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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监督表态发言(共8篇)

作者:阿林时间:2020-07-20 下载本文

第1篇:党风政风监督制度

党风政风监督制度

根据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求,特制订党风政风监督制度,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是切实加强对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三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监督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内容,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正风肃纪。抓住重点时段,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

四是不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结果运用,促进部门和行机作风改变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有关部门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第2篇:政风行风会议表态发言

在路园中学民主评议学校作风和政风行风

大会上的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各位民评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同志们:

县教体局党委将我校确定为民主评议学校作风和政风行风单位,体现出了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又是对我校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我校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帮助,感谢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我校行风情况的评议,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真正树立“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良好形象,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1、继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各项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将师德师风建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2、修订学校的有关制度。围绕行风评议、师德师风建设、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从源头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师德师风下滑等现象的出现,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3、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促使教师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通过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探索教学的策略和技术。

4、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树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思想,尤其是科任教师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加强学生的德育教育,注重德育的实效性、针对性,探索德育教育的新途径,关注学生特别

是留守学生、有重大疾病学生、学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5、加大教师业务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教师间的交流与合作,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的理念,定期请专家来校讲座,组织教师外出听课学习,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开展行风评议的自查自评,全体教职工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我们清醒认识到行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我校全体教职工将以更加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正视自查自评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总结,全面实施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并力争在此次行风评议工作中做出成绩,起好示范作用。

谢谢大家

第3篇: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范文(一)“三转”是党中央、中央纪委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转快转。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更要以“三转”要求为引领,自觉探索实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可行思路。以下,就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问题作初浅的探讨。

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

转方式是“三转”的必经路径。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首先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职能”的需要。

“转职能”后,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适应“转职能”的需要,各地纪检部门相继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撤并了原来的党风室和纠风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任务不是原来党风室和纠风室工作任务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新的变化。党风政风监督室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新机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狠抓党风,以党风带政风促社风民风。按照中央纪委“三转”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以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督办查办案件“两个拳头”作用,推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转职能”,随之就要“转方式”。“转方式”势必需要两个改变。一是变“包打天下”为“术业专攻”,尽快解决“越位”问题。作为市(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三转”,首先是要回归“主业”,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尽快调整角色定位,改变之前“无所不在”、“包打天下”的状态,实现“术业专攻”、“主业强化”,解决“越位”问题。其二是要变“一线参与”为“后方监督”,妥善解决“错位”问题。从本地实际来看,地方党委、政府习惯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方方面面“保驾护航”、“挡箭灭火”,适应“转职能”、“转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就要主动把“战线收窄”。党风政风监督机构更要依靠顶层设计和上级纪委的支持,坚定决心、严格落实、主动作为,围绕“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对检查者开展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积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同时,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提升工作科学化水平。

其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提高质效的需要。

毋需讳言,作为县市级党风政风监督机构,落实“转方式”确实迫切需要改变一些现状,解决过去工作疲于应付,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目前面临的现状主要表现为:一是任务繁杂,亟待厘清。撤并前的党风室,其全称是市(县)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多而又杂,除党风建设,党风政风监督外,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和指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任务。二是越位错位,亟待扭转。在基层工作中,一些具体性、事务性工作易直接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甚至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从而使纪检监察机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最终成了问题的“挡箭牌”。从本地情况看,过去几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确包揽了一些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譬如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方面,牵扯了一些经信部门、行政服务部门的具体业务,而影响了自己的“监督”主业。在党风政风建设方面,也参与了一些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包揽了部分应该由党委、政府部门承担的工作。譬如,党风、政风建设的年度工作要点,本应由党委、政府相应部门制定和实施,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只是履行再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到位。党委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述职述廉报告等本应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完成并提交上一级相关部门,而不是由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去包揽。同时适应“转方式”和提高工作质效的需要,在党风政风监督方式上,应该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信访督查、案件审查、经济责任审计、函询、约谈、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签字背书”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监察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今后工作的方向,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应尽量曝光,让人民群众来监督。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非主要审查对象的其他干部违纪问题,也应追究“连带”责任,体现执纪到位。三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亟待落实。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一项具体任务,还包括督促基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前,乡镇纪委的现状距“三转”要求也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不专。通过对本地19个乡镇的调研发现,乡镇纪委书记参与本级党委、政府分工,平均分管5项以上工作,且很多时间和精力被经济工作、综合治理等占据,“主业”不突出。本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近3年来的案件查办数据显示,这期间,1/3以上的乡镇纪委无真正意义上的自办案件。二是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机构不健全。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等组成;但事实上,乡镇纪委委员大多由党政办、团委、综合治理等部门负责人兼任,不能按要求担负起纪委委员的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受限。基层惠民政策的落实、各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三重一大”监管等本应由乡镇纪委监督,但往往由于其无力承担,最终由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检查。以上差距的客观存在,无形给党风政风监督机构的工作分散了精力,增加了压力。故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必须同时督促乡镇纪委一起转,乡镇党委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落实。在这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同样是再监督和再检查,监督其真正落实。如此,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才能抓到实处,提高质效。

