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干部职数配备自查报告
---数7人,其中,核定其它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
在编实有人员情况:团市委机关实有总人数7人,无编外聘用人员;退休人员4人。
2、自查情况:单位的编制类型、数量等信息与审批文件一致;不存在违规核批编制,擅自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混用、挤占、挪用编制等情况;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配备人员。
(三)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1、基本情况:团市委机关核定部门正职1人,部门副职1人;配备党组书记1人,内设机构未核定领导职数?人,非领导职数
人。
2、自查情况:单位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含高配)的核定和配备情况与审批文件一致;无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成员。
(四)事业单位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个,具体情况为:
1、单位1:
2---
篇2: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永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成永群组发?2014?7号《关于深入开展“11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方案。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
4---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
篇3: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春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2011年1月
根据《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春组通字?2011?3号)的有关要求,我办结合自身实际,对2008年至2010年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市政府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我办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为重点,坚持把学习《条例》同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6---市政府办共提拔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21人次,平级交流任命科级干部28人次,都能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对各科室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严格按照民主(或组织)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多年来,办公室党组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在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90%以上的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科级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人事科都在对干部选拔调整的对象、数量进行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8---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党组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要求人事科把好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组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组会,没有征求廉政意见的不上党组会。
总之,在近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政府办能够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所任用干部都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及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情况,没有出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的情况。任用的科级干部全部经过党组民主研究、组织考核和任前公示等程序。
二、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受干部领导职数的限制,每年向市委推荐的处级后备干部名额有限,相当一部分能力强的干部无法得到提拔,多年正科的干部积压较多;
10---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要做到:
(一)要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一是推行公开推荐,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广泛性。坚持拟任职务公告制,对岗位职务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和所需能力水平,提前一定时间予以公告,形成民主推荐氛围。实行代表推荐制,让各个层次的代表参与,扩大民主推荐范围。二是推行公开考察,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性。实行考察预告制,使考察工作在群众监督下健康开展。试行差额考察制,“一职双备”,为干部选用决策提供更为充分的比较性和选择性。实行考察结果反馈制,使民意在考察结论中得到准确体现。三是推行公开选拔,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竞争性。完善公选措施,认真研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实施具体政策意见,加强对各单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报批管理,从对象、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使制度建设日臻规范。四是坚持任
12---方式评价一名干部。要在干部所处的特定环境中去考察干部。对干部的功过是非,要联系客观环境进行具体分析。从干部的工作岗位出发,联系主观努力与客观环境的关系,个人作用与集体力量的关系,前绩与现绩的关系,显绩与潜绩
第2篇:小汽车配备情况自查报告
小汽车配备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20xx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20xx]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20xx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
实。20xx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xx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第3篇:小汽车配备情况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2000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2000]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2000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2001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
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2001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第4篇:小汽车配备情况工作自查报告
小汽车配备情况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的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为严肃纪律,刹住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超标准购置、更换小汽车的不正之风,重申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了两个通知精神,对我市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的小汽车进行了全面清理。
这次接到省纪委传真电报《关于报送党政机关配备使用超标准小汽车情况的紧急通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要求购买超标准小汽车的单位,对本单位的超标准车辆进行了重新自查、上报,在此基础上,我们又逐台进行了核对,确保了这次上报材料的真实可信。对超标准的小汽车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领导重视
我们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十分重视第二次清理小汽车工作,责成市纪委的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并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了清理的时间和范围,主要是对1999年6月15日之后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购买小汽车情况进行清理,同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好上级规定,把清理工作抓准、抓实、抓好。为了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市纪委将清理小汽车工作列入到全市反腐败抓源头防范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同时从市纪委党风一室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抽调了四名工作员,成立了清理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小汽车办公室,市财政局为主要责任部门,与市纪委党风一室共同负责全部清理工作。由于各级领导重视,指导工作力度大,清理办公室的同志增强信心,认真负责,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克服上报情况不准,有关单位资料不全等困难,使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工作到位
为了把清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立足自查自纠,注意上下结合,重点摸清底数,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工作。第一阶段是进行发动,自查自报。一是XX年11月20日以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三家名义转发了辽委办发[1999]22号和辽纪发[XX]12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和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立即组织自检自查。二是召开了全市的动员大会,市直各部门和各县117个单位参加会议,提高了各单位对清理小汽车工作的认识。三是限时要求各部门在XX年11月28日前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和《鞍山市自查自纠超标准小汽车情况表》上报清理办公室。一共有12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和《自查情况表》。第二阶段是组织调查,摸清底数。在各单位自清自查的同时,清理办公室的同志相继做了两项调查摸底工作。一是三次到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查阅了1999年6月15日以后车辆初次发照登记表,并对有关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进行登记。二是两次到市控购办公室和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查阅摘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拨单》和《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通过两个方面的摸底初步摸出排气量在2.0以上、价格在25万元以上的小汽车68台。第三阶段上下沟通,具体核实。根据我们调查摸底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逐台进行核实。首先我们对涉及到的单位,逐家认真进行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再进一步详细落实。XX年3月20日和4月9日以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名义向114个单位下发了重新自查自纠通知,明确规定不论是哪个单位,都要实事求是的进行登记上报,如果继续有隐瞒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出要追究当事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要求在新上报的自查报告中除了加盖单位公章外,“一把手”一定要过目签字承担责任。其次为了使工作更深、更细、更准,我们对摸底摸出的超标车辆和自查出的超标车辆,要求车属单位提供“三证”复印件进行核实确认,即《辽宁省专控汽车准购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调发单位》或《鞍山市小汽车定编通知单》。
