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供暖合同书
篇1:实用的供暖协议书 供 暖 协 议 书
供热人:。用热人:。为了明确双方在供热、用热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热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用热地点、面积
(一)供热地点: 。
(二)用热面积:平方米。第二条 供热期限及质量
(一)供热人在地方政府规定的供热期限内为用热人供热。冬季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5日起至次年4月5日止。
(二)供热期间,在供用热条件正常情况下,供热人保证室内供热温度在摄氏16度以上。 第三条 供热费标准及支付期限
(一)供热价格:供热人参照政府部门批准的价格按每平方米 元收取供热费。合同有效期内,遇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用热人应当在每年月日前将供热费以现金方式全额付给供热人。 第四条 供、用热设施维护管理
1、各用热户房屋内的自用供热设施由用户自己负责维护、维修及更新改造。鉴于本楼部分用热户的供热设施年久失修损坏程度严重,供热人建议及时修复、更换。
2、本楼楼内公用部位的供热设施由供热方负责维护、管理,产生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
3、由于本楼地下供暖管路已经大部分损坏,急需维修、更换,此项费用由本楼各用热户分担。如不更换造成影响供热供热人不因此承担责任。第五条 供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对用热人的用热情况及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用热人用热设施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热设施损害时,或者用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拒不交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 第六条 用热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供热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供热义务。
(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供热人交供热费。
(三)对自己产权范围内的用热设施应当认真维护,及时检修。
(四)不得擅自改变供热设施,杜绝私接放水装置或私增管路、暖气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供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供热人责任事故,给用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热人承担责任,供热人可以减收部分供热费。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供热人不承担责任:(2)室内因装修和保温措施不当影响供热效果的;(3)停水、停电造成供热中断的;
(4)热力设施正常的检修、抢修和供热试运行期间。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止供热,使用热人受到损失的,供热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热人的违约责任
1、用热人逾期交供热费的,还应按日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2、如在供热过程中因用户设备损坏或用热人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影响全楼供热损失由用户承担,全楼放水停热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元。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期限为10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第九条 协议生效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热人与用热人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反悔。
供热人: 用热人:
年 月 日篇2:供热采暖合同
中弘·北京像素房屋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
供热人: 北京中弘文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说明
1.签订本合同前,用热人应当向供热单位提交身份证明、房屋 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复印件。
2.除采暖费缴费标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
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 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后为待选内容,应当以划√方 式选定。
3.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 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4.有关名词、术语解释:(1)用热人:房屋的产权人(2)供热人:
(3)正常天气:依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2001年版)中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的规定,本市建 筑物供热采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本合同 所称正常天气即指室外日平均气温在-9℃以上。室外日平均气温以市 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4)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5)室内自用采暖设施:室内支管、散热器(含地埋管)及其 附属设备。
(6)房屋:供居住者睡眠、休息、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 空间(《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7)未供热天数:供热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迟延供热或提前结
束供热的天数,以及采暖期内停止供热的天数。天数不足一天的,按 一天计。
(8)维护保养:对供热采暖系统的日常维持、保护和修理,使 其免于遭受破坏,保持正常状态,延长使用年限(《供热采暖系统维 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9)检查修理:对供热系统仔细查看,以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使损坏的设备恢复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简称检修。(《供热采暖系统维 修管理规范》,db11/t466-2007)。
对供热采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总称为维修。
(10)应急联络人:在供热人确需入户进行供热采暖设施维修、抢修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等作业,但用热人不能及时到场或按用热人 预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前提下,由用热人预先确定的能 够帮助供热人入户作业的联络人。房屋供热采暖合同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北京中弘文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 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计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采暖地点:。
本项目供暖节能状况参照住宅建筑节能状况: □ 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节能建筑。
□ 经过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 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建筑。2.采暖计费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单层建筑高度超 过4米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尚未取
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房屋买卖合 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计平方米,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后,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
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凭证上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应当按 房管部门规定的系数折算成建筑面积后计收采暖费。(2)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此部分建筑面积有争议的,以乙方委托的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数据为准,测绘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采暖期
采暖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调整应当按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第三条 供热室内温度标准
采暖期内,乙方室内温度参照“北京市住宅供暖合同”执行。即:在正常天气情况下,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或经过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房屋的温度不低于18℃;未经建筑围护结构改造或供热系统改造的住宅,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上时,房屋温度应当不低于18℃,当室外日平均气温在-7℃以下、-9℃以上(含)时,房屋温度应当不低于16℃。第四条 采暖费缴费标准、期限及方式 1.缴费标准
采暖费以建筑面积为计费依据,标准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 30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的部分,缴费标准为 60 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采暖费总计:元/采暖季。
