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机密和保密协议
机密和保密协议
此协议于2014年4月4日在马来西亚冲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PUNCH)和香港弘钰模具有限公司(HONGYU)中生效,鉴于 为了拓展双方和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双方同意就双方的业务关系进行讨论,同时,在此期间,双方能够从对方那里得到某些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图纸和规格,以及其他有关各自的业务和技术。
鉴于 双方要确保此次讨论的内容在没有经过双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能透露给第三方以及被第三方利用。
本协议证明考虑到此次谈论,以下所提到的信息的公开和双方的合同以及协议,双方要同意遵守以下款项和条件并严格保密。
1 定义
(a)双方指PUNCH 和HONGTYU,以及签署人。
(b)保密内容包括
1.商业技术的问题,例如图纸的信息,成本,研究和发展计划,以及客户的信息
2.任何与以上相似的信息不能在公共领域看到;包括在执行此协议之前及之后透露给接收方的信息,但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在透露给接收方的同时已经公开在公共领域,2 在透露给接收方之后由于接收方的无过失错误被公开或者在公共领域被看到(但是只有当这些信息被公开或公共领域被看到),3 接收方能证明此信息在被揭露时为其所有。。
4 接收方在没有参考透露方的保密信息的前提下私自发展,5 Receiving Party 指 按照协议 将保密信息透露给的那一方
6 Disclosing Party 指 按照协议 此方透露保密信息给另一方
2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
保密信息以及其中所有的权利(根据协议已经或将要透露给对方的信息)仍是透露方的专属所有权,并将由接收方为透露方代管。接收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揭露机密信息,只能作为双方讨论的目的以及评估双方未来的业务关系。3 非公开
双方应该采取合理的手段以及预防措施来阻止双方各自的保密信息泄露,阻止对方泄露保密信息给第三方。接收方有权将这些保密信息透露给自己的上级,员工,代理方和咨询方,以评估交易的可能性。在把所有机密信息或者其中任何一项透露给其他人之前,接收方会告知他们一些适当的指示并获得一些有必要的担保来确保此人会遵守此协议中的保密信息。除以上所述,接收方在没有经过透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将任何信息和技术透露给第三方。此协议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某一方受法律,官方,或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包括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透露保密信息)
4 任何一方在没有透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根据此协议拷贝或复制保密信息或透露信息。所有经允许的副本应该包含透露方的专有和保密声明,这些在保
密信息的原件中附有。
5 双方应立即回应对方,将保密信息和所有的副本返给另一方,作为此协议下的接收方这些副本归其所有。
6 违约后果双方承认保密信息包括重要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透露给第三方或越权使用会对透露方导致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双方同意透露或越权使用保密信息在法律上得不到足够的救济,透露方有权减免临时或永久禁令,或其他一些减免措施也被认为是公正和合理的。
7 有效期此协议中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的日期起 有限期2年
8 辅助条款
8.1 此协议在马来西亚现行法律法规下生效。双方同意马来西亚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任何由账单或票据而引起的纠纷有专属管辖权。
8.2 任何一方在某一场合没有放弃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将被视为在任何场合放弃该权利和补救措施。
8.3 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此协议。
8.4 如果此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视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能因此被影响和削弱。
以资证明双方要由各自的合适人员经正式授权才能执行此协议,执行日期从以上日期开始。
第2篇:劳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定期限)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劳动合同期限
2. 甲方将所有规章制度公布在内网上,乙方应及时对制度条款及修订内容认真阅读、理解。对其中条款有异议的,应在征询意见期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人事部,否则视为乙方同意。
3.
