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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应急预案(共3篇)

作者:dmwhy时间:2020-07-17 下载本文

第1篇:河南县水利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河南县水利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防震减灾工作,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对水利工程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灾害性地震应急条例》、《平罗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县水利局协调、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震减灾应急活动的义务,都必须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一旦发生地震,局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依法启动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本系统内的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水利局成立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水利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一)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总 指 挥:局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 成 员:局属各站负责人。

指挥部由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组成。

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全县范围内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水利工程灾害和各类水利民生工程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全县水利系统范围内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实施;

2、在地震发生后,负责全县水利系统防震减灾的指挥和领导;

3、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根据灾情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援助;

4、宣布进入或解除水利防震减灾应急状态,发布或撤销有关水利防震减灾方面的临时性规定和命令,作出其它涉水重大问题的决策。(二)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防汛办主任 副主任:防汛办副主任 部 门:防汛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办防震减灾指挥部议定的事项;下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请下达联络及时;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简报的起草和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其它事务性工作。(三)抢险救灾组

组 长:分管防汛、工程管理的局领导

副组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防汛办、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县水管站、县水各站、县自来水站负责人

成 员: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人员对灾区震损水库、堤防等设施开展风险评估;对险情进行勘测排险;对水利基础设施抢修和维护;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次生灾害采取

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测、控制,防止灾害蔓延、扩散;科学处置危险源险情。(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调配救灾车辆,保证应急抢险人员以及救灾物质及时到达灾区;负责综合协调调度运力。(五)信息宣传组 组 长:信息宣传分管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局属各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情信息、水利防震减灾信息的发布、宣传报道;宣传有关水利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采取措施让灾区群众及时了解水利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水利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事迹。(六)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组 长:防汛办主任 副组长:防汛办副主任

成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提出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和建议;对地震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灾害评估。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阶段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抢险救援阶段、灾民安置阶段、灾后恢复阶段、应急期结束。1、抢险救援阶段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宣布进入应急期,迅速组织抢救水利工程区域内被埋人员;联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第一现场,对受困人员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最大限度抢救生命,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保障。2、灾民安置阶段

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在临时避难场所,针对饮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保证饮水安全。3、灾后恢复阶段

保障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做好灾区供水的恢复工作。加快水利基础设施恢复,抓好农牧业生产恢复,逐步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供水秩序。4、地震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经过震情趋势判断无较大地震或次生灾害发生的情况下,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在提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后可宣布灾区水利应急期结束。

(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级次,启动相应的水利地震灾害响应级次;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可报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后提高应急响应级次。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中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2)因地震作用,河堤可能发生决口;(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Ι级响应的情况。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堤防、水库受地震影响地带,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堤防、小(一)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决口;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3)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小(一)型水库处于地震影响地带,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

(2)因地震作用,重点堤防或其他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4、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由于地震作用,中型水库和小(一)型水库可能出现严重险情或小(二)型水库可能出现重大险情;(2)因地震作用,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三)灾情速报程序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要迅速采取多种手段搜集灾情,了解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并向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书面汇报,由据、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灾情速报内容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的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水利工程震损后造成的工农业用水、农村饮水等受影响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水利工程设施造成的损坏和破坏,对当地生活、生产的影响程度。

4、社会影响:指地震后水利工程设施的损坏和破坏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等。(四)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是发布水利抗震救灾应急响应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县水利系统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1、县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应急响应措施

(1)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视情况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援助。

(2)组织召开水利系统紧急会议,动员和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由总指挥主持会议,局属各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3)发出救灾号令,组织救援队伍,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赴震区重点水利工程现场指挥。

(4)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各有关单位及时报告震情和灾情。

(5)向县委、县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6)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方案,解决处理应急抢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上级水利部门支持。

(7)尽一切力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尽快恢复生产。2、各应急小组响应措施

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视灾情,指派相应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五)其它地震事件应急响应 1、临震应急响应

当省、州政府、县政府发布短期临震地震预报后,预报区内各级水利局进入临震应急状态。2、临震应急处置

临震应急事件在应急响应时,主要措施如下: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临震地区和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抢险救援、防震抗震准备,做好群众应急疏散准备。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加强与各级地震监测台网的联系;根据台网发布的相关数据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准备。

五、应急准备

(一)震前应急准备工作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各单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当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建立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2、明确指挥部的开设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实施方案;

4、组织学习有关地震应急预案、条例及防震、抗震有关科普知识;

5、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防震减灾急需物资和生活急需物资,确定储备数量,明确调供方法;