如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采暖费缴费标准的,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计算采暖费。2.缴费期限
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篇3:供暖协议书 供 暖 协 议 书
供暖单位:北京林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用户(产权人、使用权人):(简称乙方)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文)的要求,就乙方居住房屋供暖事宜,各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居住的房屋系甲方负责供暖,乙方同意按以下的收费标准,每年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本年度的供暖费。
2.住宅用户燃气供暖收费标准为:元/建筑平方米;非住宅用户的燃气供暖收费标准为:35元/建筑平方米,如遇本市供暖价格调整,本协议按文件执行调整。
3.在国家规定供暖期内,甲方保证供暖时间和温度,按规定做好供暖工作。
4.每年的5月1日—10月30日为供暖费的交费限期,乙方同意在此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供暖费。如乙方逾期未支付供暖费,按每拖延1日加收1%的滞纳金。供暖开始后,乙方仍未交清上述费用,应承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甲方可以停止向乙方供暖。
5.乙方如变更,需付清全部供暖欠费并经甲方同意后,提前到甲方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供暖费仍由原承担人负担。 6.房屋供暖明细表
7.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 日期:
第2篇:集中供暖项目建议书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庆城县莲池集中供热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业主:庆城县莲池开发办
4、建设规模:兴建供热面积为12万平方米的供热站一座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78万元,流动资金25万元,投资回收期9年。
6、经济效益:年实现收入528万元,年利润238万元。
二、项目背景
莲池开发区位于县城以南,依山磅水,国道211线、省道202线穿境而过,交通便利,距城区2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利,市场繁荣。规划总面积43.807公顷(合657.1亩),供水、供电、排水、通讯、有线电视、道路已经完成。随着莲池开发和建设商贸物流中心的需要,集中供热已迫在眉睫。
三、市场预测
开发区内有莲池家具城、汽车南站、莲池宾馆及多家民营企业,建筑面积已达9万平方米以上,无供暖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满足商业和居民供暖需求,而且项目的建设将降低供暖费用,更能保证以后新建住宅楼的供暖需要,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四、原料来源
我县距平凉安口200公里、陕西省彬县160公里、这两处都是煤炭基地,正宁县正南煤田已于2005年4月实施地质勘探,可望在2-3年内建成年产1000万吨矿井,完全能够保证项目原料供应。
五、环境保护
该项主要原料为燃煤,供暖过程中可产生大量煤烟,污染环境,建设煤烟处理设施,对其进行回收利用,变废物为资源,减少对大气污染,达到环境保护标准。我县冬季盛行西北风,该项目规划建在西北风下向,尽量让大量烟尘排放到沟中,避免污染环境和侵害人身健康。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9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78万元,流动资金25万元。
1、土建工程110万元,其中:厂区占地面积6亩,每亩土地征用费10万元,计60万元;建厂房、锅炉房、宿舍、办公室共30间,砖混结构每间1万元,计30万元;灶房、厕所8间,砖木结构每间0.5万元,计4万元;围墙、大门、厂区硬化、绿化等需16万元。
2、设备投资738万元,其中2座大型供热锅炉、7000米供热管道及附属设备购置费658万元;设备运杂费10万元;设备安装调试费70万元。
3、职工培训费3万元。培训技工、普工15人,每人培训费2000元。
4、其他费用27万元。包括项目设计费、管理费、建设期贷款利息、不可预见费用等。
5、流动资金25万元。
6、资金筹措:引资
七、经济效益估算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供热按每平方米15元计算,年实现收入180万元。每平方米供热成本费用6元,年成本72万元,利税108万元,利润97.2万元,税金10.8万元。投资收益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报酬率
=税后利润/固定资产投资×100%
=(108-10.8)/878×100%
=11%
2、投资回收期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利润
=878/97.2=9(年)
3、销售利税率
=利税总额/销售收入×100%
=108/180×100%
=60%
八、结论
该项目回收期较长,但风险小,效益好,原料供应充足,市场前景广阔。此外,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可安排富余劳动力就业,是利商利民的好项目。
第3篇:企业供暖协议书 供暖协议书
企业供暖协议书 供暖协议书
企业供暖协议书指的是供暖商和企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企业供暖事宜上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协议书。下面是X给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企业供暖协议书的模板,希望对大家有用。
企业供暖协议书篇1
甲方:供暖商
乙方: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政府指导价)XXX元,其中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按半价收取。
三、取暖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齐经甲方核定后存入银行机构建立一个专门帐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费取暖户名单供暖,供暖后银行凭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清单按月把取暖费拨给甲方。
四、个别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费的用户,由甲方采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费未收齐为由拒绝或拖延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延迟期双倍的取暖费;取暖户盗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处盗暖行
为及作证的义务。
五、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除外)。取暖户发现室温低于16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户投诉时间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经三方签字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户投诉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1%。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户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投诉记录或故障记录。遇取暖户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
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取暖户或乙方可请公证人员到场对甲方的违约情况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扣减取暖费的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并由乙方在结算时从取暖费中扣除。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企业供暖协议书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因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则按照供热企业的相关规定退还居民供热费,甲方应协助解决。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企业供暖协议书篇3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0日至 20XX 年3月31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32 元。在达到乙方取暖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在正常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另付甲方取暖费10000元。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其他借口(由炼油厂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为由停止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停止供暖时间双倍的取暖费。
四、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单位室内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取暖单位发现室温低于18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乙方要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单位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五、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单位及甲方代表签字的故障记录。遇取暖单位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六、取暖费支付时间:在正式供暖之前乙方预先交付取暖费用2万元,剩余部分在供暖结束之日一次性交齐(由于甲方目前使用乙方供电设备)。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企业供暖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