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_《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2020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实施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垃圾整治、粪污处理、厕所改造、秸秆利用七大工程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力争在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脏、乱、差等问题上实现大的突破,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工作推动等各项机制,为持续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编制。
1.完成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绿色村庄等四项规划的制定和修编任务。启动县(市)城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2.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目标、规划、现状等信息检索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二)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3.启动2000个保障基本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保障基本示范村 ”10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4.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旧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74.5%。完成村内主要道路和巷路硬化建设任务,通屯公路比例进一步提高。(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5.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力争全部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和水质检测,督促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及水价制定工作,确保工程电力供应保障。(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配合)
6.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的建筑水平,强化建筑风貌管控,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环保装修材料,改善民居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配合)
7.有序推进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农村机井通电和动力电进屯入户问题。(省电力公司牵头)
8.加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贫困地区网络覆盖工程,力争全部完成贫困村宽带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98%以上的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省通信管理局牵头)
9.在527个贫困村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三)村庄环境整治。
10.启动50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环境整治示范村 ”5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11.启动辽源市、公主岭市等5个市、县人工湿地项目。(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爱卫办、省财政厅配合)
12.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爱卫办配合)
13.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5万户,将农村改厕工作与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优先选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旅游村庄,位于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和扶贫村,以及基础设施好、改造意愿强烈的农户进行改造建设。加大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支持集中处理改造,推广室内节水型厕所改造技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爱卫办配合)
14.加强农村粪污处理,推进规模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各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行有机肥、沼气等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对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全年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300个。组织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提升养殖环境设施管理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力争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围绕打造无疫区,加强市县两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建设县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以上。(省畜牧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5.全面落实河长制。农村河流、小流域、人工湿地、水库塘坝、饮用水源等清洁率有明显提高。(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配合)
16.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20万吨,推进秸秆还田和机收打捆,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50个,建设完成25个。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科技厅配合)
17.围绕如期实现国家 “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用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及废弃农膜有效回收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化肥使用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负增长。(省农委牵头,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畜牧局配合)
18.完成3000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完善规范任务。(省农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9.启动20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美丽宜居示范村 ”3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20.推进41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含8个国家级贫困县整合的重点村)。(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21.推动50个新农村重点村、示范村建设,打造精品示范片区20个。打造文化提升村100个,重点推进村史馆创设、名人故居保护、名景古迹修缮等项目建设。开展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试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2.创建省级 “绿美示范村屯 ”50个。(省林业厅牵头)
23.打造10万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省农委牵头,省妇联配合)
24.完成200个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配套。(省体育局牵头,省文化厅配合)
25.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新建、改造校园校舍面积约20万平方米。(省教育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26.扶持建设94个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27.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280个,完成50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工作。(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牵头,省农委配合)
28.新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200个。(省民政厅牵头)
29.全面完成村级 “一站式 ”服务群众平台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省委组织部牵头)
30.加快 “新网工程 ”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新发展连锁门店100家,改造新建各类配送中心2个。(省供销社牵头)
31.扶持2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省民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整市、县试点。
32.探索推进通化市新农村建设整市试点,吉林市农村环境整治整市试点,四平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整市试点,延边州整体推进民俗文化旅游示范试点。
33.启动实施通化县、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敦化市新农村建设整县推进。省财政厅配合)
(六)考核验收。
启动2019年达标的28个县(市、区)环境整治整县推进。(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35.完成通化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三、推进措施