6、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划定人员疏散场地,明确专人疏散及管理方法,主要有:

(1)本着就近方便、安全可靠的原则,规划人员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有计划地搭盖抗震棚等工作。

(2)组织人员对水库大坝、输水干渠下游附近的村庄及农户进行检查,提出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条件许可的要及早搬迁或人员撤离。

7、确定次生灾害及危险品的重点防范部位,明确监视、管理方法,制定应急措施;

8、确定重点抢救区域及部位,明确实施方法,制定救护、转移伤员的措施;

9、增加地下水位变化的观测次数,及时掌握地震动态。(1)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上下联系,落实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扑捉地震短临前兆信息。

(2)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房屋损毁、经济损失和生命线工程受损、重大次生灾害进行震害预测、初估等工作

10、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1)组织有关人员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鉴别谣言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当预报的地震到期未发生,可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临震预报,解除紧急状态,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各部门地震应急准备

1、指挥体系建立。建立完善防震救灾指挥机构和部门应急工作机构,落实指挥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确定应急指挥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水利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3、建立水利应急指挥平台。建立能全面反映当地水利工程基础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统一灾情信息处理方法,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

4、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建立专业的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大型应急工程机械,专业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5、建立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度制度。依托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通过改建和扩充物资储备库,保障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急需物质和后勤保障的需要。

6、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组织水利工程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震后抢险救灾工作,在县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由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一)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工作:

1、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履行指挥职责;

2、发布有关防震救灾临时性命令,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导; 3、必要时请求援助。(二)抢险救灾组

1、对重灾地段搜救到的遇难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2、对重要物资仓库、档案、财务室进行紧急抢救; 3、对次生灾害源,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抢修控制。(三)后勤保障组

1、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2、及时向水利系统受灾人员及救灾人员提供食品及必要的生活用品。(四)信息宣传组

1、统一宣传口径,宣传抗震救灾的方针、政策,凡发报材料一律由局长审批;

2、转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法规、命令; 3、宣传抗震救灾中的好人好事,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抗震救灾;

4、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误传及时通过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辟谣,保持社会稳定;(五)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1、尽快落实震情,进行紧急会商对震情趋势作出判断,报告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2、迅速组织地震现场考察,及时向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对震情监视作出具体安排,加强观测,增设观测点,及时掌握震情动态。

4、根据初步观察,对水利系统房屋倒塌、工程建筑设施的破坏程度,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无家可归人数做出初步评估。

5、通过详细调查统计,对地震灾害给水利系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及无家可归人数做出全面准确的统计和评估,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七、善后处置

由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依法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请,对因抗震抢险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临

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及时补充临时用于抗震救灾的防汛储备物资。八、奖励和处罚(一)奖励

为使地震应急和抢救工作有效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本局或报请上级给予表彰或奖励。1、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震情、灾情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及时供应救灾工具和物资,节约经费开支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抢险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组的要求实施地震应急预案的;

2、违抗防震减灾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3、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4、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5、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公民财产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不按照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9、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九、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预案由水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2篇:河南县水利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河南县水利局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防震减灾工作,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对水利工程的影响,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灾害性地震应急条例》、《平罗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县水利局协调、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处置地震灾害的应急活动。

二、工作原则

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震减灾应急活动的义务,都必须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一旦发生地震,局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依法启动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本系统内的防震减灾应急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水利局成立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水利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防震减灾工作。(一)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总 指 挥:局长

副总指挥:各分管副局长 成 员:局属各站负责人。

指挥部由办公室、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组成。

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部署全县范围内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水利工程灾害和各类水利民生工程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全县水利系统范围内防震减灾应急预案的实施;

2、在地震发生后,负责全县水利系统防震减灾的指挥和领导;

3、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根据灾情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援助;

4、宣布进入或解除水利防震减灾应急状态,发布或撤销有关水利防震减灾方面的临时性规定和命令,作出其它涉水重大问题的决策。(二)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防汛办主任 副主任:防汛办副主任 部 门:防汛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办防震减灾指挥部议定的事项;下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协调各专业组的工作;确保通讯畅通,做到上请下达联络及时;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简报的起草和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整理归档;其它事务性工作。

(三)抢险救灾组

组 长:分管防汛、工程管理的局领导

副组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防汛办、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县水管站、县水各站、县自来水站负责人

成 员: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人员对灾区震损水库、堤防等设施开展风险评估;对险情进行勘测排险;对水利基础设施抢修和维护;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次生灾害采取

