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枞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枞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7]36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划期间,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以改善退耕还林地区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实施以“一池三改”为重点的生态家园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类节能技术,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循环农业发展,为实现退耕还林地区农民家居环境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民生活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农村能源建设为主,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高效低排生物质气化灶等物质能源利用项目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退耕农户意思。根据当地实际,优先考虑退耕农户最需要,见效快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优先考虑符合项目建设条件,技术服务配套的农户和退耕区。规划项目以单户建设为主,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安排联户工程,如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整村推进。
3、坚持因地制宜,相对集中。
4、坚持国家扶持与退耕农户自筹相结合。
三、目标任务
农村能源建设是退耕还林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略重点,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快退耕还林地区的农村能源建设,不仅是党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保护退耕还林地区生态环境,就要从农村能源建设抓起,把农村能源建设同退耕还林、农牧业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同减轻农民对生物质燃料的依赖性、切实保护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多能互补,加强节柴灶、太阳能等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等资源的开发建设,有效增加农村能源供应量,大大缓解退耕还林地区能源短缺的矛盾,达到保护森林、保护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根据我县退耕还林地区目前的发展基础及生态环境和退耕还林的要求,我县的农村能源的目标任务为:新建户用沼气池440口,节柴灶200台,解决2560人生活用能源。
四、基本情况
(一)自然、社会经济概况
1、自然地理概况
枞阳县隶属安徽省安庆市,下辖22个乡镇,238个村民委员会,20个居委会,7642个村民组,217423农户,96.65万人口。位于大别山边缘,长江中下游,东南与铜陵市、贵池市隔江相望,西以菜子湖与桐城共水,西南与安庆市郊区为邻,北与庐江、无为接壤。属北亚热带向中亚热带过渡的季风湿润气候区,特别是气候温和,日照充足,热能丰富,雨量充沛,无霜期达251天。
2、社会经济概况
枞阳县国土面积1808.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5.42万亩,林地59.51万亩,水域63万亩,其它用地80万亩,总人口96.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4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689元。全县人均耕地面积0.64亩,粮食单产460公斤,粮食总产量50.4万吨,人均占有粮食量523.6公斤。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52.7万人,其中退耕农户总劳动力转移9.5万人。
(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全县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5万亩,涉及17个乡镇,135个行政村43647个退耕农户,180464退
耕人口。分年度实施情况:2002年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34582.2亩,荒山荒地造林保存面积24978.2亩;2003年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6127.5亩,荒山荒地造林保存面积9902.6亩;2004年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3122.3亩,荒山荒地造林保存面积3007亩;2005年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6168亩,封山育林保存面积10000亩。退耕地造林分林种情况:生态林48835亩,经济林1165亩。
(三)退耕还林地区农户能源状况
1、退耕还林地区农户能源利用现状。退耕农户农村能源利用自以柴草、秸秆为主,部分农户兼用液化气灶,只有部分乡镇村个别农户建有沼气池。
2、退耕农户农村能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大面积退耕,加上近年来封山育林,导致大部分退耕农户柴草、秸杆来源不足。而液化气成本又逐年上涨,致使很多退耕农户都面临生活能源紧缺的问题,亟待开发利用新的能源。
3、退耕农户具备农村能源建设资料情况。我县是农业水产大县,同时也是畜牧大县,尤其是退耕农户80%以上有传统养猪习惯,户均养猪多达3头,养殖业相当发达,具备建沼气池、节柴灶等新能源的有利条件。
五、农村能源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能源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人与自然趋于和谐,生态与经济共同繁荣已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们对薪材及其它林产品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多。森林资源消耗量也急剧增加,全县每年有几万亩的森林资源被当作燃料化为灰烬。长期以来,由于无节制的砍伐,森林植被遭受严重破坏,森林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的功能显著降低,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差,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时常爆发流行性疾病,尤其畜禽疫情严重,严重制约我县退耕还林地区的经济发展。为此,我县退耕还林地区农村能源建设势在必行,一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二是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有效地保护森林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
(二)可行性
1、气候条件:枞阳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处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雨热同季。多年平均气温16.6℃,无需期254天,太阳辐射总量114.8千卡/cm,日照率为45%,降水量每年平均为1271.5mm,以春夏两季最多,秋冬季较少。
2、原料条件。我县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瘦肉型商品猪生产基地县,2006年全县生猪出栏50万头,存栏近45万头。规划的项目区内有80%以上农户有传统养猪习惯,户均养猪多达3头,养殖业相当发达,发酵原料可以满足农村能源建设需要;我县境内砂石资源丰富,可以满足农村能源建设需要。农村能源建设用的其他各种规模的钢筋等市场齐全。枞阳县已实现村村通公路,乡乡通油路,所有建材都可以送到家户门口。
3、技术条件
枞阳县农村能源建设工作起步较早,现有基础条件好,曾成功组织实施过安徽省沼气建设综合利用、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重点县,现有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沼气生产工44人。全县共建沼气池1000余口,大中型沼气工程3处,推广应用了“猪-沼-果(菜、稻、鱼)”沼气综合利用生态农业模式。
4、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高
农村能源建设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农村沼气建设列为今后几年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计划之一,成立了“枞阳县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正科级专门工作机构“枞阳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的管理与项目实施工作,并承诺县级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六、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规划布局