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实现路径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实现顺利地“转方式”,不会一蹴而就,需要通过一系列途径。

首先,需要转观念。转变观念,清除思想障碍是做好“三转”的前提。必须克服思想误区,做到真心转、真正转。“转方式”,就必须先转思想,树牢主责意识、主业意识、归位意识,切实履行好党纪国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要进一步破除与本位要求不一致的习惯定势。一是要破除“干得多、贴得近”就是市委、市政府信赖,大局意识强的观念,逐步退出影响主业的工作领域。二是要破除“查得大、处得重”就是查案有力、惩治坚决的观念,贯彻好抓早抓小、查准查快,依纪依法惩治,防止腐败分子“漏”。三是要破除“管得全、伸得长”就是工作有为,监督有方的观念,聚焦监督任务,与业务部门工作保持合理“距离”。要实现转观念,必须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可以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如专题报告、讨论会等,切实把本地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转”要求上来,在全市上下营造早转、快转、真转的浓厚氛围。

第二、需要转机制。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其要旨是围绕监督主业,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在革新中求“转”,在改进中应“变”,以方式方法的转变提升监督实效。因此必须树立务本求实的态度,把握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内涵和规律,借鉴科学的管理理念,善于运用逆向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监督工作转机制,可以实行效果倒推,把目标管理的理念寓于执纪监督之中。破解监督工作职能泛化、主次混淆、责任不清、目标不明、四面出击、不问效果等问题,必须从转变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改变工作模式入手,切实把突出主业主责的成效,作为履行执纪监督职能的首要目标,当成衡量工作优劣的主要尺度,坚决克服“工作无标准、目标随风飘、效果大小一个样”的问题。履行执纪监督职能,必须对每项工作的目标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止步于干工作,还须明确为什么干工作、要达到什么效果和目标。对监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需要树立整体思维,以效果为终点一步步倒推工作计划,精心设计方法步骤、流程规则、时限要求等,在任务部署与目标要求之间搭起桥梁,强化过程管理,使每个环节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有据可依,确保既定时间节点达到既定工作效果。要按照“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主体明确化、责任层级清晰化”的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人员、落实时限,明确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何时完成,做到定岗定目标、定责定任务。每个监督工作人员都必须时刻保持“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明确最终目标,随时计量工作进程,按照完成任务目标的时限倒排工期,形成以效果倒逼作为的工作机制。

第三,需要寻求必要支持。市(县)级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能否取得实效,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分不开。为此,一方面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三转”精神和要求,争取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的支持。另一方面,就“三转”工作要求,要主动与基层党委负责人进行沟通,为乡镇和市直部门纪检组织尽快实现“三转”争取支持。

