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定襄县人民医院 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自2009年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进行部署,积极动员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教育,使得全体医护人员充分理解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我们在强调医患沟通的前提下,把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的加以结合;把医疗责任保险的政策运用到医患纠纷的调解中去;借医疗责任保险之力来提高医疗整体质量。实际工作中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结合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年轻的住院医师多动手动脑,敢于实践,提高水平。
我们知道,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学理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臵”,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年轻的住院医师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分寸,担心日后患者或其家属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此种情况下没有医生愿
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住院医师的成长面临挑战。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这种局面的改观成为可能,使得住院医师们能放下包袱,更主动地接触新技术和进行新尝试。
二、医疗纠纷的调解充分依靠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医疗损害轻者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杀人事件,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妥善解决和安抚对医疗服务有异议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前,医疗纠纷处理难,是因为没有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缺乏信任。我院通过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补偿资金的支付渠道,调整了医患之间的赔付关系。此举既明确了医疗差错的鉴定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院压力、推动质量提升。
首先,目前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还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优点有二: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都会使得任何一方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其次,利用医疗责任保险解除医务人员的思想包袱;降低医务人员的从业风险,使得医务人员在专业上可以科学地继承和发展;避免了医生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选择安全保守的治疗方案,有利于医学事业及我院技术水平的创新和应用。
再则,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后,我院医务部门对医生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例如:病历书写要求更完整、及时、准确、工整;病房检查更应该仔细;用药前必须认真查看病历、处方,并进行核对……使广大医务人员更主动地专心工作,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这是我院结合医疗责任保险努力的方向,力争使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院发展的推进器。
通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我院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调解情况来看,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有以下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
避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另外,对小型医疗机构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一味地依靠医患双方的谈判来界定赔偿额度,而自从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后,索赔有章可循,赔偿有法可依,对医患双方都有明确的约束。不仅节省了医患双方的大量精力,而且使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公开透明。
然而,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二点:
1、医院仍然没有从医患纠纷中真正解脱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后,大部分医院都希望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要找医院纠缠。事实上,患者或家属依然认为,医院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发生纠纷仍然找医院要说法。同时,繁琐的投保和索赔手续,使医院感到投保后的工作甚至多于自己单独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医院还需投入很大精力来协调。因此,医疗责任险要多作为,使医院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或家属,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需要赔偿,有的需要道歉,有的要负责后续治疗。而医疗责任险只能负责赔偿问题,并且并非“包赔一切”。患者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认为保险、医院相互窜通,相互袒护,理赔程序繁杂冗长,因此患者或家属不愿找保险公司,而是继续选择与医院纠缠,认为医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医疗责任险对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不仅要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还要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协助医疗机构做好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还应该及时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和理赔;充分发挥调解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其成为医、保、患三者之间的纽带,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行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参保的医疗机构彻底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由于医院经济状况及其他各种原因,我院200
9、20
10、2011年后,2012及2013年未参与医疗保险,2014年我院在院领导的督促下,医务科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并于2014年底与市、省医调委合作,并与合作保险公司达成保险意向,并交付12万多元保险费用,为全院医务人员投注了医疗责任保险,并于2015年1月1人生效,确保了我院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5-1-5
5 定襄县人民医院
第2篇: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国务院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第51条明确了11种赔偿项目及标准;第52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新《条例》大幅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而且首次增加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自2008年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进行部署,积极动员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教育,使得全体医护人员充分理解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我们在强调医患沟通的前提下,把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的加以结合;把医疗责任保险的政策运用到医患纠纷的调解中去;借医疗责任保险之力来提高医疗整体质量。实际工作中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结合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年轻的住院医师多动手动脑,敢于实践,提高水平。
