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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就土地卫片检查表态发言(共9篇)

作者:DEREK2010时间:2020-05-17 下载本文

第1篇:某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方案

交口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工 作 方 案

为加强对我县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圆满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以下简称•通知‣)、•山西省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吕梁市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通知‣要求,对在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进行同步查处整改;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组织核查,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力争我县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15%,圆满完成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省、市验收。

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保护耕地、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意识不断增强;促进管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水平能力显著提高;全面建立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宇平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刘青平县政府副县长

王小明 县政府副县长

刘硕平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冯建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高如星 县长助理、县财政局局长

武英喆 政府办主任

张明星 县经信局局长

李甫平县发改局局长

张俊川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银有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田晓婷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白晓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崔宝林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文富 县电力公司副经理 刘俊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冯智勇 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长 尹连生 水头镇镇长 韩小红 石口乡乡长 刘永强 康城镇镇长 李建军 回龙乡乡长 杜财旺 双池镇镇长 白玉明 桃红坡镇镇长 王占河 温泉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冯建平同志兼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分工

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领导全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县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开展,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县级督查检查和验收工作,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违法用地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配合完成部、省、市级督查、验收工作及约谈问责等。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开展宣传动员,推进各阶段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在工作中形成真正合力。加大查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力度,对本辖区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开展督察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完成部、省、市级督查、验收工作。

四、检查对象和依据

(一)检查对象。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二)工作依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往年工作中适用,但•规范‣与•通知‣中未明确的技术要求和政策界限,不再作为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依据。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各地要按照•规范‣及本方案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一)前期整改阶段(2月15日-4月30日)。 对在土地变更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同步查处整改。

(二)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5日)。 2012年3月初,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乡镇人民政府要部署启动,召开会议、建立领导组和办事机构,下发实施方案。部署启动情况请及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核查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 按照•规范‣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号)文件要求,我县要以乡镇为单位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要逐一进行核查、整改和查处。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

(四)迎接省级督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省人民政府将在核查整改阶段组织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等工作开展督查,督促整改。我县要作好省级督查的前期图斑核查、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等工作,迎接省级督查。

(五)数据初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6月20日前,我县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数据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6月30日前,经省、市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审核督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国土资源部将利用“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将有关审批信息与上报数据进行套合分析,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省、市、县组织整改纠正。我县积极配合由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司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采取实地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督查。

(七)迎接省级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0日)。 迎接省、市对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体工作进行验收。

(八)数据上报阶段(8月5日-8月15日)。 8月10日前,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正后的卫片核查及查处整改数据,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迎接部级验收(8月15日-9月15日)。 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验收。

(十)约谈和责任追究。(6月20日--12月31)部、省、市三级按照•通知‣、•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启动约谈和责任追究。

六、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检查(监测)时段。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

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认定,出具证明文件,并与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目标要求落地,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必须计入所在市、县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根据市、县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作为情节区别对待。同时,要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

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省、市(地)级规划大纲已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以上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试点政策。

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试点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土地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

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2011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等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于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必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七、成果上报

(一)纸质报送内容。

上报的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以下附表:

1、•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

2、•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

3、•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4、•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

5、•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

6、•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

7、•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填报要求。

必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填报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

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报送一式5份,报告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领导组邮箱,相关统计报表电子文件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联系人:郭汶金、常耀;电子信箱:jkgtjk@126.com。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立即启动卫片执法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部署启动。政府主要领导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又是警示约谈、责任追究的重要主体,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具体抓好落实。各乡镇要构建政府为主导、国土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做到政府领导有力、目标任务明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强化宣传发动,政策把握到位、工作重点突出、充实人员力量、保障装备经费、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成效。

(二)提前介入,确保查处整改履职到位。

各乡镇要按照•通知‣和•规范‣要求,认真开展核查整改工作,积极履行制止查处违法、服务用地报批的双重职责。查处整改工作要提前介入,不等不靠,立即启动,省卫片领导小组已经向全省下发文件,在土地变更调查阶段建立了违法案件跟踪查处制度,从3月1日开始,以半月为单位对各地查处进度进行密切跟踪,并对占用耕地100亩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各地一定立即行动起来,立足当前,充分履职,如果在卫片数据下发后,经验证发现有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省人民政府将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作为一个问题在督查、验收中加以考虑。对各类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多措并举,多点打击,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强制执行的要强制执行,该处分的要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既要严肃查处个案,也要依据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对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要通过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存在问题的,各相关部门在依法依规查处的同时,要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加紧整改规范,确保履职到位。用地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主动进行整改。违法行为未经依法处理的,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强化监督,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要继续落实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审核人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各级数据上报须经当地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省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在开展成果审核工作时,要抽调人员成立数据审核小组,切实加强对下级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在验收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不予通过验收,在全省予以通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将未通过验收作为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依据之一。

