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采伐零星林木审批承诺书
武圣(乡)人民政府:
本人于 年 月 日向贵部门申请办理零星林木采伐(采伐面积在1.5亩以内或者采伐蓄积在15立方米以内)许可事项审批,并按照规定要求递交了相关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2、本人承诺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本人承诺对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愿意自行承担。
4、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承诺人签字(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审批部门存档,一份由申请人保存。
2、自然人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本人签字;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主体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在作出承诺前,必须仔细阅读,准确理解承诺书的内容,然后作出承诺,并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申请人一经签字、盖章即被视为作出承诺。
4、横线处,请填写办理的具体事项。
《申办幼儿园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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