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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作者:大大鱼时间:2021-06-29 下载本文

第1篇:公共卫生实施方案

2015年轵城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根据卫生局统一安排部署,调整充分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小组,成立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人员分工)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和内容,即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0-6岁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

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村卫生室负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更新信息、保存档案;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二)健康教育

全年至少开展15次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全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不少于12种;全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村卫生室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文字、图片、文件等,并存档保存。

(三)预防接种

0~6岁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每苗合格接种率≥90%,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报告与处理率达100%。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2名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做好相关服务记录。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率、准确率100%。死亡率100%,肿瘤报告100%

(五)儿童保健

辖区内的0~6岁儿童进行新生儿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访

视、新生儿42-56天健康检查;3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管理;4~6岁儿童保健管理;健康问题处理。

(六)孕产妇保健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后访视;产后42-56天检查;健康问题处理。尿碘按村人口2000人完成4人,1000人完成2人500人口以下1人

(七)老年人保健

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健康体检,对65岁体检率80%《录入100%》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身高、体重、血压测量,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等一般检查,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八)慢性病管理

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通过门诊首诊测血压,测量空腹、餐后2小时血糖方式,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筛查;对确诊的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采取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定期对其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同时填写《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或《Ⅱ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每年对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检查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随访率35%检查内容包括病史及生活状态询问,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每次随访后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十)卫生监督协管

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登记底册,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旗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以文件形式明确各项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信息联络人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职责,镇卫生院负责项目的全面组织实施和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督促各村卫生室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各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项目情况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及项目考核验收。

2、实施机构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要将任务明确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充分发挥好村卫生室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作用,将工作量下沉至基层,村卫生室至少应承担约55%项目工作任务重点做好预防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使用

和维护,健康教育宣传,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随访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与人员培训

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宣传折页与手册等方式,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使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积极与镇政府、村(居)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要认真学习组织开展好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要重点针对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能够按《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内容与流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轵城镇卫生院

二〇一五年元月

附件:

轵城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办公室人员分工;

第2篇:公共卫生实施方案[1]

2011年金斗营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为推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农村地区的实施,对农村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缩减公共卫生服务城乡间差距,促进农村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国家和我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㈢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农村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项。具体工作目标为: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健康档案-1-

建档率2011年不低于60%。

2、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教育覆盖率2011年达到90%以上。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0—6岁儿童预防接种覆盖率2011年达到90%以上;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针对性接种达到规定要求。

4、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率每年不低于95%,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规范化管理率达95%以上。

5、对0-3岁儿童进行保健管理,2011年达到60%。

6、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7、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保健管理,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以上两类人群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9、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2011年达到60%。

三、主要任务

㈠确定服务机构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主要由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具体服务机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定。每个行政村确定一所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先考虑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㈡明确任务范围。按现阶段工作需要,建立健康档案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按照居民常住地进行区分服务人口,即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对象是乡镇级和村级常住人口(即县级及以上的城区街道常住人口以外的常住人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服务人口数,既要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辖区内不留空白,覆盖到全体农村居民,又要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不得重复提供服务。

㈢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山东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试行)》县级指示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划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任务,制定任务分解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原则上,镇卫生院应当较多地承担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一些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配合县疾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适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下沉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

㈣转变服务模式。积极引导村级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逐步改变重医轻防的观念,从以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转变到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负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村卫生机构和农户,按责任分工具体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同时,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在上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主动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

素对农村居民健康的威胁。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乡村两级卫生机构融为一体、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有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本镇农村地区的实施。

㈤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结合省里要求,组织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要重点针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卫生室,使每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村级医生都得到培训,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共同做好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㈡强化考核。各村要强化项目考核,建立健全分级考核工作机制,保证项目执行质量。我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指导各村做好考核工作。各村根据省里的考核办法,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每年组织所辖行政村进行一次考核,抽查和复核各村的考核结果,并于次年1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我院。每半年对所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疗卫

生机构进行自查自评,重点考核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我镇卫生院每季度要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作为工作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考核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㈢严格项目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月报告制度,确保年度项目目标如期实现。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项目进度情况上报至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然后逐级上报。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任期考核目标,加大对项目执行的督查和指导力度,逐步使农村居民平等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

