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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应急预案

作者:myth时间:2021-11-15 下载本文

第1篇: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

山西正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山西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和处治特制定本预案。2、基本情况 2.1企业概况

山西正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铸造、机加工项目”是由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发改审批字[2005]71号文进行了立项批复,由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评和批复,项目服务年限为13年,总体投资7000万元,建设期为12个月,于2006年8月份进入试生产运营。2.2企业外部情况

我公司位于洪洞县城西工业园区,东距南段村1.5公里,南距程曲村1.5公里,北距茶1.8公里,西距大运高速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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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远离城区,周围村庄居民较少。2.3.1工程建设情况

该项目规模:年产铸件1万吨,全部用于厂内机加工;年产加工纺织机械及配件5万吨,铸件除厂内自供1万吨外,剩余4万吨从其它配套铸造企业外购。本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内容包括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等生产设施,还有变配电室、水泵房、循环水泵房、清水池、锅炉房、成品库、工具库、地磅房等辅助生产设施,综合办公楼、生产办公室、职工宿舍楼、食堂、浴室设施以及厂区及周界的绿化设施。2.3.2厂区总平面布置

项目占地154亩(102600m2),厂区呈规则长方形,东西长380m,南北宽270m,在厂区北侧和西侧各设一个大门(现只开北侧大门),北侧为人流出入口,西侧为物流出入口。厂区布置时考虑当地风向,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楼、职工娱乐场等生活设施布置在厂区东北侧;料场、铸造车间布置在厂区南侧;机加工车间布置在厂区北侧;厂前生活区为主要绿区,厂界和各建筑物四周设有绿化带,厂区绿化面积达到25%以上。

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后 2.4污染防治对策

2.4.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2.4.1.1铸造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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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天炉烟气

对冲天炉烟气采取干湿组合的除尘脱硫工艺。一级旋风除尘,烟气进入旋风除尘器产生圆周运动,在离心力作用下使尘粒与器壁发生摩擦作用而沉降;二级湿法喷淋除尘,投加石灰脱硫,除尘器内上中下三层喷水形成雾状将烟气中烟尘和2去除。两级除尘的除尘效率达97%,脱硫效率达60%,经治理后排放烟气中烟尘和

2的排放浓度分别为973和62973,达标后经15m高烟囱排放。

结合冲天炉烟气气量大、流速大、较难捕集的特点,为了实现冲天炉烟气全部进入除尘系统,充分考虑除尘系统的风量,按15000m3考虑除尘系统风量,可保证全部烟气进入除尘系统,实现处理后达标排放。砂处理系统除尘

在水处理系统的落砂、破碎、筛除和水冷沸腾床等环节设集气装置,要求集气效率达到95%,收集的含尘废气统一进入一台反吹式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为97%,除尘后含尘浓度为403,年排放粉尘1.9。混砂机粉尘

混砂机设集气装置,集气效率为95%,收集的含粉尘气体进入反吹式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含尘浓度为303,年排放粉尘0.46。抛丸清理机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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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丸清理机自带抽风系统和回转反吹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含尘浓度为603,年排放粉尘1.27。浇铸车间

铸造车间安装轴流风机通风。2.4.1.2机加工废气处理 机加工粉尘

机加工车间内的设备,粗加工重粉尘污染机床,以机床为单位进行处理,每个机床设一台除尘器,收集的含尘气体分别进入各自配套的回转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要求集气率95%,除尘效率达到95%以上,经治理后,废气含尘浓度为303,实现达标排放,年排放粉尘0.75。

机加工车间安装轴流风机通风,以改善车间工作环境。喷漆废气污染防治

喷漆在喷涂车间的喷漆工位进行,喷漆工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处理,对苯、甲苯、二甲苯的去除效率大于90%,经治理后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的浓度分别为2.73、16.63、19.33,实现达标排放,治理后年排放苯、甲苯、二甲苯的量分别为0.025、0.155、0.18。喷漆废气使用活性炭饱和后进行更换,废活性炭送锅炉进行燃烧。

