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渝蓉高速运营管理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年版)
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渝蓉高速运营管理部四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和处置,是运营部总体应急预案的子预案。
2 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 风险分析
2.1.1生产安全事故风险:
(1) 物体打击主要发生在:高处作业、立体交叉作业等。
(2)车辆伤害主要发生在:设备和材料运输,客运等。
(3)机械伤害主要发生在:运输机械,装载机械,吊装机械等转动及传动设备运行作业。
(4)起重伤害主要发生在:立体交叉作业,设备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等。
(5)触电主要发生在:带电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临近超高压线路施工,电气试验,现场临时供电线路施工,临时高压供配电系统施工,电力生产设备的运行,高压带电作业等。
(6)灼烫主要发生在:高温、路面维修沥青摊铺作业区域等。
(7)火灾主要发生在:办公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
(8)高处坠落主要发生在:高空作业、临边施工等。
(9)中毒和窒息主要发生在:有限空间作业等。
(10)其他风险主要包括因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而造成的其他风险。
2.2 事件分级
表2.2-1 事件分级标准
事件分级 | 分级标准 |
一级(特别重大) | 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
二级(重大) | 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
三级(较大) | 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
四级(一般) |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
五级(轻微) | 重伤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0元 |
六级(极小) | 轻伤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 |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组织机构由专项应急领导小组、专项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工作组构成。
3.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在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安全总监
成 员:路巡安全处处长、收费管理处处长、工程养护处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
职 责:
(1)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的日常管理和应对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运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3)研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2 专项应急办公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路巡安全处,负责运营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及应急状态下的组织协调工作。
主 任:路巡安全处处长
成 员:路巡安全处相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生产安全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预案的编制工作;
(4)负责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计划;
(5)负责与各处室及属地就近的各联动部门、单位实现对接;
(6)组织运营部的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3.3 现场应急指挥部
在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应急工作的临时指挥中心,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
指挥长:由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一般Ⅰ级响应由运营部项目经理担任指挥长;Ⅱ级响应由运营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担任指挥长;Ⅲ级响应由运营部安全总监担任指挥长,运营部派出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协助处理。
成 员:路巡安全处处长、收费管理处处长、工程养护处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
主要职责:
(1)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汇报事件及应急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
(2)决定启动和终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抢修和恢复工作;
(4)研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决策和部署等工作。
3.4 应急救援工作组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包括现场救援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3.4.1 现场救援组
组 长:路巡安全处处长
成 员:工程养护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制定现场救援方案;负责现场营救伤员,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队伍、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3.4.2 后勤保障组
组 长:综合管理处处长
成 员: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应急抢险所需物资、设备以及车辆的供应;负责应急用电、通讯、供水;保障应急救援资金。
3.4.3 善后处理组
组 长:综合管理处处长
成 员: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受伤人员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负责伤亡赔偿洽谈以及死亡人员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4.4 事故调查组
组 长:安全总监
成 员:路巡安全处处长、收费管理处处长、工程养护处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 监测与预警
4.1 风险监测
路巡安全处负责运营部生产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通过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收集并统计分析项目安全报表、安全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方式对运营部生产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发现风险超出可控范围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2 预警分级
根据风险监测结果,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将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标示。
4.3 预警信息发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运营部报送的信息,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预警级别,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4 预警行动
4.4.1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风险责任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类别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并采取相应防范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4.2 运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及时收集风险信息,准备启动应急响应。
4.5 预警调整和结束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风险的变化情况,报请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5 处置程序
5.1 信息上报
5.1.1 处室发生五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处长上报,由处长报告至分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四级及以上事故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政府安监局报告。
5.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1.3 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至运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处。
5.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
5.1.5 上报的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准确、及时。
5.1.6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5.1.7 处室发生六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处长上报,由处长报告至处室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事态大小决定是否需要向上级报告。