按照建设条件和农户意愿及项目配套需要,科学合理规划项目类别。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退耕农户受益面要达到60%以上。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户用沼气池440口,节柴灶200台。
七、投资估算、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1、补助标准
户用沼气池专项资金补助1200元/口,地方配套200元/口,农民自筹800元/口。节柴灶专项资金补助200元/户,地方配套40元/户,农民自筹160元/户。
2、投资估算
枞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总投资104.8万元,其中专项资金56.8万元,占54%,地方配套9.6万元,占9%,农民自筹38.4万元,占37%。
(二)资金筹措
1、专项资金:56.8万元
2、地方投入:9.6万元
3、农民自筹:38.4万元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分析
以一口沼气池为例,年可为农户节支增收近1500元,其中节省燃料费600元,节约照明电费90元,减少肥料支出费用400元,应用“猪-沼-果(菜、鱼、稻)”生态农业模,带动养殖、种植可增产增收400元左右。
(二)生态和社会效益分析
⑴改善农村卫生状况,净化庭院环境。退耕还林地区农户通过农村能源建设,粪便污水能自流,经厌气发酵处理后,可杀灭绝大多数病菌,厕所、猪圈内无蝇、无虫,干净卫生,减少了疾病的传播,净化了庭院环境,有助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
⑵提高农村用能质量,减轻妇女劳动强度。农村能源建设改变了秸秆、柴草直接燃烧的落后的用能方式,不仅能使生物资源得到合理使用,而且农村妇女做饭不再围着锅台上下转,减轻了她们的劳动强度。
⑶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施用沼肥不但增加了有机物质的投入,改善土壤性状,而且还可抑制病虫害的发生,同时减轻了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减轻了其对环境的污染,有效降低农作物中农药残留,从而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⑷有利于植树造林。开发农村能源解决了农民生活燃料紧缺的困难,农民不再上山乱伐树林。有利于封山育林。
九、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舆论宣传。县政府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能源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区域农村能源项目的实施;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是农村能源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实施项目管理、技术培训、技术力量的资质认证,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监管。同时,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能源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意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在退耕还林区域掀起农村能源建设的热潮。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为适应农村能源建设需要,在规划期间内,在巩固提高现有
技术队伍的同时,采取送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农村能源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人才、打造一支数量够、素质好,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专业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大农村能源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积极推广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组建农村能源专家库,为农村能源的技术攻关、咨询服务、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加强资金投入,强化扶持效应。一是在制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时,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规划与新农村建设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二是抓住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可再生能源投入的机遇,千方百计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投入;三是全面落实农村能源事业专项经费,以保证农村能源宣传培训、技术普及、项目示范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强体系建设,强化服务管理。一是加强农村能源项目管理。农村能源项目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市场经济模式运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农村能源项目规范运作。二是强化农村能源项目建后管理。本着技术规范化、服务网络化、质量标准化、运作市场化的思路,抓好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后续跟踪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广大农户建设后存在的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更新和改造上存在的困难,帮助退耕农户进一步搞好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农村能源的节能、增效等功能。
第2篇:巩固退耕还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自查情况及整改报告
留坝县2008年-2009年巩固退耕还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自查情况及整改报告
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陕发改农经[2009]1447号)精神,我局抽调专人按照文件要求,对全县退耕还林户的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和整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方案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从2008年开始实施,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建设要求,我局严格按照项目投资计划的内容,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在全县9个乡镇建成户用沼气575口,节柴灶51口、太阳灶33台。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工程质量情况。
户用沼气建设项目实施以“一池二改”为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批复及施工图的要求进行施工,并抓好工程质量建设。在建池过程中强化“二改”工作,建池做到严把“七关”,即挖坑关、池型关、选材关、浇注关、粉刷关、投料启动关、设备安装关,每道工序验收由县能源办统一组织开展,发现有未按标准施工的一律返工,做到前一道工序不合格,后一道工序不施工。由于我们建立有严格的质量自查制度,施工队伍技术力量雄厚,工程质量监督到位,确保了工程质量。在这次自查工作中,全县的“三改’’完成率基本达到了100%,沼气池使用率达到75%。
截止2010年10月,我们已在户用沼气数量相对集中的武关驿镇、江口镇、马道镇、火烧店乡、玉皇庙乡建成了五个村级服务网点,切实解决了农户在沼气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在缺乏薪柴资源的城关镇建设完成节柴灶51口。在武关驿镇建设太阳灶33台,该项目建设质量符合标准,项目实施村的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农户基本生活条件显著提高,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双统一。
