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策依据
内部审计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以下简称《单位审计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内部审计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部分单位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健全、发展水平不平衡等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为贵单位提供集团本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并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根据贵单位需求,开展下属子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并出具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计划时间安排:于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根据贵单位时间安排,随时进驻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服务,并出具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人员安排:具有执业资格税务师两名,中级会计师两名,审计助理若干。若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可适当增加项目组人员。
审计经理由税务师担任: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修改审计报告。
项目组长由具备三年以上集团税务审计人员(中级职称以上)担任:负责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助理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
审计助理:根据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长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根据贵单位需求,开展对贵单位本级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或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出具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报告。
计划时间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进驻开展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服务,对被审计人员相关个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及提出相关审计评价,并出具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报告。
人员安排:注册会计师一名,中级会计师两名,审计助理若干。若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可适当增加项目组人员。
审计经理由注册会计师担任: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修改审计报告。
项目组长由具备中级职称人员担任:负责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助理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
审计助理:根据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长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协助贵单位梳理、修订、健全公司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建立覆盖贵单位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评价标准、监督检查并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对贵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旨在依照贵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及发展前景,通过搭建内部控制基础,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贵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搭建与完善。
计划时间安排:2022年1-12月。
人员安排:注册会计师一名(具备集团内控体系搭建经验),中级会计师两名(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助理会计师两名。
制定工作计划与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的项目信息沟通管理机制、收集整理项目实施所需基础信息。
协助贵单位开展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负责人,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确定内控建设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人任工作小组负责人,确认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部门。
协助贵单位建立权力运行制衡机制,建设过程中应关注是否分事行权、是否分岗设权、是否分级授权、是否定期轮岗、是否职责明晰等。
内部控制适用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包括: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业务管理;资产业务管理;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合同业务管理。
根据贵单位提供材料,对集团运行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我所会依照12项模块(具体可调整),统筹分析,规划设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模块详见下表:
序号 | 模块 |
1 | 组织架构 |
2 | 发展战略 |
3 | 人力资源 |
4 | 社会责任 |
5 | 企业文化 |
6 | 资金活动 |
7 | 采购业务 |
8 | 资产管理 |
9 | 工程项目 |
10 | 全面预算 |
11 | 合同管理 |
12 | 内部信息传递 |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过程中应关注内部控制业务工作职责分离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业务轮岗情况等。
我所进行现场沟通访谈与重要业务的实地调研工作,对初步成果进行补充完善。
提交并验收各项工作成果。
对贵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评价,规范其经营管理,促进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的监管要求和审慎经营原则,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使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均能按照特定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使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同时,在出现业务创新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评价主要方法:
(1)询问法
为掌握评价对象的内部环境、控制程序等方面的状况可以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询问了解,具体包括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等。
①调查问卷。评价人员应设计的调查问卷,并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并认真复核问卷调查结果,对于问卷不能解释清楚的部分在附注中用文字加以说明。
②现场访谈。现场访谈是指评价人员以访谈的形式到现场向被访谈人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和监督等实际情况。现场访谈是收集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在条件许可并以适合于被访谈人的方式进行。
(2)书面文档检查
即评价人员查阅被评价单位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如行为守则、业务政策、业务程序、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结构图等,审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生成的文件,如账本、报表、凭证、记录、合同、报告等,检查其是否存在控制轨迹,以判断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观察法
即评价人员在工作现场,观察有关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以确定其规定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该方法适用于那些不留书面轨迹的内部控制,以及测试控制执行的到位程度。
(4)穿行测试法
即评价人员在每一类交易循环中选择一笔或若干笔业务,从头到尾检查其实际处理过程,以验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评价内容按控制点进行,即包括内控制度、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六个方面,评价中要突出重点,切忌平均用力。评价重点是资金管理情况、应收款与预付款情况、经营情况、高风险投资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关联企业管理和关联交易等情况.