三、效果明显
我市的清理小汽车工作遵循了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敢于叫真的原则,使清理工作达到了底数清,情况实,收效大的要求。目前,从清理出的70台小汽车的基本情况看,主要都属于特殊公务用车配备,其中,68台“三证”具全,都有省政府的专控汽车准购证。在这68台车中排气量在3.0以下,价格在35万元以上的有15台,这15台车中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3台;顶债的1台;中直单位1台;旅行车2台,在这次清查范围内的8台。另外还有2台属单位私购,没有有关手续。其中,市公安局城管分局、立山区检察院各一台。现一台车已于XX年5月卖出;另一台封存待卖。
第5篇: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什么是超职数配备干部?为什么要整治呢?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1
自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淮北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底数、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所有超职数配备干部均已消化,提前一年完成整改任务。
一、市委重视,压实整改责任
市委书记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要按规定职数配备干部,强化消化整改,突出机制建设,坚决防止新产生超配干部。市委常委会先后两次对整改消化工
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组织部将超配干部整改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的重点之一,部长亲自调度,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超配单位整改,对消化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限定期限,压实责任。
二、调研分析,实行台账管理
全面分析每一个超配干部的超配原因,区别超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建立《超配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台账》,做到量体裁衣。抓住干部日常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贯彻党组《条例》等契机,拓展消化渠道,加大消化力度,实现精准整改。两年来,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消化100人、免职消化18人、转任非领导职位消化21人、到龄退休消化16人、违纪免职消化2人、重新核定职数消化84人、其他方式消化4人。
三、严格把关,跟踪督促指导
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周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消化进度表上签字,每月通过报表了解超配单位完成进度,每季度各单位汇报一次后期消化初步安排。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对超配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从严预审,制定预审工作的请示、研究、审批等程序资料模板,规范预审程序。对提拔干部不配套消化超配干部的、超配单位新提拔干部的、以及形成新的超配干部的选任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四、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痕迹管理。把超配干部整改工作作为巡察、《条例》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抓好监督。将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经查属实的,宣布无效,严肃追责。制定下发《关于印发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强调三个明确:明确纪律要求、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责方式,确保三超两乱 问题不重现,不反弹。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0XX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明确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纪律要求。一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
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一季度,各地各单位采取本级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辖地方和单位实际配备干部情况,并登记造册。二季度,中组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门核查组,采取对账审核(主要是核对四本账,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名册、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数核定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资审核清单、财政部门的工资发放清单)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逐一复查。据此,全面掌握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2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超配,或者以情况特殊为由打擦边球等问题,注重制度约束,严格控制增量。一是严明纪律。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通知》中关于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的要求,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一律叫停,从源头上防止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二是严格审核。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内,有超配问题的市、县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在动议后将工作方案报送上一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预审,凡是没有职数的一律不得提拔调整干部;已经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特殊情况配备干部事前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要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三是严厉查处。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情况列为巡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针对有的地方新人不理旧账拉长战线搞拖延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消化存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重点解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市县两级实行整改时限阶梯制度:即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在2年内(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超配的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实行整改消化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消化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
治工作成果,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三超两乱现象得到彻底根治,由恶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让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第6篇: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作进行研究部署。市委组织部将超配干部整改工作纳入干部工作的重点之一,部长亲自调度,多次召开推进会,督促超配单位整改,对消化进展缓慢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约谈。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限定期限,压实责任。
二、调研分析,实行台账管理
全面分析每一个超配干部的超配原因,区别超配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整改计划表》,建立《超配干部整改消化进度台账》,做到量体裁衣。抓住干部日常调整、领导班子换届、职务职级并行、干部能上能下、贯彻党组《条例》等契机,拓展消化渠道,加大消化力度,实现精准整改。两年来,通过提拔或平级交流消化100人、免职消化18人、转任非领导职位消化21人、到龄退休消化16人、违纪免职消化2人、重新核定职数消化84人、其他方式消化4人。
三、严格把关,跟踪督促指导
实行周调度、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周通过电话方式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消化进度表上签字,每月通过报表了解超配单位完成进度,每季度各单位汇报一次后期消化初步安排。严格执行预审制度,对超配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案从严预审,制定预审工作的请示、研究、审批等程序资料模板,规范预审程序。对提拔干部不配套消化超配干部的、超配单位新提拔干部的、以及形成新的超配干部的选任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四、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痕迹管理。把超配干部整改工作作为巡察、《条例》检查、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抓好监督。将反映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纳入12380举报受理的重要内容,对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经查属实的,宣布无效,严肃追责。制定下发《关于印发-
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违规新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强调三个明确:明确纪律要求、明确主体责任、明确问责方式,确保三超两乱 问题不重现,不反弹。
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篇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20XX年1月,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明确了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纪律要求。一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
