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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聊城市司法局接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后,积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现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公示情况
1.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共有六项,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市司法局审核);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变更审查(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核准);律师执业审查(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核准);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查(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鉴定人执业证核发、延续和变更审查(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核准);公证员执业审查(市司法局初审、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任命)。
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包括事项名称、法律依 据、实施机关、法定时限等内容,已在“聊城市机构编制网”的“聊城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栏目公示
2.行政处罚事项公示
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共有9类113项,包括:对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司法鉴定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律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公证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公证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司法考试违纪考生的行政处罚。
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包括项目名称、实施依 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公开范围、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已在“聊城市机构编制网”的“聊城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栏目公示
待“信用聊城”网站建成,我局会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公示内容推送至该网站。
二、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示
1.行政许可类信息的公示
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这一项具有完整的行政审批权之外,其他五项都仅具有初审权,最终核准机关是省司法厅。因此,只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这一项能够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今年来,我局尚未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执业核准,尚未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今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将按照“双公示”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并实时推送至“信用聊城”网站。
2.行政处罚类信息的公示
今年来,我局尚未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今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按照“双公示”的有关要求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并实时推送至“信用聊城”网站。
三、工作科室牵头人员及联系方式
聊城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双公示”工作的科室为办公室。
篇2: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自治区发改委按季度向各盟市信用主管部门通报各盟市“双公示”工作考核情况,年终将全年考核情况通报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并向自治区领导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我委对照自治区“双公示”工作《考核事项及权重表》,对我市“双公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目前我市“双公示”工作与自治区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考核事项及工作落实情况如下:
一、考核事项内容及我市“双公示”工作落实情况
自治区对各盟市“双公示”工作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具体考核事项如下:
(一)年度累计数据量完成情况(20分)。自治区暂定我市年度累计数据考核量为1300条,达到考核量为满分。目前,我市仅发改委在“信用内蒙古”网站上完成了存量信息和新增信息的上传工作,其他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二)年度目录编制和公开情况(5分)。要求各盟市在盟市政府门户网站或信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布“双公示”目录和公示信息,并将“双公示”目录上传至“信用内蒙古”网站。目前,“双公示”目录方面,我市法制办已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汇总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权力清单”专栏进行公开。公示信息方面,我市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进行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三)年度工作机制完善情况(10分)。要求各盟市及时转发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文件,制定印发本盟市“双公示”工作办法,明确牵头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信用门户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实现正常运转。此项工作我市已落实,目前我市已印发实施了《二连浩特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实施方案》,明确了“双公示”工作牵头部门。同时,已在政府网显著位置开设“双公示”专栏,实现了正常运转。
(四)年度数据覆盖范围情况(10分)。要求各盟市向“信用内蒙古”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中,提供数据的市直单位数量不少于15个,低于15个按比例给分。目前,我市向“信用内蒙古”网站上传“双公示”数据部门暂时仅有发改委。
(五)月度数据更新情况(15分)。自治区暂定我市每月更新数据考核量为100条,每月更新频次不少于4次。目前,市发改委已按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决定生效的7个工作日内上传公示,其他部门暂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月度数据质量(40分)。共分五项考核内容,存量数据要求各盟市向“信用内蒙古”网站上传行政决定日期为2015年6月24日以后产生的“双公示”数据,该数据占总量60%以上可得满分;新增数据要求上传自行政决定7个工作日以内的数据,该数据占总量40%以上可得满分;关键数据要求上传数据五项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和居民身份证号)按规则填写,未按规则填写数据占总数据量比例少于0.1%得满分。自查数据和抽查数据标准均符合国家要求可得满分。由于我市各部门尚未开展数据上传工作,此项工作无法进行有效考核。
(七)虚报数据减分项(-100分)。在考核和抽查中发现虚报数据、虚充总量、重复填报数据、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报、应公示未公示等情况,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分数,并通报情况。扣分上限100分。