三、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自2008年-2009年我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共完成3个农村沼气项目,总投资 149.6万元,涉及中央资金57.8万元。其中:农村户用沼气项目1个,总投资128.5万元,涉及中央资金45元;乡村服务网点项目4个,总投资21.1万元,涉及中央资金12.8万元。我局按照《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实施细则》和《陕西省沼气项目验收办法》的要求,就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资金规范化管理,保障了资金运行安全,县能源办建立了资金专户,统一实行报账制度,随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确保了国家补助资金足额补贴到农户,农民自筹资金根据农户经济条件及生活现状,结合“三改”标准进行筹资。在资金管理上我们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做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未发生截留、挪用、滞留项目资金问题。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06年我县成立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法人代表由县农业局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于县农机管理理站,全面负责我县农村能源建设的实施工作,项目建设所需的水泥、石子、砂子、钢材、进出料管等主要建筑材料,由能源办统一制定标准,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统一招标采购,保证了用材质量。我县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行计划归口、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农业局对项目的实施实行统一管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监管、日常检查、按时提供上报材料和统计数据,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全县技术员、建设材料的调配,对项目建设质量负责任,并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建立业务档案、竣工验收准备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五、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调查中,有关发展农村能源带来的好处可以说是不绝于耳,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问题。
一是项目区宣传发动难度大。虽然我们三番五次到项目区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但农户的建设积极性普遍不高。从2008年4月份开始,我们多次深入项目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但群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二是农户沼气使用率低,在这次调查的575户沼气用户中,闲置不用的户数达一百多户,即使已经使用的400多户中也还有—部分是偶尔使用。这样算来,我县的户用沼气实际使用率为70%左右。因此可见,我县的沼气池使用率较低。
三是项目区情况发生了变化,劳动力缺乏。由于项目区大部分青壮年劳力外出务工,在家留守的多半是“老、弱、病、残”,项目建设所需劳动力缺乏,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四是受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和农村常住人口递减因素影响,农户及沼气发酵原料养猪数量减少,沼气池原料明显不足,沼气使用率降低;另一方面沼气池的正常使用关键是“三分建池、七分管理”,平时要做到勤进料,勤出料,才能保证正常运转。近年来,在家留守的老人与孩子,无力对沼气池进行日常维护,而产气量又不能维持农产正常生活,导致部分已建好的沼气存在半用和停用现象,使新能源的使用率受到影响。
五是随着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实施,炊事用具电器化日趋明显,老百姓认为用电方便快捷,加上我们山区县薪柴资源丰富,许多群众怕麻烦,对有问题的沼气不重视,使所建项目没有实现初衷。
六是受物价上涨影响,项目建设投入成本加大,增加了项目建设支出。近两年物价上涨较大,材料价格、技工工资普遍上涨,由于项目区群众的经济基础都十分薄弱,投入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
六、整改方案
留坝县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开展难度大,任务重,因此,我局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实施。再次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根据目前的严峻形势,立即召集项目乡镇负责同志,商讨对策,安排部署落实项目区沼气建设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一项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事业做好。
二是强化项目鉴定管理,规范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业部《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三是争取解决缺少能源建设工作经费问题,想方设法安排必须的经费,使工作人员全身心身心投入到项目实施工作。
四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能源建设为发展农村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激发农民自觉管理、使用好沼气的积极性,确保我县的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切实让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第3篇:佛坪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
佛坪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推进我县农村能源建设步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按照佛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第一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佛发改发[2011]1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佛坪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三农”,通过发展农村沼气、节柴灶,为农户提供优质清洁能源,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保护森林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条件,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原则: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要坚持与新农村示范建设及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与主导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农村改厨、改圈、改厕相结合,与农民增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生产和生活并重,建设和管理并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要求,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项目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
二、建设任务及建设内容
农村户用沼气:2010年我县将在全县两个镇两个村,按“一池三改”要求,建设50口容积8立方米的旋流布料墙沼气池,配套改厨、改圈、改厕,确保建池成功率和使用率达到100%。具体建设任务是:长角坝镇沙坝村20户,袁家庄镇肖家庄村30户。
节柴灶:2010年我县将在全县三个镇三个村,按照节柴灶建设项目标准和要求,新建或改建节柴灶200户。具体建设地点是:长角坝镇沙坝村80户,袁家庄镇黄家湾村80户,十亩地镇凤凰村40户。
三、建设标准及质量标准
(一)建设标准
1、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以“一池三改”为基本模式,即户用沼气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一池三改”的建设标准是:
(1)沼气池: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统一建设旋流布料自动循环高效沼气池。
(2)改圈:圈舍建成太阳能暖圈,要建在沼气池之上,与沼气池相通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在寒冬季节,要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充分利用太阳能,提高圈内温度。
(3)改厕:厕所与沼气池、圈舍相结合,安装蹲便器,科学设计厕所、圈舍的排粪通道,要与沼气池进料口相通。
(4)改厨: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要符合相关标准。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布局要合理,室内灶台要砖垒,台面要贴瓷砖,或者购置专门灶台。
2、节柴灶建设项目与农户改厨同步进行,同步施工。节柴灶建设标准是:(1)节柴灶外形为一字型或T字型,主、副烟道设计合理。(2)厨房为永久建筑,面积不少12平方米,地面硬化,墙面刷白或贴瓷砖。(3)节柴灶灶面、灶身贴瓷砖,灶台高度75cm。(4)厨房内厨柜、水池等布局要合理,混凝土台板长大于1.8米,宽不小于50厘米,高度75-80厘米,双层,贴瓷砖并安装推拉门或防虫、防蝇网。
(二)质量标准
