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公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和指导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加强组织协调,完善监测信息报告、建立健全的疫情网络直报体系,强化预警预测,提高报告质量,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降低病死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我乡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阜康市上户沟乡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突发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潜在的公共危机等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1、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范围扩散过传播,还没有达到规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1)(2)(3)(4)动物间发生鼠疫流行 发生传染病非典型肺炎病例
在我乡范围内,1周内发生霍乱10-30例或疫情波及4个以上镇(区),发病15-50例;
在我乡范围内,1周内发生病毒性肝炎50例,伤寒、副伤寒30例,痢疾100例,流行性出血热5例,狂犬病3例,肺结核、流脑、麻疹各20例以上病例。
(5)(6)我乡范围内,发生5例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一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50-100例发病,无死亡;或集体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7)(8)(9)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癔病或不良反应; 个人全身受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下,或个人全身受照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2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急性职业病10例以下,无死亡。
(10)其他对公众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在较大范围内发生,有扩散趋势,尚未达到规定的特大突发事件标准的事件。(1)
发生1例以上鼠疫、肺炭疽病例;
(2)
发生传染病行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疫情波及4个以上
镇(区);
(3)霍乱在我镇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生霍乱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4个以上镇(区),一周内发生霍乱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4个以上镇(区),一周内发病50 例及以上。
(4)疫情波及4个以上镇(区),且每镇(区)在1周内发生,病毒性肝炎登革热50例,伤寒、副伤寒30例,痢疾100例,流行性出血热5例,狂犬病3例,肺结核、流脑、麻疹各20例以上病例。
(5)(6)(7)(8)(9)我乡管辖范围内,发生20例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市(区)也同时有发生或扩散到其他市(区)。发生从未见过的传染病疫情。
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人数超过100人的或死亡1人以上。个人全身受剂量≥1gy且受危害人数10人以上或个人全身受照顾剂量≥0.5gy,受照人员剂量之和≥400gy的放射性突发事件。
(10)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急性职业病10-50例或死亡5人以下。(11)丢失放射性物质,其放射性活度(Bp)型≥4x106,非密封型4x105;(12)鼠疫、坏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13)地级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是指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的突发事件。
(1)(2)(3)(4)(5)(6)发生鼠疫、炭疽疫情且波及2个以上乡(镇),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5例及以上。发生脊髓灰质炎疫情;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情流感等疫情,发生续发性疾病,疫情波及4个及以上镇(区),并有继续扩散的趋势。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新发传染病,同时涉及多个镇(区)重大生物和化学污染、放射事故,出现大量人员伤亡。地级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大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责任、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快策快速、指挥灵敏、工作规范、依法办事。
四、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突发时间的报告
在国家、省、州有关部门的 同意部署下,我院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制定了本级突发事件报告规范。
1、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1)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监测机构。(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卫生行政部门(4)市人民政府
(5)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检疫机构、环境保护机构和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等。
1、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3、突发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事件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户沟乡卫生院防保科报告,接到报告的防保科工作人员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2篇:公卫生应急预案
晋通大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酒店宾客及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酒店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一、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陶树阁 副组长:宋志明
成员:质检部经理、客房部经理、餐饮部经理、保安部经理、人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
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现场值班经理负责处理。
二、酒店公共卫生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设立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总经理担任总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负责向卫生监督所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电话:。 4、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善后协调处理。三、传染病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公共场所要保持卫生洁净,空气流动更新。宾客接触设施设备及时消毒清洁。
2、客房客用棉织品及易耗品一客一换,日常用品一客一消毒。 3、当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疑是传染病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及时隔离疑是传染病区域,监控相关人员。必要时请酒店保安部人员协助完成。
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送医就诊、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
6、由当地卫生预防保健科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四、饮用水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1、酒店向宾客提供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向饮用水供应商索要
相关证件备查。包括饮用水及饮水机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批件、检测报告。
2、向宾客提供的杯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确保杯具洁净安全。
3、当酒店发生饮用水安全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所在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报告,由总机通知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4、所在部门经理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密切关注相关人员,及时送医就诊。5、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向卫生监督所报告,电话:
6、由卫生监督所查明事件真相,酒店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相关善后工作。
晋中晋通大厦有限公司
第3篇:公卫生应急预案
XXXX物流有限公司
公 共 卫 生 应 急 预 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公司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公司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市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报告程序
1、责任报告人、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人: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报告方式:通过电话、当面报告等方式。
2、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告的具体要求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指挥
1、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公司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人员。
2、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a、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a、组织制定本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c、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d、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措施和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1、应急车辆准备:公司指定1台车(粤XXXXXX)作为应急使用,随时确保这台车辆处于备用状态。同时,准备部分应急所必须的设备设施。
2、组建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组建备勤制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和日常性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组建卫生应急小分队。
3、应急救治队伍的管理与培训
根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在我公司内选拔出相关的人员,组建我公司卫生应急救治队伍。根据卫生应急处理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对队伍进行调整,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4、演练
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每年组织开展1-2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发送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5、物资、经费保障