我们知道,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学理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1 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年轻的住院医师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分寸,担心日后患者或其家属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此种情况下没有医生愿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住院医师的成长面临挑战。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这种局面的改观成为可能,使得住院医师们能放下包袱,更主动地接触新技术和进行新尝试。
二、医疗纠纷的调解充分依靠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医疗损害轻者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杀人事件,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妥善解决和安抚对医疗服务有异议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前,医疗纠纷处理难,是因为没有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缺乏信任。我院通过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补偿资金的支付渠道,调整了医患之间的赔付关系。此举既明确了医疗差错的鉴定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院压力、推动质量提升。
2 首先,目前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还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优点有二: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都会使得任何一方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其次,利用医疗责任保险解除医务人员的思想包袱;降低医务人员的从业风险,使得医务人员在专业上可以科学地继承和发展;避免了医生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选择安全保守的治疗方案,有利于医学事业及我院技术水平的创新和应用。
再则,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后,我院医务部门对医生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例如:病历书写要求更完整、及时、准确、工整;病房检查更应该仔细;用药前必须认真查看病历、处方,并进行核对……使广大医务人员更主动地专心工作,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这是我院结合医疗责任保险努力的方向,力争使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院发展 3 的推进器。
通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我院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调解情况来看,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有以下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另外,对小型医疗机构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一味地依靠医患双方的谈判来界定赔偿额度,而自从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后,索赔有章可循,赔偿有法可依,对医患双方都有明确的约束。不仅节省了医患双方的大量精力,而且使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公开透明。
然而,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二点: 1、医院仍然没有从医患纠纷中真正解脱
4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后,大部分医院都希望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要找医院纠缠。事实上,患者或家属依然认为,医院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发生纠纷仍然找医院要说法。同时,繁琐的投保和索赔手续,使医院感到投保后的工作甚至多于自己单独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医院还需投入很大精力来协调。因此,医疗责任险要多作为,使医院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2、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或家属,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需要赔偿,有的需要道歉,有的要负责后续治疗。而医疗责任险只能负责赔偿问题,并且并非“包赔一切”。患者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认为保险、医院相互窜通,相互袒护,理赔程序繁杂冗长,因此患者或家属不愿找保险公司,而是继续选择与医院纠缠,认为医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医疗责任险对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不仅要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还要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协助医疗机构做好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还应该及时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和理赔;充分发挥调解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其成为医、保、患三者之间的纽带,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行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参保的医疗机构彻底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019-12-16
第3篇: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定襄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自2009年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进行部署,积极动员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教育,使得全体医护人员充分理解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我们在强调医患沟通的前提下,把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的加以结合;把医疗责任保险的政策运用到医患纠纷的调解中去;借医疗责任保险之力来提高医疗整体质量。实际工作中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结合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年轻的住院医师多动手动脑,敢于实践,提高水平。
我们知道,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学理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年轻的住院医师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分寸,担心日后患者或其
家属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此种情况下没有医生愿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住院医师的成长面临挑战。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这种局面的改观成为可能,使得住院医师们能放下包袱,更主动地接触新技术和进行新尝试。