项目建设及施工必须执行《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标准图集》(GB/T4750—2002)、《农村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T4751—2002)、《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施工操作规程》(GB/T4752—2002)、《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7636—87)、《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T7637—87)、《农村家用沼气发酵工艺规程》(GB/T9958—88)、《家用沼气灶》(GB/T3606—83),以及《沼气生产国家职业标准》等。
四、补助标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式
(一)补助标准:按照省、市有关精神,国家对每建成1口沼气池并实行改厨、改圈、改厕的农户补助1500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扣除支付技工工资、建池材料、灶具及配件、钢模维修及调运费之后,补贴给每个建池户现金530元。国家对完成节柴灶改灶及改厨的农户,每户补助400元。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我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总投资36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投入15.5万元,地方配套1.55万元,农户自筹18.95万元。
1.建设户用沼气池50口,平均每口投入0.4万元,项目总投资20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投入7.5万元,地方配套0.75万元,农户自筹11.75万元。
2.建设节柴灶200户,每户平均投资800元,项目总投资16万元,国家专项资金投入8万元,地方配套0.8万元,农户自筹7.2万元。
五、物资与资金管理
(一)物资调运采购及管理:项目建设所需钢筋、进出料管等材料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统一招标采购;灶具及相关配件按农业部要求由省上统一采购;水泥、砖、沙、石由农户自行采购。县上采购的物资要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物资发放实行项目负责人签字制度。先由技术工人和技术鉴管人员实地勘查,放线以后给农户开具领料通知单,农户持签定的领料通知单到项目实施单位领取材料,领料清单由项目负责人和农户双方签字方可领料。
(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设立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资金专帐,实行专账专人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项目实施部门要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以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六、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与技术培训阶段(2010年10月底前)。组织技术人员与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定建设户做好前期备料工作。组织30名技工参加一次沼气池建设实用操作技能培训和节柴灶操作技能培训,培训重点是沼液沼渣分层提取、自动冲厕、冲圈、新型节柴灶施工工艺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为项目全面实施奠定技术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启动与实施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5月)。从4月份开始,我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将正式全面启动。组建技工队,全面负责沼气池的建设,建设工作按照整村推进,集中建设的方式进行。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2011年12月)。2011年10月起各镇开始对本镇实施的沼气和节柴灶项目进行初验,初验率达到100%,认真做好用户档案,初验结束后,将用户档案上报县农业局。镇财政所及时到农业局拨回节柴灶项目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兑现农户。项目镇在资金拨付20个工作日内将兑付清单上报县农业局(能源办)入档。各镇项目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农户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农业局抽调专人组成验收工作组,深入项目村,依据档案,逐户检查验收,检查率100%。县上自查自验工作结束后将申请省、市分别验收。
七、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县农业局(能源办)和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面推进以户用沼气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以户用沼气建设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是新时期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之一,是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治理农村“六乱”和改善农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措施。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县上将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农业局、发改局、林业局、财政局、卫生局、扶贫办、环保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各镇镇长组成。农业局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物资、资金管理及项目督导、监管工作。各项目镇的镇长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宣传动员、任务落实、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管理及补助资金兑付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足额到户。同时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过程中,要动员各方力量,把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村“三改”、地方病防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向项目建设区倾斜,形成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宣传,加强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农户使用技能的培训,2011年将再培训持证技工5人,培训农村新能源使用明白人50人,培训农民数1000人次。确保建池成功率达100%,使用率达96%。节柴灶建设合格率100%。
(三)综合利用,提高效率。充分发掘沼气、沼液、沼渣“三沼”综合利用潜力,把“三沼”综合利用与促进养殖、药材、粮油、蔬菜、果业等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相结合。研究和引进新型高效沼气综合利用的技术规范,2010年我县将重点推广沼液自动冲厕、冲圈和沼液、沼渣分层自动提取等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拓展“三沼”应用范围,推广沼气增温、沼气肥、沼液浸种、叶面喷肥、病虫害防治、沼渣育苗、育秧、种菇、养鱼等综合利用技术,使沼气真正成为种植业与养殖业的纽带。
(四)加强督办,检查验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各镇要以村为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附件:
1、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任务和投资建设计划表;
2、佛坪县户用沼气池“一池三改”投资预算表。
第4篇:遵义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遵义县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退耕还林成果,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根据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关于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发改农经〔2009〕3078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省柴节煤炉1073个,农村户用沼气池334口。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政策推动,政府引导,农民为主,自建自用”的原则。
(二)坚持与“四在农家”、畜牧小区、蔬菜示范基地、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及建设要求
