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预防接种专项监督自查情况的报告
区疾控中心: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对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预防接种门诊、产科接种门诊、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成人接种门诊、新冠疫苗接种点等接种单位对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疫苗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接种台账建立情况、接种留观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存在如下问题:
(一)因系统原因,存在省系统库存数与实物不相符合,使用完后的疫苗批号突然出现在省系统库存内,无监管码无法删除。
(二)温度登记簿存在记录漏项。
(三)未完成成人门诊建设。
二、整改措施
(一)严格落实台账登记,做好账苗相符。
(二)严格落实各项登记记录,做到为漏项。
(三)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成人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标准要求完成建设,具备接种单位资质和人员、配置资质,已递交相关资料到疾控中心及区卫健局基层科,正在申请验收和备案,预计2023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和备案。
2023年3月15日
《保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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