(四)明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按时完成任务。未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县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总结经验,健全卫片执法长效机制。

各乡镇在做好卫片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总结提升。更要以卫片检查为契机,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保持全县土地、矿产秩序稳定,服务保障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第2篇:孙吴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孙吴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黑龙江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土地督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利用秩序,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执法检查具体协调工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监察机关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落实“问责”的相关人事任免。执法检查采取各相关单位自查、县政府抽查和国土资源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全覆盖。卫片监测时段为2009年5月至2009年11月。重点检查卫片监测时段内新增建设用地是否经过审批,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土地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越批准范围占地和擅自改变用途问题。违法用地行为是否已被发现、制止和调查处理等。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0年3月8日前)。布署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检查工作。3月8日前完成方案制定、动员部署等启动工作。

(二)调查核实阶段(2010年3月8日至2010年6月5日)。积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内外业核查准备,并组织实施内外业检查工作。6月1日前,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有实例、有原因分析)及相关数据(《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处整改阶段(2010年6月6日至2010年9月5日)。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整改,做好接受部、省检查准备。根据自查情况,对本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国土资源、人事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根据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启动问责。对复杂、疑难案件且本级难以处理的,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告。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非法批地等性质严重违法案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30日)。完成本县的案件查处工作,将《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和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逐级汇总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总结。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第一次实现全国所有县(市)的全面覆盖,也是以卫片监测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的第一年。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以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协调组织各部门统一行动,扎实推进,保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可靠。县国土资源局要与外业测量单位签订责任状,确保测量核查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测量单位的测量资质。要强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要对上报数据情况的真实性负总责。县政府对发生谎报、瞒报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必要的措施保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作到及早谋划,统筹安排,为执法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必需的执法车辆等装备设施。

(四)把握好政策界限。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依法问责,并区分违法用地性质和情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3篇: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精神,2009年度是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核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汀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邱大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忠(县府办副主任)

钟炳林(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文伦(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国文(县法院副院长)

段允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思荣(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廖昌树(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曹秋林(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邱小桃(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涂鸿群(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天彬(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王其春(县城建局副局长)

任汉书(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麟(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荣荣(县人事局副局长)

黄爱国(县环保局副局长)

宏(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华庆(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洲(县农业局副局长)

阙少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天彬兼任。

三、工作内容

1、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主要是对全县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2、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县政府将召开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5日)。

1、3月31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4月5日前,由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题、有对策,有措施。

(三)处理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在7月3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解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该处罚款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在7月31日前上交到指定罚没款专户。二是对于违法建筑,按汀政综[2008]240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尽量采用简易处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或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三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四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五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六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七是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第4篇:长汀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长汀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精神,2009年度是全国所有行政区域实施全覆盖检查和依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将根据核查成果,依据15号令对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的第一年。按照国土部、省国土厅、市国土局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执法检查任务,确保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我县土地管理的各项机制,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土地执法新格局,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和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长汀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邱大武(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卫忠(县府办副主任)

钟炳林(国土资源局局长)

董文伦(监察局局长)

成 员:吴国文(县法院副院长)

段允辉(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思荣(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廖昌树(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曹秋林(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邱小桃(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涂鸿群(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

黄天彬(县国土资源副局长)

王其春(县城建局副局长)

任汉书(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洪麟(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荣荣(县人事局副局长)

黄爱国(县环保局副局长)

张宏(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华庆(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振洲(县农业局副局长)

阙少平(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天彬兼任。

三、工作内容

1、对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进行核查。主要是对全县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核查,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土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情况。具体要对卫片影像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超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

2、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在核查中认定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前)。

县政府将召开乡镇和有关部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开展卫片土地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掌握政策,落实责任。

(二)自查阶段(3月11日至4月5日)。

1、3月31日前,根据卫片执法检查监测成果资料,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配合,对卫片监测到的宗地图斑共同进行实地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业主、位置、地类、权属、面积、建设现状、规划审批、土地供应、用途等情况逐宗进行全面核查,对图斑宗地用地的合法性和违法性提出审核意见。

2、4月5日前,由各乡镇根据核查结果,向县领导小组提交清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理有据、有问题、有对策,有措施。

