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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接访活动方案(共5篇)

作者:andstar时间:2020-07-10 下载本文

第1篇:纪检监察机关接访件的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接访件的范围

越来越广值得关注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总量呈下降趋势,但上访的涉及范围却越来越广,如邻里纠纷、宅基纠纷、村务财务不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机关不作为等,涵盖了社会的方方面面,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上访群众过分依赖纪检监察机关。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其特定的职能,上访群众从心理上感觉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比到其他部门起作用,问题容易解决;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不负责任、相互推诿。对于一些职责不清或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相关单位不能从维护群众利益及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往往是你推向我,我又推向他,最后推向了纪检监察机关,致使一些本容易解决的问题在相互推诿中矛盾越积越深,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于原本就属于某职能部门解决的信访问题,由于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办事效率低下、态度蛮横、故意刁难等行为,造成群众到纪检检察机关上访告状。为此,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 的同时,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第2篇: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纪检监察机关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濮 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反腐败斗争的作用,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反腐败的局面。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公示遵循依法行政、全面真实、程序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 市纪委监察局及所属部门,实行本公示制度。各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重大事项公示工作。

第四条 各业务科室和县区纪委监察局是重大事项公示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和县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是重要事项公示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重要事项的决策方案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向社会予以公示。应公示而未公示的决策方案,不得提交纪委常委会讨论。

第二章 公示范围

第六条 下列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实施前应当向社会公示:

(一)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

(二)市纪委监察局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重要规章制度;

(三)市纪检监察局开展的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

(四)干部任免调动情况;

(五)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公务员招考录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对于以上规定的重大事项因涉密、不可抗力、情况紧急需即时决定等原因,可以暂不公示,但必须向公示事项主管部门报请备案。

第三章 公示方式

第八条 根据本地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

式进行公示:

(一)各级纪检监察网站,各级服务中心设置的电子政务信息屏、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等;

(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区及公共场所设立的政务信息公开栏等;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四)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四章 公示程序

第九条 重大事项公示严格执行以下公示程序。

(一)事项确定:属于市纪委监察局拟公示的重要事项,由市纪委监察局公示事项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市纪委常委会审核,经市纪委常委会同意审批。市纪委监察局各科室拟公示的重要事项,由科室自行确定。

(二)组织实施:属两个以科室提出的公示事项,由牵头科室按程序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示事项应包括的内容:

1、拟公示的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即可行性说明、有关统计数据、调查分析材料、主要依据等;

2、所需的相关资料;

3、公示的起止时间;

4、发布单位及发布时间;

5、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渠道;

6、其他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四)公示时间:

1、执行上级的各项重大事项,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需要充分调研、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机关报告,在上级机关审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的重大事项,公示组织科室应当在确定重要公示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根据公示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条 属于依申请公开的重要事项,纪检监察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纪检监察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重要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需要公示的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反馈与答复

第十一条 组织公示的主管科室,应当广泛收集并分析群众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建议。需要进一步征询意见的,公示部门可组织听证会、座谈会、论证会或专题协调会等集中收集。

第十二条 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示组织科室要将公示的基本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及采纳等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政务公开室;并将重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报告应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

公示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示的基本情况;

(二)收集的主要意见、建议及理由;

(三)对主要意见、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三条 市纪委办公室、政务公开室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协调推进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公室和政务公开室,对本机关开展的重要事项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

重要事项公示列为本机关年度行政效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和科室重要事项公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四条 政务公开室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公布投诉电话,不定期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其不依法履行重要事项公示义务的举报和投诉。

第十五条 县区和市直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本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重要事项公示的具体办法,并报市纪委监察局政务公开室备案。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对公示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市纪委政务公开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彭政协办发[2010]号

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县纪检监察暨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县纪委《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和县委、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

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任务落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提升,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二、目标要求

(一)工作理念上要有新思路。各专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订切合实际、体现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完善落实措施,以理念思路创新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创新。

(二)方式方法上要有新举措。各专委会、办公室要紧密结合机关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与机关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工作措施,机关党支部要前移督查关口,运用定期督查、实名通报等方式方法,加强动态考核,强化督查督办,增强督查实效,跟进督查抓落实。