计划时间安排:内控体系建设后,可根据贵单位需求,定期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人员安排:注册会计师一名,中级会计师两名。
针对贵单位及环境开展内部审计制度风险评估工作,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梳理内部审计制度;分析研究贵单位运行风险点,与贵单位沟通讨论,确认内审制度重要事项或需调整事宜,协助贵单位修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并协助贵单位编制内部审计手册。
了解贵单位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需求,与贵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协调相关需求,协助贵单位集团本级及下属子公司制定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根据制定的内部审计计划,协助贵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并出具外部评价报告。
根据贵单位内部工作计划安排,依照贵单位的内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贵单位确认内审培训重点,制作定制化的培训文件,依照相关制度及文件协助贵单位聘请相关专家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讲座等工作。
根据贵单位完善后的内部审计计划,通过宣贯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发展重要性,配合贵单位与员工共有企业内部发展及监督战略,提出专业审计建议,并协助贵单位推行内部审计工作。
配合贵单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获取监督检查结果,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内部审计执行调整或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年度末期,根据2022年度贵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协助开展贵单位内部审计评价,出具相关评价报告,并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计划时间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进驻开展上述服务。
人员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依照需求委派相关专业人员。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计划。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发展计划,及时开展企业并购专项审计;开展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工作,并购过程中的咨询审计工作,并购完成后的后评价工作。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计划。
计划时间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进驻开展上述专项审计服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人员安排:注册会计师一名,中级会计师两名,审计助理若干。若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可适当增加项目组人员。
审计经理由注册会计师担任: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修改审计报告。
项目组长由具备中级职称人员担任:负责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助理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
审计助理:根据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长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我们还将在非现场设置专业技术支持组,由审计、会计、税务、内控和IT审计方面的专家组成,全程、适时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决项目过程中有关疑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可提供管理建议书,并提出财务管理规范建议;
如后期贵单位规模扩大,有进入资本市场需求,我所还可提供上市财务规划服务。
可协助贵单位填报集团及下属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可免费为贵单位提供两次税务专业培训。
针对贵单位及环境开展内部审计制度风险评估工作,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调整梳理内部审计制度;分析研究贵单位运行风险点,与贵单位沟通讨论,确认内审制度重要事项或需调整事宜,协助贵单位修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并协助贵单位编制内部审计手册。
了解贵单位2022-2023年度需求,与贵单位相关人员沟通协调相关需求,协助贵单位制定2022-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根据制定的内部审计计划,协助贵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外部审计报告。
根据贵单位内部工作计划安排,依照贵单位的内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协助贵单位确认内审培训重点,制作定制化的培训文件,依照相关制度及文件协助贵单位聘请相关专家开展线下或线上培训讲座等工作。
根据贵单位完善后的内部审计计划,通过宣贯内部审计对企业经营发展重要性,配合贵单位与员工共有企业内部发展及监督战略,提出专业审计建议,并协助贵单位推行内部审计工作。
配合贵单位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执行情况检查工作,获取监督检查结果,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内部审计执行调整或整改的意见或建议。
年度末期,根据2022-2023年度贵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整体运行情况,协助开展贵单位内部审计审计,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计划时间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进驻开展上述服务。
人员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依照需求委派相关专业人员。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计划。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发展计划,及时开展企业并购专项审计;开展并购前的尽职调查工作,并购过程中的咨询审计工作,并购完成后的后审计工作。
根据贵单位需求及年度审计计划,及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计划。
计划时间安排:根据贵单位工作安排随时进驻开展上述专项审计服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人员安排:注册会计师一名,中级会计师两名,审计助理若干。若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可适当增加项目组人员。
审计经理由注册会计师担任: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修改审计报告。
项目组长由具备中级职称人员担任:负责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助理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
审计助理:根据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长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我们还将在非现场设置专业技术支持组,由审计、会计、税务、内控和IT审计方面的专家组成,全程、适时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及时解决项目过程中有关疑难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可提供管理建议书,并提出财务管理规范建议;
如后期贵单位规模扩大,有进入资本市场需求,我所还可提供上市财务规划服务。
可协助贵单位填报集团及下属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可免费为贵单位提供两次税务专业培训。
13.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
14.三公经费专项审计
会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审计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审计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审计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审计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7.1.1.1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管理等其他事项;
7.1.1.2审计项目组时间安排(待与贵单位协商确认)
贵单位完成2021年度结算工作后进场,一个月内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出具报表审计报告。