㈣注重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广大农村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为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及稳步推行。加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第3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2011年,国家和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个别服务项目,扩大部分项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补助标准,合理制定各项指标。为规范开展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保障按时完成2009-2011年总的目标任务,依据《安徽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实施意见》和新版服务规范相关内容与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和内容

在全县城乡范围内,对常住居民提供各项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2011年,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其中儿童健康管理目标人群从0-3岁扩大到0-6岁,并增加口腔检查等服务内容,卫生监督协管为新增服务项目。

二、具体目标任务和执行时间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

按全国统一标准,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觉自愿基础上,为辖区内城乡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建档率城市和农村地区应分别达到55%、35%。积极推进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电子档案建档率应达到50%,及时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探索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之间的有效衔接,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2、健康教育

2011年,通过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频次,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分别达到82%、72%以上。

3、预防接种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预防接种服务差距。2011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应种儿童建证率应达到95%,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亦应达到95%以上。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继续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处理机制,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规程报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监测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分析、处置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相应处理,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卫生监督机构依法针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各项处理措施依法落实到位。

2011年,要求全县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100%,传染病报告准确率≥100%,重点传染病个案调查率≥100%,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5、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免费向全县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增加口腔保健等服务内容和服务次数,提高儿童健康水平。2011年,全县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应达到95%、农村达到65%,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应分别达到90%、60%。

6、孕产妇保健

免费向全县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母婴平安。2011年,全县孕产妇早孕建册率、保健覆盖率城市应达到95%、农村达到75%,系统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70%,孕产妇保健服务满意度应达到80%以上。

7、老年人保健

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对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伤害预防、生活能力自我评估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以及其他伤害。2011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50%,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率达到100%,全年健康检查不少于1次。

8、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高血压患者相关危险因素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2011年,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6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80%、5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应大于80%,全年高血压患者随访4次。

9、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城乡居民II型糖尿病患者筛查、登记、管理工作,对糖尿病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用药指导,有效控制和降低血糖、尿糖值。2011年,II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90%和60%,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80%、50%,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应大于80%,全年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检测4次,随访4次。

10、重性精神病管理

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将辖区内所发现的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2011年,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城乡均应达到90%以上,患者规范管理率城乡应分别达到60%、30%,患者病情稳定率应分别达到60%、30%,全年随访至少4次。

加强精神病专科医护人员的培养,进一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11、卫生监督协管

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单位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2011年,要求城乡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到100%,健康证持证率达到95%,医疗市场巡查覆盖率100%,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查实率不低于80%。

项目执行时间: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工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分工,切实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等机构作为业务管理单位,在县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宣传教育、健康咨询、督导检查等业务。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负责指导辖区内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工作,考核其工作进展情况。

3、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开展项目工作,并合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4、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组织服务团队,实行划片包干,以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的方式,定期深入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5、针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开展的服务内容,由县卫生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实施单位,拨付服务资金。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项目任务分配标准详见附表2。

四、合理分配、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

1、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相关文件内容,参照其下达的人口基数、目标任务,项目业务管理和具体实施单位应制定2011年各子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分配任务和资金,并报县卫生局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对未经县卫生局审批的各种拨款计划和资金使用账目,县财政局不予办理。

2、2011年,项目资金继续采取预拨和考核结算相结合的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按月向业务管理单位报告各项服务进度与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县卫生局、财政局,县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予以拨付资金。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绩效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单位经常性收入统筹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统筹使用的前提下,要确保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4、对出现造假、虚报骗取财政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内容、不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采取通报、停止拨款、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或收回专项资金等措施。

5、对违法、违纪现象,将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制度

1、2011年,由县卫生、财政部门共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计划分季度、年度进行业务考核。针对工作进展、服务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和居民满意程度进行重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直接挂钩。

2、各项目实施单位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整档案资料,便于上级考核。针对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开展情况,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定期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亦作为审核和拨付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3、各项目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服务内容、通报工作进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财政、卫生部门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审计工作,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科学性实行追踪问效。

