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个人工作总结 专业技术个人总结 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医生个人工作总结 护士个人工作总结 村干部个人总结 试用期工作总结 银行个人工作总结 秘书个人工作总结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首页 > 个人工作总结 > 村干部个人总结

青岛市城阳区村干部总结(共8篇)

作者:EAGLESZ时间:2020-05-18 下载本文

第1篇:青岛市城阳区中考录取分数线

2006-2014年城阳中考录取分数线

2006中考

城阳1中 479.5分 城阳2中 490分 城阳3中 469.5分 2008年城阳中考

一中:544二中:537 或534.5三中:517.5 2011城阳中考分数线

一中542二中533三中520

2011城阳中考分数线

一中:542二中:520三中:502.5 2012中考分数线

一中591二中582三中5631中 6102中 582.33中 563 2013年中考

一中645.1二中644.5三中604 2014年中考

一中普通561.6二中普通612.2三中普通566

一中直升672分一中特色:科学班682.8,人文班677.1 二中直升656.7二中特色:信息班675.3,国学班658.8 三中美术:535.5

国开中学:520分

好人一生平安

2014年7月8日

第2篇: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

青岛市城阳区卫生局行政许可事项

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

(一)许可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许可条件

1、设置审批的许可条件

(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申请人符合规定的条件;

(3)有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且投资总额满足预算开支;(4)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符合环保有关标准要求;(5)选址、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6)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面、可行。

2、执业登记的许可条件

(1)具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投资到位;

(4)用房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6)规章制度健全,设备到位;(7)人员到位并符合要求;(8)院感符合要求;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三)许可程序

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1)申请: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①诊所、门诊部向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②一级综合医院的设置须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经区政府批准并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后,按有关程序办理;

③专科医院和床位在100-499张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80-299张的中医医院、床位在100-349张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④床位在500张以上的综合医疗机构、床位在300张以上的中医医院、床位在350张以上的中西医结合医院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初步审核,报经区政府同意,按有关规定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设置申请。

(2)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向区卫生行政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①设置申请书;

1 ②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④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个体医疗机构为一人)身份证明、毕业证、职称证、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⑤《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⑥原工作单位同意开办医疗机构证明; ⑦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⑧资信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验资报告或上级财务部门证明)。由两个以上单位、组织共同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以及由两人以上合伙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除提交前条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批:

①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报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复核同意,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批准设置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②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选址和诊疗项目,必须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登记、批准。

2、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1)申请:获准设置的申请人向批准其设置的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执业申请时应递交以下资料:

①《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 ②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③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和科室等布局平面图;

④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各科室人员名单》,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表; ⑧医疗机构主要仪器设备名录清单;

⑨新建、改建或迁建的医疗机构应提交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件; ⑩《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1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

(1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3)高消毒压锅、紫外线灯的检测合格报告单。

2(2)受理: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正式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区卫生行政部门,即视为受理;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批:区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45天内,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准备开业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检查验收。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限其在3个月内按标准条件进行整改,整改后提出复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复验申请后1个月内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发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验不合格的取消设置和执业资格,并发给书面通知。

(四)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二、医师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

1、《执业医师法》;

2、《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二)核准权限。在区级预防机构和区卫生局核准执业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

(三)核准条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四)申报材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六)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三、护士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二)核准条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三)申报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以及填写后的护士注册申请表。

(四)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五)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一)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二)审批权限。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不满100张床位的医疗保健机构。

(三)审批条件

1、建筑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2、科室设置合理;

3、人员符合要求;

4、设备符合要求。

(四)申报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

4、建筑设计平面图;

5、人员名录及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

6、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7、医疗设备名录清单。

(五)审批程序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 (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

(4)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批准书》。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

4(1)材料初审;(2)受理申请;(3)材料复审;

(4)实地考察、核实;

(5)分管领导审签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六)审批时限。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5个工作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登记20个工作日。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五、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一)核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

(二)核准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2、经市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

(三)审核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材料;

3、颁发证书。

(四)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五)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六)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六、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

(一)许可依据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二)许可条件

1、申报新设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提交机构设置申请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出的其他文件。