2.4.1.3锅炉烟气污染防治 采暖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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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锅炉采用湿法脱除尘器,投加石灰作为脱硫剂,除尘效率90%,烟气经除尘脱硫后,烟尘和2浓度分别为1553和1983,实现达标排放,年排放烟尘和2分别为1.05和1.32,锅炉烟气经高烟囱排放。自然通风热水锅炉

经自带内置式除尘器除尘后,实现达标排放,锅炉烟气经25m高烟囱排放。2.4.2水污染防治对策 软水装置排水

软水装置排水为高含盐量水,未受到其他污染,可直接排放。生活污水

厂内生活污水量较小,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二级生物处理(化粪池),处理能力为60m3,处理后生活污水水质见表。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1996)中二级标准,但达不到厂内回用要求,不考虑厂内回用,由排水管网排入厂西200m处麻河沟。2.4.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首先从设备选型入手,设备选择时在满足生产使用能力前提下,尽量选择噪声底的设备。

其次要根据各噪声设备的声源特性分类采取措施,风机进出风口安装消音器,水泵安装在相应房间内隔声,机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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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抛丸清理机、破碎筛分机等设减震基础,同时利用车间来隔音。

2.4.4固体废物处置方案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多,数量大,本着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生产的固体废物首先考虑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安全处置。

具体措施如下:锅炉灰渣、冲天炉渣、废砂可改为建筑材料加以综合利用,铸造生产产生的不合格铸件、机加工废料、抛丸清理机废料成分为钢铁,返回到冲天炉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送锅炉房燃烧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安全填埋处理。3、重要环境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空气污染:如果由于事故性或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力造成火灾等,不能在厂界内得到有效控制,将可能对周边空气产生短时间污染。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4.1公司的组织机构 4.1.1总指挥:公司总经理

第一代替人:总工程师 副指挥:各分管副总 成员:各职能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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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应急救援对组成应急救援对队长:生产部长

成员:办公室、保卫科、生产部、供应部、消防科 4.1.3职责

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和协调过职能部门对事故现场实施抢修和抢救工作,同时向上级报告,听从指示。通过分析,检测研究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对险情做出正确判断,果断指挥,并负责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定期咨询,持续改进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员工,培养应急救援抢修骨干,对各职能部门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2生产系统应急指挥机构 4.2.1指挥:公司值班领导

副指挥:生产部长

成员:值班调度员、各单位值班干部 4.2.2应急救援队

队长:装卸班班长 成员:所有值班人员

4.2.3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上报调度室,请求指示和援助,组织现场人员立即对事故进行抢修、抢救工作,管制火种、管制电源、装备好防护工具、迅速进入事故现场。 4.3应急救援对职能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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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现场协调组

组长:杨星星

成员:总经办全体成员

职能:协助总指挥作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对外联络、人员调配、人员、物质、伤员的运送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情况。4.3.2技术组

组长:杨金星

成员:生产部所有成员

职能:分析判断突发环境事件的发情况,判断事件的波及范围,对险情作做出正确判断,联系专家,为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3.3安全环保监测组

组长:崔贵发

成员:设备科所有人员

职责:组织现场监测并向指挥部报告监测数据,根据数据提出消减式消除污染物建议。4.3.4物资供应组

组长:李建勇

成员:供应部所有成员

职责:负责提供抢修现场所需物资及运输 5、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5.1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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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所在单位操作人员立即上报办公室及本单位领导。

5.1.2办公室和事件所在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汇报生产系统应急指挥机构。

5.1.3生产系统应急指挥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同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

5.1.4如果环境事件的影响较大,波及范围较广,公司应急指挥部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汇报。 6、突发环境事故的防范措施及培训 6.1预防措施

6.1.1加强职工环保应急教育,以增加防患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6.1.2各部门与本公司定期签定《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书》在环保工作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减少或避免火灾、水灾、事故的产生和环境污染。

6.1.3生产部对消防器材及设施(包括消防栓、消防泵、消防面罩、灭火器)进行定点标识,每半年检验其数量及完好性,并进行合理的维护与保养,保持灭火通道的畅通,尽可能采用环境影响较小的消防器材,逐步淘汰类物质灭火器的使用。