二、我市“双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双公示”工作已有一定工作基础,即已在市政府网开设了“双公示”专栏,各部门可以及时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该专栏进行公示,但从目前各部门上传信息情况来看,此项工作开展质量并不理想。一是公示信息部门数量较少。目前,在我市“双公示”平台上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部门仅有发改、工商、食药监、经信、人社5个部门,其他部门均未按照《二连浩特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实施方案》(二政办发〔2016〕57号)要求,及时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二是公示信息中许可信息多、处罚信息少。从当前我市“双公示”平台公示信息情况来看,各部门上传信息基本为行政许可信息。截至目前,平台公示的493条信息中,行政处罚信息仅有3条。按照国家、自治区“双公示”工作“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部门在上传公示信息中,应依法依规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特别是重点执法部门,更应该做好本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自治区考核盟市“双公示”工作,主要考核各盟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到“信用内蒙古”网站的相关情况,考核权重占到全部考核内容的85%。我市“双公示”信息目前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除发改委在“信用内蒙古”开通报送账号并上传了公示信息,其他部门尚未在“信用内蒙古”网站注册报送账号,也未开展信息报送工作,所以不符合自治区对盟市“双公示”工作考核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对照自治区“双公示”工作《考核事项及权重表》,针对我市“双公示”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动“信用内蒙古”双公示信息工作报送工作。各部门尽快开通“信用内蒙古”网站双公示信息报送账号,按照自治区考核要求,做好20xx年6月24日以后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存量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做好新增信息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双公示”要求,在行政决定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传公示信息。目前,我委已于10月10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在“信用内蒙古”网站自行注册账号,先行上报20xx年6月24日以来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同时,按照国家、自治区“双公示”工作要求,各地“双公示”工作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如出现应公示未公示情况,在考核过程中将视情况扣除分数。由于各地区出于保护当地企业的考虑,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公示情况较其他信息相比相对滞后。所以,建议市政府明确各部门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信用内蒙古”网站,以免在工作考核中,由于我市出现行政处罚信息存在应公示未公示的现象而扣分。
(二)加强“双公示”信息数据上报质量。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提高“双公示”工作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二连浩特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做好本部门“双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起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责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高数据上报质量,尽量避免出现大量数据项空白、胡乱填报及应公示未公示等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三)继续完善我市“双公示”平台功能。目前,我市“双公示”平台虽已正式上线,并实现信息公示正常运转,但其功能仍较不完善,专栏中各部门公示信息需按部门分类公示,未提供汇总集中公示的功能,也没有开设查询功能,公众很难通过平台查找相关信息。同时,在公示内容方面,我市“双公示”平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部分公示字段设置与自治区平台仍存在出入。建议市电子政务中心参照“信用内蒙古”网站“双公示”平台设置,对我市“双公示”平台进行完善,公示内容参照自治区“双公示”平台设置,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调整,方便我市“双公示”信息数据与上级“双公示”平台无缝对接。同时,继续完善平台功能,为平台增加集中公示和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询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此外,由于我市“双公示”平台尚不能与“信用内蒙古”网站实现数据交换,导致各部门在开展“双公示”工作时,必须将拟公示信息分别在我市平台和自治区平台上进行“双录入”,极大的增加了各部门的工作量,特别是给数据量较大的行政执法部门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建议市电子政务中心与“信用内蒙古”网站进行技术对接,尽快实现两个平台间数据共享,让部门可以实现一次录入双平台上报。
(四)建立“双公示”工作考核通报机制。建议由市电子政务中心对各部门在市政府网“双公示”专栏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并将结果信息按月反馈市发改委。每季度由市发改委向市政府及各部门通报“双公示”工作情况,年终对各部门“双公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市市直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管理。
篇3: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怀化市工商局对照省局和市政府20XX年度工作要求,共有两项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打算汇报如下:
一、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及年度报告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十二项工作:
1.市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怀化市工商局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确保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圆满完成。
2.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怀化市工商系统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意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对年报公示工作的认识,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3.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采取举办电视讲话、组织在线问答、手机短信、12315电话平台等形式,印制10000余份宣传资料、年报操作指南,积极与怀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其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短信平台向辖区内所有市场主体群发告知短信100000余条等,多角度、全方位对年报公示进行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展深入宣传。在《怀化日报》、《边城晚报》连续刊登《条例》、公告等向社会介绍,还在市区内主要街道的LED电子显示屏中滚动宣传企业年报相关要求和方式。在怀化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各县市区电视台连续发布企业信息公示公告,提高社会知晓率。利用微信、QQ平台对年报工作进行宣传推广。此外,我局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提醒和指导服务,不断扩大宣传面,提高宣传覆盖率。
4.举办培训大会,集中宣传。为更好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监管工作,我局先后三次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大会。参训人员对《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系统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技能。
5.开展全市系统总动员,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分别将未年报企业、个体户名单按照每人100户的任务分配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头上,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宣传和告知,取得了较好效果。
6.每周一次例会,对年报公示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查找不足和商讨对策,抓好时间节点,逐步提升年报率。
7. 要求全市工商部门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向相关部门宣传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并每半月发布一次年报率通报,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开展对县级局督查工作,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局的专项工作督查,根据具体问题研究分析解决对策,督促落后县级局加快进度提高年报率。
9.在工商系统各驻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年报公示信息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设立三个年报公示全岗工作人员,专项处理联络员备案、年报及换照工作。
10.要求各县市区局将未年报企业按照辖区管理原则分配到工商所,协助机关做好企业年报工作。
11.督促各县市区局将专项工作及经费与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全员工作意识。
12.为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后续的抽查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监管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监督管理工作培训。