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测、控制,防止灾害蔓延、扩散;科学处置危险源险情。

(四)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财务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财务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调配救灾车辆,保证应急抢险人员以及救灾物质及时到达灾区;负责综合协调调度运力。

(五)信息宣传组 组 长:信息宣传分管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局属各站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灾情信息、水利防震减灾信息的发布、宣传报道;宣传有关水利防震减灾科普知识;采取措施让灾区群众及时了解水利防震减灾工作;宣传水利防震减灾工作中的先进模范事迹。

(六)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组 长:防汛办主任 副组长:防汛办副主任

成 员: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的收集、报送和处理;提出地震应急工作方案和建议;对地震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进行灾害评估。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阶段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即抢险救援阶段、灾民安置阶段、灾后恢复阶段、应急期结束。

1、抢险救援阶段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宣布进入应急期,迅速组织抢救水利工程区域内被埋人员;联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第一现场,对受困人员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最大限度抢救生命,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保障。

2、灾民安置阶段

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在临时避难场所,针对饮用水水质、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保证饮水安全。

3、灾后恢复阶段

保障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做好灾区供水的恢复工作。加快水利基础设施恢复,抓好农牧业生产恢复,逐步恢复灾区的生产、生活供水秩序。

4、地震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经过震情趋势判断无较大地震或次生灾害发生的情况下,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在提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后可宣布灾区水利应急期结束。

(二)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级次,启动相应的水利地震灾害响应级次;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根据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可报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意后提高应急响应级次。

1、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中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2)因地震作用,河堤可能发生决口;(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Ι级响应的情况。

2、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堤防、水库受地震影响地带,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堤防、小

(一)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决口;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3)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3、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小

(一)型水库处于地震影响地带,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小

(二)型水库处于地震中心地带,可能发生垮坝;

(2)因地震作用,重点堤防或其他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Ⅲ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由于地震作用,中型水库和小

(一)型水库可能出现严重险情或小

(二)型水库可能出现重大险情;(2)因地震作用,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响应;(4)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三)灾情速报程序

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要迅速采取多种手段搜集灾情,了解水利工程受损情况并向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书面汇报,由据、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

灾情速报内容

1、影响范围:指地震造成的破坏范围。

2、人口影响:指水利工程震损后造成的工农业用水、农村饮水等受影响情况

3、经济影响:指地震对水利工程设施造成的损坏和破坏,对当地生活、生产的影响程度。

4、社会影响:指地震后水利工程设施的损坏和破坏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等。

(四)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是发布水利抗震救灾应急响应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县水利系统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1、县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应急响应措施

(1)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情况,视情况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请求援助。

(2)组织召开水利系统紧急会议,动员和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由总指挥主持会议,局属各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3)发出救灾号令,组织救援队伍,派出工作组赶赴一线指导抗震救灾工作;根据需要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赴震区重点水利工程现场指挥。

(4)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各有关单位及时报告震情和灾情。

(5)向县委、县政府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6)组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水利工程抗震抢险应急方案,解决处理应急抢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请求上级水利部门支持。

(7)尽一切力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以尽快恢复生产。

2、各应急小组响应措施

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视灾情,指派相应应急小组赶赴现场。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五)其它地震事件应急响应

1、临震应急响应

当省、州政府、县政府发布短期临震地震预报后,预报区内各级水利局进入临震应急状态。

2、临震应急处置

临震应急事件在应急响应时,主要措施如下:

(1)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临震地区和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好抢险救援、防震抗震准备,做好群众应急疏散准备。

(2)强化群测群防工作,加强与各级地震监测台网的联系;根据台网发布的相关数据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准备。

五、应急准备

(一)震前应急准备工作

震前应急准备工作是在各单位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当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的紧急情况下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1、建立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

2、明确指挥部的开设地点及通信联络方法;

3、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实施方案;

4、组织学习有关地震应急预案、条例及防震、抗震有关科普知识;

5、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防震减灾急需物资和生活急需物资,确定储备数量,明确调供方法;

6、制定人员疏散方案,划定人员疏散场地,明确专人疏散及管理方法,主要有:

(1)本着就近方便、安全可靠的原则,规划人员疏散路线和避难场所,有计划地搭盖抗震棚等工作。

(2)组织人员对水库大坝、输水干渠下游附近的村庄及农户进行检查,提出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条件许可的要及早搬迁或人员撤离。

7、确定次生灾害及危险品的重点防范部位,明确监视、管理方法,制定应急措施;

8、确定重点抢救区域及部位,明确实施方法,制定救护、转移伤员的措施;