保密承诺书
一、为加强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商业机密的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工作需要,特订立本条款,凡与公司有工作关系的人员,须签字承诺并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严格遵守。
二、本承诺书作为劳动合同的保密条款,与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并在劳动合同生效当日生效,有效期至劳动合同解除后满两年止。
三、保密内容:(包括各种介质,任何形式)1. 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项目、经营决策、企业定位、企业目标等重大决策; 2. 公司的合同、协议、投资意向、投资方案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等; 3. 具有保密价值的信息,如销售计划、研制开发计划、技术计划等; 4. 公司产品及其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与口令等;
5.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告、统计报表、员工薪资等财务数据或信息; 6.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 公司服务之客户的一切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所作的专项服务、调查、分析等;
8. 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及通过其他方式收录的商业客户名录及网络用户名单; 9. 公司组织结构,员工构成,工作职责,岗位业绩考核标准,员工履历,员工联系方式,以及公司未对外公开的所有联系方式; 10. 公司未对外公布的各类证照信息; 11. 其它需要保密的事项及文件资料。
四、严守公司机密。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任何介质向公司内外传播、散布、泄漏。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
五、不得向公司其他员工窥探、过问、以非法手段获取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六、参加公司会议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七、计算机作为重要工作工具,使用者可以设置密码但必须在网管处备案,机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的,需要将口令报告上级负责人。
八、养成良好工作习惯,机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重要文件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九、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文件拷贝)登记和保密制度。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机密事项和交接机密文件。
十、严格遵守机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机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十一、机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拷贝、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机密文件和资料。十
二、公司作品(著作)系集体创作,其版权及使用权均归公司所有,并由公司决定其署名权,承诺人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将任何公司作品视为个人作品,禁止将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以任何方式列入个人作品范畴,甚或其他公司作品范畴。 十
三、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严禁以任何名义出版、刊登、发布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在采访或个人著作中,需要引用公司作品的,必须经公司书面同意引用部分,并在引用时注明公司版权所有。
十四、不得以任何形式携带、使用未经授权的其他机构知识产权的技术、内容、资料等为公司工作。
十五、承诺人从事兼职工作中,当发现公司交办的工作或业务与本人正在服务的其他机构有利益冲突,应及时向人事部提出并回避。
十六、不得利用公司的各类资源,渠道,保密内容直接或间接牟利。
十七、不得对外公开任何在职员工岗位信息,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促使公司在职员工离职,或介绍其兼职。
十八、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预或支持公司所在行业竞争对手的工作。 十
九、承诺人无论任何原因离职,均需将个人经手的所有工作及文件资料等移交给公司指定接管人员,并有责任陪同接管人员对已有客户源及业务进行接洽。不得带走任何介质任何形式的公司资料。
二
十、承诺人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时,公司可以应个人要求为其出具正式的推荐信函,其中包括公司确认的个人参与项目或作品推荐。 二十
一、除双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承诺人离职须遵守脱密期规定。脱密期为六个月,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前六个月或承诺人个人提出离职后六个月内,承诺人同意公司调整工作岗位,以避免继续接触有保密性质的业务。脱密期变更由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书规定。二十
二、承诺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违反本条款的,公司有权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要求相应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
三、承诺人离职后出现以下行为的,无论保密条款是否到期,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严重者要求其赔偿,直至诉诸法律: 1. 抄袭、模仿、引用公司作品的部分及全部的。
2. 将公司作品的部分或全部作为个人推荐资料,甚至作为其他公司的作品使用的。3. 向其他个人、团体或公众泄漏公司机密的。
4. 以公司名义或利用公司资源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接触公司客户或用户,甚至影响客户或用户与公司关系的。
5. 拉拢客户或用户致使公司原有客户或用户减少或与公司的。6. 鼓动公司在职员工离职或从事兼职的。
7. 以各种方式发布、散布不利于公司的消息、言论的。
8. 谎称、夸大原在公司的职位、作用等,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或从中获得利益的。
本人经仔细阅读以上条款,表示理解其全部涵义并同意承诺严格遵守。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3篇: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本协议中的“甲方”、“乙方”与劳动合同书保持一致。
鉴于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且甲方拥有若干已经开发、编辑和即将开发、编辑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而这些资料对甲方的业务或甲方之相关联公司业务经营影响巨大。乙方可能自其受聘于甲方之日起直接或间接接触或得悉上述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若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下将任何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保密资料予以披露或泄漏,可能会损害甲方及/或甲方客户或业务伙伴的利益。
故甲、乙双方同意就有关知识产权和公司的商业机密于年月日达成以下协议:
1、解释和定义
1.1.除本协议内另有定义外,下列的名词及字名的解释和定义为:
“保密资料”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或与甲方的雇员、客户、顾问或业务相关联人士有关的全部或任何数据、资料及任何形式的构思(包括有形或无形资料及构思)。上述资料及构思是由甲方的任何雇员或顾问,于受聘期间或基于顾问关系个别或共同制作,而这些资料及构思对甲方或其子公司或附属分支机构或相关联公司从事或考虑从事的业务有商业价值或其他利益影响,且是非公知的信息。除以上解释外,保密资料亦包括任何于本协议签署前所有已向乙方提供或披露之任何构思、数据或资料及所有劳动合同内之条文及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一这些类型: a)关于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 b)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或者构想之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c)甲方现有的或者正在开发中的质量管理办法、定价方法、销售方法等业务活动方法;