二、医疗纠纷的调解充分依靠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医疗损害轻者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杀人事件,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妥善解决和安抚对医疗服务有异议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前,医疗纠纷处理难,是因为没有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缺乏信任。我院通过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补偿资金的支付渠道,调整了医患之间的赔付关系。此举既明确了医疗差错的鉴定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院压力、推动质量提升。
首先,目前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还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
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优点有二: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都会使得任何一方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其次,利用医疗责任保险解除医务人员的思想包袱;降低医务人员的从业风险,使得医务人员在专业上可以科学地继承和发展;避免了医生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选择安全保守的治疗方案,有利于医学事业及我院技术水平的创新和应用。
再则,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后,我院医务部门对医生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例如:病历书写要求更完整、及时、准确、工整;病房检查更应该仔细;用药前必须认真查看病历、处方,并进行核对……使广大医务人员更主动地专心工作,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这是我院结合医疗责任保险努力的方向,力争使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院发展的推进器。
通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我院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调解情况来看,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有以下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另外,对小型医疗机构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一味地依靠医患双方的谈判来界定赔偿额度,而自从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后,索赔有章可循,赔偿有法可依,对医患双方都有明确的约束。不仅节省了医患双方的大量精力,而且使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公开透明。
然而,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二点:
1、医院仍然没有从医患纠纷中真正解脱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后,大部分医院都希望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要找医院纠缠。事实上,患者或家属依然认为,医院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发生纠纷仍然找医院要说法。同时,繁琐的投保和索赔手续,4
使医院感到投保后的工作甚至多于自己单独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医院还需投入很大精力来协调。因此,医疗责任险要多作为,使医院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或家属,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需要赔偿,有的需要道歉,有的要负责后续治疗。而医疗责任险只能负责赔偿问题,并且并非“包赔一切”。患者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认为保险、医院相互窜通,相互袒护,理赔程序繁杂冗长,因此患者或家属不愿找保险公司,而是继续选择与医院纠缠,认为医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医疗责任险对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不仅要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还要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协助医疗机构做好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还应该及时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和理赔;充分发挥调解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其成为医、保、患三者之间的纽带,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行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参保的医疗机构彻底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由于医院经济状况及其他各种原因,我院2009、2010、2011年后,2012及2013年未参与医疗保险,2014年我院在院领导的督促下,医务科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并于2014年底与市、省医调委合作,并与合作保险公司达成保险意向,并交付12万多元保险费用,为全院医务人员投注了医疗责任保险,并于2015年1月1人生效,确保了我院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定襄县人民医院
2015-1-5
第4篇: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总结
国务院 2002年9月1日实施的新《条例》第51条明确了11种赔偿项目及标准;第52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新《条例》大幅提高了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而且首次增加了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自2008年以来,我院按上级要求进行部署,积极动员和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同时,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医疗责任保险的教育,使得全体医护人员充分理解医疗责任保险的意义。我们在强调医患沟通的前提下,把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与医疗责任保险有机的加以结合;把医疗责任保险的政策运用到医患纠纷的调解中去;借医疗责任保险之力来提高医疗整体质量。实际工作中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同时,结合医疗责任保险,鼓励年轻的住院医师多动手动脑,敢于实践,提高水平。
我们知道,医生的医术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主要是依靠大量的临床实践,只有多接触各种各样的病例,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才能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大夫,更需要这方面的锻炼。一名优秀的医生,不仅在于7年、8年基础医 1
学理论的认真学习与研究,更为重要的是在活生生的患者面前,如何处理而使他们转危为安,尤其是遇到一些疑难问题、突发事件或急诊状态。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医务人员还没有过多的心理顾虑,只要患者前来求医,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都尽其所能地进行救治,只要有一分的希望就会付出十分的努力。然而自从宣布实行“举证责任倒臵”,以及加大事故赔偿力度后,医务界的不少人士表现出了担忧甚至恐惧的心理。因为有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医生本身的过错,而是由于患者情况特殊所致,不进行救治就会死亡,但进行救治就可能出现意外。年轻的住院医师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分寸,担心日后患者或其家属提起诉讼,张口要求高额赔偿。此种情况下没有医生愿意再冒风险接收高危病人,尝试新式疗法;住院医师的成长面临挑战。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使这种局面的改观成为可能,使得住院医师们能放下包袱,更主动地接触新技术和进行新尝试。