第4篇:公共卫生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健全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发〔2013〕60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组织制订了《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随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24日

附件:

随州市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强化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省卫生厅《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鄂卫办发[2013]6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规范管理、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居民免费提供公平、有效、方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全市城乡居民均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建立和完善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规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我市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具体目标

——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不低于70%。

——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型精神病患者等六类重点人群规范化管理人数达到规定目标。

——城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与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

——各县(市、区)均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2013年至2015 年各县(市、区)均创建为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

三、规范管理年活动内容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键是规范管理和服务。各单位在今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中,要在组织管理、经费管理、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

(一)规范组织管理

为强化制度建设,随州市卫生局成立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周厚高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员:吕晓梅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春梅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琛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周沛林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蒋涛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梅仁波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有:吕晓梅、周春梅、张琛、周沛林、蒋涛、梅仁波、熊良久、胡傲容、杨建丽、胡秀珍。

县(市、区)卫生局也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规范、绩效考核办法及资金管理制度。

(二)规范经费管理

县(市、区)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鄂财社发〔2012〕6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市、区)卫生局会同财政部门,收到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后,应在60天内连同本级项目补助经费下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规范公共卫生科

落实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县(市、区)要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设和设备装备经费中,优先保证公共卫生科所需的业务用房和必备器械与设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的标准化建设率要达到80%以上,具体建设达标标准参照《管理工作规范》。

加强公共卫生科规范化管理。县(市、区)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的职责,按职能职责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成立包括临床医师在内的责任医师团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方案、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公共卫生科各科室须按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等要求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职能。

(四)规范技术指导

要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妇幼保健机构在儿童、孕产妇保健等方面,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监督协管方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技术要求,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及信息管理进行指导。各技术指导专家组要针对辖区项目各领域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工作建议、计划。各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和措施,推进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规范督导考核

县(市、区)卫生局要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制定完善的检查方案,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和质量、综合满意度进行督导、考核,督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措施,严格执行《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鄂卫发〔2011〕52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民生工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制订实施方案,适时监测活动实施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群众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实实在在得到实惠。市卫生局成立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毓勇随州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周厚高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员:吕晓梅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春梅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琛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朱佑民随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何卫华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王君道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局长

刘爱民随县卫生局局长

左永新广水市卫生局局长

张玉大曾都区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专家组:

组长:周厚高随州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随州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员:周春梅随州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张琛随州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吕晓梅随州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周沛林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蒋涛随州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梅仁波随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辖区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等各项工作。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识,使居民了解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状况,握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行性,增强居民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注意在活动过程中总结经验、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各单位要在落实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同时,在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通过考核发放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等方面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违规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四)落实工作载体

省卫生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县(市、区)评审验收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市卫生局将在2013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县(市、区)验收工作。2013年至2015年各县(市、区)均要创建为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3年1月-2013年5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动员、部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及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6月—2013年8月)

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管理年活动,制定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专业机构工作人员专班,深入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督导并于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规范管理年活动自查工作,8月30日前要将自查报告报市卫生局妇社科。

(三)督导考核阶段(2013年9月—2013年10月)

市卫生局于9月底前完成全市规范管理年活动达标验收工作;10月底前组织申报规范管理先进县(市、区)创建工作

第5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以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实现的利益问题,着力改善广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着力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建设覆盖服务全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制度,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全镇居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 . 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在2013年的工作基础上,对全镇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对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及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建档率达100%,健康档案录入管理系统电子化率100%,并实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健康档案率使用率达90%。

(二)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前提,是决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的保证,也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的最好途径,由此可见健康教育的重要性,而完善的健康教育网络及模式则是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保证。

为了更好地贯切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康教育工作要求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指派一名专人负责抓此项工作,同时把工作安排到各村卫生室,将收集的信息和资料上交卫生院。使健康教育真正落实到实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扩大宣传范围及知识面,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基层卫生室的宣传作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合理印制宣传手册并有计划地发放,定期做好健康教育成效调查工作。

2,继续以健康素养66条,辖区重点健康教育问题为重点,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医院每年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不少于12次,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3.在 每年的“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5.31”世界无烟日.“10.8”中国高血压日.“11.14”世界糖尿病日.“12.1”艾滋病日等宣传日,按要求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9次。

4.做好对各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的维护工作,定期更换医院及各村卫生室宣传栏,每两月一次,做到内容丰富,切合实际,通俗易懂等要求。

5.积极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种不少于8000份,村卫生室每种不少于1000份。 6.在卫生院及卫生室播放健康教育多媒体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

(三)重点人群管理

1.