6.1.4公司办负责抽调各部门人员成立义务环保队,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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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救火、救护、物资、疏散等分工,并将此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传达到全体公司员工,公司办每年组织义务消防人、环保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进行相应的演习,作好相应记录,总结经验,完善本程序。

6.1.5生产部要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设施及环保设施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 6.2应急响应

6.2.1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部门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公司办,公司及时联络各部门开展救灾、防护工作,并向经理汇报。

6.2.2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工作人员在采取一切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切断电源,关掉易燃源或将易燃物品搬离现场,并协助抢险工作。

6.2.3当环境设施误操作或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6.3事故分析

6.3.1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办做出《紧急情况处理报告》报告总经理,并负责查明原因,制订不在发生的措施并实施。 6.3.2公司负责对预防措施和紧急响应步骤的选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6.3.3公司办对应急预案不适应的规定及时修改,并及时通告有关部门,同时作好对员工的培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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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处理能力。

6.3.4在全公司公布,检讨事故调查结果、提高全员的环境风险意识和发现问题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

6.4公司认为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演习。 7、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如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7.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7.2防止或抢救突发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或少收损失的。

7.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明显的。 7.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8、处罚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人就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起环境事件的。8.2不按规定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拒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8.3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真实情况的。 8.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事件应急响应时临时脱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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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8.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7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9、未尽事宜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10、实施

本预案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山西正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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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为避免和降低由于安全生产事故给环境及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破坏及损失,做到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稳健有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1.2、编制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我公司使用的原料的特性,厂区的地形地貌等,编制此预案。

此预案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我公司范围内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总指挥:(董事长)副总指挥:(总经理)其职责:

(1)、在事故发生时,由总指挥发布和解除应急开始及终止的命令,发布信号及信息实施救援行动。

(2)、组织制订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3)、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2.2、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 成员: 其职责: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注意:若皮肤直接接触.用棉布先吸去皮肤上的硫酸,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最后用0.01%的苏打水(或稀氨水)浸泡.切勿直接冲洗!

3.2.2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水大量放热, 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

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硫。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

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避免水流冲击物品,以免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

4、应急响应的分极

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的程度、事故现场的位置及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当事故发生内部保障可以控制时,启动一级预案,即内部人员控制及相临单位人力、物力支持;当事故发生内部不可控制时,启动二级预案,即内部人员及相临单位控制的同时,请求政府支援。

5、信息报送当发生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事故时,在向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向市环保局环境污染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伤队员要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指挥中心。

6.5、危险区的隔离

当事故发生时在立即组织人员救险的同时,在现场指挥小组组长的亲自指挥下对危险区内的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隔离区的划定以保护四周无危险为宜。具体范围应根据事故的大小程序而划定,要组织人员拉事故现场隔离带,划好警界线,同时对现场周围区域的道路拉警界线,疏导交通,同时等待外部支援力量的到来。

6.6、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

应急人员在现场由组长亲自指挥,并由指挥中心对全部活动进行管理和协调,检测人员在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同时,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对现场有害物质的浓度进行测定,以便确定其影响程度和范围。

应急抢险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与外援力量协同作战,现场指挥人员要对检测人员与抢险、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作好防护,监护工作。

当检测人员实地检测发现异常情况下,现场指挥人员要把检测人员迅速撤离现场,保护好检测仪器,然后一同迅速撤离现场。撤离到安全地方后,把检测到的结果立即向指挥中心汇报,以便及时控制现场。

应急救援队伍及现场指挥者要一切听从指挥中心的调度,当事故扩大时,现场指挥者要立即将情况汇报给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发布命令,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设置隔离带,抢险人员撤离到现场外围,-5的指示再行处理。

6.10、应急的终止

当事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救援措施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再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专业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尽可能低的合理水平。

当事故应急救援终止时,指挥中心要根据现场指挥及各路人员的信息反馈情况,由指挥中心的总指挥解除应急命令,宣传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总指挥授权现场指挥者,通知本单位及相关部门,周边企业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周边地区人民的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可以恢复正常。

7、后期处置

应急救援结束后,公司要依据处理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要制订出预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并立即实施。根据情况给予事故责任人必要的处罚,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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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应急准备措施、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二)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环境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三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四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五章 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二)1.目的预防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已发生的污染事故能迅速、有效、妥善处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危害、损失和影响。