第四,需要重新确责定位。要在转方式中积极履职,必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变大包大揽为综合协调,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一是在监督领域上要把握好“增与减”。一方面,可以探索采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党委重大决策公开等方式,切实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一把手”、“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另一方面,必须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加快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收缩战线,明确重点,突出主业。二是在监督方式要上把握好“进与退”。一方面,要主动退出“贴标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的曝光、约谈、查处、通报措施上做好归位,在创新监督平台和监督手段如加强舆情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上做好进位,使监督执纪更为有力有效。三是在监督环节上要把握好“强与弱”。比如,在“三公”经费控管方面,可以年初通过明确“三公”经费降幅指标、各部门承担责任的方式来倒逼财政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成问题单位追究责任,同时追究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

第五,需要多方位创新。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既要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体制机制,还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党风政风监督机构必须围绕监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再监督”的途径和方法上创新破题。例如,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中,本地创新监督方式,有力整合各级纪检监察、党委和政府督查部门、社会监督的力量,构建了作风建设督查、重大决策督查、执法督查、效能督查“四位一体”的大督查机制,向“庸懒散奢”和“四风”问题“亮剑”。配合督导检查,XX年成立了“市治庸办”,推进明查暗访、治庸问责常态化。组建了3个明查暗访组,每组都配有酒精测试仪和摄像机等器材,采取“四不定”(不定时随时组织、不定人临时组合、不定点突击检查、不定方式随时抽查)方式,持续开展“暗访天天行动”,重点对机关干部作风效能情况开展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情况,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XX年,全年开展明查暗访198次,检查单位567家、酒店300多家,发现问题56例。全年共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单位33家、个人28人,责成市直单位在系统内自行通报批评15人,分别对63人作出不同程度的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在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中,本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一是联系协调机制。建立全市治庸问责工作例会制度,由市治庸问责办牵头,各单位治庸问责办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交流信息,并就有关治庸问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督办考核机制。坚持过程控制和目标考核,实行“一周一碰头、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结总帐”。每周召开一次市治庸问责办各组碰头会,审定各组工作计划,听取各组工作进展汇报,并对各组工作绩效实行领导点评。对各单位治庸问责工作按月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举报投诉办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采取直办、交办、转办、督办方式予以处理。对交办各单位的投诉件,一般情况办理单位应在7日内向市治庸办书面回告办理结果;紧急情况,办理单位应当立即办理即时回告;重要复杂情况,应在15日内办结并书面回告。对自办投诉件,一般情况7日内办结,紧急情况即办即结,重要复杂情况15日内办结。对批转各单位阅处的投诉件,办理单位应将办理情况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市治庸办。对实名投诉或投诉人留有联系方式的,办理单位要在15日内向投诉人回复办理情况。四是明查暗访机制。明查暗访要认真履行工作程序,每次明查暗访都要有记录台账。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研究,及时处理。五是监督制约机制。要求治庸问责办工作人员要严守执纪办案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严格保密,忠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对违反办案规程和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去年以来,本地还创新监督方法,推进电视问政常态化,通过邀请“一把手”现场接受电视访谈,将“四风”问题通过“电视听证”公开亮出来,让群众监督,督促整改、跟踪问责,倒逼职能部

门依法行政;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科学化,创新开展“三个最不”评选,有力推进了党风政风好转

第六,需要有效载体。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不是凭空直转,而是要围绕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通过有效载体,解决具体问题,最终达到正风肃纪的具体目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反对“四风”,作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可具体以抓好七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抓好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情况的执纪检查监督。必须从具体问题入手,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上报,媒体曝光,形成教育震慑效果。同时要出台相关制度规定,逐步向作风常态化制度转变。

总之,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转方式”,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理清思路,该加强的加强,该调整的调整,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促进党风政风根本好转。

党风政风监督调研报告范文(二)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二)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或是季度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一)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常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常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常委,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共产党党章》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XX年,他在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常委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常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二)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第4篇:党风廉政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表态发言文章标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反腐倡廉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集中力量,重点开展治理建设行业中的商业贿赂问题 根据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 违反规定插手和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管理,防止城乡规划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发生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严格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不断提高规划编制水平。以人为本,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使规划建设成果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规划一经法定程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二是强化规划管理。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设一律按照“一张图规划,一支笔审批、一个源头供地,一支队伍管理”的模式进行。强化规划实施的事前、事中监督。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划建设用地、侵害居民公共利益的违章建。筑,查处要彻底,行动要迅速,不留后患,切实解决当前规划管理中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要深化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规划公示、报告制度,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要采取公布、公示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向县政府、县人大报告重大规划的实施情况。规划出现重大失误,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做到权责一致,使执法者能够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职能,不滥用职权,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发生。

