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3月,征求意见稿)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在人丁兴旺,在优生优育这个“根”。中国优生优育协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与人口生育新政,落实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指示要求,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支持下,决定联合有关方面,从160个国家重点帮扶县做起,实施“从‘根’抓起促进乡村振兴计划”(简称“160工程”),从生育这个“源头”提升人口素质,为乡村持久振兴、县域高质量发展“强基固本”贡献力量。
一、工程背景
2021年我国新生人口1062万,出生率为7.52‰,总和生育率不足1.3,是2016年以来的“五连降”且为1949年来最低点,专家预测可能继续下降。低生育率导致劳动力萎缩、老龄化少子化加剧等问题,连曾经生育积极的乡村也面临出生少缺陷多的困扰。
党中央审时度势,近年来陆续推出“双独两孩”、“单独两孩”、“全面两孩”等举措,2021年6月26日又作出决定,全面放开三孩并实施系列配套政策,这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我们指明了从“根”抓起实现乡村振兴的正确方向。同时,中央在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对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作了系统部署,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也提出了要求。协会和业界专家形成共识,后继乏人是乡村振兴的最大难题,人丁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最大希望。率先在160个重点帮扶县抓好优生优育这个“根”,是实现乡村人丁兴旺、提升县域人口素质的关键所在、当务之急,也是整个乡村振兴伟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对于全面实现中央战略意图、促进乡村持久振兴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
中国优生优育协会适应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和人口生育严峻形势,持续贯彻党和国家战略特别是生育新政,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和促进党中央的声音“一嗓子喊到底”、为生育家庭的服务“一竿子插到地”,聚焦育龄人群婚育、孕育、生育、养育、教育等环节集智聚力求突破,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协会拥有专业委员会等机构50多个,凝聚着数千名行业专家,拥有较强的人才、品牌和资源优势,有决心有能力联合有关方面实施“160工程”,为重点帮扶县“从‘根’抓起促进乡村振兴”献智助力。
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人口发展、优生优育决策部署,从160个重点帮扶县做起,强化“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丁兴旺重在源头”理念,发挥协会优势,联合医疗、教育、企业、慈善等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教育科普、骨干培训、技术服务、社会救助等系列工程,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推行适龄婚育、科学生育、优生优育,因地制宜、统筹有序、积极务实地实施若干具体工程项目,用构建“生育友好县”的成果,为乡村持续振兴、县域高质量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优质人口、人力、人才支撑保障。
三、重点内容
(一)优生优育远程指导帮带工程。针对重点帮扶县处地相对偏远、医疗交通欠发达等实际,联合三级医院和大型企业平台,合作帮助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简称“县三院”),对其生殖、妇产、儿科专业骨干进行线上线下指导帮带,合力和助力解决当地生育家庭备孕、怀孕、生育、养育遇到的难题,积极建立远程会诊机制。有计划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赴三级医院免费进修见习,特别优秀的可选送到国(境)外免费学习深造,争取每年为县三院各培养3~5名优生优育骨干人才。
(二)乡镇街道各类指导师培训工程。协调依托省级协会、三级医院、医科院校等机构,组织开展“优生优育指导师”、“母婴照护指导师”、“婴幼儿发展指导师”(简称“三师”)培训。商县卫健局或有关机构协调乡镇街道,按照培训计划选派有关骨干、回乡返村毕业生等合适人选,采取免费或优惠方式,按照协会制定的相关素质标准、培训大纲、专业教材和教学计划,采取线下线上结合方式实施。力争用3年时间,为每个乡镇、街道培训1~3名“三师”骨干,并在中国优生优育协会“160工程网”建立平台,及时解决培训和指导实践中的难题,构建年度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和考评奖惩机制。
(三)罕见病家庭健康生育圆梦工程。根据重点帮扶县主要罕见病家庭代际遗传等情况,联合医疗、科研和企业等机构实施“圆罕见病家庭健康生育梦”公益行动,通过定向科普和技术服务,提供胚胎植入前单基因遗传病免费诊断,借助PGD技术阻断致病基因,从而生育出健康孩子,同时构建医学防治网,力争实现此类家庭应检尽检,健康生育梦应圆尽圆。