公司有计划地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医疗卫生设备、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应急储备的经费保障,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司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通信与交通保障
应急指挥组织、预防控制和医疗应急救援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六、处置措施
1、各部门
(1)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企业区域内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3)疫情控制措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时,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宣布疫区范围,对疫区实施封锁、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强制控制紧急措施。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
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一)应急反应的原则
1、科学决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司立即向市卫生部门报告,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并提出应对措施。
2、分级响应。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相应级别启动应急反应。
3、快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快速高效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及时调整。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高预警和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应急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厅、省人民政府、卫生部和国务院报告,由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发生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公司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公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卫生部门提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建议,结合实际,向市卫生局、市人民政府报告、单位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供给。必要时,请求市予以支持,以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未分级事件应急反应
各部门要高度关注事件发展动态,达到国家报告规定的,要立即按规定要求上报。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1、应急反应终止的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已经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应急反应终止的管理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卫生部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卫生厅或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市人民政府或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厅报告。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县卫生局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或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XXXX物流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4篇:公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完善我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依法处置;群专结合,科学防控的工作原则。
二、应急范围
本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公共卫生影响,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可疑或预警病例。
2、发现本乡从未发生或发生石家庄市近3年从未报告易于传播、爆发流行的传染病。
3、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5例及以上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疟疾、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
4、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10 例及以上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5、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20 例及以上感染性腹泻病例。6、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30 例及以上流感病例。
7、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局部发生暴发流行,或非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群体性危害。
8、二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病症较罕见、病情较重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9、预防接种、服药出现疑似异常反应3例或疑似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
11、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
12、短期同源医源性感染3 例及以上。
13、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或可能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 14、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或导致卫生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众健康明显危害。
15、一次事件伤亡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16、县卫生局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7、以上事件出现异常急性死亡病例。
18、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卫生的突发公共事件。
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测与报告
1、监测
乡卫生院作为乡级医疗服务与卫生防疫机构,按照有关规范加强就诊病例被动监测和可疑疫情的主动搜索。疫病可能发生、流行期间,开展针对性的门诊监测。
村卫生所、个体诊所认真做好就诊病例登记、筛查,及时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2、报告
乡政府、村委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乡卫生院发现和接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当组织核实。在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2小时内尽快向县卫生局和乡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先用电话报告,再进行书面上报。有规定实行网络报告的,还应实行网络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存在变化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进行续报,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初报(首次报告):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和采取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先简要报告时间、地点、首发病例情况、发病人数、发病主要症状、死亡情况等。
续报(进程报告):应根据事件类型、性质、发生、发展情况,采取每小时、每天、每周或不定时的方式连续报告事件进展。
终报(结案报告):事件基本终止,配合县卫生局做出结案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3、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可通过电话、广播、公告栏、走访等手段,及时向本乡群众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乡乡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四、应急准备
根据有关信息通报、预警提示或监测结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波及本乡,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工作: 1、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乡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和物资准备。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工作。 5、根据事件发生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五、应急反应
1、乡人民政府
乡人民政府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负责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乡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调度本乡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2)根据应急需要,组织建立临时隔离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疫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协助;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协助做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与落实。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对本乡肉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现场、监督深埋和劝阻食用等措施。
(3)本乡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工商、质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本乡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培训;采购、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需要基层组织使用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6)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7)监督检查本乡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为保证以上措施有效实施,乡人民政府可成立和启动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各类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乡卫生院、派出所、驻乡相关单位及其他民间组织等负责人组成,日常管理机构设在乡政府。
乡人民政府领导设立AB岗,相应领导不在岗位时,对应领导承担组织协调职责。上级领导未到现场前,现场职位最高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村(居)民委员会 各村(居)民委员会视应急处置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造册,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进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村(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防控措施的组织、配合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及时通知卫生、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3)根据实际需要,对专业防治机构认为需要进行隔离的本村(居)民、外来人员及外出返回人员,实施家庭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村(居)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按照专业防治机构的要求,动员群众开展公共场所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6)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与应急技能的培训。