d)甲方的业务计划、产品开发计划、财务情况、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货商、经销商和客户的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
e)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机密。“受聘”指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乙方受雇于甲方从事工作事宜。“知识产权”指任何及全部构思、程序、商标、发明、设计、实验、科技、电脑硬件或软件、原创作品、程序、发现、专利权、著作权、物品、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计划或策略依法所具有的知识产权,以及与上述内容有关的全部经改进后的构思或计划或策略、技能、权利、申报或注册或登记权(不论它们是否最终被国家以颁发证书等强制方式保护,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申请为专利或注册为商标),而上述事项的1 / 6
构成、发展或创造是(ⅰ)与甲方现在的或计划中的业务或活动有关;(ⅱ)与甲方现在的或可预期的研究及发展有关;(ⅲ)因乙方替甲方履行任何事宜的结果;(ⅳ)因涉及对甲方任何的器材、设备、设施或商业秘密的利用;(ⅴ)因乙方对甲方的备忘录、稿件、记录、图样、略图、模样、地图、客户名单、研究结果、资料、程序、计划书、发明、仪器或其它物料(统称“甲方资料”)的直接或间接接触。“职务作品”指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间为完成公司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或其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文件(单独或与其他人士共同)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发明、设计、构思、程序、技术、计算机硬件、工模具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试验数据或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程序、原创作品、市场及/或商业的构思、任何形式的作品、商标设计、标志设计、在受聘甲方期间的计划和策划以及虽不属于自己职务范围但属于甲方业务范围的所有上述研究、开发结果,以及对甲方现有研究、开发结果的改进。
1.2.本协议条款的标题只作参考,解释本协议时可不予考虑。 1.3.本协议中所述的条款及附件是指本协议的条款及附件。
1.4.本协议中单数的名词及字名已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名词及字句中显示的任何一种性别已包括每一种性别。
1.5.本协议中所述的人士已包括任何的人士、法人或非法人。
1.6.本协议所述的条例、法规、法例或成文法则指现行或不时修改或再制定的条例、法规、法则或成文法则。
1.7.本协议可单独构成一个独立的并且可执行的法律文件。
2、所有权权利
2.1 所有职务作品及其知识产权的全部所有权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有关知识产权自身的权利及其注册、申报、登记的权利)都是唯一属于甲方拥有的,即全部的包含知识产权的作品、成果均被视为职务作品、成果。乙方须履行全部甲方认为需要采取的行动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因法律的实施而使乙方享有的保留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乙方也不可撤销地同意将有关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利益转让给甲方,而甲方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但乙方利用非工作的业余时间独立创作的不涉及1.1条中对“知识产权”定义中(ⅰ)、(ⅱ)、(ⅲ)、(ⅳ)、(ⅴ)情况的作品除外。
2.2 乙方同意保持其近期的所有知识产权的书面记录及乙方于受聘期间参与(个别或与其他人士共有)知识产权发展制作的全部记录。这些记录应以笔记、草稿、绘图或其它任何甲方指明的方式记录。这些记录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记录资料。
2.3 乙方亦同意在下列情况下将被视为乙方因接触到甲方资料而产生相关职务作品和知识产权。
a)在乙方于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或相关联公司工作或与甲方业务或运作有关而产生;
b)在乙方于甲方终止对乙方的聘用后的12个月内,当甲方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相关联公司制作、使用、出售、实践知识产权时或将该知识产权用作申请专利、2 / 6
商标、版权或其它的财产所有权时。2.4 其他约定:
a)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作品应立即按甲方所要求的形式首先向甲方报告。
b)乙方理解,任何职务作品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包括但不限于: ⅰ)发明或者设计在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著作权;
ⅱ)对计算机软件、商标设计和标志设计以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 ⅲ)对商业机密的权利,对商品名称和商标的专用权等。
c)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甲方认为为取得和保持上述职务作品知识产权所需的一切法律行为,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必要的文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认甲方的上述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d)乙方同意在未获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作品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原有知识产权及有关义务的说明
3.1 乙方应向甲方书面说明:
a)乙方在此前已经拥有的各项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业秘密(当然可以不透露这些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b)乙方在此之前按照法律或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当然不得透露商业秘密的实质内容);
c)乙方在此之前按照协议已经向任何第三方许诺在一定时期、一定工作领域不得从事的活动。
如有此项书面说明,应列为本协议的附件。
如因乙方未说明上述各项而产生的一切商业或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的保证、声明及责任
4.1除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在维护甲方利益之情况下,或保密资料于乙方受聘期间或以后已被广泛刊登和传播外,无论在甲方的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决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制作、泄漏、出售、披露、公开发表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或向任何第三者传达保密资料,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或协助他人使用甲方的任何保密资料,决不复印、转移任何甲方保密资料;并且,已知晓在任何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披露保密资料及不适当地泄露商业秘密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
4.2 乙方保证,在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非经甲方委托,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传媒或公众公开发表与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或甲方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意见或文章。
4.3 乙方若将其职务作品以文稿或演讲的方式对外发布,乙方应当于发布这些职务作品前的七天,将这些文稿或演讲词呈交予甲方审核,并由甲方决定披露上述资料是否会影响甲方或损害甲方的利益。