老年人管理;在对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的基础上,为全镇所有年满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工作,按时组织老年人访视工作,并向他们宣传老年人日常保健,健康生活方式,肝功能,肾功能,血脂,心电图等项目,并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2.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 继续在基础上对以管理的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性管理,同时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发现工作,科学合理并按时进行访视及一年一度的体检工作,同时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宣传工作。

3.

重性精神病管理; 对辖区以内管理的精神病人的病情进行排查,对于病情有所好转的继续随访观察,对于病情无明显好转及新发现的精神病患者加强随访工作,督促其按时体检按时服药,并对其做好宣传教育及康复指导工作。

(四)妇幼保健

(一)总体目标及具体工作指标

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婴幼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千分之十和千分之四以下。

具体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项目

(一)孕产妇建档建册大于85%

(二)产前健康管理大于85%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大于85%

(四)产后访视大于85% 2.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一)孕产妇住院分娩达98%,本地分娩产妇“降消”项目补助达100%

(二)完成育龄待孕产妇增补叶酸工作,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5%,叶酸服用率达8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80%。

(三)完成上级下达的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工作

(四)孕产妇高危率达100%

(五)高危孕产妇率达100%

(六)孕前传染病筛查率达100%

(七)产前筛查率达100%

(八)妇科疾病检查率达100% 二)采取有力的措施,严禁发生和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率。

(一)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高危孕妇,要实施专案管理,要及时跟踪随访,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 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作用,在2012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和5岁以下死亡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保健工作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三)针对妇女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1)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利益。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3)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妇女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1)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健康讲座,利用一些法定节日开展义诊等形式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政策,预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住院分娩的好处,母乳喂养的好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育龄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接受服务。

2)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妇幼专干加强对妇幼保健相关业务,政策的学习,经常沟通交流,吸取先进经验,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职责,提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每季度下村一次妇幼保健工作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利用送报表的机会召开例会,加强对相关村医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村医工作水平。

五)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努力完成项目任务

全面做好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咨询与检测工作,为艾滋病,梅毒,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干预服务。加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本院住院分娩和辖区内育龄妇女的“降消”项目补助工作,做好辖区内待孕妇女的叶酸补服工作。六)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准确的做好妇幼卫生各种报表及原始资料的收集,做到登记册内前.后各表逻辑关系一致,镇登记册的内容与村级登记册一致。同时上报的各种报表数据与登记内容一致,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并做好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调查,抓好妇幼卫生年报及孕产妇,新生儿死亡报告卡的管理上报工作。七)建立完善的妇幼考核制度

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对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关文件内容要求,做好孕产妇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和完善妇幼保健妇幼保健管理考核评估标准,每半年考核一次。

八)督导培训及检查

加强对村维生室各项工作的培训力度,合理安排人员,帮助其对各项工作的梳理,在平时的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必须指导其按时合格完成。村卫生室要按要求严格完成各类报表及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同时对我说说的督导每年不少于4次。卫生室要按要求对重点人群进行规范随访,完善各类登记表的登记工作,重点要求人群的真实性,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卫生院

第6篇: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

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扎实推进,切实提升 项目工作内涵质量,增强项目实施效果,根据省市区卫计委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区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坚持统

一、规范、合规与特色鲜明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模式,以我院为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突出补助资金向导力度,突出质量控制优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益,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平、便捷、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升辖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目标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和区卫计委的要求,2018年将突出扎实、规范、合规,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的知晓率,提高重点人群的规范化管理率和签约服务率,力争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取得好成绩。2018年各项服务达到以下年度目标:

——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保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使用率;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60%以上;2018年6月底完成普通人群档案复核升级工作;——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播放影音资 料不少于6种,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一个月至少更新1次内容,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一类疫苗,接种 率保持95%以上,建卡率100%; 麻1麻2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含麻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接种证、卡及金苗信息系统一致;