二、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抽查工作: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规定和总局《关于开展20xx和20xx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xx〕93号)要求,20xx年7月15日,全市正式开始了对已公示20xx和20xx年度年报的企业的随机抽查。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抽查工作见实效。
1.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工作分工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抽查工作,及时召开分工部署会议。组织相关科室干部认真学习、解读抽查方案及抽查工作的目的',并详细讲解抽查工作流程,合理组织调配监管口抽查人员,安排具体抽查工作,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对省局随机抽查的478户企业,按照要求由市本级和各县局对抽查企业进行初审,企监科(股)、个监科负责审核,分管领导最后进行公示。
2.加强宣传,扩大抽查工作影响力
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抽查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将此次抽查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通过电视、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抽查监管的震慑意义,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促进企业树立诚信意识。
3.严格执行,确保抽查结果准确
按照抽查工作分工,各负其责,通过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20xx年、20xx年的年报信息;以及企业是否按时公示即时信息。对企业公示的公司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属实等进行仔细核查。
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要采取的抽查方式主要为书面检查。企业抽查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报告(没有审计报告的提交会计报表)、行政许可文件复印件、公司章程以及场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文件,做好抽查档案规整,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4.注重抽查结果公示,总结抽查经验
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进行公示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收集抽查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成册,汇总抽查工作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措施,总结抽查经验。
全市工商系统20xx年度共年报11965户企业,20XX年度共年报14671户企业,共抽查478户企业,其中外资企业11家,13年抽查比例3.9%,20xx年抽查比例3.1%,其中19户为内资企业,有373户抽查结果正常,未发现有异常情况,60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但该类企业全部都是因第一次年报,联络员将万元单位看错、财务报表数据未精确以及从业人员数据无法准确填写每月数据错误等原因填错年报数据),7户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即时信息,1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15家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5家企业已注销,共有7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其中7家未按规定报送和公示年报,51户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户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8户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共有48户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其中45户企业对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问题进行改正并移出异常名录,3户企业公示了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
下阶段工作:我局将做好下一步年报后续工作,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按照《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要求进行操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以及抽查工作,及时汇总未年报企业、个体、农专数据,建立花名册,以备20xx年工作使用。工作将按照市政府、市商贸办的工作部署进行落实。
篇4: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市信用办:
20xx年,阜阳人社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照权责清及信用“双公示”事项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了各项行政活动信息全覆盖、无遗漏。
一、基本情况
我局局共有62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审批4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一共有5个科室(中心)有行政权力,分别是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截止2017年4月底,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其中行政审批9条,行政处罚4条,行政确认37条,其他行政权力9条,提高了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对我局权责清单的关注度。
二、主要做法
一是机制建全保畅通。根据上级下达文件要求,我们及时成立党组成员、军转办主任为组长,局办公室王卫锋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健立健全我局“双公示”的工作机制和问责制度,同时畅通公示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更快的向社会公开。
二是专栏完善及公开。对照《阜阳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项目录》,结合我局承办的相关业务,认真梳理完善相关业务栏目和信息,并在我局相关科室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按规范格式完成上网公开。
三是目录编制全覆盖。对我局4项行政审批、53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共计62项行政权力清单,根据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管理局、劳动关系和调解仲裁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5个科室(中心)业务职能,结合“双公示”的相关目录进行全覆盖的编制,做到不露编,不错编,不多编。
四是数量质量保公正。去年以来,截止到20xx年4月,我局共公开59条数据信息,在相关科室(中心)报送信息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审核,严格问题问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59条信息无一错误、无一受到不良的反响。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工作中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届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痛定思痛,我们还存在着公开不及时、等、靠的思想,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能;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组织相关科室(中心)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本职业务素养;加大工作力度,落实问题问责制,适时完成“双公示”信息公开的任务。
篇5: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通知精神,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营造良好法律服务环境,县环保局就推进司法行政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双公示”工作机制建设
按照有关省、市、县有关要求,县环保局成立了“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具体操作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县环保局目录编制,共梳理出“双公示”目录2大类26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2项。
三、“双公示”质量和要求
我局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都经过严格把关,并按市局要求在环保局系统网站予以公布,在执行的法律依据和条款及格式上,都按照要求严把质量关,对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公示。
特此报告!
