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接受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中心管理,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开工前先办理建设工程各项报备手续。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履行安全生产法定管理责任。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本公司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安全生产措施费拨付后,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专款专用。
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认真执行《2018年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细则》(齐建安监〔2018〕9号)要求,并确保创建合格率,努力争创省市标准化样板工地。各施工现场必须应用科技监管手段,对人员、机械等实行科技监管、监控。
五、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超危大工程经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建立标准化考评小组,并每月对项目进行考评。
七、杜绝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八、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建筑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不使用淘汰及未经检测的或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九、认真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认真落实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批,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安全可靠、严格实施。
十、建立健全企业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必须与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并做到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到位。
十一、采取各种手段,做好减少扬尘、噪声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有PM2.5扬尘监测设施。做好建筑安全体验馆建设工作。
十二、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十三、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消防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十四、进行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严防触电、电击伤害、坍塌、中毒事故发生。
十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行施工现场管理。
十六、严格按照《齐齐哈尔建设工程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进行安全管理。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施工单位公章:齐齐哈尔市交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