——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 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率88%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88%以上; 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类40%以上;

——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 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60%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88%以上;

——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体检率达70%以上,健 康体检表完整率达100%以上;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41%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60%以上;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体检率均达60%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60%以上;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45%以上;——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95%以上;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度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

——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40%,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65%。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孕产妇、6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

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重点开展健康档案核查清理活动,规范档案的应用、调取、转移,建立定期维护制度。

(二)健康教育

按照区卫计委的统一部署,确保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85%。

(三)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强化安全注射;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做好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

(四)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强化法制意识,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服务;确保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及时率达100%。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儿童系统保健管理,认真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开展心理行为教育、母乳喂养、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规范填写健康档案。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结合孕产妇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接受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孕产妇健康服务水平,在产前管理和产后随访上实现新突破。

(七)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规范的健康体检,并记录完整。

(八)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对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九)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干预。对确诊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管理,每年随访至少4次,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并做好相关记录。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按照“应管尽管”的原则,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类管理,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等健康管理工作。

(十一)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做好门诊就医时的筛查工作,对可疑患者推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对确诊患者进行随访、督导服药和对患者家属进行宣教。在区疾控的指导下,完善信息传递与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认真学习《中医药法》,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为0-36月儿童家长进行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摩腹、捏脊、按揉穴位的方法。

(十三)计生卫生监督协管

积极配合区卫计委,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和各类信息的报告。(十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按照区卫计委的要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患者等慢性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逐步扩大范围。

(十五)健康素养

按照区卫计委要求做好重点疾病、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

(十六)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按照区卫计委要求做好避孕药具的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将任务落实至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免费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转变思想观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职能,要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切实把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接受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培训、督导考核。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践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按照规范规定内容、流程、要求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四)严格督导考核,完善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我院将组织对各项目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专职公共卫生人员的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卫生室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协助完成和落实12类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并接受我院的督导(每月1次)和考核(每季度1次),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的依据。

(五)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实施效果。进一步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等形式,深入社区和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横幅标语,并利用宣传日、卫生下乡等多种活动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对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

第7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开发区卫服中心),县直卫生系统有关单位: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项长期性工作。按照省市卫生部门2012年卫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订了《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健全组织,持之以恒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各乡镇要组建并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团队,每个乡镇打造3-5人精通综合性业务骨干,以指导村级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常态化管理。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示范乡镇和示范村,树立典型,狠抓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实施健康档案审核员制度,审核员要对所有健康档案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对不合格的健康档案要一律返工重做。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培训覆盖面

利用多种形式,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材料、教育处方、家庭服务手册等,加强宣传,使城乡居民了解项目的服务内容和免费政策。各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纳入本单位信息公开范围,努力提高居民主动参与意识,扩大知晓率。上述宣传内容由县级三个技术指导机构按《规范》要求提供,也可统一印制和制作。

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特别是村级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服务技能,提供规范服务,更好地开展工作。疾控、保健、卫监三个技术指导机构,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纳入现有培训计划,定期有针对性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工作。

三、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按照《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和安徽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妇社秘„2011‟411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合理划分乡级和村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范围。该村级承担的,要全部下沉到村卫生室;对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和辅助检查等服务内容要由乡级承担,不能全部推给村级。原则上,村级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5%左右的工作量。妇幼保健服务和预防接种工作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主要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工作。建档对象要以高血压、糖尿病、老年人、重性精神病、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为主,重点人群建档比例占60%以上。及时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并经常性更新。

四、强化督导,严格绩效考核,及时拨付和规范项目经费使用

县卫生局将继续加大对各乡镇项目进展和质量的考核力度,每年综合性督导考核不少于2次,各服务项目单项督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乡镇每年督导考核不少于6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督导考核。督导考核要能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有督导结果并定期通报。各乡镇卫生院也要按照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建立健全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资金拨付挂钩,发挥考核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使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按照乡镇卫生院布臵、规定的职能和技术规范开展服务,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在每次县完成对乡镇考核并兑付资金后,即开展本乡镇内考核,不得未经考核下拨项目资金,更不准随意截留资金。