2、获准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申请执业许可的,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以前已经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

5 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应填写执业许可申请表,必须分别向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设置审批书或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2)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3)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4)机构科室设置情况;

(5)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及主要技术骨干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任职履历证明复印件;

(6)用于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项目的设备清单;(7)机构规章制度;

(8)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许可程序

受理部门自收到规定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许可登记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开展批准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不许可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

(四)申请受理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五)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医疗广告审核

(一)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广告管理条例》;

3、《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二)审核条件。医疗机构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符合要求,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符合要求(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

医疗广告证明申请和广告发布内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其复印件、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说明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

(四)审核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材料;

4、分管领导审签。

(五)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八、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一)核准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二)核准条件。获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村卫生室聘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核准程序

1、材料初审;

2、受理申请;

3、材料复审;

4、批准注册。

(五)核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七)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医政服务中心;地址:城阳区德阳路198号;联系电话:87868372。

九、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204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3、山东省《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

(二)许可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每年审核一次。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4、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5、卫生专篇材料(含水源卫生防护、制水工艺和设备、车间和厂区环境卫生、水质检验室和人员等内容);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7、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图、设计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

8、所用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9、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检验报告书;

10、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11、根据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十、食品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许可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3、《山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

1、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大证,有效期限四年,每年审核一次;

2、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发小证,有效期限一年,每年换发一次新证;

3、临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半年。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建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行政复印件);

3、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食品经营行业基本情况;

6、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7、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8、卫生设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况;

9、食品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10、销售食品进货索证;

11、根据食品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十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一)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

(三)许可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

3、材料审核;

4、现场审验并提出现场监督意见;

5、领导审核;

6、做出许可决定;

7、制发证。

(四)许可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每二年审核一次。

(五)许可时限。7个工作日。

(六)申请材料目录

1、卫生许可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建议、章程或任命文件、行政

9 复印件);

3、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相应经营行业基本情况;

6、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7、企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8、主要卫生设施配置情况;

9、从业人员名单及从业人员体检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10、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11、根据行业不同、卫生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申请受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八)办理机构。城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地址:城阳区山城路201号406房间;电话:87968960。

第3篇: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建设

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以执法规范化建设

赢得支持和尊重

近年来,青岛市城阳区院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人民群众充分肯定。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评议该院工作时,该院工作报告获人大代表满票通过,为历年来人大评议政法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最好成绩。在区委政法委组织的对区政法各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中,该院列全区政法机关第一名。在区委政法委委托网通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十随访”调查的服务意识等全部四个项目中,该院所有项目均获满分,再列全区各政法部门首位。

一、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增强业务素质。一是健全完善教育培训计划调控机制,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建立干警素能结构档案,将每名干警的工作岗位、轮岗经历和学历学位现状等纳入其中。发现知识缺口,科学合理地制定送训计划和岗位练兵方案,避免重复培训与错位培训。同时,指导干警拟好自学计划,结合自身知识结构实际,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二是健全完善检察官教检察官机制,营造“尚学”氛围。开设“干警讲坛”,能者为师,让有专长、有经验的干警上讲台授课。灵活开展传帮带活动,让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发挥骨干作用,与业务不太熟练的干警结成对子,传授工作经验与技能,使新任检察官能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三是健全完善送出去学与请进来教相结合机制,加强多向合作。一方面,安排干警参加上级院和地方组织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先后选送12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30名科级干部参加在高校举办的干部轮训班,开阔干警视野,丰富知识储备。同时,多次组织干警到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的兄弟院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另一方面,积极邀请各级领导及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借助

外力进一步提高干警素能。先后邀请市委研究室、市院政治部和青岛农业大学等单位的10余位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为干警提供与专家学者面对面学习交流的机会。四是健全完善竞赛激励机制,培养干警争先创优、积极进取的意识。将岗位练兵比武竞赛作为人才培养与选拔的重要手段,每年8月确定为岗位练兵比武竞赛活动月,有计划地开展公文写作、案情汇报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形式的比武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考试。对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干警除了合理调配工作,保证学习时间外,还发给一定数额的助学奖或报销考务费、资料费。建立干警网上在线学习学时统计自动生成系统,对超额完成规定学时的干警给予物质奖励,激励干警按要求完成网上在线自学任务。