省柴节煤炉每个补助600元;户用沼气池每口补助1800元。池型全部采用10m3贵州多功能A型池,严禁超体积建设,配套安装抽渣、抽液、冲厕泵和便池。厕所、圈舍要与沼气池相连,配备沼液回流冲厕装置,厕所按长1.8m、宽1.5m、高2.4m修建,圈舍按有关要求修建或改建。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沼气管道安装等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做到横平竖直,安全美观,灶台按长1.5m、宽0.5m、高0.65m修建。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户用沼气池建设以农民自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农户每口向县能源办上缴自筹资金350元,用于支付改厕工资、购买“三泵”、进料管等。政府补贴采取供应炉具、配件、水泥及支付技工工资等形式兑现。
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国家补助资金必须足额补助到建池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克扣、截留、挪用、套取,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物资采购和供应
主要材料按相关规定集中采购供应。非集中采购的“三泵”管件、专用便盆等,由县农村能源沼气后续服务中心用农户自筹资金在省、市能源办的指导下,按招标程序采购供应。
六、职责分工及管理规定
(一)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宣传、发动和落实好巩固退耕还林沼气和省柴节煤灶项目;统计辖区内退耕还林户病池数量,分析产生原因,组织开展病池维修;每月上、中、下旬的最后一天向县能源办上报建设进度。
(二)县能源办:负责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县沼气技工及管理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全县沼气建设工作;监督沼气池建设质量;开展沼气技术咨询及培训,组织沼气建设工程配套建材和沼气日常管理中所需零配件供应。
(三)镇(乡)林业站:配合本镇(乡)落实建设任务,负责退耕区省柴节煤炉使用户、退耕建池户统计确认。
(四)镇(乡)农技站:负责省沼气配套物资的管理和发放,拟定技工管理办法,培训技工和建池农户,收集整理资料建立档案,开展后续服务工作,指导“三沼”综合利用。
(五)技工管理:所有技工必须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技能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由各镇(乡)人民政府组建技工队,每个技工队明确一名队长,由镇(乡)按合同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技工工资统一按每口500元计发(含建池改厕改厨及技工队长管理工资),工资发放时按15%预留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问题,一年后兑现。
(六)后续服务:县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中心、各镇(乡)农村沼气服务站负责沼气技术咨询、培训及后续服务工作。省柴节煤炉后续服务工作由销售商负责。各镇(乡)要结合各村实际建立沼气专业协会,农技站要培训1-2名沼气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沼气技术性服务工作。
(七)安全管理:各镇(乡)要加大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通过张贴安全须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把省柴节煤炉和沼气安全管理知识宣传到建池农户。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预警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切实消除在建池、安装、使用、清池等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
(八)质量要求: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项目沼气池建设必须严格按贵州多功能A型池的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建设。
(九)档案管理:各镇(乡)要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建立档案,严格按项目规范要求填写项目用户档案卡、领料卡、质量验收记录和明白卡等。县能源办要严格按项目管理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十)标识管理:改厕时需在卫生间外右侧或左侧,以距地面1.5 m为底线,预留长0.6m、宽0.5 m、厚0.01m的混泥土清光墙面,待县能源办统一编号后喷涂标识内容。
七、检查验收与考核
各镇(乡)必须在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向县巩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考核。
第5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整报告
隆发改发[2011]11号
关于调整隆德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报告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西部办《关于适当调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会同农、林、水项目建设单位,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我县2012—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调整意见。现随文报来,请审查。
一、农村能源及后续产业发展规划调整意见
1、农村能源项目:近年来,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加快,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善,沼气项目在有建设条件的地区和农户得到普及。同时,随着国家对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实施,我县农村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入户率达86.4%,具备了实施太阳能热水器项目的基本条件。据此,建议将“户用沼气”项目在今后规划中变更为太阳能热水器项目。
2、设施农业:随着我县设施农业建设力度的加大,设施农业面
积和效益逐年增加,为提高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物价上涨等因素,设施农业建设的投资成本也越来越高,因此建议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提高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的国家扶持标准,以更好的推动我县设施农业的发展。
二、林业规划调整意见
1、增加退耕还林抚育管护建设项目。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抚育管护一直是我县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由于无管护资金来源,除天保工程区和重点公益林外,在全县退耕区没有建立一个护林点,也没有固定的护林人员,幼林抚育也没有开展。尽管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以及关于封山禁牧的有关文件,县委、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但由于资金缺乏,在对退耕地的管护上只能由退耕户自己来管理,而荒山造林一直处于无人管护的状态。目前严峻的管护局面,已对巩固工程建设成果构成极大威胁。建议今后通过增加资源管护项目、建设基础设施以及加强森林病虫鼠害防治,使工程建设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2、进一步加强林业退耕还林后续产业项目建设力度。从目前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情况看,我县林业后续产业建设滞缓,为了增加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使退耕农户的生计得到长远保障,我们要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大力推广农林复合经营模式,努力提高林地生产效益,实现林地增收,农民致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今后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上,力争我县80%以上的退耕还林地实现林药、林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复合经营,同时加大林果业基地建设,达到增收、增效、增值的目的。、二O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第6篇: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我市2008年、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情况,准确查找问题,切实整改,扎实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并了解2010年项目安排(部署)情况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根据国家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审计署、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564号)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粮食局《关于转发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联合检查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10〕744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发改、监察、林业等10委(局)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4个联合检查组,确定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于2010年5月6日至7日,对我市7个项目工程县进行了综合检查,现将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有无违反国家政策安排退耕还林任务的情况