五、建立分片包保和落实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要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科室职能、责任分解到人,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执行实施、组织协调,技术培训、现场指导、质量监督、考核评估等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建立相应组织,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履行职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抽一定数量业务人员划片包村,一包到底,长期包保。

对不能完成目标任务、公共卫生项目执行不力的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项目责任人的责任,并与项目经费挂钩。对未完成年度任务并经考核结果排列末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作公开检讨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在项目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一:灵璧县201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二: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

附件三:各乡镇妇幼保健服务项目一览表

灵璧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卫生厅制定的《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根据《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灵璧县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我县自2009年项目启动以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内容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工作,促进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

1、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70%左右;

2、重点传染病防治知晓率达到80%左右;

3、高血压规范管理率达到45%以上、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50%以上、65岁老年人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发现的所有重性精神病人全部纳入管理;

4、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重点传染病及时调查和规范处臵率达到100%;

5、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分剂次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一类疫苗接种完成年度任务;

6、妇幼保健工作0-6岁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75%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0%,系统管理率达到80%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重点突出,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居民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基本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优质服务、提高效率,强化考核、培训、督导、监管,保障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工作内容

按照《安徽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统一规范实施十大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内常住居民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的主要健康问题,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主动采取健康干预措施,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1、在2011年基础上为全体居民建立健康档案,电子档案累计建档率达70%左右。其中,2012年度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新建的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占60%左右。

2、健康档案信息准确,栏目完整,正确率及完整率要达到90%以上,纸质、电子档案符合率100%

3、纸质档案按要求妥善保管,编码完整,便于查找,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一般人群与特殊人群分开存放。

4、纸质、电子档案及时同步更新,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每年随访更新次数不少于国家规定的次数。

(二)健康教育

1、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候诊室、诊室、咨询台等处放臵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每年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录像带、VCD、DVD等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3、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教育栏,并及时更新。

4、宣传栏设臵在单位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臵,宣传栏中心位臵距地面1.5-1.6米高。

5、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6、根据各种卫生日活动主题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乡镇卫生院全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

7、乡镇卫生院每月举办至少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知识讲座。

8、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提供门诊服务、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性开展个体化的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教育。

(三)预防接种

1、实行预防接种计算机管理。

2、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短信、网络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4、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

5、做好疫苗冷链管理和安全管理。

6、做好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接种及接种前、接种时、接种后相关工作。

7、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及时规范接种Ⅰ类疫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含麻类疫苗要提前2周预约,接种率达到95%,及时率达到90%。把一类疫苗查漏补种和接种证查验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

8、发生免疫规划相关疾病流行时,在县疾控中心组织指导下,迅速对重点人群进行相关疫苗接种,接种率≥95%。

9、能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协助完成现场调查及处理。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所有0—6岁儿童进行系统管理。

1、新生儿家庭访视:有条件、有能力的村卫生室由村医负责管理服务;对于无条件、无能力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负责管理服务,同时建立儿童保健册。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填写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

3、婴幼儿健康管理:0—36月龄共提供9次服务,一月后的体检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如乡镇无专业医生,可由县妇幼保健所随同产后服务进行管理服务。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体检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体检服务在乡镇卫生院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由县妇幼保健所进行健康体检服务并建档管理。对于在体检中发现问题的儿童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指导意见或转诊建议。

5、具体服务指标:

⑴、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0-6岁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70%。

⑵、新生儿出院后一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新生儿访视,同时进行产后访视。访视包括询问、观察、体检、指导;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由卫生院儿保医生访视。

⑶、结合乙肝疫苗第二针接种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⑷、结合儿童预防接种,开展8次随访并体检、评估、指导,时间分别安排在3、6、8、12、18、24、30、36月龄。在6-8个月龄、18月龄、30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一次听力筛查。

⑸、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询问、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口腔和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系统管理率≥70%。

⑹、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衍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体弱儿专案管理率100%。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早期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一次产前检查服务,做出健康状况评估。由孕产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责任医生或县级专职妇产科医生负责管理建册,交由孕产妇保管手册。