(三)处理整改阶段(7月31日前)。

在7月31日前,对通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的要求,全面完成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做到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该拆除的拆除;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该移送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及监察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依法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四)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成所在乡镇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地方政府领导责任追究的主要依据。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所在乡镇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落实到位。

(二)认真细致,核查到位。在自查阶段,各乡镇要组织安排协调配合好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卫片涉检用地进行调查核实,对违法用地当事人不配合接受调查或不提供相关资料的,所在乡镇要负责动员违法用地业主及相关人员接受调查或提供相关资料,确保核查数据、证据真实全面。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核查结果如实填写统计汇总报表,不得谎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谎报、瞒报问题的,要解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肃查处,整改到位。在7月31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要依据 《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处罚处理到位。一是对该处罚款的,由所在乡镇负责督促违法用地业主在7月31日前上交到指定罚没款专户。二是对于违法建筑,按汀政综[2008]240号《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尽量采用简易处罚程序予以强制拆除,或动员违法当事人自行纠正。三是对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提交县监察局处理。四是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责任人,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受理。五是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县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执行。六是对于依法没收的违法占地建筑,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接收、登记。七是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八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未依法处理到位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通力配合,落实到位。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土地管理的方方面面,各乡镇和县直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协调和沟通,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各个层次和环节不出现失误和问题,确保核查数据真实全面,确保违法用地依法全面有效按时处罚处理整改到位。共同把卫片检查工作做细做实落到实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督察,从严问责。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由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对工作不重视,不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不力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并将此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整改不力,影响上级对我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先予实行“一票否决”。

第5篇:沙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

沙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1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闽国土资文〔2010〕38号)及《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0〕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原则,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中涉及的各类用地,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增强依法用地管地观念,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卫片遥感图斑涉及的地块是否经过依法批准;审批和使用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非法批地、骗取批准、未批先用、少批多占和擅自改变用途;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批准供地;土地违法行为是否在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中已经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已经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已经到位;对土地违法违规严重地区的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否依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进行问责。

三、方法、步骤

㈠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县政府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根据市

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㈡核查整改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和乱圈滥占等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以减少和降低土地违法面积和比例;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完善备案手续。

㈢依法处理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坚持边检查、边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未报即用土地违法违规专项清理中已经查处的违法违规用地,抓好后续工作,对人、对事依法处理到位,并按要求将卫片图斑所涉及的各类用地材料装订成卷。

㈣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县政府书面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工作情况。市政府将对我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国土资源部推进“以图管地”的重要方式,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国土资源部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实行土地问责。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㈡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县里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法检查全面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进行督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㈢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要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法院、检察院、监察、发改、公安、司法、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农业、审计、环保、信访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对养殖等农业结构调整项目需要完善手续的,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依法办理,确保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㈣严明法纪,切实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今年国土资源部将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率和处罚到位率作为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对土地卫片图斑中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违规供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监察机关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对符合问责条件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坚决实施问责。

㈤加快进度,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3月上旬至5月中旬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对我县自查情况进行检查;6月1日前,我县要完成自查工作并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自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及有关数据表格;7月15日前,接受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和省国土资源厅督查。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个步骤的时间安排,抓紧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调查核实要证据确凿,实事求是,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要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加大自行纠正力度,处理措施彻底到位。对调查核实不准确或者虚报、瞒报,自行纠正措施落实不力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县政府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6篇:民丰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汇报

民丰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汇报

地区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上报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汇报材料的通知》,现将我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11月,根据地区国土资源局《和田地区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土资发〔2010〕73号)精神,我局开展了2010年度土地督察预警行动工作,对辖区内2009年11月至2010年9月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自查清理,共清查建设用地3件,即:2010年农村宅基地、2010年第一批村镇分批次建设用地和城镇集中供热站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16.3061公顷。

今年4月,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了自治区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目前,我县已制定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因动态遥感监测资料未下发,我局暂未启动图斑核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为确保2010年重点建设项目或浙江援助项目顺利实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建设用地存在边报边用现象,针对此问题,我局已及时主动纠正,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避免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行为再次发生。

三、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将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土地执法整治查处成果,及时曝光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重点地区,保持舆论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协调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

民丰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第7篇: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办公室[优秀]

关于2011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法[2011]37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按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局相关股、室、队的大力协助下,完满的完成了南京督查局的例行督察和2010年度新土地卫片的基础数据整理,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工作