三、扎实整改,切实纠正建设行业中的不正之风

要继续把领导班子勤政廉政、干部遵纪守法、改善服务态度、遵守职业道德、端正工作作风作为整顿建设行风的重点,集中精力、扎实整改。一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逾越党规这条红线,不碰及党纪这条警戒线,不触犯法律这条高压线。二是认真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各项制度,查遗补缺,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是抓好窗口服务单位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道德教育,提倡文明用语,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杜绝系统内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四是加大检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宣传发动,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建设行风的监督和整改工作。定期组织局行评小组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检查。对窗口单位服务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影响的,要限期整改,直接责任人不得提干、评先。对整改走过场,阳奉阴违,做表面文章,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要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年终实行一票否决,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建议组织人事部门调离工作岗位。同时追究分管领导的连带责任。我们的决心是:正视现实,不讲客观,卧薪尝胆,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建章立制,奖惩分明,坚决打好行风建设翻身仗。

附送:

党风廉政讲话稿

党风廉政讲话稿

党风廉政讲话稿党风廉政建设课讲话稿

为了抓好党风廉政选床教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讲以下几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章是每名党员勤政廉政的必修课

党章是我们党内的最高法规,作为党的一分子,必须首先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这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所以,今天我重点与大家共同学习,加深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理解。

“八大义务” 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走共同富裕之路;另外,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真正的共产-党员,就应该对党忠诚坦白,光明磊落,尊重科学,不因每个人的顾忌和私欲歪曲真理和真-相。要当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坚决反对派性,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八项权利” 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是指党员对于党组织给予本人或其他党员的处分、鉴定、审查结论或其他处理不服,有权逐级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重新处理的陈述。“控告”是指党员的各项合法权益受到党组织或其他党员的侵犯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为本人伸张正义的强烈要求。这项规定,既可以使党组织及时发现问题,掌握情况,尽快地解决处理党内某些问题和消极现象,又有利于弘扬党内正气,增强党员坚持真理,同党内不正之风进行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二、“为民,务实、清廉”是人事干部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 2016年,人事部印发了《人事部门廉政建设暂行规定》,我们不妨先温习以下规定的内容,就是以下11条:

1、考试录用干部要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做到政策、报考条件公开,考试办法、成绩公开和录用结果公开,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按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录用干部。不得泄露考试内容或擅改分数;不得以权谋私,录用不合条件的人员。

2、考核干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重视群众意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作出结论,做到客观公正,并将结论与本人见面。不得借机徇私舞弊或挟嫌报复。实施奖惩,要依据政策规定和考核结论,不得搞个人恩赐或借故惩罚。

3、作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严禁违反规定,不经考核,突击办理;严禁突破职数限额。不得利用职务拉关系,搞交易。有关人才的信函、电话记录等必须公开,秉公办理,并保存备查。

4、工资晋级要做到政策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和方案办理;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开口子;不得为讨好领导或照顾亲友而降低条件或改变调资方案;不得弄虚作假,为自己和他人晋级。

5、机构编制数额、年度增干指标、增资指标、机关补充干部指标的确定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办理。不得个人说了算,不得事先许愿;严禁利用指标捞取好处。

6、干部调配工作要做到政策、指标、程序、结果四公开。不得通过调动工作安插亲友;调动工作、办理农转非不得违反规定,不得突破指标限额。

7、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坚持有关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应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取得;招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和数额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布,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或通过其他方式为自己和亲友评定职称、聘任职务;严禁在发放证书时滥收费。