7.1.1.3审计项目组的工作委派
根据贵单位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环境、经营环境、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度,于本所在职注册会计师中选择委派熟悉行业特点、具有适当素质和专业胜任力的人员优化组成审计项目组。
审计项目组的委派,一般情况下配备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审计助理不少于2人(具备中级会计师资格)。即项目组一般情况下不少于3-4人,若审计工作业务量大,可适当增加项目组人员。若出现需专业人员支撑的工作,考虑增派相关专家参与审计项目组。
(一)针对评估认定层次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确定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
目的包括:了解贵单位环境,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实施控制测试,确定内部测试,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
类型包括:检查、询问、分析、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时间(指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或指审计证据适用的时间或时点)和范围(包括抽查的样本量,对某项控制活动的次数等)。审计程序如下:
1.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确定重要性
重大错报风险应从多个方面综合考虑,视其对贵单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经济决策的影响程度而定。在选择基准数值时,考虑的因素一般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净利润等。可接受错报低水平的参考数值举例:一般情况下,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0.5%以内、利润总额或净利润5%以内、资产总额或负债总额的1%以内等。在审计时,应视绝对数的大小及其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对参考数值进行调整。
(2)实施风险评估分析程序
考虑贵单位所在行业、业务环境、所有权性质等因素,初步识别可能存在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初步识别重要的组成部份和账户余额,评估是否需要针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获取审计证据。举例如下:
① 考核应收款项回收率的单位(业务环境),为完成考核指标,应质疑可能存在提前确定、计量回收款项(评估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减少应收款项账户余额、虚增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作法,对虚增部份的银行存款,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以未达到账项反映的错报风险(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② 考核产值、净利润的单位(业务环境),为完成当年考核指标,应质疑可能存在提前或推近确认工程类结算收入,提前或延后确认工程结算成本的错报风险(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虚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不结转或少结转预收账款账户余额、多结转或少结转工程施工账户余额的错报风险(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3)识别可能存在的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包括:营业收入(审计准则要求必须考虑)、资产负债表年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减幅度较大的项目,利润表本年数上年数增减幅度较大项目
2.是否正确采用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问题;
4.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有无存在账外资产,潜亏挂账、不良欠款等问题,有无存在劳动工资核算不实等问题;
5.是否按照国家财政税收政策计缴税金,有无因违反规定而被税收、物价等政府审计查处的情况。
(二)贵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及财务管理措施是否健全和有效,主要包括:
1.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以及以个人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出借资质等问题;
2.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无多列、少列或不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以及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贵单位负责人收入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3.货币资金管理及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制度法规,重点关注:是否遵守现金管理规定、银行结算办法;是否存在非常的未达帐和大额现金支出,未达帐是否存在损失情况,大额现金支出是否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三)贵单位是否存在严重损失、重大潜亏或资产流失等问题,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以及对未来发展能力的影响。
(四)贵单位有关对内对外投资、融资,重大招标项目、经济担保、出借资金和大额合同等重大经营决策和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相关制度和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较多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主要内容包括:
1.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方式和投资收益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造成重大损失;
2.对外担保、重大招标项目、大额采购与租赁等经济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情况;
3.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等;
4.银行贷款、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等行为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和当时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等,有无造成企业损失或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5.与关联企业的经济往来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符合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关联交易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有无转移资产、利润,造成经济损失的资产流失的问题;
6.企业对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下达的审计决定、审计意见是否认真贯彻落实,是否存在审而不纠,审而不用的情况。
(五)项目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制度要求,项目成本费用及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规。
1.项目发包是否合规、有效。重点关注项目发包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手续是否完善;项目发包价格的确认原则是否恰当,价格是否合理。
2.符合招标条件的施工、设计、监理及物资采购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主要指多径单位),招标程序及结果是否合规。
3.合同审签程序是否完善,合同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合同各方是否严格履行合同。
4.项目成本的使用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项目进度款的结算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合同及约定进度进行控制,公司是否制定劳务费分配制度(指对内部职工及外聘临时工),劳务费发放手续是否真实、完善。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为贵单位提供集团本级业务约定年度税务审计,出具所得税鉴证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申请表。”
所得税汇算清缴指上年度贵单位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每年5月31日需向税务机关提交。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通过调整税会差异,对会计口径所得会计利润总额增加或减少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我所根据贵单位所得上年会计利润总额情况,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得出纳税调整金额,通过分析计算以下项目,得符合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会计收入与税法规定收入的差异。例如:投资收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