4.4 当乙方终止受聘时,乙方需立刻将全部及任何从甲方获取的、替甲方创作或属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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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资料及文字记录(包括手稿)(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保密资料有关或包含于保密资料中的资料)的原稿,以及包含有职务开发中保密资料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退还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已将全部保密资料退还甲方,并保证终止聘用后不会自己使用甲方的“保密资料”或将上述资料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4.5 乙方应在其工作的地方及/或其它由其控制的任何地方保存其当时“需要知悉”的保密资料,并于不再需要知悉这些保密资料时退还给适当的人士或部门或作其它适当的处置。
4.6 除非复印资料的行为是为开展甲方的合法业务而做出,否则乙方不得将任何保密资料复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再现。
4.7 乙方保证,除经甲方管理层批准外,没有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非甲方人士透露、利用、复制、发布、或摘要等任何保密资料。
乙方保证并不向第三者(包括前雇主及业务伙伴)负任何责任而与本协议不相符。4.8 除因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外,乙方承诺不会披露/泄漏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同时,乙方在因接受政府的要求而履行上述披露劳动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时,需履行向甲方的事先通知义务。
4.9 除因需要履行其雇员的责任外,乙方承诺并同意在受聘期间,将以最严格的保密方式保证全部的保密资料不被披露、利用或将这些保密资料带离其工作岗位或甲方办公室。
4.10 乙方同意在受聘期间,甲方有权在无须给予其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及地点可以收集及查看乙方所持有的保密资料,并可以利用任何合理及合法的方式去收集及收录全部属于公司的视像及/或音像的信息。
4.11 乙方在甲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应协助甲方在任何国家通过正常合理的途径获取并执行所有与专利、版权、其它权利或知识产权注册有关的事务,及为此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协助甲方签订一切必要的法律或非法律文件:
a)专利、版权或其它世界性保护权的申请、获取,及当获得上述的权利后之延续及回复该等权利并将该等权力及其延续给予甲方(除非甲方另有指示外);
b)在提出上述权利申请遭反对或拒绝时,或经法律程序反对上述专利、版权或其它权利,或提出呈请或申请撤消上述专利、版权或其它权利时协助甲方作出答辩;
c)与甲方合作进行与侵犯专利、版权或其它权利有关的法律行动。
4.12 乙方保证在执行本协议时,乙方无意或并无打算希望将现已存在的构思、程序、发明、发现、市场或商业构思或改进措施排除在本协议之外,并且,至今并没有与任何第三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签订任何涉及转让上述发明、商标、版权、构思、程序、发现或知识产权的法律文件。
4.13 乙方承诺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在任何时间均不会在广告或宣传时利用甲方的名称或任何属于甲方的商标。4.14 不存在抵触性协议的保证
乙方声明并保证,接受甲方聘用并签署本协议(包括附件),并没有违反自己曾签署过的其它合同或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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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制性补偿
乙方确认,若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约定,将即时构成对甲方难以补救的损害,且知晓将会面对其它的强制执行及补救的行动,包括没有任何补偿的即时解雇。
6、累积权利
本协议所提及的权利及补救方法是可以累积的,不管甲方是否根据本协议、其它协议或法律执行任何的一种权利或补救方法,将不会妨碍或免除甲方执行任何或其它的权利及补救方法。
本协议对甲方及其承继人及受让人均为有效。
7、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保密义务等约定的,均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另行约定,如违反多个义务,应分别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协议的分割
在任何时间,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变为无效、不合法、不能强制执行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其余条文之效力、合法性、强制执行性或履行将不会因此而受任何影响或损害。
9、协议全部
本协议构成双方的协议及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的全部口述、书面或其它方式的建议、申述、保证、协议或承担及没有任何一方依赖上述的建议、申述、保证、协议或承担而订立之协议。
除本协议双方以书面方式同意外,本协议将不能修改或变更。
10、通知
本协议约定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书面方式传达,并需送达至甲方的注册地址或乙方的通讯地址。下列情况下,任何通知视为已经恰当地送达(a)这些通知已经由专人交付;(b)通过已支付邮费的速递方式寄出后三天后;(c)如以传真方式、当传真机确认传递到正确号码,或如以电邮方式当个人计算机确认收妥电邮。
11、费用
甲方承担全部因编制及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12、额外保证
乙方保证提交、签订及执行其它一切对与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必需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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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律及司法管辖
本协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如本协议有关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冲突,以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准。
因履行本协议出现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提交给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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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保密协议和责任声明书
保密协议和责任声明书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女士____女士____女士(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持有“首都法律服务平台”这个项目的著作权以及所开发的法律服务产品的所有创意这两点完全认同并且承认。
二、乙方的任何一员在创业中(还未开始盈利阶段)的退出,都被认为是自动放弃自己所编写部分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自动放弃自己应得的创业基金或者是股份,所编写部分的策划归团队剩下人所有。
三、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应严格保守甲方创意即所开发产品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和利益受到损害。
四、甲方在接受乙方作为团队或项目成员后,不得以私人原因强制要求乙方退出。
五、乙方对甲方具有股权分配的权利没有异议并同意甲方这样做。
六、甲方应在创业基金到账后兑现给予乙方成员股权的承诺。股权分配按照甲方持有45%,乙方每人持有5%,剩下40%的股权参考团队现有人的投票意见,由甲方根据参考意见来决定。40%股权分配依据后进人员以及团队现有人员对项目所做出的贡献(提出的点子、巧妙的商业模式、成员的职业技能和经验,成员能提供的社会资源比如人脉、自己拥有或能找到的资质,出资金额大小、每个人进入公司的时间和服务时间、自己为投入创业这件事损失的机会成本和承担的风险大小等等)综合考定。就在公司达到盈亏平衡点的时候,我们同意分配剩下40%的股权。
七、如果进入决赛,创业基金所得将采用由甲方管理,乙方监察的制度。双方都不得私人动用钱,创业基金统一用作项目启动资金或者相关事务(吃饭等),用处由乙方和甲方共同审核同意后,才能挪用。
八、在公司开始盈利后实行退出制度,将按照股份拥有人所占股份比例进行给予。创业大赛不结束,资金是会被冻结的。
九、如果没有赢到创业基金,每个人按照股权所占比例投入所需要的基金。
十、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第5篇:辞职报告、辞退、协议