9、增加地下水位变化的观测次数,及时掌握地震动态。(1)实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上下联系,落实地震短临跟踪工作,扑捉地震短临前兆信息。

(2)对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房屋损毁、经济损失和生命线工程受损、重大次生灾害进行震害预测、初估等工作

10、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1)组织有关人员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地震的心理承受能力,鉴别谣言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2)当预报的地震到期未发生,可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临震预报,解除紧急状态,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各部门地震应急准备

1、指挥体系建立。建立完善防震救灾指挥机构和部门应急工作机构,落实指挥场所,配备相应的应急指挥通信系统和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确定应急指挥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协调机制。

2、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健全水利系统地震应急预案。

3、建立水利应急指挥平台。建立能全面反映当地水利工程基础信息的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收集和传递渠道,完善统一灾情信息处理方法,提供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和地震应急指挥技术平台。

4、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建立专业的水利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大型应急工程机械,专业应急抢险施工队伍。

5、建立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调度制度。依托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通过改建和扩充物资储备库,保障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急需物质和后勤保障的需要。

6、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组织水利工程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六、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震后抢险救灾工作,在县水利防震减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由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一)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工作:

1、防震减灾指挥部各成员,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履行指挥职责;

2、发布有关防震救灾临时性命令,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指导;

3、必要时请求援助。(二)抢险救灾组

1、对重灾地段搜救到的遇难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2、对重要物资仓库、档案、财务室进行紧急抢救;

3、对次生灾害源,协同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抢修控制。(三)后勤保障组

1、保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2、及时向水利系统受灾人员及救灾人员提供食品及必要的生活用品。

(四)信息宣传组

1、统一宣传口径,宣传抗震救灾的方针、政策,凡发报材料一律由局长审批;

2、转发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法规、命令;

3、宣传抗震救灾中的好人好事,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抗震救灾;

4、对社会上出现的谣言、误传及时通过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辟谣,保持社会稳定;(五)震情监测及震害评估组:

1、尽快落实震情,进行紧急会商对震情趋势作出判断,报告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2、迅速组织地震现场考察,及时向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对震情监视作出具体安排,加强观测,增设观测点,及时掌握震情动态。

4、根据初步观察,对水利系统房屋倒塌、工程建筑设施的破坏程度,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无家可归人数做出初步评估。

5、通过详细调查统计,对地震灾害给水利系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及无家可归人数做出全面准确的统计和评估,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局防震减灾指挥部。

七、善后处置

由县水利局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依法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提请,对因抗震抢险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临

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及时补充临时用于抗震救灾的防汛储备物资。

八、奖励和处罚

(一)奖励

为使地震应急和抢救工作有效开展并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在破坏性地震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本局或报请上级给予表彰或奖励。

1、出色完成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灾害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地震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震情、灾情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灾害损失的;

6、及时供应救灾工具和物资,节约经费开支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处罚

在地震应急抢险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和抗震救灾指挥组的要求实施地震应急预案的;

2、违抗防震减灾命令拒不承担地震应急任务的;

3、贪污、挪用、盗窃地震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4、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不坚守岗位,不及时掌握震情、灾情,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5、在临震应急期或震后应急期哄抢国家、集体或公民财产的;

6、阻碍抗震救灾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不按照实际情况报告灾情的;

8、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

9、有对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九、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预案由水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第3篇:“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河南煤建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做好项目部施工场地防汛工作,提高对因雨季到来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集体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防洪法》、《水法》、《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武乡项目部施工工地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洪水、暴雨渍涝、塌陷区积水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4、工作原则 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思路,坚持项目部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抢险、确保工地安全的原则。

二、工地概况 1、自然地理

武乡县恒盛洗煤有限公司选煤厂隶属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厂址位于武乡县墨镫乡以北1km处的墨镫村,可通过周边铁路、公路将煤炭运输至全国各地,交通条件便利。2、水文

厂区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带,年降水量小,蒸发量大,无地表径流及水体。3、洪涝风险分析

厂区为比高不大的低中山区,微地貌类型为冲沟,呈“U”字形,沟谷由东向西延伸,沟谷宽度约为70-100m,北侧出露岩性为第四系粉土、粉质粘土,底部局部铝土质泥岩,最大高差约20m,南侧出露为第四系粉土和铝土质泥岩,呈缓坡状,地势整体呈北高南低之势,场地标高为1268.35m-1278.68m,最大高差10.33m。4、洪涝防御体系