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一季度,各地各单位采取本级自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核查所辖地方和单位实际配备干部情况,并登记造册。二季度,中组部会同中央编办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专门核查组,采取对账审核(主要是核对四本账,即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名册、机构编制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职数核定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工资审核清单、财政部门的工资发放清单)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自查情况逐一复查。据此,全面掌握了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33个市(地、州、盟),12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机构编制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超配,或者以情况特殊为由打擦边球等问题,注重制度约束,-
严格控制增量。一是严明纪律。各地各单位坚决贯彻《通知》中关于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的要求,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一律叫停,从源头上防止执行政策搞变通、打折扣。二是严格审核。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预审制度。在整改消化期内,有超配问题的市、县选拔任用干部时,要在动议后将工作方案报送上一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预审,凡是没有职数的一律不得提拔调整干部;已经超配的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行特殊情况配备干部事前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因军转安置、机构改革、换届等特殊情况确需超职数配备干部的,要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把关。三是严厉查处。将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情况列为巡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县党委书记离任检查、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和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
及时纠正。
针对有的地方新人不理旧账拉长战线搞拖延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步消化存量,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是突出重点。要求各地各单位重点解决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市县两级实行整改时限阶梯制度:即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在2年内(2017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对超配的非领导职数和科级领导职数,由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整改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2017年9月底前)。二是实行整改消化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整改消化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整改消化工作不力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未按计划完成整改消化任务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下一步,按照中央要求,中组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和扩大整-
治工作成果,力争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使三超两乱现象得到彻底根治,由恶性循环变为良性循环,让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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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加强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我院组织医务、药剂等相关人员对我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1、基本药物配备情况
自2010年10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前我院备有国家基本药物334种,为总数的50.7%,其中口服剂型102种,注射剂型232种。
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都是通过四川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 采购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中的最低价中标产 品。2013年1-10月份基本药物采购品规数比例为60.42%,基本药物采购比例为49.8%,,基本药物采购得分10.5分。
3、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价格和医疗保险给付都是按现行药品价格 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我院制定了《成都市西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及监督考评机制》、《医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成都市西区医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成都市西区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和合理使用制度》。
通过多种手段促使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本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52.7%。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我院制定了院内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和基本药物遴选相关规定,并定期 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基本药物缺乏
大部分因为供货单位配不及时或缺货,采购网上平台上国家和省确定 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有货,但点击后却没有,且配送不及时,造成 临床断药,给患者带来不便。例如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甲巯咪唑片、缩宫素注射液和阿托品注射液(0.5mg)的缺货,给临床带来不便。部分药品的缺货与卫生管理部门联系,其要求医疗机构向上级投诉,说明基本药物的购进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2、相关指标未达标
配备基本药物品种率为50.7%,基本达到要求;基本药物销售额率 为 52.7%,基本达到要求。
3、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种类不满意
由于部分基本药物缺货或种类不全,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 好,造成目录实施困难,部分患者来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 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 诊疗要求。
三、整改计划
1、采购国家基本药物时,提早联系供货单位是否有货,及时付款,防止因供货单位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缺货。
2、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对其中规定 许可药物加强采购,增加品种,以满足临床供应。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相关制度,鼓励和督促医师优先基本药物。对 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使用基本药物率偏低的医师及时
通报,必要时按基本药物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老百 姓人人知晓,切实得到实惠。
药剂科
第8篇: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搞好本单位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工作,配合卫生局开展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我院组织医务、药剂等相关人员根据《关于做好县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1、基本药物配备情况
自2010年10月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目前我院备有国家基本药物 种,省增补药物 种,共 种,为总数的 %。
2、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都是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采购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产品中的最低价中标产品。
3、实施基本药物情况
我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价格和医疗保险给付都是按现行药品价格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通过多种手段促使医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本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为 %。
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我院制定了院内基本药物相关制度和基本药物遴选相关规定,并定期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对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基本药物缺乏
大部分因为供货单位配不及时或缺货,采购网上平台上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上有货,但点击后却没有,且配送不及时,造成临床断药,给患者带来不便。
2、相关指标未达标
配备基本药物品种率为 %,比要求低 %;基本药物销售额率为 %,比要求低 %。
3、部分群众对基本药物种类不满意
由于部分基本药物缺货或种类不全,医生用药习惯和老百姓用药偏好,造成目录实施困难,部分患者来就医购药时,对基本药物的种类不满意,认为基本药物的种类太少,不能满足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要求。
三、整改计划
1、采购国家基本药物时,提早联系供货单位是否有货,及时付款,防止因供货单位配送时缺货或配送不及时而导致缺货。
2、严格按照要求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对其中规定许可药物加强采购,增加品种,以满足临床供应。
3、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相关制度,鼓励和督促医师优先基本药物。对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使用基本药物率偏低的医师及时通报,必要时按基本药物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另外,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意义,让老百姓人人知晓,切实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