(四)出生缺陷婴幼儿救治工程。协调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引导分支机构和三级医院支持基层生育健康项目,在普及婚检、孕检、产检和加强筛查、评估、监测基础上,对现有发育障碍等有缺陷的婴幼儿进行干预、矫治和救助,视情实施治疗先心病的“开心行动”、唇腭裂的“微笑行动”、脑瘫的“灵通行动”、视听障碍的“光明行动”和“天籁行动”,解除或减轻相关家庭和社会负担。联合有关方面,视情组织一定数量白血病患儿到三级医院或国(境)外儿童医院免费救治。
(五)特殊儿童教育关爱工程。根据重点县自闭症、脑瘫等特殊儿童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专项基金和社会资金,提供康复救助、特殊教育和爱心服务。协调加强重点县相关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和家长指导,让更多特殊儿童及家庭得到救助和关爱。
(六)婴幼儿科学营养扶持工程。制定和运用乡村婴幼儿科学营养标准,吸引企业投资和慈善机构捐资制配婴幼儿“营养包”,助力当地政府鼓励生育政策实施。根据重点县域乳品食品等资源、加工工业以及民族人口饮食习俗等实际,促进各民族婴幼儿营养的科学均衡。
(七)托育照护互助工程。在协调专业力量指导县三院助产生殖、“月嫂”入户、家庭自我照护和扩大普惠入托有机衔接基础上,探索以“家庭互助式”为主的乡村街道普惠托育新模式,助力有能力的生育妈妈在照护自己孩子同时举办家庭托育班,同时提升就业和复岗比例。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实教育“双减”要求,引导促进乡村儿童早期全面发展,从娃娃抓起培养提高德才素质特别是创造力,为造就高素质劳动者打好基础。
(八)“优娃乐读书屋”建设工程。联合有关方面组织编写、出版、推荐0~6岁儿童喜闻乐见的立体玩具书、童趣绘本和有声有色的各类读物,探索在县城街道和部分有条件的乡镇建立“优娃乐读书屋”,协调社会力量开展儿童读物捐赠、交换、赏析等活动,为育龄家庭、托育机构和幼儿园提供便捷多维、科学有效的早期阅读服务。在试点基础上,力争用3年时间,在部分重点县建立一批小有规模、品种丰富、活动经常、管理有序的“优娃乐读书屋”,提升乡村儿童早期阅读兴趣。
(九)生育女性产康复美工程。引导医疗保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等机构及大健康、服饰、美妆等企业,着眼重点县生育女性生理、心理、社会等需求,实施以产康、复美、自信为重点的“美丽自知计划”,提升乡村生育女性产后生理康复、体型重塑、美丽重建,增强复岗就业、融入社会、参与竞争的自信与能力。
(十)青年学生“五观一学”教普工程。组织行业权威专家编写教材、录制课程,倡导和联合重点县宣传、教育等部门和工青妇组织,有计划地对县域大中学生、企业青年和社会适龄人群,进行婚恋观、爱情观、家庭观、幸福观、生育观和生育科学等“五观一学”教育,从学生抓起强化家庭、家教、家风理念,普及生理发育、两性心理、生育过程等基础知识和前沿科技,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态度,加强早期生育力保护。在乡村青年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倡导绿色、集体、简约婚礼和文明婚俗,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婚育文化。
四、实施步骤
“160工程”的实施,大致与中央“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同步配套,前3年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2022年为基础建设阶段。加强主办、联办、协办、助办各方沟通协调,团结凝聚重点医院和企业等社会力量,落实成立机构、宣传启动、培训骨干、构建网络、试点先行等任务,探索社会组织协助党委政府抓“根”促“振”的有效路径。
(二)2023年为重点实施阶段。根据重点帮扶县实际和育龄家庭需求,首先在有条件的部分县城和乡镇实施部分重点工程,力争有三分之一的重点县在此项工程中受益,三分之一有0~3岁婴幼儿的生育家庭直接受益,三分之一的工程项目成为广受乡村育龄人群欢迎的品牌项目。
(三)2024年为全面推进阶段。根据重点实施的情况和经验,进一步争取重点县及所在省区市各级政府的支持,协调各级各方力量,全面推进和普及160工程项目,力争三分之二的项目在三分之二县域,普及到三分之二近年来的生育家庭,并向重点县各个角落辐射溢出。
之后,要在巩固发展基础上,调整优化、补充推出新项目新举措,不断向非重点县拓展推广,汇入全国从“根”抓起促进乡村振兴的洪流。
五、组织保障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机构部门指导支持下,成立由协会、有关单位和企业参加的“160工程组委会”,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相应工作规程,有效推进工程实施。
构建网络,畅通联系。在重点帮扶县所在的省区市,各成立一个3~5人组成的“从‘根’抓起促进乡村振兴”协调办公室(简称“抓根办”),商省级协会或卫健委指派人员牵头,有关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参与,并明确1名联络员;在重点帮扶县所在地级市设1~2名联络员,由市卫健委机关或中心医院部门负责人兼任;在重点帮扶县,各成立一个“抓根促振”专家指导组,商县卫健局指定机关人员或“县三院”3~5名专家组成,明确1名组长和1名联络员。相关人员均由组委会分批组织专业培训,受领相关任务,同时建立顺畅联系,均可免费加入中国优生优育协会。
建立基金,筹措经费。联合有情怀的大企业、基金会等社会力量,成立若干冠名专项基金,保障有关工程的落地实施。比如,“重点县优生优育人才培训基金”,“罕见病家庭健康生育圆梦基金”,“出生缺陷婴幼儿救助基金”、“特殊儿童教育关爱基金”、“三胎家庭奖励和奶水基金”、“产后康复项目支持基金”、“家庭托育资助基金”、“优娃乐读书屋建设基金”等等。也可建立1~3个基数较大的基金,分别承担若干项目的资助,如“重点县优生优育基金”、“重点县生育三胎激励基金”“重点县婴幼儿发展专项基金”等,助力乡村育龄家庭解决婴幼儿生、养、教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