备及管路系统两小时检查一次。

第四条:本岗位设备润滑情况如:滤网、油位、油压、油温、油量等,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第五条:本岗位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储存情况每两小时检查一次。

第六条:如发现异常现象不明原因时,应加强检查,随时注意情况的发展,并采取应急措施,直至恢复正常。

第七条: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认真计入记录,如当班处理不了,应立即报告工段、车间,及时与公司调度人员联系,请示办法。如遇重大隐患或紧急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或紧急停车,并及时上报车间、主管副总经理。

第八条:本岗位泄露情况每班检查一次,并上墙公布,当班解决的,立即解决,无能力解决的记入记录,上报车间,组织解决。

十五 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及经济效益,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操作人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本班安全生产情况、设备情况、原料、成品、半成品情况、本班发现的异常情况现象及处理情况等,作为交接班依据。

第三条:操作人员应在班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在现场办理一下方面交接:

1.工艺交接:本岗位生产操作情况,成品、半成品、产品质量情况等,应如实交接清楚;

2.设备交接:本岗位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润滑情况、发现的异常现象及处理情况,并保持设备整洁、零部件齐全完整;

3.原料、半成品、成品交接:本班使用情况、结存情况;

4.工具交接:保证工具齐全、整洁,如有丢失,交接者应查明原因,填写进记录,否则不予交接班;

5.卫生交接:本岗位卫生区应清扫干净,否则不予交接;

6.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要交接清楚。

第四条:操作者应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严格签字手续,因交接不清发生的事故应追究责任:

1.交班者未能如实交接班内容而发生事故,追究交班者的责任;

2.接班者未能按交接班内容,进行严格检查,接班后发生的事故追究接班者的责任。

十六 节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监督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合理利用能源,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公司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从事与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工作相关的活动,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能源消耗定额管理,要遵照科学合理、促进能源合理利用和节能技术进步的原则。

第四条:能源消耗定额包括单位能耗定额和用能总量定额两种,单位能耗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组织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或完成单位工作量所规定的能源消耗量。公司采用单位能耗定额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即采用产品产量作为核算单元,对各动力设备管理部门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第二章 能耗定额的制定、修订和审批

第五条:能源消耗定额由动力设备管理部提供往年产品产量、能耗及单耗统计数据,由公总经理、分管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制订能源消耗定额的依据:

1.公司近三年来各产品能源消耗统计数据;

2.公司年度生产计划、技术经济指标;

3.公司所耗能源的品种、品质、规格;

4.目前公司生产技术及工艺的发展趋势,及实施节能技改的情况;

5.国内外同类产品、同类单位能耗先进水平。

第七条:公司以统计分析法为基本方法,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第八条:公司根据产品品种变化、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的改进、生产设备的改造及更新、能源品种质量的变化以及节能技术的推广使用等,每年修订一次能耗定额。

第九条:公司对能耗定额的修订是在考核定额的基础上,对影响能源消耗的主要因素进行科学分析,进行合理修订。

第十条:能耗定额需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属于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标准,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布执行。能耗定额的变更和修订,需经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能耗定额发布后,除特殊情况外,任何用能部门和个人不得随便更改。

第三章 能耗定额的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公司动力设备管理部应加强对能耗定额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调度用能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相关部门建立用能分析制度,将能耗定额逐级分解落实到各个用能部门,实行用能经济责任制,加强用能考核。

第十四条:各车间、部室等用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能耗定额,配备能耗定额考核所必需的计量器具,严格准确地计量统计能源消耗量,做好能源消耗的原始记录,建立能耗台帐。

第十五条:各车间部门在考核期内发生超定额消耗能源的,要认真分析查找超耗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动力设备管理部每月一次对各车间、部室等用能部门进行能耗定额考核,并对其上报的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公司以审查结果作为用能车间的奖金及节能奖励依据。

第十七条:公司考核小组对各用能单位进行节能考核和奖惩,对不按规定进行能耗计量和统计、弄虚作假、瞒报能耗量的用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分。

十七 节能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二条产品部制订能源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单位、部门依据标准负责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三条 采购负责部门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扣400元。

第四条 用能部门人为造成严重跑水、跑气等浪费现象,未采取果断措施,扣200元。

第五条 用能部门不及时解决滴漏水现象,扣200元。

第六条 用能部门不及时上报用能统计报表,扣200元。

第七条 用能部门重点耗能设备耗能水平超过原设备耗能标准。扣200元。

第八条 用能部门人为造成能源计量仪表损坏,扣200元;耗能计量仪表损坏不及时报修。扣100元。

第九条 各部门或者班组在能耗方面,每降低2%就每人奖励200元;

第十条 个人每提出一个可行的、有效的节能措施就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 对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创新,能取得很好的节能效果,视具体情况给与相应奖励,200--500元不等。

第十二条 节能目标按月进行考核,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扣罚200-1000元不等。

十八 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节能管理,了解公司的能源消耗情况,挖掘节能潜力,根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山东省节能监察手册》的规定,结合公司能源利用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动力设备管理部具体负责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工作。填报数据要做到真实、准确,上报报告要及时。

第三条 能源统计人员要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公司节能领导小组。

第四条 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统计人员要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 公司要及时安排填报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能源利用状况填报培训,提高填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保证公司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质量。

第六条 做好保密工作。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人员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未经公司节能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公司的能源利用和消费情况。如对外公布,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

第七条 公司属各单位要不断完善本单位的能源计量系统,做好计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完善、存好本单位的能源统计台账,及时为公司节能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提供数据。

第八条 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对加强和改善公司的节能监管力度,了解公司的能源利用状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节能办做好填报工作。

第九条 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有利于实现公司节能办对公司属各单位能源利用情况的跟踪、监督、管理、考核,是公司属各单位挖掘节能潜力,进行节能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公司下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报告制度落到实处。

十九 节能激励约束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二条动力设备管理部制订能源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各单位、部门依据标准负责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三条动力设备管理部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扣400元。

第四条用能部门人为造成严重跑水、跑气,未采取果断措施,扣200元。

第五条用能部门不及时解决滴漏水现象,扣200元。

第六条用能部门不及时上报用能统计报表,扣200元。

第七条用能部门重点耗能设备耗能水平超过原设备耗能标准。扣200元。

第八条用能部门人为造成能源计量仪表损坏,扣200元;耗能计量仪表损坏不及时报修。扣100元。

第九条各部门或者班组在能耗方面,每降低2%就每人奖励200元;

第十条个人每提出一个可行的、有效的节能措施就奖励200元;

第十一条对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创新,能取得很好的节能效果,视具体情况给与相应奖励,200--500元不等。

节能管理制度

交通局节能管理制度落实总结

公司节能工作总结

节能公司标语

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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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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