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营商环境的自查报告
执法环境方面: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的通知》(抚编发〔2014〕13号)文件要求,我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能及人员上收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几年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常态化监管为主,配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区域内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在行政审批环节,严格执行各项行政审批时限要求,网上办件均按时办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制定、轻过程,相关的审批和行政监管制度制定后,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和落实机制。原因:执法权的上收至市局后,我局的相关行政执法方面,主要以配合市局工作为主。
2、存在执法人员的培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根据要求,我局公务员于2022年参加了相关的执法培训,考试通过率为60%,存在培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积极与市局主管单位、区行政部门沟通协调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建立健全执法队伍,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面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分解执法职权,将执法职权落实到岗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本地区、本系统相关要求,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配套制度,并严格执行。强化履职尽责,落实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巡察等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对监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建立健全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加快我局执法队伍建设,力争本年度内,公务员全员通过执法考试。
审批环境方面: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共有对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经营活动的监管事项十五项,均通过行政审批,按照时限和一网通办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存在行政审批专业人员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局在区营商局负责审批的为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少专业的审批工作人员。原因:几年来因机构改革,我局行政和事业单位在管理和隶属上反复划拨,造成相关人员多次变动在管理、缩减编制等方面,审批人员少,长期不能固定岗位。
2、存在未建立规范有效的审批反馈机制问题。根据办理事项,目前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建立相应的反馈和监督机制。原因:重审批过程,轻服务质量,经营业户审批后续的问题,未能及时反馈,造成部分问题不能及时发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创新监管理念,健全监管规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监管效能;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务服务网建设,做到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完善网络政务服务平台表格下载和办事指南功能,公开审批时限和流程,推动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2、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按照权责事项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内容,逐一进行梳理,规范审批事项目录,按类别各分管科室进行认领。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材料、缩短办结时限,做好工作咨询服务,详细解答文旅行业相关政策办事流程。优化审批流程,在证照审批办结好后立即送达办事群众,确保“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办理落到实处。
3、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与市文旅局相关审批部门和区市场局建立点对点的沟通渠道,每月月底定期录入文化、旅游、体育等文旅行业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建立工作台账,畅通信息渠道。梳理本辖区内文化类经营企业情况,建立企业经营状况台账,实现行业监管全覆盖。
监管环境方面:
一、基本情况
1、按照要求接入统一监管平台。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市、区职能部门要求,统一接入省监管平台。符合平台录入操作的人员,进行平台注册和登陆,完成相关系统的操作和业务办理。
2、编制检查事项清单。按照行业办理事项对应的权责清单,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管理功能,梳理编制和统一公示检查事项清单,并根据事项依据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
3、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根据区域内文旅企业情况,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信息为准,建立监管对象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4、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要求,根据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情况,及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满足随机分配检查人员的需要。
5、科学安排计划任务。根据我局行政审批和行政检查权限,以发现潜在问题为目的、具体检查对象不确定的日常例行检查,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安排检查计划任务。
6、随机抽取检查名单。严格按照要求,对监管任务进行随机抽取,除按规定检查比例100%的事项和任务外,通过电脑抽签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
7、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按照检查对象名单确定,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参加本次检查的人员名录,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
8、精简现场检查人员。执行同一检查任务的检查人员统一编组执法,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原则上由检查部门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或资深执法检查人员担任。
9、依法作出检查结论。根据行政检查内容,在任务期内完成对检查对象的所有事项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检查结论。
10、公示检查信息。计划、任务、名单及检查结论、处理结果等,按照要求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因我局原有的东洲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行政执法职能,在2014年11月已由抚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统一上收执法,我局没有相关的执法队伍;在2022年1月前,我局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均未取得执法资格证。根据这一实际,因我局相关的执法队伍和人员不健全,在2021年以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主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为执行标准,对区内的文化、体育、旅游等行业分管部门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执行事中事后监管中主要以常规督导检查为主,未能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系统录入和公示。2022年我局有4名公务员,取得执法资格,按照行政检查和审批权限,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提升工作能力。加强全局机关干部业务学习的能力,利用业务学习的时间,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等监管环境相关文件,以及文化、体育、旅游等相关行业领域监管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和水平。
2、夯实监管责任。一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二是建立事项监管责任体系,学习成熟的管理经验。长效的建立业务学习机制体系,加强人员业务水平培训。三是持续加强事项审批管理工作,按照分管领域各类审批工作,要求及时更新项目库。继续强化监督检查的力度,结合我区文化类企业较少的特点,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
3、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梳理全年拟开展的各类计划任务,包括随机抽查、普遍检查、抽查检验和其他检查,逐条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填报。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从监管对象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单确定后,检查部门要根据任务需要,确定参加检查的本级或下级执法人员,实现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随机匹配。
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