通过自查,我市2008—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基本农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补植补造五大板块建设中,均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等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在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区域内,退耕户受益率均达到相关要求。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60%以上;农村能源建设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100%;生态移民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100%;后续产业发展工程中退耕户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补植补造工程退耕农户覆盖率达到了100%。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情况
(一)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2008年除田间便道工程完成总工程的87.3%和种植业完成86.3%外,其余工程都已经全部完成(详见附表一)。
(二)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由于我市去冬今春严重干旱,加上实施方案批复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招投标工作还未完成,部分区市县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工作正在制定培训计划,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其中: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大部分区市县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农村能源建设省柴节煤灶还在进行集中采购程序,沼气池建设完成了10.3%,碳薪林建设完成了82.7%;生态移民工程完成了49.6%;后续产业发展中各子项进度均达26%以上;补植补造工程完成88.%,(详见附表二)。
通过自查,我市各工程区(县、市)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制,均在上报的县级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下达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科学合理编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能按照省发改委、林业厅、省农委和省水利厅《关于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关于开阳、修文等87个县(市、区、特区)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实施,但仍然有个别区县没有严格按照方案实施,有擅自调整建设地点的现象发生。各项目板块建设均按照国家相关工程管理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项目,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检查。各项目单位均抽调了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严格质量标准,严格督查验收,并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良种选育等技术成果,提高科技含量。同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确保了我市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08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3973.5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43.5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430万元。完成资金总投入3845.2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7%。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481.8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7.6%,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363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95.3%。
2、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3419.49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44.3万元,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768.32万元,县级自筹工程管理费106.87万元。完成资金总投入834.572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4.4%,其中,中央专项资金648.173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5.5%,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折资186.399万元,占任务计划数的24.3%。
(二)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1、2008年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008年度我市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面积4.1847万亩,完成政策补助资金527.27万元。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我市严格加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及时兑现政策补助资金,兑现方式均采取“一卡通”方式兑现。我市2008年度政策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兑现率100%。
2、2009年补助资金兑现情况
2009年度我市及时下达了兑现资金,要求工程县、市、区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抓紧完成政策补助兑现工作。2009年度政策补助兑现面积为5.04万亩,兑现补助资金为736.1万元。但在政策兑现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兑现进度:一是特大干旱对退耕还林工程带来
极大损失,部分退耕地块保存率和成活率达不到验收合格标准;二是部分退耕农户对完善政策补助相关规定不理解,不愿意续签完善政策补助退耕还林合同。截止目前,我市2009年兑现完善政策补助资金412万元,兑现率55.97%。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市将加大受灾地块的补植补造力度,进一步宣传退耕还林完善补助政策,争取及时兑现完善政策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我市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专项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规范核算,封闭运行,检查中没有发现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我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了发改、林业、财政、农办、农业、水利等各相关单位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的编制进行精心安排部署,并以筑发改[2009]88号文印发了《关于做好贵阳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信息保送工作的通知》,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项目管理
