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制度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是学生必须参加的教育和教学活动。
2.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参加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联系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组织指导与考核。
3. 每学期安排一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4. 每学年寒暑假每个学生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查,街道劳动,校园卫生扫除、植草劳动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次都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思想、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落实好。
5. 学校与社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建立相对稳定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主要基地是:(1)敬老院(2) 社区(3)烈士陵园等
6.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班主任及指导人员、带队教师要负责对其进行思想、技能技巧方面的考核和记载,每学年班主任根据上级要求对每个学生签署鉴定意见。
7. 教育学生主动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虚心向工人、农民、解放军、知识分子学习,增强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不断提高社会实践的能力。
8. 学校或班级每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要认真填写社会实践活动记录表并进行总结。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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