2.组织

2.1机构名称:环保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2.2组长:总经理

2.3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技术副经理

2.4成员: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门负责人、供应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聘用相关专家。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环保管理部门。3.事故分级

3.3.3 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或中毒(重伤)5人及以上;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4)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3.4 较大环境事件(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死亡1人或2人,中毒(重伤)3人及以上、5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3.3.5一般环保事故(II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无人员死亡,有3以下人重伤,有多人轻伤。2)引起部分群众不满。4.预防和预警 4.1 预防工作

1)建立污染源、放射源台账。加强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管理,掌握我厂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2 预警

1)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已发生的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影响其他区域时,进入预警状态。

2)进入预警状态后,发布企业预警公告,同时由组长决定是否通知地方政府政府环保管理机构。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4.3 我厂可能性事故

1)最大可能污染物:硫化装置泄漏。

2)可能原因:生产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槽罐中料浆无控制大量排出,事故池不能满足需要而溢流外排。

3)可能最大外排量:硫化气体53m3。4.4 控制硫化污染事故的措施

1)现场负责人应尽可能阻止或减少硫化装置泄出。

2)现场负责人应指挥和协调各生产车间对硫化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修维护,对操作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3)如有可能外泄漏时,应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并通知附近居民,报告当地政府。

4)对未能堵截的污染物要先期处理,而后再处理已堵截部分。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I、II级 由企业应急小组响应。III级 由所在单位响应。5.2 响应程序

1)保持各部门、应急小组成员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相关专业人员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由现场工作人员随时将情况报告现场指挥,现场指挥随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组长,由组长决定是否报告相关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5.4 指挥和协调

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是事故初期的现场负责人和指挥协调人,应急小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决定现场指挥和协调人。

6.安全防护

1)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镜、耐酸碱手套、耐酸碱鞋、防护服等,防止化学伤害,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

2)如有化学伤害发生,要采取必要的现场救护措施,必要进通知120急救中心或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3)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岗,防止不了解情况人员误入危险区域或误用污染物品。

4)受灾或受污染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小组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b.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c.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7.污染监测

事故发生后,环保管理部门要制定污染监测计划,对可能污染进行监测,直止无异常方可停止监测工作。

8.信息发布

应急小组长组长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其他人不得无组织发布信息,防止造成恐慌或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和影响,所有人员不要听信谣言,以讹传讹。

9.应急保障 1)物资准备

a.硫泄漏可用洒水中和稀释; b.消防水枪两把;

c.防护镜3副,呼吸面具3只,耐酸碱鞋3双。2)通讯保障

所有相关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3)人力保障

应急响应后所有部门配合现场指挥给以人力支持,服从调配。10.应急结束

污染源已得到控制,污染环境物已停止外排,排出污染物已得到合理处置,污染影响已消除,应急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

11.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事故责任人要受到处理和教育,功人员要得到表彰,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的污染影响进行监测,对事故受害者进行理赔,对事故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汇总,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4篇: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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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导读:本文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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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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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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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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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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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整治造纸行业,着力解决造纸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规模大、工艺先进、污染小的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建和技改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认真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问题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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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要制订倒排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监测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各自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向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的工作机制”。

20**年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要求造纸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时限,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淘汰造纸落后产能的最后限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清查,摸清造纸企业情况。对照污染源普查名单,组织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杆、其他植物)或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以及以纸浆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认真填写《造纸企业排查情况汇兑表》。

(三)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按照《制桨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4-20**)中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辖区内造纸企业排放废水水质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进行全面监督性监测,并认真填写《造纸企业监测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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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20**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要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

(五)加大整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要报请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上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20**年8月1日前已经投产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虽能达标排放但不能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责令于20**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限期治理。

(六)各县区环保局须于20**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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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整治,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

根据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县区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阶段(6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将阶段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办公室。市环保专项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区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9月)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本辖区第一阶段排查和监测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和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造纸产业政策的造纸产能企业或生产线,制订一厂一档,及相关整治方案,上报政府,同时也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7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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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政府批示,开展造纸企业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希望能帮助您!