建立健全了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报帐制、公示制和涉农资金备案制,确保项目规范运行,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
(三)健全档案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多,建设周期长,建设规模大,为此,我市要求要加强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对有关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初步设计方案、阶段性项目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图片照片、统计数据和录像资料等,要分门别类地归档保存,严格管理,按照项目法人单位有项目总材料,项目实施单位有项目子项材料的原则,分类规范归档,即:综合材料(含各类批复文件、各类上报文件、资金文件、公示材料、备案材料、各阶段总结、单项检查验收资料、县级验收资料、项目总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技术资料(含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各子项的技术设计、有关图表等);招投标资料(含招投标所有文件、公告、投标单位材料、最后签订合同等);工程监理材料(含监理公司情况、监理合同、工程监理所有资料等);信息资料(含月报、旬报所有表格、文字材料、简报等);监测资料(含各种统计数据、图片照片、录像资料和各种监测材料等)。
五、项目建设的自查验收和联合复查情况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我市发改,林业、财政、农业、水利等市级部门多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08度、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接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项目的目标任务落实、建设进展、质量、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工程县、市、区及时整改。
我市已要求各工程县、市、区对2008年度巩固成果专项资金建设的竣工项目,及时启动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并将竣工验收报告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将组织联合复查组,对工程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级验收。截止目前,我市工程县、市、区已完成部分建设板块的验收工作。
六、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的效益分析
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将改善退耕农户的生产和生活现状,提高退耕农户的收益。
一是通过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可使9901亩耕地的肥力、抗旱能力及耕地条件等得到切实改善,提高单产和复产指数,每亩耕地粮食亩产量预计比项目实施前提高50余公斤,项目区可增加粮食495000多公斤,提高了退耕农户收益。项目区农户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增加了退耕户收入,比如:清镇市红枫湖镇莲花村、鼠场村发展蔬菜种植,每年每亩比原来增加了7000元收入。
二是通过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我市将建成沼气池1843口,涉及退耕农户1843户,按修建一个容积为8—10立方米左右来估算,全年产沼气380—450立方米,可解决3—5口人的农户家10—12个月的生活燃料,节煤1500公斤。我市全年将为退耕农户节煤27645吨左右,按每吨500元计,将为退耕农户节约燃料成本138多万元。建成省柴节煤灶5466个,每个比普通回风炉省燃料40%,每年可为退耕农户节约燃料成本160多万元。
三是通过生态移民项目的实施,使不适宜居住地的退耕户搬迁到了交通、就医、就学等都较为方便的地方,有效的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 四是通过加强对退耕农户科学技能培训、经果林种植、退耕还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等有效措施、合理规划林种、树种,适地适树,长、中、短效益相结合的方式,发展有特色的经果林、速生丰产林、中药材和花卉的生产,大幅提高退耕还林地块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退耕户吃饭、增收等长远生活问题,使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五是通过补植补造项目的实施,使退耕还林造林工程全面达到合格标准,提高了森林覆盖率,有效遏制了工程区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进一步提高了林地生产能力,切实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七、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认识不到位
部分工程县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对巩固退耕换林成果政策认识不到位,导致建设项目组织松散,工程进度推进活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
2、持续干旱,受灾严重
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4月,我市遭遇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干旱,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项目中的补植补造和接续产业种植业建设带来极大损失,2008年、2009年巩固成果补植补造项目受灾11.9万亩,种植业(含薪炭林)受灾0.7万亩,受灾面积达67%以上。
3、项目进展缓慢,效益不能尽快发挥
2009年度工程建设总体进展缓慢,巩固退耕还林效益不能及时发挥。一是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下达时间较晚,涉及多个子项目需要招投标,劳动力就业转移培训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等,延缓了工程进度;二是去冬今春连续特大干旱,使季节性强的补植补造、接续产业种植业等建设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影响了工程整体进度。
4、配套资金不足,工作实施难度大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是一项惠民政策,从2008年开始连续8年实施,实施年限长,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200
8、2009年省下达的计划中,中央专项资金仅安排工程直接费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费,而工程直接费属补助性质,投资标准低,项目建设中涉及的方案编制费、招投标费、工程监理费、检查验收费等前期费和相关工作经费在中央专项资金未作安排,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解决难度大,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5、资金管理有待加强,涉农项目资金备案不够完善
检查中发现部分工程区(县、市)在资金拨付方面存在未按进度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现象;部分工程县未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文件规定,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备案和公示。
6、工程决算不及时,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
2008年工程大多数子项目都已经完工,但实施单位都没有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影响了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对策建议
1、进一步项目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进度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是一项政策性强、内容繁多、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只有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并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对待,精心组织实施,才能共同抓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下步将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强化行政推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项目监管制度,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形式,根据各部门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规定加强对应指导和督导监管力度,制定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排出工作时间表,督促各县、市、区限期完成,并解决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效果。