5.1.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信息。
5.1.9 上报的信息必须做到数据源唯一、准确、及时。
5.1.10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5.2 信息处理
5.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通知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做好应急准备,同时保持与各相关方的紧密联系。
5.2.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公室随时掌握事发现场动态,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3 启动响应
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及时了解事故信息,远程指导项目救援,同时立即组织相关成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善后处理。
5.4 现场救援
指挥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救援方案(通用应急处置措施见表5.4-1),全面领导现场救援工作。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表5.4-1 通用应急处置措施
序号 | 风险来源 | 处置措施 |
1 | 物体打击 | 1、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2、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
2 | 车辆伤害 | 1、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2、设置警戒,防止二次伤害。 |
3 | 机械伤害 | 1、立即停止运转机械。 2、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3、加强自我保护,机械和救护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 |
4 | 起重伤害 | 1、立即停止作业。 2、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
5 | 触电 | 1、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电源,或迅速采用竹竿、干木棍等绝缘器具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
6 | 灼烫 | 1、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 2、拨打医疗急救电话,立即用清水清洗受伤部位。 |
7 | 火灾 | 1、使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区域。 2、救援人员携带安全防护和救援设备后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施救。 |
8 | 高处坠落 | 1、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2、当伤者坠落在高处或悬挂在高空时,尽快使用绳索或其他工具将坠落者解救至地面。 3、拨打医疗急救电话,并立即对人员开展救治。 |
9 | 中毒和窒息 | 1、不能盲目施救,立即上报,等待救援人员到达。 2、进行强制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或配备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进入施救。 3、人员窒息,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
5.5 扩大响应
当伤亡人数扩大,应急措施难以应对、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现场应急指挥部请示运营部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当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5.6 响应解除
当伤员得到有效救治,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验证,确认隐患消除后,下达应急状态解除令并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6 处置措施
6.1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处室应立即开展救援工作,第一时间救治伤者,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事故扩大。若有人员伤亡则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若在仅有人轻伤的情况下可采取临时措施、处室报备后处室人员配同前往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诊断情况、费用需及时向处室反馈
6.2 应急处置
6.2.1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指挥长统一指挥下,根据职责与分工,按照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若只发生六级事故,可汇报处室后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
6.2.2 现场救援组根据事故情况,确定警戒区域范围,维持秩序,控制人员和车辆出入;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并转移到安全区,必要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在救援过程中,应及时跟踪事件进展,做好次生灾害预防措施,优先保证人员安全,将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2.3 处室及后勤保障组及时保障药品、设备、车辆的供应;负责各类应急设备的抢修工作;为救援保证充足的资金支持。
6.2.4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时,要做好与地方政府的对接和协同工作,扩大响应时请求外部救援力量支援,并安排专人接应。
6.3 后期处置
6.3.1 善后处理组组织受伤人员开展后续医疗救治,核实伤亡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洽谈伤亡赔偿及善后工作,与保险公司联络洽谈索赔事宜,组织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6.3.2 事故调查组保护现场、收集资料,调查事故,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组织对事故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完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7 预案附件
7.1 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7.1.1 专项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安全总监
成 员: 运营部各处室处长
7.1.2 专项应急办公室
主 任:路巡安全处处长
成 员:专兼职安全人员
7.1.3 现场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运营部项目经理(Ⅰ级响应)/运营部副经理、安全总监(Ⅱ级响应)/安全总监(Ⅲ级响应)
成 员:运营部各处室处长
7.1.4 应急救援工作组
(1)现场救援组
组 长:路巡安全处处长
成 员:工程养护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综合管理处处长
成 员: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
(3)善后处理组
组 长:综合管理处处长
成 员: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
(4)事故调查组
组 长:安全总监
成 员:路巡安全处处长、工程养护处处长、综合管理处处长、机电养护处处长、收费管理处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
7.2 应急通讯录
表7.2-1运营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人员及联系方式
序号 | 部门 | 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微信号 |
1 | 运营部领导 | 项目经理 | 邱建国 | 13981759498 | |
2 | 运营部领导 | 副经理 | 唐 瀚 | 18086828996 | |
3 | 运营部领导 | 副经理 | 李 衡 | 18628345206 | |
4 | 运营部领导 | 经理助理 | 魏 莉 | 18981156671 | |
5 | 运营部领导 | 经理助理 | 侯福德 | 13678187883 | |
6 | 运营部领导 | 技术总监 | 王 旭 | 13980910830 | |
7 | 收费管理处 | 处 长 | 高 翔 | 18080042303 | |
8 | 工程养护处 | 处 长 | 张志朋 | 15982083905 | |
9 | 路巡安全处 | 处 长 | 汤 立 | 15881015104 | |
10 | 综合管理处 | 副处长 | 谢 倩 | 17828420487 | |
11 | 机电养护处 | 副处长 | 代 宇 | 19938900903 | |
12 | 路巡安全处 | 副处长 | 赵铁山 | 13982005262 | |
13 | 综合管理处 | 副处长 | 孙韵城 | 16608390183 |
表7.2-2外部救援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电话 | 传真 | 备注 |
龙泉驿区卫计局 | 028-69928699 | ||
龙泉驿区消防大队 | 028-84853044 | ||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中队 | 028-84331714 | ||
简阳市卫生局 | 028-27028817 | ||
简阳市人民医院 | 028-27238151 | ||
简阳市消防大队 | 028-27028831 | ||
乐至县卫生局 | 028-23322033 | ||
乐至县人民医院 | 028-23322539 | ||
乐至县消防大队 | 028-23322165 | ||
安岳县人民医院 | 028-24503257 | ||
安岳县消防大队 | 028-24581020 | ||
全国特种服务电话 | 匪警:110;火警:119;急救中心:120;交通事故:122;公安短信报警:12110;水上求救专用:12395;天气预报:12121;森林火警:12119;红十字会急救台:999。 | ||
应急人员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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