2.超过标准的各项扣除类项目。例如:工资薪金相关的三项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按会计利润计算扣除限额)、利息支出。
在计算扣除类项目的调整时注意是否有从以前年度结转到本年的,包括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公益性捐赠。
3.资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等)计税基础、折旧摊销政策的差异。
4.按照税法规定不得扣除的项目。例如,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未取得合法抵扣凭证的费用等支出。
5.税收优惠项目。加计扣除、减计收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以及可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6.税务亏损。对上述项目进行了纳税调整之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考虑是否有可以利用的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
7.税率优惠。在计算应纳税额之前,需关注贵单位是否适用于任何税率优惠政策,例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小型微利企业。
8.税额抵免。
根据贵单位适应税率,对应纳税所得额中收入总额、允许税前扣除项目、不得扣除项目、亏损弥补、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等项目执行分析、检查、重新计算等程序,得到符合税法的应纳税所得额;
通过对资产、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分析资产中固定资产折旧、改扩建造成的影响,无形资产摊销的影响,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的影响,投资资产撤回或减资的税务影响。并考虑资产损失产生的相关差异;
针对贵单位可使用的税收优惠,如:特定项目的减免优惠、特殊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加计扣除或者减计收入类税收优惠、加速折旧类税收优惠、特定行业税收优惠、其他优惠,进行税收优惠减免核算;
然后依照以上工作成果,通过直接计算法、间接计算法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管理等其他事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
年度总账、明细账、会计凭证
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所得税、流转税及教育附加、防洪费)
验资报告
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
存货盘点表、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表
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
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
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资料复印件
基本情况表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销售方式 | 收入确认时点 |
托收承付方式 |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 |
预收款方式 | 在发出商品时 |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 在收到代销清单时 |
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 | 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如果安装程序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
分期收款方式 |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 |
产品分成方式 | 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 (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
如果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实际上也是从业务的经济实质来判断,本质上不属于销售,而是融资等行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类似的规定,比如增值税规定下,对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认为是本质上的“销售”,所以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而是对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税。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其他各类收入针对相关收入需关注重点进行分析考量。
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或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企业取得的某些收入予以不征税或免税的特殊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经济的协调发展。
相关收入需关注一下情况:
其他各类收入针对相关收入需关注重点进行分析考量。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实际中,还需要注意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二,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三,不得重复扣除。
针对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进行审计。关注是否存在出口免、抵、退中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会计核算中计入出口货物的外销成本,在企业所得税上也允许作为成本扣除。
针对每一个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进行审计。对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进行减除。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税金。
关注包括企业当期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关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是否合规扣除。
增值税是否扣除。
增值税一般情况下只在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体现(例如,应交税费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所以不会计入利润表,也不会对企业计算会计利润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中构成出口货物成本的“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除外)。
企业所得税事是否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会计利润计算出来并缴纳的,处于企业利润表倒数第二行的位置,不会对企业计算会计利润(税前利润)产生影响,实际上不会发生在税前将企业所得税进行扣除的情况(假如扣除了,那肯定就是做错账了)。
关注应该随资产一并资本化的税金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部分税金与取得的资产相关,属于相关资产的取得成本,在会计上需要跟相关资产一起进行资本化处理,随着资产的摊销和折旧,在未来期间逐渐扣除。例如,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进口货物的进口环节关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实际上构成了进口货物的成本,在未来领用或者销售时再结转至成本中进行扣除。而进口环节增值税会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科目,不计入利润表不影响会计利润,所以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可税前扣除。
企业的损失应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之后按净额扣除。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收回年度当期收入。
判断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
分析判断不得扣除项目,将应纳税所得额调增。
上述九点为不得进行税前扣除的项目,审计过程中需判断相关支出性质,进行调整。
