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根据《新民市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安委[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无伤人,无火灾”的工作目标要求,各执法大队要切实加强销售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清理、纠正不按规定设置销售网点等违规行为,有效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有效实施,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执法大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监督检查。
三、工作任务
1、各执法大队要对所辖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相关信息,对烟花爆竹经营地点、经营面积、销售和储存方式等情况进行统计,建立台账。
2、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依法清理、取缔违规设置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严格规范经营秩序。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业户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入室经营,坚决杜绝占道、占路以及跨门面经营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统筹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万无一失。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执法岗亭LED电子屏广泛宣传违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我局在监管工作中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各执法大队建立执法信息交流机制和反馈机制,加强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与执法联动,健全联合执法和监管检查机制,切实形成联动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合力。
新民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