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院民庭工作总结
2022年,民庭按照上级法院“走稳前列、争做标杆”的工作部署,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锻造忠诚担当队伍
民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物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通过集中学、自学、集体讨论、撰写体会、脱产培训等形式,学思践悟,切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全院发展大局中去推进,不折不扣落实院党组的部署和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司法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守清正廉洁的政治底色,秉公用权,一年来没有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良反映。
二、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民事审判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今年共新收案件256件,旧存8件,合计264件,其中已审结257件,未结案件7件,结收比100.39%,结案率97.35%,平均审理用时39.64天,调撤154件,调撤率58.33%。上诉案件26件,发改案件8件(其中4件为二审提交新证据)。
一年来,民事审判庭共审结劳动争议纠纷14件,侵权纠纷48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7件),物权纠纷6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件。发回重审案件3件,再审案件1件,妥善处理了钟明海诉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八磜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占焕卫等人诉玉山县中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社会热议和疑难复杂案件。2022年度累计召开民商事专业法官会议21次,研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3件,提高民商事纠纷案件审判质量。
三、办好破产审判工作,推进市场主体出清
2022年度,依法审查 “执转破”案件12件,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12件,旧存7件,共计19件,审结11件。
1.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1件(含积案1件),共处置债权2390万元,金融债权118.63万元,处置房屋面积31939.17平方米,盘活土地34.19亩,妥善解决职工债权80人次。2022年度破产审判3个核心指标:积案清理完成度100%、执转破任务完成率200%、破产案件平均办理周期87.3天,两项指标排名全市第一,综合排名全市第一。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入院江西省高院2021年十大典型案例,玉山天长集团关联企业实质破产典型经验被江西电视台二套《落锤有声》栏目组报道。
2.制度健全完善破产审判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审理破产预重整案件的操作指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指引(试行)》等13项规章制度,调整了破产合议庭成员和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重大破产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罗小山专职审理破产案件。
3.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县政府制定《玉山县进一步深化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与县政府20个部门建立了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破产办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务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方面问题,又分别与县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县人民银行、金融办等单位签署互联协作、信息共享合作框架协议或形成会议纪要。2022年度共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3次,专题解决了破产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梗阻难的不动产权证容缺办理、资产兜底处置等方面问题,精准构建府院联动齐抓共管共治新格局,切实提高破产处置能力和处置效益,促进生产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实现“腾笼换鸟”,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促进玉山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4. 持续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2022年度共指定破产管理人9名,专项约谈管理人7次,到管理人办公场所督导检查3次,听取管理人专题工作汇报6次,目前已完成对3名管理人的个案考核,其他个案和年度考核工作正在开展,提高了管理人监管力度和科学化考核水平,增强了管理人依法正确履职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司法服务大局,做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民庭作为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部门,草拟《关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设立了四个工作专班,优化营商办公室设在民庭,负责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考核指标。
宣传推广方面:入园区进企业开展调研,累计走访园区企业二十余家,集中开展入企法治宣传3次,参与“一室两中心”的建设与轮流坐班,积极对接园区司法需求,妥善协调解决涉园区企业纠纷处置、僵尸企业摸排研讨。俞洪华、钟虹、乐贻丰派驻至江西索利德测量仪器有限公司等园区企业法官工作室,成为企业的专属法官顾问,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劳资关系、防范经营风险、参与解决企业诉前纠纷等。
涉企业积案清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制定《关于开展涉企挂案(积案)清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调度审理进展,并完成清理涉企挂(积)案65件。
优化营商环境督查考评方面:2022年度,本院接受市人大、市政法委、市中院、县人大、县政法委、县营商办等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调研、督查10余次,圆满完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市政法委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全省法院高质量考核(办理破产),其中在全省优化营商考核中在“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指标均取得第一优等次成绩。
乐贻丰撰写的2篇优化营商环境周报被江西省高院《一号改革工程周报》采用刊登,完成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故事会材料8篇,其他省市县级宣传共上稿9篇。
五、其他方面工作
(一)专项调研信息工作方面:2022年度,根据最高院民庭、省高院民庭的明传要求报送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审理涉房地产纠纷、关于民庭维护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民庭累计完成相关调研和典型案例推送文章6篇、论文1篇,其中民庭撰写的“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案例入院上饶市中院十大典型案例。
(二)家事审判改革方面:进一步深化家属审判改革,主张亲情修复,保护未成年人人、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修复婚姻关系,弥合亲情,积极维护家庭和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设立专门家事调解室,家事调解员从律师、司法人员、心理咨询师、妇联、社区等部门中聘任,承担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等工作。
(三)知识产权审判方面:深入高新区、高铁新区、衢饶示范区企业宣传合理使用、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预防侵权等法律知识,规范企业自身涉知识产权运用经营风险,同时协助知识产权集中管辖的广信区法院送达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材料7次。
五、不足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022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民庭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办理民商事案件,繁案精审,特别是在破产审判、企业纠纷化解两方面,妥善处理好涉企业、就业、社会保障、信访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案件,保护小微企业核心利益,保障民生,进一步营造好玉山法治化营商环境,谋划好民庭在持续做优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有的新作为,让法律服务探头走出去,走在矛盾纠纷的前面,探索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法律纠纷调解平台,提速增效,为法治上饶、法治玉山建设提供全面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