第5篇:企业环境应急预案_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本文是关于范文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感谢您的阅读!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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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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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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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二)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环保厅《关于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专项整治造纸行业,着力解决造纸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推动规模大、工艺先进、污染小的企业做大做强,确保新建和技改造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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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造纸企业环境问题排查,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淘汰造纸落后产能工作;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要制订倒排工作计划,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到位、监测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县区环保局负责各自集中整治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向政府汇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企业加强自律的工作机制”。

20**年是《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要求造纸企业执行水污染物新排放限值的最后时限,也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淘汰造纸落后产能的最后限期。各县区环保局要充分认识本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完成集中整治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清查,摸清造纸企业情况。对照污染源普查名单,组织对辖区内造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范围包括以植物(木材、秸杆、其他植物)或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以及以纸浆原料生产纸张、纸板等产品的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履行情况、生产设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认真填写《造纸企业排查情况汇兑表》。

(三)加强造纸企业污染排放监测。按照《制桨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4-20**)中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辖区内造纸企业排放废水水质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进行全面监督性监测,并认真填写《造纸企业监测情况汇总表》

(四)加快淘汰落后造纸产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7号)要求,20**年底前,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要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再审批属于“国发[20**]7号”文件要求淘汰的装置和生产线的环评文件。

(五)加大整治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

本文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和阅读 业,要报请政府按照“吊销执照、拆除设备、移走原料”的要求予以取缔;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批建不符、未履行“三同时”验收手续投入生产、长期以试生产名义上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履行相关手续,并依法高限处罚;对超标排放的,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报请政府责令关闭;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停运的,限期整改,依法处罚。

20**年8月1日前已经投产或环评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浆造纸企业,虽能达标排放但不能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表2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的,责令于20**年7月1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责令限期治理。

(六)各县区环保局须于20**年6月25日前完成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工作,并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于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七)加强整治,追究责任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力度。完成年底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

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的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告工作

根据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各县区环保局要确定专人负责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5日向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阶段(6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造纸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和监督性监测,并将阶段情况报告市环保专项办公室。市环保专项办公室不定期对各县区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环境问题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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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8月、9月)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本辖区第一阶段排查和监测情况,对存在环境问题和不属于国家淘汰落后造纸产业政策的造纸产能企业或生产线,制订一厂一档,及相关整治方案,上报政府,同时也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7月20日前)

各县区环保局根据政府批示,开展造纸企业整治工作(9月30日前)。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县区环保局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20**年10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和淘汰落后造纸产能明细情况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集中整治造纸企业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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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实施时间:2012年8月23日 签发:

前言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坚持“综合治理、整体效能、反应迅速、有条不紊,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疗伤”的安全管理救援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目录

1 总则…..……5 1·2 编制依据……..…5 1·4应急预案适用范围…….….8 4•2 各成员职责…8 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9 6.报警及通讯联络方式…10 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10 7•1 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方式、方法10 7•2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11 7•4 应急通信、报警及照明…11 7•5 救援设备、物质及药品……11 8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12 10•2预案评估和修正………12.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1·3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1·4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厂区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油、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暂存转运时对河水造成污染、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对厂区员工或周围居民的生命可能造成影响的意外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厂区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急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1·5危险辨实与评估

厂区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大气;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火灾、废油泄漏事故等。

最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是生产区、危废暂时存储区等,是防范事故的重点区域。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管理措施不到位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 主要环境因素分析 2·1危险目标

(1)厂区内有分离独立的废线路板存储区。

(2)厂区内有分离独立的废油存储区。2·2其它因素

(1)用电事故

公司厂区内电气设备较多,电气网路相对繁杂,而且大功率机械加工设备相对较多,如果漏电或绝缘损坏、老化,维修不及时或误操作等,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

(2)噪声伤害

本厂各种生产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操作者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会对操作者的听力、神经系统等产生危害。2·3 危险目标对周围的影响

废油存储容器意外破损或泄漏的废油遇火会点燃而引发火灾。3、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人防护的设备、器材分布

(1)厂区内有消防水泵二台,100mm消防栓8个,消防灭火器水带10套,便携手提式4kg干粉灭火器20只,12kw消防备用电源一套。(2)个人防护设施 厂区内仓库备有防毒口罩50只,手套50双,水鞋15双。(3)主要急救药品