二、大力加强机制建设,促进廉洁执法。一是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在率先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的基础上,先后制订了《执法办案标准化管理规定》和《执法办案精细化管理规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事规则,废除了近20项过时的制度规定,重新修订完善了17项规章制度。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档案工作机制。对全院9个业务部门的46名一线执法干警全部建立了内容齐全、具有检察特点的执法档案,实现了一案一表,案件执法过程详细记入档案,并纳入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评出优秀案例和较差案例,实名适时通报。三是推行案件评查评议机制。将评议机制引入检委会工作,在案件汇报研究完毕后,检委会委员从文书制作、案情把握和证据分析等7个方面对办案人进行评议,办案人可针对不足之处有的放矢进行整改,并为其他办案人提供借鉴;同时,办案人就意见阐述、法理分析和决策把握等五个方面对委员进行评价。建立评议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机制。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由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和庭审法官等

组成考评组,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评议。既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又促进了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四是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机制。把检务督察作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重要平台,坚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务督察,重点督察执行上级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及时利用院内局域网通报情况,表扬先进,指出问题,及时整改。

三、大力强化内部监督,打造廉洁队伍。一是加强重点办案人员的监督。坚持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把办案监督作为重要内容部署安排,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形成了院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主要办案干警齐抓共管、互相制约的办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集体决策作用,防止个人滥用权力。二是加强对重点办案环节的监督。抓住立案、侦查监督和公诉三个环节,重点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撤案,复核技术鉴定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上级批转、领导交办、人大转办、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执法监督。围绕举报线索管理进行监督,严格落实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制定实施了《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初查评估实施办法》。围绕自侦案件办理环节进行监督,落实看审分离制度和办案安全制度,完善实施司法警察编队统一管理。三是注重内外结合,加强联动监督。在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础上,对于重大疑难、群众反映强烈和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实行咨询委员会及公开听证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适时改进检察工作。设立“阳光检察”专栏,在接访大厅配备了电子触摸屏,探索开发工作查询软件,便于来访群众查阅法律资料和了解检察职能。开通了“阳光检察”热线,公开检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四、高度关注和保障民生,靠民生情怀赢得群众。一是在办案中体现民生情怀,有效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探索建立公开答询工作机制,对于当事人上访的复杂案件,邀请市院控申处、区委政法委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进行“公开答询”,通过耐心讲解和法律解释消除疑问,缓解不满情绪。二是发挥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和“三问”活动机制作用。将检察长热线和“三问”活动作为倾听群众诉求的重要载体,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三是积极进行社会管理创新,保护人民群众生存环境。与区法院、区环保分局进行探讨,建立环保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进行打击。对办案中发现的环境污染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如在获知崂山水库部分养殖户污染水源的线索后,及时向环保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予以处理,并配合做好养殖户工作,污染源得到了及时清理

第4篇: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山东青岛市城阳区水产品加工业蓬勃发展

青岛市城阳区共有水产加工企业80余家,固定资产总值达40亿元,冷藏能力30万吨,年水产品加工总产量40余万吨,其中鳕鱼的加工出口量占山东省的8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鳕鱼加工基地。加工的鱼类、贝类、蟹类等产品分别销往美国、加拿大、日韩、东南亚、欧盟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加工的调理食品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上半年,完成水产品总产量11.6万吨,实现产值7.32亿元;水产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约37亿元,出口创汇3.7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9.3%和5.3%,占青岛市的47%。城阳区发展水产品加工业的做法是:

一、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发展

龙头企业是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的主要力量,也是推进产品结构调整、转变产业增长方式、建设现代渔业的核心。近年来,城阳区重点扶持一部分有实力的企业做强做大,先后涌现出青岛佳元水产集团、青岛亿路发集团、青岛浩源集团、青岛红福集团、太平洋恩利、青岛浩大集团、青岛正进集团等七家青岛市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七家龙头企业还和金贝、青岛三木一起被农业部正式命名为第一、二批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企业。我区的太平洋恩利国际食品加工工业园,年产鳕鱼片4万吨,年出口额1.2亿美元,在同行业中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水产品进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一、员工人数位居全国第一、加工能力位居全国第一。龙头企业的带动给城阳的水产加工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一大批中小企业迅速涌现并加快成长,他们多以国内或本地的水产品贝类、鱼类、藻类为原料进行水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品种繁多,加工方式多样,如烧烤、熏制、裹粉等,主要出口到日韩、欧美等国家,部分产品可直接进国外超市,产品附加值高。同时企业还可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节产品,如青岛新洋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加工垂钓饵料,利润远高于普通的水产品加工。支柱企业持续壮大,中小企业繁荣发展,因此城阳区整个水产行业的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等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和全面发展。

二、深加工与国际化,打好水产加工两张牌

城阳区区水产品加工业正在逐步向高端环节迈进,精深加工产品比例达到60%以上。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国际市场,各大加工企业积极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目前,我区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全部通过了美国FDA注册认定和HACCP认证,以及BRC认证和ISO9001管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采用CMP和SSOP操作规范,控制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从原料加工到成品出口,整个工艺流程及产品检验标准,完全符合欧美的要求。为掌握国际市场动态和信息,佳元、亿路发等集团公司还在美国、法国等地设有分公司和办事处,为拓展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许多企业在发展中加强外引内联,走强强联手之路,借外资壮大自己的力量,进军国际市场。像佳元、亿路发、红福等大型企业先后与韩国、英国、荷兰等水产进出口公司合资合作成立了系列公司,迅速膨胀了集团的生产规模,形成了“航母”式的联合舰队。

三、产学研携手,挺进“深蓝”后劲足

众多水产加工企业纷纷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联手,研制开发新品种,先后推出了一批享誉国内外的名牌产品,如:正进集团的“港岛牌冻鱼片”曾获第五届中国专利新技术、新产品博览会金奖,“冻鳕鱼片”曾获全国水产加工展示交易会畅销产品奖;亿路发集团的“模拟蟹肉”曾获第二届中国科技精品博览会金奖;浩源集团的“蚝油”曾获第八届全国发明展览会最佳新产品奖和优秀项目奖。知名品牌的推出,不仅促进了产品的出口,而且增强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下一步,城阳区将抓住蓝色经济区建设历史机遇,打造一个基地、建设二个中心:即建设全国重要水产品加工基地和水产品价格形成中心、水产品物流中心,全面提升城阳区在全省乃至全国水产品加工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以大型加工企业为核心,按照集约化、簇群化、产业化、外向化的发展思路,加强水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培植壮大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水产品加工业的强大促进两个中心的形成,以两个中心的发展提高水产品加工的质与量。一是围绕城阳区主导养殖品种,重点开展菲律宾蛤仔、海参、紫菜、卤水虾等大宗品种的综合加工利用,大力发展保鲜食品、保健食品、调理食品、小包装单冻产品、微波食品、医药制品等,提高养殖产品的附加值,并逐步扩大出口创汇规模,形成鱼类、贝类、海参、紫菜、虾类加工优势产业区。协调设立水产加工产业项目发展资金,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新建、改扩建、市场开拓、物流体系建设等进行扶持。以太平洋恩利、佳元、亿路发为龙头,整合浩大、正进、三木、顺发等大中型水产品加工企业,带动其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提高精深加工和本地水产品加工的比重,逐步建成全省乃至全国最大的水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二是加强“一轴三带”水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以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轴心,加强双埠、罗家营、山角三处临港水产品市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功能,分别建成山东省重要的贝类、黄花鱼、海蜇集散地。完善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提升城阳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影响力,成为全国重要的水产品价格形成中心。三是加大冷链物流仓储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冷藏冷冻库建设,冷库库容由现有30万吨扩大至50万吨,打造太平洋恩利15万吨冷链物流基地1处,亿路发、佳元5万吨冷链物流基地2处,配套建设多处配送中心,打造集储存、加工、配送运输为一体的青岛市冷链物流基地。

记者昨日获悉,2011年,城阳区水产品加工出口量35万吨,创汇额12亿美元,出口量比去年同期增加20%;创汇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5%