自2018年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主要包括: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支出。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部分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通过任职期间公司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以分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业绩,为集团领导考核、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审计促使公司干部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意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财务状况的真实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完整,账实是否相符,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是否完整等。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存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实的问题;
2.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故意编造虚假财务报表等问题;
3.企业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有关资料是否相符;
4.企业采用的会计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是否正确,有无随意变更或者滥用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故意编造虚假利润等问题。
(二)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的合法性。重点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和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收入及成本费用等问题;
2.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和核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随意改变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以及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三)企业财务的效益性。重点审查企业的盈利能力状况、资产质量状况、债务风险状况、经营增长状况等方面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盈利能力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本及资产报酬水平、成本费用控制水平和经营现金流量状况等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F部在任职期间企业的投入产出水平和盈利能力。
2.资产质量状况审计。主要通过资产周转速度、资产运行状态、资产结构以及资产有效性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占用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资产管理水平与资产的安全性。
重点对不良资产进行审计:按照企业领导干部任期职责、任期时间及不良资产产生原因等情况,分清企业不良资产产生的责任。核实企业领导干部任期以前存在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消化的任期以前的不良资产、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以及任期内因客观因素新增的不良资产。
3.债务风险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债务负担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或有负债情况、现金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债务水平、偿债能力及其面临的债务风险。可参考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带息负债比率、或有负债比率等。
4.经营增长状况审计。主要通过市场拓展、资本积累、效益增长以及技术投入等方面的财务指标,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的经营增长水平、资本增值状况及持续发展能力。
5.经济指标审计
5.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任期年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分别反映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内国有资本总体保值增值状况和年平均状况。
(2)净资产收益率和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反映投入企业的资本获取净收益的能力,是审计企业资本经营综合效益的核心指标。净资产收益率用于表示逐年水平,任期年均净资产收益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的平均水平。
5.2.资产营运状况指标
(1)不良资产比率。该指标反映企业资产质量的总体状况。
(2)不良投资比率。不良长期投资是指企业的各项投资中接受投资的企业已破产、倒闭或者长期亏损,造成难以收回的投资额,或指投资的市场现价远低于投资的价值,包括不良股票投资、不良债券投资和其他不良长期投资等。
(3)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比率。计算公式为:三年以上应收帐款比率=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年末应收帐款总额×100%
(4)积压商品物资比率。计算公式为:积压商品物资比率=积压商品物资/年末存货总额×100%
(5)固定资产闲置比率。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闲置比率=(年末不需用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未使用固定资产原值)/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00%3.偿债能力状况指标。
(6)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企业某期间内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是审计企业负债水平状况的综合指标。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3.发展能力状况指标。
(1)总资产增长率和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两指标用于衡量企业资产的增长情况,审计企业经营规模总量上的扩张程度。总资产增长率用于表示增长的总体水平,任期年均总资产增长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增长的平均水平。
(2)利润增长率和任期年均利润增长率。两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利润增长的逐年水平和任期内各年平均水平。当出现亏损时不计算利润增长率(连续亏损时可以计算减亏幅度指标或增亏幅度指标)。当任期内各年度均盈利且利润额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利润增长率。
(3)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任期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两指标分别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逐年水平和任期内各年平均水平。当任期内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4)固定资产成新率。该指标表示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反映固定资产用于再生产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固定资产成新率=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值×100%
5.4.社会贡献状况指标
(1)上缴税收增长率和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两指标表示企业上缴国家税收的增长幅度,反映企业创造国家税收的贡献大小。上缴税收增长率用于表示各年增长水平,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用于表示任期内各年增长的平均水平。当各年上缴税收逐年增长时,可以计算任期年均上缴税收增长率。
(2)医疗、养老、失业统筹资金缴纳率。该指标表示企业的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统筹资金是否足额缴纳,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对职工社会保障的重视程度。
(3)工资总额增长率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增长率。两指标分别反映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人均工资收入的各年增长水平。非完整会计年度不纳入计算范围。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审查企业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是否建立健全,经济决策方案是否得到良好的执行以及执行的结果是否达到决策目标要求等内容,明确企业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中应负的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是否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的基本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未经决策机构集体讨论、由企业领导干部个人或少数人决策的问题。