3、乡中心卫生院
乡卫生院是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程序,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进行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按要求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为专业防控机构提供基本信息。(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在专业防治机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等项工作;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并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居)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事件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4、村(居)卫生室、个体诊所
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发现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应急工作任务;配合乡卫生院落实上述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公安派出所
依法查处、打击影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的各种违法活动,保证卫生等部门执行公务,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在实施疫区、疫点封锁及人员隔离措施时,对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强制执行。
(2)保护并配合专业防治机构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开展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等现场防控工作。
(3)协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人员、车辆的卫生检查,对拒绝检查者依法强制执行。
(4)与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6、工商所 按照工商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7、畜牧兽医站 按照畜牧兽医有关应急预案规定,加强动物防疫,及时通报疫情监测信息,落实应急处置措施。8、乡武装部 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救灾抢险、疏散群众、转运病人、排查危害因素、维持社会秩序等。9、其他相关机构 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组织,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与技能培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工作。驻乡单位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工作的同时,配合乡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与善后
1、应急终止 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政府作出的终止决定,确定本乡应急反应的终止。
2、应急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同时对本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自我评估。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处理措施效果评价、乡资源的动员与组织情况、乡各相关组织的协调与配合情况、对上级职能机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的配合情况、物资及经费使用情况、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3、恢复与重建 动员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作用,调动各类资源,开展自助和互助,加快恢复和重建。4、奖励与惩罚 根据上级要求,提出奖励的建议名单并报有关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宣传。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抚恤和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补助;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落实有关待遇。
6、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七、应急处置的保障
1、信息系统 乡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乡各单位完善电话、广播、公告栏等基础设施,制定并及时更新各主要单位、重要岗位、主要成员通讯录,准确掌握乡居民基本信息。
2、疾病防控 加强村(居)卫生室等基层公共卫生组织的建设,培训村(居)卫生室卫生服务人员,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医疗救治 乡卫生院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专业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
4、培训演练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能力培训,加强配合协调的应急演练,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自救、互救等技能的培训,重点对安全员、保安人员以及义务宣传员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征兆的识别和应急反应等知识的培训。
5、经费和物资保障 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和完善乡应急物资储备库。
6、宣传教育 乡人民政府负责并协调组织驻乡各单位、群众组织和民间团体,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群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密切与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系 摸清本乡各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的分布情况,与教育、安监、公安、工商、农业、畜牧、交通、建设、通信、广电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八、附则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一、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1、应急准备
开展乡、村(居)干部及群众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体防控水平。加强医务人员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2、应急反应
医疗机构开展预检分诊工作,对病人进行甄别,发现可疑病例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症病例立即转送市第一医院检诊,不滞留病人。传染性较强的应组织做好病人隔离与个人防护,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适时在重点人群中推荐相应疫苗的预防接种,必要时开展预防性服药;做好疫点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与卫生、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紧密协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监测工作,防止受染产品输入;认真开展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特别加强重点地区的督导和检查。
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乡卫生院准备基本的常用解毒药品和必要的抢救设备,开展医护人员救治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提高处理重大食物中毒救治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乡、村干部及基层群众的食物中毒的预防与识别能力宣传教育,及时判断事件发生与发展趋势,先期采取对应的急救措施,及时组织转运。
2、应急反应
及时组织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疗单位进行救治,病情严重立即组织向上级转运。医疗单位在积极开展收治的同时立即向上级卫生机构报告,并保留好病人的吐泻物、血、尿和剩余食物等临床标本,协助做好食物中毒的病因诊断。协调、配合专业技术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护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供技术检验。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待查,事件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销毁。为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中毒涉及人员较多时,做好群众就诊的组织安排和心理安抚工作。中毒事件发生死亡病例或者可疑投毒的,应当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3、食物中毒诊断一般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确定食物中毒: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
三、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加强乡、村(居)干部及基层群众的对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预防与识别能力教育,掌握备用水源资料,开展宣传、解释工作。
2、应急反应
根据群众反应和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判断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与发展趋势,向卫生、环保、公安、教育等部门报告,请求进一步检验判定,配合技术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品采集检验等工作;当饮用水污染危及人体健康时,责令供水单位立即停止供水,查找污染源并采取控制措施清洗、消毒供水设施和管网。组织临时性应急供水,保障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用水;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饮用水污染病人的医疗救治时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注意甄别非饮用水污染、未发病人员,耐心解释,避免恐慌,非必要时不对影响的人群进行预防性投药;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结束,无续发病例,水质感观与化验合格后及时公布。
四、洪涝灾害应急要点
1、应急准备
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洪涝动态。保持通讯通畅,实行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车辆、人员待命。加强巡查,及时转移低洼地带及有隐患房屋内的人员、物资;加固或去除高空危险物品,暂停高空作业;加强易塌方、易溜坡等危险区域的警示、警卫。储备发电机、油料、沙袋、食品、水、手电、蜡烛、应急灯等应急物资,清查与补充消毒药剂、疫苗、器具、设备等卫生防病物资。
2、应急响应
负责因灾受伤人员的医疗急救和灾民临时安置点医疗卫生工作。派出医疗小分队到灾民安置点进行巡回医疗,对安置点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巡查,做好安置点的消毒、杀虫和食品卫生监管,收集、上报灾害期间人员伤害信息,确保灾害期间群众有病及时得到救治;每日及时收集、汇总灾情、疫情,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指导受灾单位开展受污染区域的消毒,加强水厂、水井等水源的监测;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干预;根据当地疫情特征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接种,确保灾后无大疫。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检查,安全食品和卫生饮水知识的健康教育,指导灾区建立卫生饮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