(三)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新加强。坚持经常性的党风廉政教育,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教育激励机制,增进干事创业热情,增强业务素质,积极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和执政为

民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抓政策措施落实。各专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彭阳县纪委监察局2010年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和《彭阳县2010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安排》,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重点、程序和时限要求、目标任务以及责任领导,切实加强对中央、区、市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策落实、政令畅通。一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行政效能的监督检查,保证机关领导班子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使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二)强化工作措施,抓重点工作落实。一是突出抓好惩防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各专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彭阳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责任考核,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突出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承诺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在全县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

抓好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分析、预防控制、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落实,推动全面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机制。把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承诺作为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有效配套机制,实行承诺公开,搞好民主评议,力促“承诺到位”、“践诺有效”。三是突出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工作落实。深入实施“五个一勤廉教育工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切实抓好党风党性党纪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宣传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四是突出抓好机关效能工作落实。综合运用教育整顿、完善制度、严肃纪律和监督检查等措施,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作风和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督促检查,抓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抓落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的有效手段,立足机关实际,把内部管理制度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符合各自实际、比较科学合理、便于监督落实的制度体系,在规范决策程序、实行科学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充分发挥制度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工作纪律抓落实。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实行党政领

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和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试行办法的通知》等追究问责制度,加大对重点工作推进中执行不力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力度,严肃处理作风不实、效能低下、政令不畅、履职缺位等问题,做到令行禁止、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协机关领导班子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明显的成效,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开展。

2、精心安排部署。各委办要紧密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精心谋划布局,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3、抓好督导检查。县政协机关党支部要加强对各专委、办“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认真抓好活动成果验收,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对作风散漫、工作飘浮、工作

标准不高,要及时督查问责,认真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到位。

4、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好的经验和体会,并向县“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办公室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

政协彭阳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

主题词: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年活动方案

报:县纪委、监察局

送:政协各主席、秘书长,各专委会主任,纪检监察 政协彭阳县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工作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

第4篇:某镇主要领导公开接访活动方案

XX镇主要领导公开接访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XXX书记在县委X届X次全体(扩大)会议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做好主要领导公开接访活动。经XX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XX月1日起至XX月底,开展主要领导公开接访活动。

一、接访安排:

1、镇级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公开接访活动日程安排表规定,准时到镇信访办公开接访。

2、镇党委书记、镇长接访时,镇信访办要根据活动安排,通知相关领导、镇直部门负责人参加。

3、乡镇领导要对所接访案件的办理处结情况进行全程跟踪落实,并视情况安排时间到信访人家中回访。

4、XX镇接访地点为镇信访办,接访安排和接访地点要及时报县委、县政府“两办”和信访局备案。

5、镇党委书记接访日为每月5日,镇长接访日为每月20日,其他时间由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

6、要对每次接访的案件进行梳理汇总,登记造册,及时报包单位县级领导,并上报县信访局备案。

二、接访要求:真接实办,不能随意找人代替,流于形式,确有重要事项需要调整接访时间的,需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明确代替领导并确定补接日期;实行包案责任制,接访领导对接访事项要全程参与调查、协调和处理,直至息诉罢访。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XX年X月X日

第5篇:2020司法局公开大接访活动方案.docx

市委、市政府定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在全市统一开展第四季度“公开大接访”活动,按照《中共XX市委办公厅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XX市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20﹞2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0年第四季度公开大接访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二、活动地点

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参加接访人员 (一)局领导 XX副局长

(二)解答咨询人员

社矫科、律管科、公管科、市法律援助中心各1名同志(三)工作人员

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接访活动的人员要认真解答来访人员咨询,解决投诉问题并做好记录。(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活动桌椅、记录本等布置、准备工作,做好来访统计和汇报。

纪检活动方案(共8篇)

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安全工作汇报

纪检监察机关教育整顿心得体会

公开大接访活动方案(共10篇)

2020纪检监察机关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20纪检监察机关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docx》
2020纪检监察机关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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