8、军官转业安置工作,要通过部队移交部门和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年度分配计划和分配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办理。安置工作必须通过正常的组织渠道进行;不得接受馈赠;不得借工作之便安置不合条件的亲友或谋取其他私利。

9、人事干部必须带头实行有关干部回避的规定。在办理上述公务时,凡涉及到本人及配偶、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的,要自觉回避,不得参予,也不得以其它方式施加影响。

10、对直接办理上述一至八项公务的人事干部,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在同一岗位工作不得超过四年,各单位要认真检查落实。

1 1、要加强各级人事部门以及各级干部之间的相互监督;严禁打击举报监督者或包庇被举报监督的干部。对违反本暂行规定的行为,要从严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交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这是从制度上所做的底线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民,就是要以服务人事工作对象为宗旨,维护好、办理好、发展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务实,就是要围绕各类人才的需求,贯彻落实党的人事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讲实话,查实情,办实事;清廉,就是要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在办理人事行政审批、落实人事服务中,班子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全局工作人员要做到廉洁自律。

第5篇:党风廉政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我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一表态发言,不妥之处,谨请批评指正:

一、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全面落实各级组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感使和使命感,规范办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求真务实,以群众增收为主线,大力发展地膜玉米,烤烟,干杂果及畜牧产业,改善村居环境,提升居住舒适度。

二、加强党务、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党内,村级重大事务,及时向党员、村民公开,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三、廉洁自律依法办事,永葆党员纯洁性。认真学习《党章》《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相干涉农法律法规,带头遵守,依法办事。廉洁自律,树立清廉干部形象。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首先,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对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XXX组长一行莅临我局检查指导表示欢迎。这次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到我局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对劳动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下面,我就接受巡察工作表个态,简单讲三点意见: 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这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作风,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领导干部思想更加解放,信念更加坚定,目标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工作更加务实。全局上下要对这次巡察工作高度重视,以接受巡视监督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全面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巡视检查。全体班子成员、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高标准、严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好巡察组的工作。民主测评、谈话等环节,要实事求是,既不掩盖问题,也不歪曲事实。办公室要提供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相关台帐资料,接受巡察组的指导、检查。总之,各科室、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此次巡查工作,积极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三是要抓好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平。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以本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虚心听取、高度重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认真及时地落实好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自查自纠,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见成效,不断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科学和谐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你们好!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我代表学校一班人坚决做到: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定党性立场,加强理论学习,在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的坚固堡垒。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四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教师队伍。大力开展强师德、正师风、树形象教育活动,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育人、争做学生表率。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坚决抵制“三乱”,以“零容忍”的态度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做有损教师队伍形象的事,塑造教育系统的正气形象。

我本人郑重表态:自觉接受监督,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与大家一起共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无愧于组织的嘱托,无愧于群众的期望,无愧于自己的奋斗,无愧于家人的付出, 以优良的作风和过硬的实绩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向全县百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1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客运服务管理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以下表态发言: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

我站在开展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形成了“党支部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岗位职责与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全站党员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加强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客运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围绕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客运党风廉政建设。

我站承担着旗内班线的旅客运输服务工作,确保广大旅客平安出行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因此,抓好站内安全管理,杜绝站内各监管环节不廉洁现象尤为重要。为此,我站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岗位监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排查岗位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实行安全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形成强有力的制度约束。

三、加强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宣传活动,以世界观和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通过定期与党员谈心,掌握和了解党组织成员的思想状况,通过反面教材警示党员干部加强自律,做到从源上制止腐败的发生。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将廉洁自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定期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及时解决。党风政建设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树优挂钩。

四、密切党群关系,落实民主监督。

要求党员干部把维护、实现和发展群众利益落到实处,要充分认识密切党群关系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加强党性修养,时刻把群众的利益牢记在心,不断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在站内职工群众中评选党外监督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监督,通过制度使党外民主监督形成常态。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工作,需要我们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排除各种干扰的决心,只要我们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就一定能够端正党风,治理腐败。我们在保证完成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任务的同时,将继续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风建设促进行风建设,努力把我站各项工作抓出成效。文昌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2年市文体局将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第十七届纪检委第七次会议、省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以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为保障,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文体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推进我市文化建设,促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发挥舆论优势,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利用我局宣

