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统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贺兰县农村环境“三清三拆一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场实际,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统筹农村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特制定我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成立京星农牧场“三拆三清一建”专项行动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京星农牧场党总支书记、场长 陈来祥
副组长:京星农牧场党总支委员、副场长 许 晖
成 员:京星农牧场党总支副书记、副场长 王 锋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委员、民政专干 胡东芳
京星农牧场党总支委员、四支部书记 陶志成
机关干部 何坤林
机关干部 冯建忠
机关干部 胡东芳
机关干部 李昺蓉
一支部书记 鄂建国
二支部书记 朱世琳
三支部书记 谢伏峰
二、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7月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生态立区的战略要求,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为突破口,以整治乡村“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重点,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整体面貌,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水、空气、土壤综合治理,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达到县级要求的45%以上,配合水务、环保、农牧等部门治理场域内的水体,坚决遏制场域范围内二排段的农田化肥、农药等污染排放,同时加大京星黄河段、滨河水系段两侧的垃圾清捡、水面漂浮垃圾;针对农村庄点“散乱污”进行彻底清除、重点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农村残垣断壁等。同时聚焦农村环境卫生突出问题,以金京路、滨河大道、山河路三条主干道路、通庄点道路沿线、村庄周边、庭院内外等为重点,围绕京星渔火田园综合体周边,坚持场、队两级联动,集中时间、人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村容村貌建设明显提升,群众卫生意识明显提高,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得到建立。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场农村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全面清理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河、垃圾乱扔、乱倒、乱放现象。要加大对场、社组周边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庄点附近沟道渠道内无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等“五无”卫生标准。
2、各社要进一步发挥固定垃圾点的作用,目前全场范围内已布设垃圾箱90余个,再督促、宣传村民做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理。
3、积极开展卫生场部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厕所、圈舍,保持卫生清洁。
(二)整治交通沿线和场村街道环境
1、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倾倒垃圾。
2、各队长要发动村民及时对坑洼不平道路、路面乱石多、路边乱堆乱放等问题,各队长和包队干部要及时通知场部办公室并联系康洁公司和保洁员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坚实,边沟畅通,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同时公路沿线各庄点要搞好公路两侧建筑物修缮、装饰和环境卫生清理。
3、加强场和庄点街道清扫工作,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强化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保持路面洁净。
(三)村庄绿化美化
1、在村庄内外、道路两侧、骨干沟道、滨河水系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内外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已安排给每户发放果树5颗同时对巷道两侧绿化树进行布置。
2、根据全县农村规划指引,在主要道路两侧要建有整齐美观的绿化带和行道树,有条件的社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可供农民休闲、健身、活动的公共绿地场所,并在村庄主街道两侧安装监控设施。
3、粉刷美化墙体,维护广场健身器材。
4、结合新民居建设和村庄景观改造,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空闲地栽植花草树木、育养盆景,全面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真正达到远看是林、近看是村、林中有园、村中有景的绿化效果。
(四)治理村容村貌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对破损的宣传栏、公开栏进行修复并及时更新内容。
2、商店和经营企业要按照规划要求,规范门店牌匾设置,严禁擅自设置、悬挂牌匾、横幅、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行为的整治力度。
3、按照贺兰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和京星农牧场“河长制工作方案”,及时清理黄河沿岸、骨干沟道、渠道内的的淤泥、生活垃圾等,做好岸线保护工作。
4、加大对农村乱搭建、杂物乱堆放、垃圾乱丢、污水乱泼、车辆乱停、墙面乱贴等“六乱”现象的整治力度,各队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选取、农机、柴草固定堆放点并码放整齐,杜绝各庄点内、农机、农具、柴草乱堆现象的发生。
(五)创建庭院环境
1、结合新农村和新民居建设,美化庭院布置和功能布局,进一步美化庭院,在具备条件的院落改厕、改厨。
2、结合今后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思路,按照旅游民俗的规划发展要求,推广进一步使用沼气、秸秆气化等技术,在目前已装备太阳能热水器的基础上,加强太阳能技术开发利用,推广使用太阳灶、太阳能供电等技术设备。
3、对个别农户庭院内小型有污染的圈舍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广规范化、集约化养殖,营造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阶段(9月10日至9月15日)。各队社要按照贺兰县和京星农牧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排查村容村貌问题,填写问题清单,建立台账,于9月15日前报场办公室。同时,广泛宣传村容村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10月20日)。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组对问题清单进行逐一治理,同时按照城建局农村规划指引;对照整治具体标准,从农户庭院、居民点及公共地段具体抓起,扎实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集中整治阶段坚持一日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确保环境卫生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村容村貌得到较大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20日—11月10日)。整治工作结束后,场环境整治工作组将对照验收标准对各庄点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逐队进行检查验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对尚未达标的队社,严格措施狠抓整改,进一步深入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整治成果,完善环境卫生配套设施,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全场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步入正轨。
(四)考核验收阶段(11月10日—11月20日):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场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对各队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对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队社,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为搞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成立党总支书记、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队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队干部和队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齐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标准、推进措施、质量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照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意识。各支部和生产队要通过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以及悬挂横幅、微信、短信等形式,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村容村貌整治活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地向社会宣传村容村貌治理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的政策规定,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不随地吐痰、大小便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居室和公共地段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民对环境卫生与健康知识的知晓率,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美丽家园人人共建、优美环境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队要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大局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强化服务,形成合力。要突出整治重点,尤其要做好本队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工作目标和责任,将任务层层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场部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在各个活动阶段进行严格督导,一天一督导,一周一通报,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服从活动安排和敷衍塞责、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任务的队,将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队切实要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做到有安排、有计划。包队干部要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各项制度措施,具体负责所包生产队卫生整治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狠抓落实,抓出具体成效。各队要按照村容村貌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工作,使各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取得实际进展,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