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确保公司战略项目及时有效的贯彻及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北京木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此制度仅用于木北集团19号楼)。
3.教育室、会议室申请:
3.1公司教育部培训: 申请及现场负责人:包冰辛
3.2子公司教育培训: 申请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 现场负责人:前台---张永娜 汪辰宇
3.3子公司日常会议: 现场负责人:各子公司财务
3.4会议室统筹人员: 前台---张永娜 汪辰宇
4.教育培训室、会议室概况:
一层:教育培训室-----大约容纳 200人培训
小会议室-----大约容纳 15人培训
二层:大会议室------椅子22把,最多可容纳35-40人
教育培训室-----最多可容纳65-70人
红色会议室----椅子11把,大约容纳 15 人培训
注:教育培训室、会议室使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早9:30---晚17:30分(节假日、周六、日禁止使用)
5.权责:
5.1申请负责人责任:
会议室、培训教室申请负责人有权要求使用者子公司、门店提前申请,申请负责人接收申请后不得私自允诺会议室于使用者,需第一时间报备至会议统筹人员。
5.2教育负责人责任:
公司教育部培训一切事物均由教育部现场负责人负责。负责开课期间学员入场、离场的制度及安全,若因提前或延时需按行政规定进行登记。
5.2会议统筹人员责任:
会议统筹人员接到申请负责人申请时,需尽快回复申请人会议室安排,以便申请人能及时回复使用者。会议室安排确认后,统筹人员需按会议室使用规定要求使用者,若未按要求使用会议室的子公司、门店,会议统筹人员有权对相应使用者进行处罚,处罚金额由子公司负责人分红中扣除(相应条款详见《会议室使用规定及安全责任书》 )。
5.3使用者(子公司、门店)责任:
使用者需严格按照申请要求进行申请,且必须明确会议期间负责人,会议室使用时间则需按照申请时间使用。会议使用前、后均需与统筹人员对接后方可进入。会议期间使用者若未按照会议室使用规定执行,统筹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相应处罚。(相应条款详见《会议室使用规定及安全责任书》 )
6、特殊情况处理
6.1教育培训室:原则为以教育部为主,教育部未使用期间子公司培训可申请使用,若多区域申请,则依据先报备先使用原则,使用为轮流使用制,同一区域出现多次报备期间,若有其它区域提出使用,则优先于其它区域使用(资源共享原则)
6.2会议室:会议室使用原则为以报备先后安排为主,且会议室使用若遇未提前报备且仍有会议室空置情况,统筹人员可根据情况临时安排使用。
6.3延时使用原则:会议室未按报备时间延长使用的,若相同会议室未有其它区域安排的可延长使用,有安排的,则以安排区域为主。
6.4非工作时间使用原则:所有教育培训室、会议室使用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早9:30---晚17:30分,若使用者需要提前、延后使用或在非工作时间使用的,需提前至统筹人员处报备后并签定《会议室使用规定及安全责任书》方可使用。
7.附件
7.1《会议室使用规定及安全责任书》
人事行政部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