据悉,城阳区有水产加工企业52家,主要分布在城阳、红岛、流亭、棘洪滩、河套、上马等街道,其中规模以上大企业22家,固定资产总值达40亿元,年水产品加工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加工总产值90亿元,创汇额占青岛市水产品出口创汇额的70%其中鳕鱼的加工出口量占山东省的80%以上,是全国最大的鳕鱼加工基地加工的鱼类、贝类、蟹类等产品分别销往美国、加拿大、日韩、东南亚、欧盟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加工的调理食品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记者马芳通讯员矫超)

第5篇: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城人社发〔2016〕41号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91号),扎实开展建筑业企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联动区建管处、区劳动监察等部门,通过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逐步实现建筑业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2016年实现新开工建筑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三、工作安排 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准备阶段(7月20日前)

积极对接区建管部门,摸清全区建筑项目情况。选取部分建筑企业,调研单位对政策的认可接受程度,听取建筑单位对经办流程的反馈意见。

(二)宣传发动阶段(8月5日前)

成立城阳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城阳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建筑相关单位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和经办流程的解释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自8月15日开始,采取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全面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四)总结阶段(9月30日前)

对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也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标志。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落实过程中的难题。

(二)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要将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近期劳动监察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社保经办机构应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及时办理参保缴费、工伤认定、待遇拨付等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扩大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宣传,通过编制印刷简短易懂的明白纸,让建筑业企业及其职工,全面了解国家政策和参加工伤保险的各项权利,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增强职工维权意识,自觉维护工伤保险权益。

附件:城阳区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城阳区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 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翠娟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刘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纪宝玉

城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

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吕光轩

城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综合科科长

李盛旭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认定科负责人 尹智伟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伤与生育保险待遇科科长 褚正运

城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征缴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保征缴科,由褚正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青岛市城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第6篇: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写写帮整理)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城安监发〔2018〕4号

签发人:董林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

作为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单位,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从机构设置、人员保障、知识学习、工作机制和强化落实等各个方面强化法治意识和工作措施,将法治建设工作分解细化到日常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着力打造“阳光安全”品牌,切实推动局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局党组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制定法治建设年度方案,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常规议事议题,每月第一周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相关问题。

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为从体制上强化法治工作,局党组对局内设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设置进行了梳理调整,将法制工作整合至内设科室(管理科)承担,承担执法职能的科室及事业单位不再承担法制工作,从体制上强化对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查。向编制部门申请将承担法治工作的科室更名为“法制与审批科”,在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的各方面提高法治工作在局各项工作中的比重。

二是切实提高法制思维。将加强法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贯彻于党组及机关干部业务学习、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技能比武等各项工作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的各项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均由法治工作主管科室先行进行法制审查,会议研究时法治工作负责人均列席会议。每年全区安监系统执法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全部加入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考评,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我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2017年对25起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5万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全部经法制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和区政府法制办备案。由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2件,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初审,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听取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基层干部的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清单”。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府服务清单,定期修订并按规定公开“三个清单”。局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制定《城阳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目前,我局已公开权力清单76项,责任清单主体职责24项、事中事后监管11项,政务服务清单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全部按规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履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

以“阳光城阳”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以“惟法惟民、明纪明责、团结奋发、实干担当”为内涵的“阳光安全”品牌,将依法行政放在首要突出位置,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全面履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职能。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将区政府安委会升级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区安委会13项工作职责,统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年内3次专题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区人大专题组织实施了贯彻《安全生产法》专项执法检查视察;区政府召开了4次季度会议、3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区级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带队到所联系街道或分管领域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监管工作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率先在全市建立19个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修订了50项专业委员会运行规则,强化行业安全指导,统领行业安全生产,保障“三个必须”落到实处,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和落实。

(二)夯实安全生产“网格化”和“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党政属地、部门监管、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各街道、部门、社区、企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累计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6396份。将1.8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网格化监管平台,并公布实施“实名制”监管,对其中的1700余家纺织、轻工、建材、热电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现场挂牌公示,使安全监管真正推进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沿和末梢。

