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文斗范文网的会员“lcfpp123”为你整理了“廉洁自律承诺书范文汇编三篇”范文,希望对你有参考作用。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1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于工作的特殊,业务开展较多,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财务控制和监督,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全局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金制度,股、所、室负责人和收费人员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票据由本部门负责人向财务统一领取,再由部门负责人制定专人领取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使用、监督、管理负全责。
二、领取票据后,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丢失。因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直接负责人承担责任。发生一次,取消收费资格。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因自然灾害和各种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票据丢失、损坏的,须及时登记、上报)。
三。、收费人员收取的现金当天必须存入指定银行,周末期间或因故无法缴款的,须在下一个工作日将票款上缴,备用金不超过200元。现金收取后不入账或者不上缴财务处的,每次处罚2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承担责任外,作待岗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四、认真执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使用收费收款收据时,应当逐项正确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日期及金额,做到字迹清晰、计算正确、印章齐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现一次处罚50—200元,发生两次以上的作待岗处理;1、收费不开单(撕票)的;2、涂改挖补的;3、撕毁或者擅自销毁的;4、转让和相互借用的;5、跳号和拆本使用的(全本票据一次性复写,不准隔页填写,对填写错误的票据应注明:“作废”,全联完整保存);6、票据大小写金额不符(没有作废的以大写金额保存);7、票据不填写日期的`。
五、使用票据的部门,每月25至28日向财务部门核对一次,在每本收费收款票据用完后,及时将款单及收款票据报财务部门核销,交旧领新,并在封面上如实填写收费时间、收费金额、起止编号、作废编号、缴销日期、用票人签名,否则,作待岗处理。
六、各岗位收费员离开收费岗位前,由股室负责人安排收费人员及时结清票款、上交票据,归还备用金。否则,一切损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报纪检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我自愿遵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一切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我无条件服从一切处理决定。
承诺人:
二〇一x年一月一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2
根据区纪委工作要求,为做好20xx年工作,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二、坚持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抗得住诱惑,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长城。
三、认真学习并坚决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个不准”和勤政廉政纪律“30严禁”的要求。
四、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学习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在生活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不该干的事坚决不干,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六、服从组织、服从领导,认真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做到“严、勤、细、实”。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自律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根据县委推行的《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纪风和廉政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滥用职权。
二、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政策,坚决抵制用人不正之风。
三、认真履行职责,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管理,带头执行指导员“五不准”规定,坚决做到不用所驻乡(镇)、村的公款请吃,不收受乡(镇)、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违反规定驾驶和使用公车。
四、加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作风建设,健全和完善指导员学习培训、工作例会、考勤和请销假、挂钩帮扶、设岗定责、民情日记、服务承诺、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和规定。
五、团结并带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尊重基层实际和群众意愿,切实做到亲民爱民、利民富民。
六、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锻炼,工作中注重细节、身体力行、言行一致、公道正派,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本人联系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掌握情况,推进工作。
七、坚决抵制商业贿赂,不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不滥用岗位职权化公为私,本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不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八、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在违规的经济实体或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及从事有偿中介等活动,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九、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以及配偶、子女承担的费用。
十、勤俭节约,不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本人有关收入事项、住房、投资、配偶及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应报告的事项。
十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三、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