2、孕中晚期管理:延续孕早期管理服务流程,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3、产后管理:包括产后访视及产后42-56天健康体检,对新生儿随同儿童系统做健康管理。

4、建卡建册率达90%以上,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孕产妇全程系统管理率80%。孕前、孕早期叶酸服用率达95%以上。由乡镇级专业责任医生或县妇幼保健所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服务。

5、具体服务指标:

⑴、在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80%。

⑵、进行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和体检。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⑶、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⑷、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10天内随访转诊结果。

⑸、在孕16~24周、25~27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⑹、通过评估,识别需要产前检查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及时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⑺、在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进行体格检查、评估和指导。体检项目见孕妇产前检查服务包。

⑻、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⑼、对产前检查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院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产前检查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⑽、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产后访视率≥70%以上。

(11)、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1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母乳喂养、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摸底: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并及时摸底登记建册。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检: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B超(肝、脾、肾)检测。

4、随访:对65岁以上老年人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5、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病健康管理。

6、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7、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①高血压管理

1、筛查:对辖区内35岁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并记录在门诊日志。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有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立高血压高危人群管理制度,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高危人群包括父母有高血压者、长期饮酒者、肥胖者、喜肥肉味偏咸者)。

4、随访: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对存在危急情况者应立即转诊,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对转诊者应有明确转诊依据。

5、对不需转诊的,询问症状、疾病情况、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测量体重、心率,计算BMI(体重Kg/身高m平方)。

6、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

7、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在高血压随访记录中有对患者的针对性用药及生活方式的指导内容)。

8、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高血压随访记录表中应明确转诊原因,并记录随访转诊情况)。

9、对所有的患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针对性健康教育内容记入随访记表的其他栏内)。

10、健康体检:对已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体检,或与随访服务相结合进行。健康体检表归入高血压健康管理档案。

②糖尿病管理

1、筛查:在临床工作中对一些35岁以上肥胖人群、高血压等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空腹血糖化验。

2、健康体检:对确诊的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要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与随访相结合,包括一般物理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并把体检表归入健康档案。

3、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发现危急情况,应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并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糖尿病随访记录表中应明确记录转诊依据及随后的随访转诊情况)。

4、对不需转诊的,询问症状、疾病情况、生活方式和服药情况,测量体重、心率,计算BMI,检查足背动脉搏动。

5、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

6、对第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周内随访(在糖尿病随访记录表中有对患者的针对性用药及生活方式的指导内容)。

7、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8、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针对性健康教育内容题纲记入随访记表的其他栏内)。

(八)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

1、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

3、对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4、对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5、对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6、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7、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表归入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管理档案。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臵

1、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医疗机构协助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订。

2、医疗机构应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及疑似病人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如发现或怀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要求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3、发现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方式和时限向县疾控中心报告。

4、发现报告错误,或报告病例转归或诊断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订正;对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进行补报。

5、病人医疗救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者进行急救,及时转诊,书写医学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密切接触者。协助开展传染病接触者或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追踪、查找,对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和预防服务。

8、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对本辖区病人、疑似病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和提供病人、密切接触者、其他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的相关信息。

9、疫点疫区处理。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协助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10、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协助开展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分发等工作,并提供指导。

11、宣传教育。根据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开展相关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卫生监督协管

1、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

3、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4、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5、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职能分工

县卫生局和财政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业务培训、表格印刷、督导考核,其中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和经费使用监管。公共卫生各专业机构是相关业务指导责任主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相关业务执行责任主体。

县疾控中心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业务指导单位。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老年人保健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等业务指导。

县疾控中心还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处臵、疫情审核、预防接种、冷链运转、异常反应处臵、健康教育宣传等具体服务工作。

县妇幼保健所具体负责0-6岁儿童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管理和老年妇女保健管理等业务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业务指导。

五、资料收集与上报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报告责任主体,及时把工作资料记录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记录本》。村卫生室于每月25日将当月工作进度上报乡镇卫生院,25日以后产生的数字统计到下月上报,乡镇卫生院于27日前上报县卫生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服务医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共6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XX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XX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docx》
XX镇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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