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优化煤炭使用结构,促进我县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政策措施要求,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以重点任务为抓手,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煤炭使用结构,严控新增煤炭消费,推动2020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下降,推动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二、重点任务(一)严格重点耗煤行业准入 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严格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有序发展冷热电三联供、背压热电项目,原则上控制新增燃煤供热项目,严禁审批、核准、备案焦化、钢铁、水泥、电解铝、传统煤化工等新增产能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设备要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
XX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煤耗要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能源局、发改局、工信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 XX、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明确等量、减量替代明细,将煤炭减量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到县能源局备案,促进我县煤炭消费新增量统筹平衡。(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能源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 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压减煤炭洗选产能 按照省能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XX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X能源办发〔2019〕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推进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6号),提前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选企业(厂)核查认定,认定结果属于淘汰范围的煤炭洗选企业(厂),同步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认定一家取缔一家。(责任单位:能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发改局、工信局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五)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2020年10月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村地区自建小区燃煤锅炉除外)。在用锅炉稳定达到《XX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因长期停产未完成整治的锅炉,在完成整治后方可投入使用,未达到《XX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实施停产整治。2020年底前,在热源保障前提下,关停整合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含落后燃煤小热电)。(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能源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推进工业炉窑治理 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2020年,持续开展工业炉窑治理4家4台。(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配合单位: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应以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大气环境敏感区为主,尽可能采取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向周边区域辐射的方式;
全面完成“禁煤区”、“禁燃区”全覆盖要求,优先改造铁路、国道、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到2021年,全县清洁取暖覆盖率目标为:建成区达到100%,农村地区(含城乡结合部达到100%)力争达到60%。(责任单位: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 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建设和改造(达到超低排放)集中供热热源点,在确保热源充足的前提下,合理增加供热面积。大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后的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热源并入辖区内供热管网以扩大供热面积,并提高集中供热效果及运行稳定性。(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推广煤炭清洁利用 清洁取暖覆盖不到的地区,要组织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加强对煤炭质量源头企业及其销售渠道的管控,重点对原煤生产经营和商品煤洗选等企业实施质量和销售范围管控,防止达不到民用煤质量标准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场。依法查处销售劣质煤的单位,清理、整顿、取缔不达标民用散煤供应渠道。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区”销售煤炭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妥善处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能源局、市监局、公安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
三、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落实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的责住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2020年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以实现本辖区煤炭消费负增长为目标明晰任务分工,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加强统计分析和阶段性工作考核,全力推进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
(二)加大督导力度。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推进。要加强专项督查和工作约谈,主动帮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分析原因、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完成全年各项重要任务。
(三)强化煤控宣传培训。各部门要加强对能源转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主要耗能、耗煤单位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培训工作,推动煤控工作理念转变和管理创新。
四、强化信息报送。每月5号前各县直部门要报送重点任务推进信息;
对影响煤炭消费总量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化解并向县能源局推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