传文化阵地优势,广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更加关注民生,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推动思想解放、建设和谐文昌中的排头兵和生力军的作用。

二是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干部廉政教育,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坚持中心组学习的同时,局党支部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党委班子成员坚持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和一

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

作。以领导干部、人事、资金使用、工程采购等岗位、人员为重点,围绕思想道德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岗位职责等方面,继续深入查找廉政风险,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防控措施,不断提升局及下属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整体水平和成效。

三是加大对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

政若干准则》、“五个严禁”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告诫,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切实做到务实、为民、清廉。

四是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

廉、重要情况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领导干部问责、廉政谈话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市文体局“三

重一大”议事制度》,推进党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五是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局务公开工作。以权力公开透明

运行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全面公开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事项,特别是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及时、全面公开,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单位各项事务在“阳光”下运行。

三、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与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

理、严格监督,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严格要求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等制度的落实,增强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自觉性。

二是扎实推进效能建设。紧紧围绕局2012年中心工作,重

点做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文化市场监管、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等工作的责任细化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完善对局属单位绩效的监督检查方式,组建效能监督员队伍,确定效能监测点,以动态考核、暗访、通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加大对各下属单位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懒、散、浮、推、拖”等不良风气,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四、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广电、出版、体育方面的人才优势和阵地优势,以城市社区、乡镇农村、机关企业和中小学校等为重点,以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各镇综合文化站等文化场所、文化阵地为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廉政书画展、廉政文艺演出、廉政电影放映等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活动。市广播电视台开辟“廉政”专栏、专题,积极创办廉政文化精品节目,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体系。

五、认真受理投诉,做好信访工作

严格落实领导下访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诉求;定期开展信访纠纷排查和治理,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大上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信访案件的工作力度;做好十八大召开等重大节日和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杜绝非正常越级上访情况的发生。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第6篇: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

濮阳市华龙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

(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

(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乡镇办、站所和行政村(居委会);基层干部指乡镇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办和站所其他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第二章

监督检查内容

第四条 乡(镇)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

(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

(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六)对本辖区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 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等资源;

(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 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

(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

(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

(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

(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

(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

(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

(三)违规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

(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

(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集体款物但逾期不还,或者违规用集体资金、公物操办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六)以办理村务为名,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集体资金,或者滥发奖金、补贴,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十一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监督中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不正之风。

(一)不实行村级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或者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财务会计资料;

(二)不按照规定实行民主理财,不按规定进行财务公开;

(三)阻挠、干扰村民依法行使询问质询权、罢免权等监督权利;

(四)阻挠、干扰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计;

(五)阻挠、干扰有关机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

第十二条 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目无法纪、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正之风。

(一)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二)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三)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乡镇办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政府根据职责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乡(镇)办及村居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财政、审计、农业、民政、信访等部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进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第十五条 区纪委每年对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区委、区政府。

乡(镇)办党工委和政府每年应当对基层站所及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六条 区、乡(镇)办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纪依法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指定检查、案件调查等方式,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辖区内党风政风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加被监督检查对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议;

(三)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曝光等;

(四)召开座谈会;

(五)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明察暗访或者走访调研;

(九)与区巡查机构沟通协调;

(十)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第十八条 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据本办法切实履行以下职责:

(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办法的贯彻执行;

(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级自治机制,完善“4+2”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应当公开;

(三)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必要场所和办公条件,给村务监督委员成员一定的误工补助,保障监督委员会成员权利,自觉接受监督;

(四)将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的监督。

第十九条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严格监督程序,发挥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民主理财和村务监督,督促村居进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维护好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共濮阳市华龙区纪委、华龙区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5年5月12日起施行。

第7篇: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2017年,在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直纪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部署,突出主责主业,坚持念好“责任经”,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念好“紧箍咒”,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抓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建廉政教育学习的平台,营造风清气正机关氛围。现将今年以来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念好“责任经”,落实“主责任”