(三)推进“两个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采取标杆培育、观摩推广、执法跟进等形式强力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大力提升企业管控风险、防范事故能力。目前全区113家危化品企业、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以及436家规模以上工贸和重点行业企业已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有效运行,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风险点位8992处,对企业报备的42处

一、二级风险点建立了“一企一册”,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二是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专题制定出台激励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鼓励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目前,全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已达标企业共计1309家,其中危化品及冶金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1164家(其中一级标准化企业3家、二级标准化企业10家、三级标准化企业570家、小微企业59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75家,交通运输企业65家,燃气热电企业3家,医疗机构2家。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建立与区法制办、区法院和局法律顾问的工作联动机制,破解执行难题,加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力度,今年以来,共邀请法制办、局法律顾问对8起疑难案件进行了共同审理,依法对7起案件移交区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建立隐患帮查机制,邀请市、区专家库专家全程参与对企业的每一次执法检查,并始终将“隐患是否彻底整改”作为执法是否到位的标准,实施“闭合式”执法监察;三是实施审计式执法,组织制定了《城阳区安全生产执法作业指导书》,聘请专家参与,执法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的实施精细化、过筛式的检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四是实施实际“案例讲学”培训,围绕执法案件的“一案一审”情况组织对进行“讲评式”培训,达到了规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2017年度,在全市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活动中,我区行政处罚案件评审以及岗位练兵总成绩名列全市第一,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逐年提升。

(五)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危化品综合治理以及危化品领域“大快严”紧急行动活动,对11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了拉网式监管检查,对7家化工企业下达了停产停业整顿监管指令,目前已有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面停产,10家化工企业已转型生产或停产,危化品领域综合治理及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明显;实施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全区40家涉氨制冷企业全部通过整治验收;先后组织开展了节后复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铁路沿线整治以及烟花爆竹、危化品、涉氨制冷、职业卫生、危旧厂房、百日攻坚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消防安全、一氧化碳中毒等14项专项检查活动。年内,全区各级累计组织4821个检查组,出动人员5.2万余人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4.2万余项,按期整改合格率94.68%,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成效明显。

(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组织224家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申报,410家完成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分级,384家企业完成了一企一册,排查危害点位2350个;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扎实组织开展了三氯乙烯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汽车制造和铅电池企业、陶瓷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及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监管检查252家次,查纠职业危害隐患684条,对16家存在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立案处罚,行政处罚罚款74.5万元。

三、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

对于行政执法单位,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运用和监督是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安全监管局坚持从制度机制上入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及监督的各项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审批、从严执法、从严监督。

(一)坚持从严审批。建立健全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制定《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办法》,在保证各项行政审批审查内容覆盖全面的前提下,以压缩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为目标,在区行政审批大厅设立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的政务服务窗口,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的审查人员、审查时限和审查内容,对各项行政审批的各项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并通过摆放公示牌的方式公示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方便群众监督。将行政许可事项各项要素完整录入青岛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理。

(二)坚持从严执法。一是年内,安监部门立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09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金额915.8万元,实际收缴647.8万元,立案起数是去年同期的1.48倍,处罚金额是去年同期的2.75倍。二是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对1起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7起行政处罚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对3起事故7名责任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防范措施不落实、职工群众未受教育、事故责任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年内,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查处5起责任事故,对7名企业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监管责任的2名监管人员实施了行政问责。

(三)坚持从严监督。一是制定出台了《城阳区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过问、干预安全生产监管及案件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独立性和执法质量。二是采取“一企一档”、案件转办、执法抽查、执法回访等办法,对年度内的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实施过程监控、行政监督、跟踪督办、现场复核和闭合管理。三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访制度。班子成员实施定点走访,重点走访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监管对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等,了解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情况。四是引入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督。为所有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制定了《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工作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执法监察、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工作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进行抽查回放,监督执法人员的作风情况。五是建立跟随执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随机参与各执法组的执法检查工作,实地了解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掌握情况及隐患排查质量等,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检查能力作出评估。

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青岛市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第7篇:关于青岛市城阳区“居民健身情况”的调查报告

武汉工程大学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题目: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2013年月日