(一)组织发动。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省直36个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以村级为单位开展以清理垃圾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各地工作重视程度、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春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督促各地按照年度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任务落实。三季度,召开现场会,参观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考核验收。12月底前,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年度检查验收考核,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对中省直部门单位参与和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同步进行考核。
第2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镇2016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村容村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部署,打造干净整洁的农村环境,持续改善全镇人民的生活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8月份开始,在全镇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农村建设为主线,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尽快改变农村“脏、乱、差”现状,建设富裕文明的新农村。
二、主要任务
在全镇开展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和美丽宜居乡村创建,其中:30%的村建成环境整洁、卫生干净的清洁乡村,15%的村建成环境优美、绿色和谐的生态乡村,5%的村建成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不断改农村居民出行、住房主、用电、饮水、通讯等基本生活条件,提升生活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实施计划及标准
2016年打造清洁乡村3个,分别是+村、+村、++村;打造生态乡村2个,分别是++村、++村;打造美丽宜居乡村1个,++滩村。
1、创建清洁乡村标准
(1)、开展清垃圾、清柴草、清粪堆、清院落、清沟渠等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柴草乱放、粪便乱堆、垃圾乱丢、乱搭乱建等脏乱差问题。
(2)、合理规划畜禽圈舍和养殖集中区,鼓励和引导零散、小规模饲养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养殖转变、开展禽畜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
(3)、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分类实施和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处理。
(4)、开展农村户厕改造,推广下水道冲水式为重点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
2、创建生态乡村标准
(1)、突出乡村道路绿化、坑塘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房前屋后绿化,有条件的村庄要实现绿树围合。运用乡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整治美化村庄建筑立面、体现民居地域特色。
(2)、对主干道路两侧村庄住宅外墙立面进行清洁美化,组织人员及时清理路旁墙体和电线杆上的标语广告,集中整治沿街店铺牌匾,达到规范有序。
(3)、围绕“一村一品”地域特色,结合村庄整治及村民生产生活特点,发展观光农业和休闲产业,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创建美丽宜居乡村标准
(1)、创建逐步达到“宜居、宜业、宜游”标准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在居住环境上有大的改善,做到居住风格统一,人畜分离、干净整洁;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有大的突破,争创“一村一品”和“一村一业”示范村,以产业的发展保证村民能留的住、生活好,逐步将乡土文化,休闲观光融为一体,打造特色村庄。
(2)、深入开展农村“十个一”活动。以农村“十个一”(一个农家书屋、一个村广播室、一个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乡村文明一条街、一个善行义举榜、一支乡贤文化骨干队伍、一个道德讲堂、一套乡规民约、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同步配套“六通”(通道路、供电、给水、排水、广播电视和通信)、“六有”(有小广场、便民商业网点、医务室、垃圾收运点、农家书屋、幼儿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
四、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印发实施方案,对全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安排,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2、集中清理。从8月份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镇开展一次以清理积存垃圾、村庄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的 3
集中整治活动。9底前,各行政村全部达到整治工作的目标
3、完善设施和队伍。
(1)建立垃圾收集点。各行政村要在村外交通便利、方便清运的地方建设垃圾收集池,作为村内垃圾清运的中转站。
(2)加强环卫队伍管理。全镇以集镇、204省道为重点,兼顾其它各村共配备环卫工87个,村均7个环卫工,由村委会、镇政府统一管理,加强考核,落实环卫制度及绩效考核,切实保证所在辖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保洁制度。镇政府与配备的卫生保洁员签订保洁协议书,规定保洁员的清扫范围、次数、工资和奖惩措施。各村要督促环卫人员及时清理垃圾,做好环卫工作;各环卫工保洁时要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标准要求,保洁员要将村内垃圾及时运到垃圾箱或村外的垃圾收集池内。
(2)建立垃圾收集制度。按照“分类、收集、集中运输”的要求吧,村里要制定统一的垃圾收集时间,安排相关人员定时倒垃圾,由保洁员负责把垃圾运送到垃圾收集点。
5、各行政村要按照创建标准,着力改善本村环境,有创建任务的村,要按照标准对照检查,逐项治理。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领导,分工明确,从8月份开始要当成一项长效工作来抓,确保年底达到创建标准。没有创建任务的村,也要按照创建标准来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新农村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由组长,分管副镇长、环卫站长任副组长,各片片长为成员。各行政村也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村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2)广泛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现场会、座谈会、印发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册等形式和途径,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认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方法途径,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3)强化考核。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整治村容村貌领导小组按照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抓好全面督查。领导小组将按照十天一评比、一月一总结、半年一考核 的要求,加强督查问效,严格奖惩措施,确保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督查方案
关于市督查组在我区开展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督查方案
一、市督查组人员
董晟熙 市委农办副主任
董忠昌 市委农办综合调研科科长 杨 峰 市委农办副科级干部 赵新存 市委农办副主任科员
二、区上陪同人员
景学书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范登奎 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罗 刚 区政府副区长 王文云 区政协副主席 闫守福 区督考办主任 尹满富 区委农办主任 记者1人
三、督查日程
11月7日
14:30 在角弓镇迎接 16:30 佛崖乡杨家山村督查 17:30 在柏林乡大庄头村督查 18:00在城区晚餐
11月8日
8:30 从城区出发
8:50 在汉王镇汉王街村(省市美丽乡村示范点)9:30 在三河镇李台村督查 11:30 在裕河谭梁督查
12:00 在裕河乡赵钱坝村督查(省市美丽乡村示12:30在裕河乡午餐 14:30在农办查看资料 18:00 在城区晚餐
2 范点)
第4篇: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中国政府网10月9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
2003年以来,浙江在全省农村开展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明显成效。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此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总结浙江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习近平的指示精神,中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浙江经验,并组织召开现场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会议专门作出批示强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承载了亿万农民的新期待。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10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作出部署。他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