厂区由北向南有防洪排洪坡等排水工程。5、重点防护对象

主厂房、压滤车间、浓缩车间及排水沟工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

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部门的运作,统筹安排各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组长:张银怀

副组长:张太恒、肖根起

成员:李要封、宋仪、王增发、冯宝红、韩勇、李明乐、魏磊、荣金泉、王海博、程建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

2、成员单位职责

﹙1﹚韩勇:负责汇总天气预报,传递汛期信息,安排汛期值班,组织协调和检查“三防”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有关“三防”工作的汇报。

﹙2﹚李明乐:负责观测,对易塌陷地积水、裂缝等进行定期观测,安排防水工程,组织“三防”检查,编发“三防”简报,做好汛期防治水工作。﹙3﹚魏磊:负责监督检查“三防”工作进展情况。

﹙4﹚程建民:负责供电系统的“三防”工作。设置和测试各种避雷设施,机电设备,排水设备要进行效率测定并保证排水系统能满负荷运行。各种测试结果要及时上报“三防”领导办公室。

﹙5﹚荣金泉:负责建筑物“三防”以及发生险灾后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组织“三防”抢险物资的储备及库房的“三防”工作。要求抢险物资能保证抢险需要, 并做到专库专放。

3、机构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副组长:协助搞好防汛应急处置的组织救援工作。

成员:服从组长、副组长的指令,完成好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预防与预警

1、为了预防雨季“三防”事故的发生,项目部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排查的隐患必须尽快完成治理整改工作,并加强汛期的监控和监测,严格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在雨季“三防”期间领导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在遇到险情时抢险队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在“三防”期间,由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等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奖罚条例》及处有关规定进行严加处理。调度组在防汛期间必须每天收集气象台发布的信息;技术组对防洪排涝工程每次下大雨后检查一次,发现险情及时汇报。

2、一旦出现险情或事故,领导小组立即通知并带领抢险队员赶赴现场,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灾害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汛期来临之际对项目部所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备品配件充足,确保排水能力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安全可靠。

4、三防应急预案要求各相关人员要认真贯彻学习,施工设备、设施等接地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保证灵敏可靠,在遇有重大险情对施工设备构成威胁(雷电、暴雨)时,应立即断电,待排除险情后再施工。 5、主要防御方案

当险情发生后,各成员要及时汇报调度组,调度室要做好记录,并根据险情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相关人员:

6、其它保障措施

﹙1﹚根据要求,组织强有力的抢险队伍、抢险应急分队,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管理办公和措施,汛前进行雨季“三防”演习。

﹙2﹚加强对易塌陷区的观测,发现陷坑、裂缝及时回填。

﹙3﹚备足抢险物资、器材,做到专库专管,保证汛期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

﹙4﹚汛期每天通过电台、电话、网络,随时收集水情和气象信息,并随时向市、区防办了解汛情,发现有特殊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工作做到洪水来临之前,避免水灾事故发生。

五、汇报程序和制度

1、汇报程序:

事故现场人或知情人——韩勇——值班领导

2、制度: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项目部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保证畅通。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发灾地点必须向调度组汇报,简要说明灾害的位置、性质、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3)迅速抢险原则。三防领导小组要根据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定救灾方案,抢险小分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的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的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和扩大。

(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合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6)项目部领导负责原则。为避免各自为政,延误时间,事故发生后三防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救灾状态。所有人力、物力、财力都要绝对服从三防领导小组的命令。

六、应急保障系统

1、人力资源保障

应急由抢险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调动救护、医务、后勤等有关部门人员,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2、通讯(信息)保障

预案中涉及到的部门、人员应保证相互间通讯、信息(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的通畅,保证预案的及时启动。

3、抢险救援物资的保障 4、资金保障

项目部有专用应急救援费用,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保证抢险所需资金的畅通。

5、演习

雨季三防应急抢险演习由韩勇负责组织实施,并将相关资料上报。

七、雨期施工准备工作

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做好现场排水、防洪措施,处理好傍山危石,防止滑坡和塌方事故突然发生。

整修道路、保证消防、运输道路畅通。

做好机料、机具、设备的储备和保存,将帕潮、怕雨淋、易爆炸的材料等分类存放。施工现场的工棚、仓库、食堂、宿舍等临时设施整修好,保证不塌、不漏、不积水。

检查电线有无漏电、混线、线杆埋设是否牢固,保证正常供电;高大建筑物、构造物和龙门架、井子架、塔吊、打桩机等高耸临时设施,必须按规定设置防雷、避雷装置,防止雷击。搅拌机、卷扬机要搭设工棚,禁止露天操作,水泥和其他耐火材料必须设立仓库,严禁露天堆放。