关于青岛市城阳区“居民健身情况”的调查报告 摘要: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权益。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奠定建设体育强国基础。为提高全民族体质及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谐和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调查背景:

目前,我区全民健身工作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有一段差距。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还不够强,青少年参加体育运动的积极性不高,身体素质普遍较低,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广泛,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还不够多,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在向社会开放、满足群众开展体育锻炼的需要方面还有较大差距。健身事业的现状。只有根据科学调查的研究结果来制定相应的措施才能够更好的满足需求与进行建设。

调查目的:

了解城区全民健身的现状,以便在开展以后的工作,促进全民建设运动的开展,发展全民健身事业。通过调查青岛市城阳区群众对于全民健身常识的认知,进而采取合适的宣传方式适度的进行宣传,增强城区人民健身意识,使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多,身体素质明显提高。

调查时间及地点:

为2013年8月16日到19日。在城阳区体育场和城阳区世纪公园这两个主要地点展开随机询问调查。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各年龄间断的群众个人

调查内容及方式:

本次暑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中,我是以根据当地城市的实际情况,在城阳区体育场和城阳区世纪公园这两个主要地点展开随机询问调查,这两个地方健身的人数较多,而且并不是来自同一个居民区的,有一定的随机性,围绕人数,频率,设施数量,群众反映等展开。

本次调查活动以问卷形式为主要研究方法,以实地考察为辅助方法。问卷调查法是以书面提出问题的方式收集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

青岛市城阳区全民健身发展现况研究调查表

您好!本调查问卷旨在了青岛市城阳区全民健身的发展现状,以完成暑期社会调查和对城阳区全民健身发展现状的调查,特设置如下问题,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给出您的答案。本调查表仅仅用于学术研究,别无其他用途,并且会采用无名制,不会对您的生活带来任何影响。填答时只需在符合您看法的选项里用“√”标出即可,谢谢您的合作!

1. 您的性别是:

○男 ○女

2. 您的年龄段:

○1~17岁○18~30岁○31~40岁○41~50岁○51岁~60岁○61岁以上

3.您平时参加锻炼去得最多的场地是:

○体育馆 ○健身俱乐部 ○室外广场 ○健身路径

4.您参加体育活动的形式项目有哪些:

○广场舞 ○武术 ○跑步 ○游泳 ○健身操 ○球类 ○其他

5.您参加体育运动的强度:

○强度较轻(60分钟以内)○强度一般(1~2小时)○中等强度(2~3小

时)○强度较高(3小时以上)

6.您参加体育运动的频率:

○从不参加健身运动○只是偶尔参加○经常参加

7.影响您体育锻炼的因素:

○学习或工作太忙,即使有空也想休息 ○想运动但找不到同伴

○场地限制 ○不喜欢运动 ○其他

8.您希望将健身器材安装在什么地方公园

○ 社区 ○家里 ○广场○学校 ○ 其他

9.您的每年花费在健身上的费用

○几乎没有 ○较少○很多

10.您出来运动的时间是

○早上○下午○晚饭后

11.您认为使用健身器材锻炼的效果

○作用很大 ○作用较大 ○作用一般 ○ 作用不大 ○没有作用

生命在于运动,响应全民健身,有益心身。耽误您宝贵的时间帮助

我完成一项有意义的问卷调查。

谢谢!

调查结论:市民参加体育锻炼总体状况良好。社区居民健身的方式多种多样,时间、地点也不尽相同。

1.我们了解到喜欢与亲人 或朋友、邻居一起去锻炼的占74%,喜欢单独一人去的占33%;可以看出大部分人比较喜欢和他人一 起去锻炼,同时锻炼人们的交际能力;

2.我们还了解到早晨出来锻炼的占61%,晚饭后锻炼的占22%,下午锻炼的占17%,可以看出早晨出来锻炼的人占的的比重较大,一天之际在于晨,先有一个好的精 神状态,再开始一天的的工作;

3.了解到锻炼身体的地点选择去公园或广场的占53%,选择健身器材活 动场的占37%,而选择体育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地点的则很少。