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使领导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遵规守纪的示范者和带动者。市直纪工委立足单位特点,紧紧依托党工委,充分发挥工委抓机关党建的优势,积极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强化责任到位。在年初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向各单位下达党建工作责任书,并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责任目标,要求各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签领责任状,强化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强化部署到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制定下发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要求市直机关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落实好反腐倡廉任务。

二、念好“廉政经”,引领新清风

我们从市直机关实际出发,把廉政文化融入到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党员培训等学习内容之中。为便于学习交流,我们搭建了三个学习的平台,即:“一月一刊”,坚持每月编印一期《党员理论学习辅导材料》,注意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在其中;“一季一讲”,每季度举办一期“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讲坛”,请专家或领导为党员干部讲课,推动以学促廉。“一季一会”,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片区会,交流机关党建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的做法与经验。此外,按市纪委宣传部安排,1月份我们组织市直机关800多名党员观看了反腐倡廉教育剧《兰花赋》,机关党员干部普遍反映效果不错。6月上旬,我们举办了一期市直机关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开展了党校教授上廉政课、参观习近平同志在宁德任职期间曾挂点联系的乡村、寿宁县委党校“三严三实”加强党性修养”现场教学,参观全省廉政教育基地溪潭镇廉村等活动,通过以上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廉洁从政理念,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风清气正的机关党风政风氛围正逐步形成。

三、念好“功夫经”,铸造“铁队伍”

落实“三转”要求、干好主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练就真功夫、硬本领,否则“拳脚”就很难施展开,工作也很难打开局面。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能力危机”和“本领恐慌”问题,纪工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念好“功夫经”,让纪检监察干部在真学中掌握业务,在苦练中增加经验,在实战中提升能力,铸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铁队伍”。一是“自家”学。在纪工委内部积极组织开展业务

能力提升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叉业务等多种形式,强化业务学习和能力锻炼,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二是向“专家”学。集体到市检察院反贪局向业务专家学习如何做笔录、谈话等技能,强化办案能力;建立与市纪委、省直纪工委学习沟通机制,依据案情定期向市纪委相关科室和省直纪工委汇报沟通,在请示中学习掌握业务知识和提升业务能力;到永安、宁化等兄弟县市,学习纪律审查、审理的先进经验做法,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三是在“实战”中学。坚持以案代训,规定每人都要参与纪律检查、审理,通过开展纪律审查实战演练,联合办案,交叉审理违纪案件等方式,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

四、念好“紧箍咒”,警醒“打盹人”

今年来,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强化监督,通过念好“紧箍咒”警醒“打盹人”,加大对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查处、敲打,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让机关党员干部头上都有一个摘不掉的‘紧箍咒’!”

1.开展督查巡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督查巡查。一是坚持节日督查。节假期间和双休日,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市直机关节前教育、公务活动、车辆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公务用车30台(次),对1个单位车辆管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反馈纠正。二是开展专项巡查。按照市纪委安排对文广电新局、政务中心等单位开展专项巡查,主要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三公经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作出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较好地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2.坚持从严执纪。市直纪工委争做执纪监督的“啄木鸟”,对违纪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肃问责,不让违纪违规者心存“躲一阵子就过去”的侥幸,主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上半年,市直机关上报市纪委已审案件5件;自查办结案件7件,申诉复议案件1件,主要包括市气象局5人和市政府办1人违规参与公款旅游案,市工人文化宫违规发放购物卡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案,市总工会林丽玉申诉复议案,共形成卷案8卷及附有关材料1000多页;还有三起自办案件正在办理中,以及市纪委信访室交办1件信访件正在调查。通过这些违纪案件和违纪人的查办,保持了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力度,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普遍感觉到执纪越来越严,在纪律面前‘打盹装睡’的现象也越来越少。