二、医疗纠纷的调解充分依靠医疗责任保险的支持。
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10大热点之一,因为医疗损害轻者妨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重者则剥夺了公民的宝贵生命,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医疗纠纷的大量涌现,不得不让人们感到焦虑,特别是纠纷案逐渐升级,甚至出现命案。尽管医患矛盾在医院里一直存在,但演变为杀人事件,是医生们无法想象和接受的,它为迫切解决医患纠纷和保护医生生命安全敲响了警钟。医疗责任保险的出现,为妥善解决和安抚对医疗服
务有异议的患者及家属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以前,医疗纠纷处理难,是因为没有理顺医患之间的关系,导致相互缺乏信任。我院通过参与医疗责任保险,建立起了医、患、保三者之间的关系,增加了补偿资金的支付渠道,调整了医患之间的赔付关系。此举既明确了医疗差错的鉴定标准,体现了公平原则,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院压力、推动质量提升。首先,目前医疗机构的负担很重,既要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又要努力提供优质服务,还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还牵扯大量精力的医患纠纷也让各家院长头疼不已,不仅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妨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加之新闻媒体的大肆渲染,具有导向性的报道,也将医院推向了风口浪尖。保险公司的介入,也就是社会其他力量的介入,可以在矛盾日益激化的医患之间起到一个“缓冲器”的作用。其优点有二:一是可以维护医院、医生的声誉,因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他们极其忌讳与职业诉讼联系在一起;二是漫长的诉讼程序都会使得任何一方身心疲惫,而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败俱伤。只有让医院领导、主治大夫从繁杂的纠纷处理中抽身出来,他们才可以将大量精力投入到医院管理、钻研技术、提高质量上去。由此为医院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医院纠纷少了,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高了,医生的工作态度也由消极转为积极,患者情绪也由抵触变为合作,这
种良性循环,才是医、患、保共同追求的目标。
其次,利用医疗责任保险解除医务人员的思想包袱;降低医务人员的从业风险,使得医务人员在专业上可以科学地继承和发展;避免了医生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而选择安全保守的治疗方案,有利于医学事业及我院技术水平的创新和应用。
再则,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护人员的工作起监督作用。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后,我院医务部门对医生的要求变得更加严格。例如:病历书写要求更完整、及时、准确、工整;病房检查更应该仔细;用药前必须认真查看病历、处方,并进行核对……使广大医务人员更主动地专心工作,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这是我院结合医疗责任保险努力的方向,力争使医疗责任保险成为医院发展的推进器。
通过实施医疗责任保险,我院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调解情况来看,认为医疗责任保险对患者有以下好处:
好处一:患者利益更受保护
由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难以完全避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生能尽最大努力抢救患者;发生事故时,患者能尽快得到赔付;医院赔付也有章可循,从根本上能更好地保护患者的利益。
好处二:患者索赔更有保障
医疗责任险的实施对医患双方都极为有益。若医院在手术中不慎造成医疗责任事故,若这家医院和有直接责任的医生事先购
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按事先约定,承担其中一半以上的赔偿费的话,患者将能比较及时地获得赔偿,医院也减轻了经济负担。另外,对小型医疗机构而言,一些大的医疗事故发生后,数十万元的赔款就是将其医院卖了都不够赔,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医方也会因无钱兑现而使得赔偿成为空头支票。因此,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
好处三:赔偿额度更加合理
以往的医疗纠纷处理中,一味地依靠医患双方的谈判来界定赔偿额度,而自从有了医疗责任保险后,索赔有章可循,赔偿有法可依,对医患双方都有明确的约束。不仅节省了医患双方的大量精力,而且使医患纠纷的处理更加公开透明。
然而,医院参投医疗责任保险目前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归纳为二点:
1、医院仍然没有从医患纠纷中真正解脱
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后,大部分医院都希望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或家属找保险公司理赔,不要找医院纠缠。事实上,患者或家属依然认为,医院是发生医疗损害的责任人,发生纠纷仍然找医院要说法。同时,繁琐的投保和索赔手续,使医院感到投保后的工作甚至多于自己单独处理医疗纠纷的工作。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调查处理,医院还需投入很大精力来协调。因此,医疗责任险要多作为,使医院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
医疗纠纷中的患者或家属,要求是不尽相同的,有的需要赔偿,有的需要道歉,有的要负责后续治疗。而医疗责任险只能负责赔偿问题,并且并非“包赔一切”。患者对保险公司也缺乏信任,认为保险、医院相互窜通,相互袒护,理赔程序繁杂冗长,因此患者或家属不愿找保险公司,而是继续选择与医院纠缠,认为医院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因此我们建议,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医疗责任险对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不仅要承担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风险,还要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疗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协助医疗机构做好风险的防范。保险公司还应该及时介入医疗纠纷的调解和理赔;充分发挥调解中介机构的作用,使其成为医、保、患三者之间的纽带,确保医院正常的运行秩序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参保的医疗机构彻底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
2012-2-16
第5篇: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测鱼镇中心卫生院医院 2011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井陉县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1年,我院根据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管理局职工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内容,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险组织管理:
有健全组织。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及医保管理,网络管理等主要制度,有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导医图及医保政策主要内容。公布了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按时参加医保培训,有特殊材料、职工家属转诊转院审批记录。
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2011年1-11月份,我院共接收
职工住院病人760余人次,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6%左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严格控制慢性病用药及检查项目。对门诊慢性病处方每月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通过加强管理,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得到控制,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住院处统一保管IC卡,病区统一保管医保手册;实行三级核对患者金额身份制度,严格核对IC卡及医保手册,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现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医疗服务管理:
有门诊慢性病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归档保存,门诊处方由要放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1月份,医院按照社保处的要求,及时更新2011年医保基本用药数据库及诊疗项目价格,保证了临床记账、结算的顺利进行。
五、医保信息系统使用及维护情况:
信息科及保健站按要求每天做了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一年来,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但也有不足之处,如有的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病情变化的用药情况记录不及时;有的对医技科室反馈的检查单不认真核对、分析,由造成病历记载不完善现象;有些医生对慢性病用药范围的标准掌握不清楚,偶尔有模棱两可的现象。这些是我们认识到的不足之处,今后会针对不足之处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及时请教,以促使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愈来愈规范。
测鱼镇中心卫生院
20011年12月05日
第6篇: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医院
2010年医疗保险工作总结
**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铁路管理处:
2010年,我院根据***铁路局职工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内容,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险组织管理:
有健全组织。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及医保管理,网络管理等主要制度,有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导医图及医保政策主要内容。公布了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按时参加医保培训,有特殊材料、职工家属转诊转院审批记录。
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2010年1-11月份,我院共接收铁路职工住院病人760余人次,消耗铁路统筹基金335万元,平均每月30.5万元,比2009年略有下降。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6%左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严格控制慢性病用药及检查项目。在今年五月份医保中心给我院下发了医保统筹基金预警通报,我院立即采取措施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及住院病人的管理,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停用部分活血化瘀药品及抗生素。每次医保检查扣款均下发通报落实到科室或个人。先后扣款四次,共计3700多元,涉及4个科室,三个个人。对门诊慢性病处方每月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通过加强管理,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得到控制,一至三季度统筹基金清算月平均逐月下降,三季度统筹基金降到月均28.3万元。
CT、彩超等大型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
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住院处统一保管IC卡,病区统一保管医保手册;实行三级核对患者金额身份制度,严格核对IC卡及医保手册,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现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医疗服务管理:
有门诊慢性病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归档保存,门诊处方由要放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今年6-7月份,医院先后为101人,150人次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在8月份结束了1700多人的铁路职工体检工作。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1月份,医院按照社保处的要求,及时更新2010年医保基本用药数据库及诊疗项目价格,保证了临床记账、结算的顺利进行。
五、医保信息系统使用及维护情况:
信息科及保健站按要求每天做了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一年来,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但也有不足之处,如有的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病情变化的用药情况记录不及时;有的对医技科室反馈的检查单不认真核对、分析,由造成病历记载不完善现象;有些医生对慢性病用药范围的标准掌握不清楚,偶尔有模棱两可的现象。这些是我们认识到的不足之处,今后会针对不足之处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及时请教,以促使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愈来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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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年12月5日
第7篇: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总结汇报
2011年医疗保险工作汇报
铁路局医疗保险中心:
2011年,我院在医保中心的领导下,根据《xxx铁路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了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的服务内容,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医疗保险组织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定期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2000余份。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有记录、有考试。
二、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 2011年6-11月份,我院共接收铁路职工、家属住院病人
人次,支付铁路统筹基金xxxx万元,门诊刷卡费用xxx万元。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0%左右,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方面上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在今年8 月份医保中心领导给我院进行了医保工作指导,根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院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加强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管理,严格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
CT、彩超等大型检查严格审查适应症,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
三、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有医保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医保科发挥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在医、患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冲突时,医保科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当好裁判,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双方的沟通解释,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是政策的宣讲,对参保人员重点是专业知识的解释,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切实维护了参保人的利益。