4.,健身方式选择散步或急走(快速走)的占25%,参加集体活动(跳舞、跳操等)的占54%,通过健身器材锻炼的占19%,参加一些体育活 动(打篮球、打排球、踢足球、滑旱冰等)的占2%;由此可见人们喜欢到公园或广场参加跳舞、跳操 等集体活动来健身,健身器材充分的利用了起来,大人小孩都玩;市民体育锻炼形式以简单易行为主。市民体育锻炼形式也多种多样,但简单易行、技能要求不高、不受场地、人员、费用限制的锻炼形式更受到市民的欢迎。而参加篮球、排球等体育活动的却很少,这是因为社区中篮球、排球场地极少。

5.老年人的健身意识较强。老年人普遍比较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健身锻炼的意识比较强,每天早上都可以看到有很多老年人在小区、公园、绿地进行锻炼。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在51-60岁受访人群组中,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占 32.1%;而61岁及以上受访人群组中,该比例为42.5%,两组人群均远远高于年龄相对较轻的受访人群组。

6.同时了解到人们每次进行身体锻炼1—2小时的 占67%,而1小时以内的占11%,3小时以上的占22%,表明人们健身都会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来锻炼,既要达到健身的目的,又不至于时间太长,过于疲劳。

7.《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健身计划》要求每周参加体育锻炼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2%。调查数据显示。受访市民中,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和几乎每天都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合计为40.9%,已经初步达到国家《健身计划》的要求。但是,与《实施计划》设定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6%的要求相比,还有5个百分点的差距,需要全体市民在未来5年中共同努力,不断提高体育锻炼的意识和水平。逾八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市民的健身时间超过半小时

8.在健身费用支出方面也有相似反映。当问及每年花费在健身上的费用时,在18岁及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受访市民中,63.4%回答“几乎没有费用”,而且每个年龄段中都是“几乎没有费用”占主要比例。尤其是 61岁及以上的老 年人中,近九成(89.5%)都以免费的健身场所作为自己锻炼的场所。

对于市民健身情况体现出的问题

1.青年人群对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不高,对体育锻炼缺乏主动参与的意识,把体育作为一种生活爱好的比例还是不高。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还不高,不同人群的健身活动发展不平衡,群众参加健身活动的科学化水平不高,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叫得响、效果好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还是比较稀缺,有待于进一步培育

3.市民健身活动都是自发组织,缺乏有效的科学引导,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不平衡,全民健身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增强中青年人的健身意识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4.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健身设施的数量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各个学校虽然都有体育场地,但因种种原因不能完全对外开放。因此,市民对健身场地设施的需求量得不到满足。

5.城乡建设普遍存在体育场地与主体设施不能同步建设现象,一些住宅小区规划中就没有体育健身场所的位置。

6.现有体育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到位。一些设施和场地带“病”运行,或者根本无法使用,严重影响了体育设施功能的发挥。

关于市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议

1.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2.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3.大力发展城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保护和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应当遵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规定。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应当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还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

4.广泛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学校、家庭应当加强合作,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等应当为学生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5.开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办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和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活动。

6.办好群众性体育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地就近”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结语:

经过本人的不懈努力,历时4天的居民健身状况调查告一段落,从中也感受到中国要达到全民健身的目标任重而道远。要想完成这一伟大的目标,我们需要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执政方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作为中国公民我们有义务有责任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出我们的力量。

参考文献 《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0号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1995—2010年)》

第8篇:青岛市城阳区:以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好局

龙源期刊网 http://.cn

青岛市城阳区:以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开好局 作者: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2期

近日,青岛市城阳区编委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对区直各单位和各街道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过程中,首先由各单位按照要求,提报本单位机构编制有关情况。再由区编委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专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到部分区直单位及各街道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乱挂牌子以及政务网站公开信息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通过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于个别单位存在的乱挂牌子、政务网站公开信息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目前,存在问题的单位已全部整改完毕,并通过复检。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比较全面地掌握和了解了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实现了2013年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良好开局,为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后任村干部总结(共8篇)

村干部述职总结(共8篇)

村干部民兵连长总结(共8篇)

预备村干部个人总结(共8篇)

村干部考核个人总结(共8篇)

《村干部考核个人总结(共8篇).docx》
村干部考核个人总结(共8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