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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共7篇)

作者:天使的梦时间:2020-06-26 下载本文

第1篇: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析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

成共识,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利用走访居民的时间对小区居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小区不安定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们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们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调委会把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照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20宗,在我们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都互相取得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和解协议,有效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2、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向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1、我们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举办12法制讲座,派发普法宣传资料350余份发动居民手中,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在小区便民服务日举办法律咨询12余次,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品华苑目前无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3人,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

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帮教人员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2017年品华苑居委调委会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为建品华苑小区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和谐品华而努力。

第2篇: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民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制定了基层人民调解会工作考核方案。该方案对调解会的建设、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表现如下.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健全学习记录、例会记录,婚姻登记记录,季度工作统计以及建立档案管理,同时人民调解员实行每月一次的业务学习,主要学习法律知识及人民调解条例,以及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村的纠纷特点分析矛盾纠纷的情况。

3、完善调解组织功能,强化调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纠纷和矛盾中所起的作用,并结合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实例,以及借鉴兄弟村调委会的先进经验,交流学习,分析疑难案例,提高调解水平。

4、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组织辖区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开年至今,我们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大秘书网38宗,其中30宗在我们调节员的耐心说理劝解下,当事人各方互相取得了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地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为了在辖区推广学习普法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的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逐步把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的作用。我们所做具体工作如下:

1、进行普法教育,增强村民参与管理的法制意识。我们利用村党员、干部培训、村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发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的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村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注意利用村单位资源和各类设施,组织居民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为居民上普法课,普法讲座,充分发挥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3、在村举办法律咨询,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帮教工作。

我们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刑事释放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和跟踪服务。

2、经常主动与刑释人员谈心,具体由安置员和刑释解放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两劳”释放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安置帮教小组每季对刑事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动向。

这些举措帮助他们树立起了信心,重新鼓起做人的勇气,走上自尊、自重、自立、自强之路,同时也达到了我们对释放人员安其身,暖其心,正其本的回归目的。

四、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我们高度重视我村的“法治示范村”的创建,并把“xxxx”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与依法治村、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我村的民主法制建设。

第3篇: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7年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事实、分析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

成共识,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利用走访居民的时间对小区居民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小区不安定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强化人们调解会的工作,充分发挥人们调解会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基层人民调解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一年来,我们调委会把调解的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置帮教的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具体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1、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处理不及时,容易导致矛盾激化,照成社会不安定因素。因此,我们选择有诚心、热心、耐心的人作为调委会成员,能够及时主动介入矛盾,及时依法调处20宗,在我们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当事人都互相取得谅解,消除了分歧,达成和解协议,有效缓解了矛盾,增进了家庭和睦与邻里团结。

2、开展基层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向居民开展一些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活动。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1、我们进行普法教育,增强居民的法制意识。举办12法制讲座,派发普法宣传资料350余份发动居民手中,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在小区便民服务日举办法律咨询12余次,并结合“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等普法活动,解答居民关心的法律问题。

三、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

品华苑目前无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3人,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

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建立帮教小组,责任到人,做到出来一个教育一个,减少重新犯罪,取得了明显成效。1、为了使帮教工作切实有效,我们对安置帮教人员进行登记注册,办理有关帮教手续以便于我们进行帮教跟踪服务。2、经常主动帮教人员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其生活困难的地方进行帮教,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事感人,想方设法帮助帮教人员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2017年品华苑居委调委会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为建品华苑小区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和谐品华而努力。

第4篇: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08年度中华园街道XX社区调解工作总结

一年来,XX社区的调解工作在街道综治办和司法所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全体社区班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5起,成功5起。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组织,以居委会为领导核心,健全治保和调解领导小组,建立调解小组长和妇女信息联络员,在组织上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具体的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共同商量解决。

二、做好宣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小组长、妇女信息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反邪教、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团结的优良传统,全年无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事件,无群众性上访事件。

三、在寒假期间我们为社区内的青少年举办寒假课外兴趣班,还上了一堂防止青少年犯罪和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心里教育课,加强对青少年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既丰富了学生的假期生活,又增强了法制观念的意识,防止了青少年的犯罪。

四、做好平安家庭的创建评选工作,首先成立了XX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宣传面达98%,创建面达70%。平安家庭的创建有效地增强了家庭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家庭共同推进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建设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力,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

五、做好纠纷的调解和回访工作,碰到一般纠纷我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化解,如有遇难纠纷,及时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对调解的纠纷,做好回访工作,及时掌握情况,防止矛盾再次激化。

XX街道XX社区

2008年12月

第5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在我村全体人民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了各项任务。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就今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我村常住村民2431人,流动人口约3000人,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村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村兼职工作者及各组居民积极代表,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解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村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我村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市民学校,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本村驻村民警深入到村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以防激化为重点,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我村经过认真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综合运用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等手段,认真调处涉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建立了“社区警务室”和健全了各项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隐患和苗头,积极预防因拆迁、还迁、环境卫生、低保、就业等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各类案件和群体性上访等重大社会事件。同时,还根据形势发展,在抓好传统的婚姻、邻里、家庭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水平,增强调解效果。一年来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95%,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