医保科将医保有关政策、法规,医保药品适应症以及自费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全院医护人员并深入科室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的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保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宣传工作,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有较多的了解,为临床贯彻、实施好医保政策奠定基础。通过对护士长、医保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保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要求各科室各种报告单的数量应与医嘱、结算清单三者统一,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自费协议书签署内容应明确、具体;与财务科密切合作,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等。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合理。半年来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工作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0月份,及时更新了2010年医保基本用药数据库及诊疗项目价格,保证了临床记账、结算的顺利进行。
五、医保信息系统使用及维护情况
按要求每天做了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半年来,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有的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病情变化的用药情况记录不及时;有的对医技科室反馈的检查单不认真核对、分析,造成病历记载不完善现象;有些医生对慢性病用药范围的标准掌握不清楚,偶尔有模棱两可的现象。对参保人群宣传不够,部分参保人员对我院诊疗工作开展情况不尽了解。这些是我们认识到的不足之处,今后会针对不足之处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及时向医保中心请教,以促使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愈来愈规范。
六、明年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1、加大医保工作考核力度。增加一名专职人员,配合医院质控部门考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2、加强医保政策和医保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3、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每季度召开医院医保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和整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4、申请每年外派2-3名工作人员到铁路局管理先进的医院学习和提高。
第8篇:医院医疗保险工作总结汇报
2012年医疗保险工作汇报
2012年,我院在医保处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了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的服务内容,做总结如下:
一、建立医疗保险组织
有健全的医保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服务机构,医院设有一名专门的医保联络员。
制作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以图板和电子屏幕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及时公布药品及医疗服务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2次。
二、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
2012年1-12月份,我院共接收住院病人 4 人次,支付统筹基金2819.68元,门诊统筹费用支出7594元,报销人次121人,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方面上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在今年8 月份医保处领导给我院进行了医保工作指导,根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院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加强了门诊及住院病人的管理,严格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对违反医保规定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超范围检查、过度治疗等造成医保扣款,这些损失就从当月奖金中扣除,对一些有多次犯规行为者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停止处方权,每次医保检查结果均由医院质控办下发通报,罚款由财务科落实到科室或责任人。
三、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及时归档保存,门诊处方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诊疗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医保科发挥良好的沟通桥梁作用。在医、患双方政策理解上发生冲突时,医保科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当好裁判,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好双方的沟通解释,对临床医务人员重点是政策的宣讲,对参保人员重点是专业知识的解释,使双方达到统一的认识,切实维护了参保人的利益。
医保科将医保有关政策、法规,医保药品适应症以及自费药品目录汇编成册,下发全院医护人员并深入科室进行医保政策法规的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与实施,掌握医保药品适应症。通过培训、宣传工作,使全院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有较多的了解,为
临床贯彻、实施好医保政策奠定基础。通过对护士长、医保联络员的强化培训,使其在临床工作中能严格掌握政策、认真执行规定、准确核查费用,随时按医保要求提醒、监督、规范医生的治疗、检查、用药情况,从而杜绝或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与医务科、护理部通力协作要求各科室各种报告单的数量应与医嘱、结算清单三者统一,避免多收或漏收费用;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及特殊治疗、特殊检查的使用标准,完善病程记录中对使用其药品、特治特检结果的分析;严格掌握自费项目的使用,自费协议书签署内容应明确、具体;与财务科密切合作,保障参保人员入院身份确认、出院结算准确无误等。做到了一查病人,核实是否有假冒现象;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入院指征;三查病历,核实是否有编造;四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五查清单,核实收费是否标准;六查账目,核实报销是否合理。半年来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工作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0月份,及时更换了专用网络,确保结算的顺利进行。
五、医保信息系统使用及维护情况
按要求每天做了数据备份、传输和防病毒工作。半年来,系统运行安全,未发现病毒感染及错帐、乱帐情况的发生,诊疗项目数据库及时维护、对照。网络系统管理到位,没有数据丢失,造成损失情况的发生。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有的医务人员对病历书写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病情变化的用药情况记录不及时;有的对医技科室反馈的检查单不认真核对、分析,造成病历记载不完善现象;有些医生对慢性病用药范围的标准掌握不清楚,偶尔有模棱两可的现象。对参保人群宣传不够,部分参保人员对我院诊疗工作开展情况不尽了解。这些是我们认识到的不足之处,今后会针对不足之处认真学习、严格管理、及时向医保中心请教,以促使我院的医疗保险工作愈来愈规范。
六、明年工作的打算和设想
1、加大医保工作考核力度。增加一名专职人员,配合医院质控部门考评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2、加强医保政策和医保知识的学习、宣传和教育。
3、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每季度召开医院医保工作协调会,总结分析和整改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高兴卫生院
二〇一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