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经过深思熟虑地思考,我决定辞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非常感谢领导给予我在*****部工作的机会以及在这一个月以来对我的帮助和关怀!由于个人自身的某些原因,今天在这里提出辞职申请。
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同时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等方面的东西。通过在公司的一个月当中,利用公司给予良好学习时间,学习了一些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一个月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由于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公司这样培养我,我却没有给公司带来成绩,希望公司能找到更好的人选。最后祝愿公公司兴旺发达、步步为赢、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手写签字)
2012-03-26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小姐
因,公司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在内完成工作交接,本公司将依法为你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及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公司将:
A:将不对你进行经济补偿(不追究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 B:将对你进行如下经济补偿;
请你在收到通知后于年月日在回执上签名并将此通知返还公司
回执:
被解聘人签字:日期:
签发人:日期:
原因:
结论:
公司领导签字:
******公司
2012******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甲方)北京**************有限公司住址:
立协议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乙双方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一事达成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解除劳动关系。
二、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经济补偿金,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经济补偿金额。
三、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办理好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移交手续;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相关事宜,不再
存在任何纠纷。乙方确认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款项及事宜已结清,不存在未了事宜及其他任何争议,亦无其他主张及要求。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6篇:DC公司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一、劳动合同
甲方:东阳市东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住所地):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乙方: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省(市)市(县)镇(乡)村(居委会)
联系电话:①______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1.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期限自______年月日到______年月日终止(以下简称“聘用期”),该期限内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1.2聘用期届满,一方愿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1.3在聘用期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或乙方享受甲方其他特殊待遇,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另行签订有关服务期协议(以下称“服务期协议”)。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2.1 乙方受聘从事工作及完成上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受聘于甲方从事该工作,工作地点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
2.2 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职务和工作地点。
2.3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配的任务。
2.4 乙方在从事供应工作时,应对预付款或购入物资负全部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包括自身原因与对方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物资无法购入或购入物资不符合合同要求外,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2.5 乙方在从事销售工作时,应对自身经办的销售业务货款有全额回笼的责任,除不可抗力原因(不包括自身原因与对方经营单位原因)造成业务货款不能收回外,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3.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乙方应严格执行该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3.2 甲方应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薪酬待遇和保险福利
4.1 甲方将按乙方的职务、工作性质、职责和技能决定乙方的工资(工资中已含国家规定的各类补贴)。其中乙方在该岗位试用期间工资(税前)为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低于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应自负其个人收入所得税以及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费。
4.2 甲方应按月支付工资,并可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对乙方进行奖惩。
4.3 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任何有关薪酬调整的决定都将由甲方做出并通知乙方,但是,甲方给乙方的薪酬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4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和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4.5 在聘用期内,乙方可以享受甲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所提供的社会福利和保险。
4.6 在聘用期内,若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死亡,乙方有权享受的相关待遇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5.1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及加班工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横店集团管理手册以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5.2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性质,甲方可以对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前述情形下,乙方的具体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和每周休息日将按照甲方的规定、文件或通知执行。
5.3 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其经营和业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要求乙方轮班或在工作日或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其他法定的休假日加班。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调休。
