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今日会议安排由我领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4年1月5日,条例经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首次以行政法规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制度。本次领学共三个部分。
一、出台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条例》的制定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发展的客观需要,有效规范了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通过加快立法进程、加强质量管理、实施配额清缴、完善上线交易,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截至2024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430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6.3亿吨,成交额约430亿元;2025年将钢铁和水泥行业纳入。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共33条,明确规定了碳排放权交易体制机制、适用范围、管理流程、数据质量保障、惩处违法行为等诸多方面。结合雅安实际主要领学以下内容:
(一)明确适用活动和原则。交易相关活动包括:名录确定、数据管理(MRV)、配额分配、市场交易、配额清缴全流程。交易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建立监督管理体制。一是生态环境部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是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交易范围和方式。一是碳排放权交易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其他产品;二是交易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等主体;三是交易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单向竞价等。
(四)落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重点排放单位应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编制年度排放报告并向社会信息公开,接受核查和监督检查,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
(五)完善各环节管理流程。生态环境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管理平台,加强对碳排放配额分配、清缴以及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等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规定对单位和人员实行“双罚制”,做到“处罚到人”。建立信用记录制度,将交易主体、服务机构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三、工作建议
今年我市首批进入市场的钢铁和水泥企业,正在开展账号分配和管理平台功能测试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做好普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多层次开展培训和宣传。
(二)加强执法,提升基层执法、跨部门监管、跨地区监管。
(三)衔接司法,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司法调查、司法诉讼。
(四)提升能力,从机构、队伍、制度、机制等方面赋能。
(五)防范风险,压实责任、从严管理、严肃查处、形成震慑。
本次学法内容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