2、进一步加强资金的规范管理,落实好涉农资金备案工作
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严防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等现象,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黔委厅字〔2008〕68号)文件规定,做好涉农资金的备案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
3、调整2010年计划,增加受灾地补植补造任务
建议省级部门将2008年、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补植补造、接续产业种植业受特大干旱影响造成保存率和成活率较差的地块,纳入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内容,重新进行补植,相应调减2010年计划建设任务。
4、明确配套资金比例,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鉴于该项目实施期长,任务重,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加大地方投入,进一步明确各板块工程建设项目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省、地、县配套比例,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第7篇:佛坪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佛坪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推进我县农村能源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市发改委《关于编制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计划的通知》(汉发改农经„2009‟6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佛坪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服务“三农”,通过发展太阳能灶和节柴灶,为农户提供优质清洁能源,减轻农民的劳动强度,保护森林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二)工作原则:农村能源项目建设要坚持与新农村示范建设相结合,与主导产业开发相结合,与农村改厨、改圈、改厕相结合,与农民增收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生产和生活并重,建池和管理并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要求,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项目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突出重点、集中连片”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一)节柴灶
2009年在全县9个乡镇23村,按照节柴灶建设项目标准的要求,推广节柴灶2175户。
1、长角坝乡上沙窝村55户,教场坝村165户,田坝村30户,龙草坪村65户,小南坪村35户。
2、袁家庄镇塘湾村90户,关沟村50户,肖家庄村150户。
3、西岔河镇彭家沟村150户,西岔河村140户,瓦寨村45户。
4、十亩地乡案板沟村45户,联合村55户。
5、大河坝镇木耳沟村30户,共力村50户,水田坪村140户。
6、石墩河乡石墩河村160户;
7、陈家坝镇孔家湾村220户,三郎沟村130户。
8、栗子坝乡女儿坝村55户,八亩田村45户,西花村100户。
9、岳坝乡大古坪村50户,草林村120户。
(二)太阳能灶
2009年全县推广太阳能灶25户,项目实施地点陈家坝镇陈家坝村。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科技和农业局(能源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四、建设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建设内容:
1、节柴灶项目要求节柴灶外形为一字型和T字型,主、副烟道设计合理。与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建设标准是:①厨房为永久建筑,面积不少12平方米,水泥地面,墙面刷白或贴瓷砖。②节柴灶灶面、灶身贴瓷砖,灶台高度75cm。③厨房内厨柜、水池等布局要合理,混凝土台板长大于1.8米,宽不小于50厘米,高度75-80厘米,双层,贴瓷砖并安装推拉门或防虫、防蝇网。
2、太阳能灶。安装调试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二)质量标准。节柴灶施工必须执行《节柴节煤灶标准图集》的要求。太阳能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五、资金筹措及补助标准
(一)节柴灶项目总投资218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87万元,地方配套群众及自筹131万元,国家对按项目要求完成节柴灶改造及改厨的农户,每户补助400元。
(二)太阳能灶项目总投资2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投1万元,地方配套群众自筹1万元,国家对安装使用太阳能灶的农户每台灶补助400元。
我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投入88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132万元。
六、实施步骤
项目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与技术培训阶段(2009年11月底前)。组织技术人员与乡、村干部深入农户家中再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确定建设户做好前期备料工作。组织30名技工参加一次节柴灶操作技能培训,培训重点是新型节柴灶施工工艺等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为项目全面实施奠定技术基础。第二阶段:全面启动与实施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4月)。从12月份开始,我县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将正式全面启动。建设工作按照整村推进,集中建设的方式进行。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5月—2011年6月)。各乡镇项目实施结束后,先进行自查自验,覆盖率100%,撰写自查报告。自查自验结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县发展计划局、科技和农业局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科技和农业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自查自验工作组,深入到项目村,逐户检查验收,检查面达到60%。全县自查自检工作结束后,将申请省、市分别验收。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检查验收结束后,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乡、村、组三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农户无异议。由县科技和农业局在10个工作日内以村为单位将农户补助资金下拨各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以一卡通形式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科技和农业局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和物资、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同时在农村能源建设过程中,要动员各方力量,把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村“三改”、地方病防治、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整合起来,向项目建设区倾斜,形成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农村能源建设的良好氛围。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到户。
(二)积极宣传,加强培训。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 和方法,把能源建设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农户使用技能的培训,培训农民数4000人次。确保节柴灶改造成功率达100%,使用率达100%。
(三)加快工程进度。涉及农村能源建设的乡镇要强化责任,落实任务,集中力量。组织广大农户,集中时间进行节柴灶的改造和太阳能灶的安装。涉及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合力推进农村能源建设。
(四)加强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等进行督促检查,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不出问题。各乡镇要以村为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检,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