八、雨期施工措施

1、组织施工

(1)项目部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雨期施工领导组,加强雨期施工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工地备有防汛抢险设备和机具设备。

2、生产措施

(1)将雨期施工准备工作纳入生产计划,做好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的供应。

(2)施工布置:晴天搞室外,雨天搞室内。晴、雨、内、外结合施工。对不适合雨期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地下工程和外线工程等应提前或退后施工。

(3)施工顺序安排:应先防洪工程后一般工程,先地下工程后地上工程,先做屋面防水后作室内抹灰。

3、技术措施

(1)地基与基础工程 ①基坑(槽)、管沟开挖时,应分段进行施工,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护,支护必须牢固可靠。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护的检查,防止塌方和塌陷。②基坑(槽)、管沟周围做好排水沟和挡水坝,防止雨水冲灌,坑内挖好引水沟和集水坑,及时排掉基坑内的积水。

③基坑(槽)挖完后立即做基础工程,并能及时回填,防止雨水冲击基础。

④回填土时,要注意将坑(槽)内的积水抽干,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左右,防止翻浆。(2)砌砖工程应该控制砌筑高度,每班不超过1.2米,内外墙及转角、丁字墙应同时砌筑,独立砖墙(柱)设临时支撑,防止大风刮倒,在过湿的砖土上宜用稠度较小的砂浆砌筑。(3)砼工程雨期施工应多考虑几道施工缝、对于不允许留施工缝的部位,要在无雨天一次浇筑完。搅拌砼要根据砂、石的含水量,随时调整砼配比的用水量。砂、石堆场要加高夯实。现浇梁板下的顶柱、支撑要加通长垫板,地坪夯实,并做好排水,防止浸水下沉损坏构件。(4)砼泵车浇筑,吊装工程:泵车或者吊车要停放在坚实的地面上,物料、构件要堆放在平整坚实无积水的地面上,垫木结实牢靠,防止倾斜。

(5)安装工程对管口、孔口、电缆头要封闭保护,防止进水受潮,对低洼坑室要有排水、防水措施,严防水灌,水淹。

九、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加强雨季施工安全教育,雷雨天不得在树下或高墙根避雨,防止雷击或墙倒伤人。(2)雨季施工要做好防塌、防雷击、防触电、防滑、防高空坠落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六级以上大风或暴雨,停止高空作业。(4)雨期施工要经常检查基坑(槽),管沟的边坡,发现有塌方危险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塌方造成事故。

(5)所有机电设备和线路要认真检查绝缘、漏电、防雨、接地、接零和漏电保护器。下班后拉闸断电,锁好闸箱,所有闸箱都采取防雨措施,以免雨水浸入电闸,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

(6)脚手架、坡道要做好防滑措施,在坡屋面施工时,屋檐要设置安全网,防止滑落。(7)雨后对脚手架、安全网、龙门架、井子架、塔吊的基座,缆风绳、地锚、拉结杆等进行检查,防止倾倒。

(8)雨期施工,要经常检查建筑物,构造物四周,发现有被雨水冲灌塌陷的地方,必须立即填实,防止雨水大量灌入基础,造成事故。

(9)有毒、易燃、易爆炸的危险品,不许在烈日下暴晒,应存放在库房里,并做好标志。附:成员联系方式及设备清单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姓名

职务

电话

韩勇

项目经理

***

何红伟

生产经理

***

刘宝全

生产经理

***

李明乐

技术负责人

***

魏磊

技术员

***

程建民

机电

***

吕国红

材料

***

2、援助单位及报警电话 序号

救援联系单位

电话

长治地区安全监察分局

0355-6392048

建设单位安全监察部门

0355-638254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

政府救援机构

医疗救援机构

120

3、应急设备清单: 设备 分类

名称及数量

通讯器材

固定电话

0355-8145651

移动电话

***

***

交通工具

生活车

豫A31J78

联络车

救援车

120

“三防” 设施及器材

集水井

5眼

水泵 6台

50铲车

1部

翻斗车

2部

铁锨、镐

50把

胶靴

35双

排水胶管

1000米

篷布

约800m2

沙袋

600袋

雨衣

35件

脚手架应急预案(共3篇)

应急预案目标(共3篇)

总局应急预案(共3篇)

废气应急预案(共3篇)

废机油应急预案(共3篇)

《废机油应急预案(共3篇).docx》
废机油应急预案(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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