1、自查工作

根据九国土资发电[2011]11号《通知》及九府厅字[2011]36号《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例行督察及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办在局相关股、室、队的协助下,从3月14日启动后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实地核查图斑,对实地现状进行拍照,及卫片图斑的坐标、分类和在现状图中的位置。确认我县土地变更遥感图198个图斑并合并为179宗用地,面积6278.2亩、农用地3361.04亩、耕地1543.67亩。其中,伪变化106宗,面积2985亩、农用地1485.3亩、耕地419.5亩[其中临时用地64宗,面积1203.7亩、农用地509.8亩、耕地97.9亩],违法用地5宗,面积163.26亩、农用地127.2亩、耕地110.6亩,合法用地68宗,面积3129.94亩、农用地1748.54亩、耕地1027.42亩。并对179宗用地进行资料(图片、文书、照片)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2、迎检工作

2010年4月13日至28日,南京督查组对修水县的卫片资料和其他相关内业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到实地进行实地进行核查。我办和其他迎检人员全程跟踪服务,做好了资料传递、解释等工作,最后通过核查并转入整改阶段。

二、2010年度新土地矿产卫片工作

2011年5月14日全省监察工作会后,省厅又启动了新一轮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图斑458个、未批先建[W]5个、本年度批准本年度建设[B]453个,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6个,总计474个图斑,面积3452.9亩(其中W:82.7亩、B:3020.3亩、疑似349.9亩)。

1、完成了新卫片数据与198个图斑的比对确认工作。

2、对新卫片的474个图斑进行了分割,目前图斑总数为673个。

3、完成了新卫片图斑数据的分析及图斑的坐标、分类工作。

三、积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做到边干边学,扎实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

1、由于卫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纰漏。

2、建议加强各股、队、所的工作配合。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8篇:平罗县陶乐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平罗县陶乐镇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自 查 报 告

平罗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平政办发[2011]126号)“关于印发《平罗县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镇成立了以镇政府镇长杨连银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邬占江为副组长的“陶乐镇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土地、民生、社会经济、办公室负责人等精干力量全力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我镇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经2011年7月7日至7月18日的自查,主要对我镇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清理并逐宗登记造册,梳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逐宗进行定位、定性,重点清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经过批准,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违法用地是否依法查处到位。

经清查:陶乐镇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3起,经平罗县国土局依法处理已结案1起(马太沟污水处理场);已立案2起,分别是陈新国建设的“拉巴湖旅游区”和郝小虎建设的“原野人家”,陈新国的拉巴湖旅游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供地政策,属于未批先建,郝小虎的原野人家是在基本农田中建设,属于拆除项目;另外10宗违法案件有5宗养殖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

供地政策,并且已经过土地局初审,建议尽快督促备案;另5宗分别是平罗县交通局建设的“陶乐治超站”、余永财建设的“莹湖湿地生态园”、陈苏林建设的“渔池农家乐”、杨翠兰建设的“翠湖农庄”和郭富平建设的“鱼池农家乐”。

附件:建设项目违法用地清查登记表

二0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国土资源局。

第9篇: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的自查报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的自查报告

2010-12-06 10:11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我县从11月1日开始,对全县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方案》安排,我县成立了由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监察、人社、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县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工作专题会议,抽调人员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情况清理工作。通过外业实地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丈量用地面积和查阅用地档案等形式,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所在位置、用地时间、报批情况、批准用地面积、实际面积、规划用途、供地方式等基本情况进行逐宗清理,全面调查,避免了漏查、错差现象的发生。

此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预警行动共清理出2009年11月-2010年9月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13宗,占地面积47.17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6.554公顷,农用地28.28公顷(耕地26.231公顷),未利用地2.345公顷;用地手续齐全的11宗,面积39.338公顷;用地手续不齐全的1宗,面积6.861公顷(耕地6.861公顷),属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西气东输二线彭阳分输压气站建设项目,只有国家发改委的立项批复文件,用地未批复;违法用地1宗,占地面积0.98公顷(耕地0.419公顷),属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银洞沟煤矿改扩建项目。鉴于该项目已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立项批复(宁经信审发[2010]422号),属自治区重点项目,且用地已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预审(宁国土资预审字[2010]35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国土局等部门组织对其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已依法向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

二、今后的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是突出重点、以防为主、查防并举,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土地监管责任,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是要严格执法,按照“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的原则,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对人对事处理到位。

三是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依法整顿,规范管理”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用1个月时间,依法对全县范围内各类涉地违法违纪行为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用地行为和完善土地运作协调机制,促进全县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是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新的违法占地行为,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

土地卫片执法表态发言

矿产卫片检查表态发言

土地卫片整改表态发言(共19篇)

卫片整治表态发言(共4篇)

卫片整改表态发言(共3篇)

《卫片整改表态发言(共3篇).docx》
卫片整改表态发言(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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