厂区内仓库备有安定、烧伤消炎膏、纱布、胶布、绷带、红汞、碘酒等。

(4)应急手提蓄电池照灯10盏。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4·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本公司生产产品可能造成事故的程度,按二级设置应急救援组织。

4·2 各成员职责

组成人员:

(1)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的管理人员 组长: 副组长: 物资组长: 消防组长:(2)现场指挥人 指挥长: 副指挥长:

4·2·1 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厂区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部门关系。4·2·2 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的救援组织、指挥工作,及时报警,及时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向邻近单位通报事故可能带来的影响。在组长外出时全面履行组长、副组长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4·2·3 生产部组织各车间经验足、身体好的精干力量组成应急小分队,在组长指挥下进行现场事故紧急处理,解救被困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消除事故后患。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马上恢复生产。平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2·4 保安部在应急救援时,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保证救援物资、人员畅通。

4·2·5 应急救援时做好物资保障工作,平时及时采购生产部上报的应急物资。

4·2·6 公司办主要负责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调查分析主要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协助组长、副组长完成事故应急预案的修改或完善工作;负责编制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并将事故报告向上级部门汇报。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5·1 报警

泄漏事故为I 类或I 级的,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迅速向市主管部门等上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储存、运输中,如操作人员或巡检时发现危险目标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理。操作人员无法控制时,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总经理)汇报,组长找不到立即向副组长汇报。遇到重大险情时组长、副组长立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警。

各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电话24 小时畅通。

报警和通讯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b 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泄漏(暂时状态、连续状态); c 估计造成事故的泄漏量; d 事故可能持续的时间; e 健康危害与必要的医疗措施; 6.报警及通讯联络方式

1、消防报警电话:119 2、医疗救助电话:120 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7·1 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方式、方法

当发生重大爆炸或泄漏事故时,由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实施紧急疏散、撤离计划。事故区域所有员工必须执行紧急疏散、撤离命令。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指导警戒区内的员工有序的离开。警戒区域内的各班班长应清点撤离人员,检查确认区域内确无任何人滞留后,向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汇报撤离人数,进行最后撤离。当员工接到紧急撤离命令后,应对物料进行安全处置无危险后,方可撤离岗位到指定地点进行集合。

7·2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发生重大事故时,可能危及周边区域的单位、居民安全时,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应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配合政府工作人员引导相关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方。

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方法: 1、2、立即切断工作电源。立即关闭各送气阀门。

7·3 消防设施

根据废旧拆解企业及设计规范要求,厂区内应设置水消防系统、干粉及泡沫消防系统。并满足消防水用量、泡沫及干粉灭火器用量。7·4 应急通信、报警及照明

整个厂区各系统的通信电缆均各自独立,自成系统。整个厂区的报警系统采用消防报警系统、手动报警和电话报警系统相结合方式。整个厂区的照明依照《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设计。在防爆区内选用隔爆型照明灯,正常环境采用普通灯。7·5 救援设备、物质及药品

公司的汽车配备专职驾驶员,随时可作应急之用。厂区内危险废物仓库均配备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8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8·1 事故救援工作结束的确定

当事故已得到有效控制,事故现场处置已完成,现场监测符合要求,由相关部门宣布事故应急工作结束,并进行事故现场的善后处理,对厂区进行恢复、重建工作。9 公众教育

我厂将负责对企业邻近地区开展公众宣传和发布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信息,加强与周边公众的交流,如发生事故,可以更好的疏散、防护污染。采取的方式:口头宣传等。10 演练计划

10·1 演练分类及内容 10·1·1 演练分类

(1)组织指挥演练: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以组织指挥的形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任务的演练;

(2)单项演练;生产部组织应急小分队开展的应急救援任务中的单项科目的演练;

(3)综合演练;由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开展的全面演练。10·1·2 演练内容

(1)事故应急处置抢险;

(2)通信及报警信号的联络;

(3)各种标志、设置警戒范围及人员控制;

(4)厂内交通控制及管理;

(5)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向友邻单位通报情况;

(6)事故的善后工作。10·2预案评估和修正

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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