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XX 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新一轮森林防火期临近,为认真贯彻执行《XX 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有效管控野外火源,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确保森林防火期防灭火形势稳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即日起至 12 月 20 日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防患于未然,坚决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森防指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局长 XX 任组长,县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 XX,县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局副局长 XX,县森防指办公室
副主任、公安局副局长、林业局副局长 XX 任副组长;县森防指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县森防指办公室副主任、林业局副局长 XX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宣传引路,严管火源。广发宣传《森林防火条例》 《XX省森林防火办法》 《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加强火源管理,严控火种进山入林,加大野外用火管理力度,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严格执行属地管理负责制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公安部门负责森林违法用火行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查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森林违法用火行为行政案件查处,县林业局负责森林违法用火行为行政案件查处的监督、指导,协助查处跨区域行政案件。
(三)坚持依法治火,以案示警。从重从快打击一切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教育,发挥打击一案,教育一方的威慑效果。
(四)坚持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加强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执法协同机制建设,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不断强化执法体系,为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法制保障。
四、打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林区所有森林违法用火行
为,整治危害防火安全的违法行为。
(一)违法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行为。
(二)违法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灯点烛、燃花放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三)违法林业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
(四)违法施工作业用火。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五)违法野外生活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
(六)其他违法行为。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法用火行为。
(七)各种故意纵火行为。
五、行动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10 月 17 日至 10 月 31 日)。制定行动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二)攻坚实施阶段(11 月 1 日至 12 月 15 日)。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加强
督查检查,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巩固阶段(12 月 15 日至 12 月 20 日)。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依法治火成果。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严督实导,保持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的高压态势,力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形成打击合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监管、监控力度,加大巡山护林频次,及时制止森林违法用火行为苗头,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
(四)强化警示教育。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示警”教育,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提高群众的依法用火观念和防火自觉,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