第六条劳动纪律
6.1 乙方应在工作时间内将其全部时间、精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上,并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尽其最大努力以确保圆满完成甲方分配之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任职、自己开办公司或参与其他企业的经营。
6.2 乙方应忠诚并恪尽职守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不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甲方的规章制度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和声誉的活动,不利用在甲方的工作职务或职位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谋取私利。
6.3 甲方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横店集团管理手册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乙方在签本合同前已经阅读并知悉横店集团管理手册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如甲方对上述制度有修改的,甲方将在甲方网站或甲方单位公告栏、宣传栏进行公示,乙方同意每天访问甲方网站(若乙方有电脑)阅读甲方制度,每天上下班期间阅读甲方单位公告栏、宣传栏。
第七条服务期协议
7.1 聘用期内,若甲方派遣乙方在国内或国外参加技术或商务培训,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1.3条要求乙方与甲方签署服务期协议。该协议将明确培训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完成培训后应当继续为甲方服务的年限(以下称“服务期”)和相应违约责任等。
7.2 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聘用期,本合同的聘用期届满,则本合同期限自动变更为服务期协议约定的期限。
7.3 服务期协议一经签署,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8.1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其它保密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8.2 乙方承诺,对其了解的甲方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承担最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且,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乙方同意其将严格履行该等协议项下的一切义务。
8.3 本合同解除和终止后,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本合同第八条继续有效。
第九条知识产权
9.1 双方同意,乙方在聘用期内及离职后一年内,单独或与甲方的其他员工共同因履行职务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而创造的任何成果(以下称“成果”)以及与该等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下称“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创造的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构想、创造、开发或实际应用的所有的发明、设计、开发、改进(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及商标和商业秘密。
9.2 除非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乙方不得:⑴复制、改编、修改、翻译、制造、营销、出版、发行、销售、许可使用或再许可使用、转让、出租、租赁、传播、播放或展览成果或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⑵在中国及其它的国家和地区,申请或申请登记成果中的或与成果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第十条乙方承诺与保证
10.1 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其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任职证书(明)、履历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资料都是真实的;
10.2 在乙方受聘于甲方工作期间,不将其在原工作单位或他人的商业秘密以任何形式交付或泄露给甲方,如乙方的行为侵犯原工作单位或他人的商业秘密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解除
11.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变更、解除本合同,并应办理本合同的变更、解除手续。
11.2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本合同应终止:
⑴乙方合同期届满;
⑵甲方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⑶乙方死亡、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⑷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事由发生。
11.3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⑵乙方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经过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⑶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双方经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4 若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⑵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规定;
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⑷乙方以欺诈、隐瞒手段骗取甲方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⑸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5 有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
11.6 若乙方不能或不愿继续受聘于甲方而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11.7 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终止、解除后七天之内妥善完成其负责的有关甲方事务交接工作,确保其所负责的工作在其离开甲方后仍能得以顺利进行,且不因此而受到任何阻碍或损害。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应在乙方办理全部交接手续完毕时支付。
第十二条违约、赔偿责任
12.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状况和违约责任大小,给予未违约方相应的赔偿。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或服务期协议任一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12.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1条约定,由此造成损失的,乙方则应按实际损失向甲方全额赔偿。
12.3 如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劳动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一方可以自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如果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通知
14.1一方根据本合同的要求发出的通知或其他书信应以中文书写,以挂号信、快递或传真方式发往对方的联系地址或其指定地址。 14.2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地址:
14.3 乙方确定下列联系电话为联系本人的有效电话,如以下电话号码变化,乙方应在发生变化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①②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变更其联系地址,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其他