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和想法,主要有:一是工作力量较为薄弱。市直机关单位多,人员多,纪工委只有四个人(其中一人下派农村任第一书记),机关各纪检组和监察室人员分散在各单位,力量不集中,对全面提高机关的党风政风监督的整体 水平有一定影响。建议在当前体制下,继续由市纪委牵头抓总,整合机关力量,共同提升机关党风政风监督的工作水平。二是监督重点把握不一。监督的内容,监督重点各单位把握不一。建议市纪委制定下发监督责任清单,由各监督单位再根据单位特点,适量增减,使监督事项具体化。另外,还可制定《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有关事项明示表》等

具体化操作内容,把纪律和规矩具体化。如,是否存在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泄露信息问题;是否存在参加战友会、同乡会、同学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是否存在插手、参与工程项目,违规批办土地矿产问题;是否存在不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等,这样既把规矩具体化了,也有利于监督执纪。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纪委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阵地,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8篇: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党风廉政建设表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作为一名青年干部,能在全院党风廉政会议上作表态发言,我感到非常荣幸。首先,感谢院领导的关爱,也感谢各位同事一直以来对于药剂科工作的支持、理解和帮助(此处应该鞠躬)。由于本人经历少、阅历浅,感受上不一定深刻,但从一名普通药师到药房主任,尤其是在去年接受了药剂科主任一职以来,使自己深深感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的建设的至关重要性,感受到作为党和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加强党性修养、做好廉政勤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性。

一直以来,我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理论和新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政治立场坚定,态度鲜明,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全院中心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药剂科的各项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践行习总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坚持政治思想不动摇,扎实苦干,克己奉公,认真履行职责,为医疗卫生事业事业及我院的发展做了一些工作,现总结并表态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也是党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础在于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廉洁自律的根本在于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记得2012年在六安党校的学习经历,对我影响很大,也使我受益匪浅。我学习了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学习中力求做到"三个为主、三个结合"。即:以自学为主,做到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以精读为主,做到精读与通读相结合;以"学以致用"为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从而增强了忧患意识、纪律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对照政策查自身,边学边整改边提高,进一步提高了自己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自觉性。同时,在学习中,通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等活动警示自己,提高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深知拒腐防线一旦被突破,组织原则就会葬送,公平、公正就无从谈起。为此,在日常工作和社交活动中,坚持自我约束,从严要求,慎用权力,奉公以勤,律已以俭,不以职权谋私利,不为人情所左右,踏踏实实干事,严守“九不准”要求,深刻学习并做好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

二、提高药剂科的整体服务能力,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

作为药剂科始终本着为临床服务、为患者服务的原则,不断规范药房建设,提高临床药学服务。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坚持一手抓发展不放松,一手抓行风建设不动摇,不断加强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使全体科室人员切实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奖优惩劣,引导科室人员增强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的自觉性。开展“形象服务”活动,优化药房窗口取药流程,规范窗口服务用语,更新全科室人员的服务理念,使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新观念。认真落实新一轮医改的精神要求,认真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采购,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的惠民政策。

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全面做好药剂科各项工作:

狠抓药品质量,坚持药品验收、领药、发药“三把关”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对药房、库房上架药品的质量抽查,保证了所售药品的质量。为规范临床合理用药,加强对开方用药的评估、监督、检查,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科室自觉接受医院监督检查,每月对科室用药进行动态观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任何假劣药品事件和纠风投诉事件。

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一名年轻共产党员的本色,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年轻干部,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对廉政的思考和感悟,我个人认为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保持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这也是我们每个青年干部在前进过程中,在工作岗位上方向不偏移、目标不动摇的根本保证。

虽然我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思想上、工作上还

存在一些不足,今后在药剂科工作上重点抓好四件事:一是抓质量;二是抓服务;三是抓落实;四是抓廉政。当好带头人,首先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要以永远的忧患意识,拓荒精神,追求医院永远的活力。在工作上按照廉政建设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忠实履行职责,振奋精神,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05月18日

党风政风监督员表态发言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监督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汇报标题(共5篇)

如何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发言稿

党风政风监督室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党风政风监督室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docx》
党风政风监督室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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