今年来,本村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村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第6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0年8月,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双会任组长,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贺云荣,县司法局局长刘国胜,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孙乃勤,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天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助理高兆才任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指导组,指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助理高兆才担任主任,郭跃平、郭清宏、韩艳云、薛江东、于完平、李勇任副主任。负责各组业务指导、案情通报、调节考核和有关工作协调。同时县调委会下设内勤室和四个调解室,设内勤1人,每个调解室设人民调解员2人,记录员1人,人民调解员均为专职调解员。全县15个乡镇也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使人民调解委员工作机制在事故处理工作中得到充分有效发挥,调委会制定出台了:指导组工作职责、指导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人民调解员职责和各项工作制度,并以图板形式公布上墙,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员监督台,在必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以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前提下,依法依理调解。

为了更好规范制作案卷文书及工作内容,调解委员会建立工作台帐,制度工作流程,调解案件实行一案一档,案卷文书包括卷宗、目录、调解申请书、案情通报、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粘贴纸、经济赔偿凭证、人民调解报告书。

调委会成立以来,受理交通事故纠纷38起,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30起,结案率达78.9 %。其中:调解重大事故纠纷3起; 受伤及财损纠纷27起,调委会的成立为事故处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柳林县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7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发生。

3、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节工作情况。

4、指导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

1、支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

2、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

3、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识、要求及工作安排部署等。

4、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5、指导村级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6、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1、协助主任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提出正确、合理的工作建议和思路,履行好助手的职责

2、主任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3、协助主任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交流典型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民调解工作职责

1、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

1、当事人提请处理的民间纠纷,由当时人户籍所在地活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手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跨地区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协商手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受理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当时人的申请,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活着书面方式,并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和申请事项、事实根据。

3、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纠纷,以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处理过,当时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4、对未经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应当劝说当事人先通过村(居)调解委员会调解。

5、法律、法规、法章和政策明确规定由指定部门处理的纠纷,应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理。

6、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处理终结,特别复杂疑难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7、在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者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终止处理。

8、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处理决定作出后,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超过十五天不起诉又不执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执行。

六、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2、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书。

七、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

1、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统称人民调解员。

2、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委员的领导下,具体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3、人民调解员服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4、主动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工作,反映纠纷情况。

5、积极参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及要求

1、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2、要求

人民调解员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调解的技能。

九、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半月组织一次学习,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及政策、法律、法规。

2、认真开展普法培训,每年组织村(居)调解组织人员培训2-4次。

3、根据各村(居)在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进行重点培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4、对国家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

5、每年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1-2次。

6、组织人民调解观摩法庭庭审,提高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

十、人民调解员回避制度

调解人员有下列情形,应当回避:

1、调解人员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调解人员与乙方或双方当事人有利益关系,可能影响纠纷工作解决的;

3、当事人对调解人员提出其他合理要求需要回避的。

十一、档案管理制度

1、由专人对文件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障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严格执行文件借阅制度,不得私自翻印、抄录档案资料。

3、认真履行档案保密制度,研究将文件私自借阅或将文件资料携带外出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4、对正常借阅档案要做好登记,收回档案要及时详细检查清理,做好收回时间、卷数记录。

5、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管理,做好防潮、防蛀、防盗、防火工作。

十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

1、为科学预测、预防、疏导、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各村(居)调解主任是各村(居)的纠纷传递与反馈信息员。

3、信息的传递分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由各村(居)信息员向调解委员会传递。

4、对获取的信息,认真分析整理后,按矛盾纠纷的性质、**缓急进行处理:

(1)对一般纠纷,调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基层信息员进行处理,把矛盾激化在萌芽状态;

(2)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多发性的纠纷,调委会要有正对性的参与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3)对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群体纠纷、群众性械斗及时疏导,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报告乡镇党委、政府避免不稳定因素发生。

十三、回访制度

1、为及时总结调解工作经验,确保调处纠纷的社会效果,更好地体现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2、凡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各类纠纷,由承办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回访;

3、一般要求每年回访一次,具体时间由承办人自行安排;

4、回访要有记录,内容包括社会效果、当事人对调委会的做风、调解意见是否满意、承办人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

5、回访完毕,承办人要在七日内作出书面总结;

6、承办人已回访的各类纠纷,由乡(镇)调委会根据类别随即抽样进行再次回访,回访率不得少于10%。

十四、会议制度

1、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是各调解组织集体议事的主要形式,会议主要讨论日常工作的重要问题;

2、会议形式:

(1)纠纷排查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乡(镇)调委会主任组织召开,调委会委员、调解员及各村调委会主任参加;

(2)人民调解工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乡(镇)分管领导组织召开,调委会委员、调解员、各村调委会主任及受表彰的调解员参加;

(3)疑难案件研讨会。根据情况随时召开,由调委会主任主持,调委会委员、调解员参加,邀请法庭、派出所负责人指导;

3、召开会议的有关资料由乡镇调委会主任提前两天提交分管领导审核;

4、各村居委会调解组织接到通知要准时参加会议,特殊情况须向分管领导请假。

十五、统计制度

1、统计工作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统计,为调解工作提供准确数据,便于司法工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报表的上报工作。

3、统计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状态认真完成统计工作,不得虚报、瞒报、迟报,统计数据必须要准确及时。

4、统计数据、资料要妥为保持,为经司法行政部门的许可,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咨询。

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模版

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共15篇)

环保矛盾调解委员会工作汇报(共8篇)

普通员工工作总结(共7篇)

省工作总结(共7篇)

《省工作总结(共7篇).docx》
省工作总结(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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