篇6:双公示工作自查报告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款》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加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与目录建设
1、平台建设。在xx民政网、xx市民政局门户网站、xx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信息宣传工作。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xx民政网、xx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闻宣传信息更新数量及频率在全省、全市处于领先层次。
2、信息联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与门户网站实现信息整合共享。专门开设xx市民政民生工程、xx市社会组织信息网、xx市区划地名网等,发布政务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公开。
3、目录建设。落实《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的通知》,我局网站基本目录体系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工作要点完善目录提下,突出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化。
(二)新闻发布情况
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创新思路、完善机制、拓展来源、注重业绩”四个内容,修订完善《xx市民政局20**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民办〔20**〕5号),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全市计划安排,20**年我局无新闻发布会计划任务。
(三)基础信息公开
坚持“主动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信息发布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检查。
1、机构领导。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及时下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x办〔20**〕x号),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领导简介和领导活动规范公开。
2、机构设置。我局新一轮三定方案正在审核中,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局属单位均规范公开。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信息、招考招聘等各类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我局有关干部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内部事务除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外,还分别在xx民政信息网站和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予以公布,实时公开。
4、规划计划。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6条。
5、经济社会统计。主动公开统计信息24条。
6、政府会议。主动公开重要会议6条。
7、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主动公开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2条。
(四)规范性文件
1、发布时效。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20**年共及时更新部门业务文件92件;公开政策解读6项;制定印发了《xx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 7个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发布。
2、文件修改废止情况。根据市委要求,积极做好涉及民政事项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1件、实效1件。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民政部门13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方式,《xx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决策公开
1、决策制度。制定印发了《中共xx市民政局党组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意见》(x组〔2014〕x号)和《xx市民政局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工作方案》(x办函〔20**〕x号),健全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均做到了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2、意见征集。共发布意见征求7条,确保出台重大政策之前,广泛听取公众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3、意见反馈和采纳。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于收到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所提意见合理在《送审稿》中予以了采纳。
(六)执行公开
1、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根据市政府出台有关政策,积极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
2、规划计划落实情况。共发布工作规划1条,共发布信访工作要点、老龄工作要点、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规划要点等在内的年度计划5条。
(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重点领域工作推进等基础工作情况。加强对市民政局牵头落实的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慈善组织信息。20**年,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57条。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两个新型服务清单公开及更新情况。市民政局公布行政权力15项,其中行政审批类3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力8项。我局公共服务清单一审已经顺利完成,并在网站上公布了一审后的公共服务清单和反馈意见。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包括审批事项目录、服务指南。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
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落实“双公示”要求)。已按要求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事项和服务指南。
5、行政强制信息公开情况。20**年,我局无行政强制事项,已在网站上进行了说明。
6、其他行政职权信息公开情况。无此类情况。
7、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信息33条,积极促进了法治民政建设。
8、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按《xx市招标采购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中标及实施情况,规范公开招标采购信息9条。
9、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加强对公共服务信息的发布,发布社会救助类信息253条,社会组织类信息77条,养老服务信息17条,社区管理类信息10条。
10、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20**年,交办民政部门主办的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的建议、提案11件,全部于6月15日前答复办结,办理情况全部予以公开。
(八)政策解读。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重要政策均应解读,解读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于文件公开的3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特别关注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应,对在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必要时进行连续性解读。加强对新政策主要内容及与以前政策相比的变化方面的常态化解读,积极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内容通俗性、可读性和直观性。
(九)回应关切。全面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三大机制及流程,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舆论环境。反映的'“生活困难;低保问题;关于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均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及时公布申请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款》,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
(二)加强网上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xx市民政局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网上申请平台和信函申请渠道畅通。
(三)答复规范化。按便民利民原则,在局办公室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明确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确保信息公开申请能及时办理反馈。20**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
(四)信息公开救济。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规定,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格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年,我局未收到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
三、保障监督机制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建立AB岗工作制度,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信息更新做到及时快速,网站子栏目每日更新,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对有关政策文件能做到及时发布,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
(二)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11项制度,即: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xx市民政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及2010-2014年度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对区县民政局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和公开效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按照《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xx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
(五)问题整改。对2015年度考评和20**年日常监测存在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围绕重点领域、民生改善和社会关切,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行政决策公开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三是深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和查处结果等信息。
2017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