15.1 双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其具备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拘束的完全行为能力。
15.2 乙方在此确认并保证,乙方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有关协议,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公司、组织或实体的任何文件。
第十六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总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此前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保密协议
鉴于
1、乙方因其工作需要将接触、知晓和获得甲方、甲方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该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下统称“关联公司”)的某些资料和信息,并且前述资料和信息被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视为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
2、该等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且对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具有重要影响和经济价值;
3、为维护双方的利益,保护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乙方在聘用期内和离职后相关保密义务及有关事项应当予以明确。 兹此,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1 “保密信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
这些保密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a、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
b、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和客户名单(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于受雇期间曾因业务往来而拜访过的或逐渐熟悉的公司客户和关联公司的客户)、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c、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组织情况和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合同、章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股东及其股权比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会议、决议和内部事务的记录,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或者类似性质的文件;
d、本协议及中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可以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或者事项。
1.2前述保密信息因甲方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以书面、口头、实物、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乙方通过书面文件、口头交流或观察图样、设备部件等其他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处接触、获得及获悉。
第二条保密责任
2.1除非履行乙方职务所必要,否则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保密规定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2不论何时,若乙方发现或知悉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其他员工)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乙方应立即通知其上级主管人员或直接向商业秘密的甲方主管人员报告。
2.3乙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七(7)天之内,向甲方移交或归还所有由其使用或保存的属于甲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a、甲方依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为乙方提供的与职务有关的所有设备、装置和工具;b、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的管理、经营、生产或产品的文件、档案和文件、档案的任何复印件;c、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或资料;d、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脑设备、软件、磁盘、硬盘、光盘和其他办公用具。
2.4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三条保密规章和制度
3.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2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并以维护甲方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保密费
乙方确认,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保密费: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为50元/月、普通员工为35元/月。甲方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
第五条职务成果
5.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条件、业务信息等或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原在甲方承担的工作任务有关的所产生的任何涉及甲方业务的知识产权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发明、设计、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商业秘密等)(下称“成果”),与其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当积极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资料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职务成果的知识产权。
5.2在聘用期内,如果甲方使用乙方先前开发的、本协议范围之外的任何知识产权,则乙方将授予甲方制作、使用、出售、复制、修改、发放或另行开发和处置该等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免许可费的、永久的、不可撤销的许可。
5.3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地向甲方披露其所有成果,以便双方在该等成果中的权利得以及时确定,前述披露义务乙方应在聘用期内及该聘用期结束后的12个月内有效履行。
5.4成果的署名权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设计人的乙方享有,并且乙方有权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六条违约赔偿
6.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未违约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6.2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违反任何此等义务,均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任何本协议约定,则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返还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保密费。
第七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8.2如果在聘用期内乙方的职务发生变化,本协议将持续有效并适用于双方。
8.3本协议签订地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总部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有效。
甲方:东阳市东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