2.重大经济决策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3.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或审批,所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是否存在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条款。
4.重大经济决策方案是否得到良好执行,是否明确了具体的管理部门,是否进行过程监控。
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决策方案中有无预防和控制风险转化为损失的应对措施,决策执行的结果是否达到决策目标要求,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5.重大经济决策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决策方案中有无预防和控制风险转化为损失的应对措施,决策执行的结果是否达到决策目标要求,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等。
(五)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情况。审查企业领导F部所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并结合企业领导千部的职责要求确定其在内部控制建立及执行中应承担的责任。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内部环境。审查企业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是否健全,人力资源政策是否有效制定和实施等。
2.风险评估。审查企业是否能够及时识别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外部风险,是否采用定性与定是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分析风险并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等。
3.控制活动。审查企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控制措施是否恰当、有效,能否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审查企业是否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是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能否在企业内、外部各方面及时沟通和反馈,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等。
5.内部监督。审查企业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是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是否制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是否定期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审计等。
(六)企业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主要审查企业领导干部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纪律,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转移国家资财,行贿受贿和挥霍浪费等行为。主要内容包括:
有无以权谋私和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
根据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需要审计查证的事项;
根据群众反映,需要审计查证的问题;
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
3.《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企业会计准则》
6.《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7.《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8.《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9.《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
10.贵单位的相关规定
11.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
1、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1)资产情况的审计。重点通过审核帐面资产和实有资产的符合程度、不良资产和其减值准备计提情况,以及处置资产行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等情况,核实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资产质量状况,查清有无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
(2)负债情况的审计。审查负债类科目帐面的真实性、正确性,负债形成及偿还的合法性、合理性,查清有无通过负债类科目调节企业财务收支、经营成果以及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
(3)所有者权益情况的审计。审查所有者权益有关科目期末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与所有者权益有关经济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查清有无侵蚀国有投资主体权益的行为;区分净资产资本投入性增减、国家政策性增减、企业经营性增减等情况,正确界定净资产增减变化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
(4)损益情况的审计。审查损益类科目发生额的真实性、合规性、正确性,查清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内有无隐瞒亏损、虚报利润,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行为。
2、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计。通过对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检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了解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是否存在重大漏洞。
3、重大经营决策的审计。通过对重大经营决策的依据、程序以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审查经营决策的正确性、规范性、科学性、效益性,有无盲目决策行为或因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或潜在损失的问题。
4、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审计。包括财务效益状况指标、资产营运状况指标、偿债能力状况指标、发展能力状况指标、社会贡献状况指标五个方面。在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时,要调查了解被审计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所在企业为完成这些经济指标所做的工作。
5、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洁规定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洁规定的问题;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无以权谋私的行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委托的需要
审计查证的事项;群众反映的有关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洁规定方面的问题;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一)内控风险
管理层可能会在经营目标的压力下,人为地调节利润项目或超出某些内部控制之上。内控风险为重要审计风险之一。为应对整体层面内控风险,我们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测试:
1.整体层面内控风险评估
评估管理层所实施的防范内控失效的程序和内部控制;评估管理层业绩激励/压力;评估管理层超出控制之上的风险。项目组主要关注管理层业绩的激励/压力所带来的整体层面内控风险以及管理层超出控制之上引起的内控风险。包括:
A.总账的会计记录和调整
B.收入的确认
C.非经常性交易
D.会计估计
E.公司内部/关联方和有怀疑的账户
2.执行不可预见性的审计程序
政府公开工商信息查询:随意选择,1个应收账款余额小于错报门槛和2个本年新增的(共3个)客户、1个应付账款余额小于错报门槛的和2个本年新增的(共3个)供应商。执行政府公开工商信息查询, 查询结果需关注:该公司是否经过正常年检;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关键管理成员是否为关联方;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与M公司业务相匹配。
3.会计分录测试
我们将选取以下特征的会计分录进行测试:摘要描述中包含“调整”、“冲销”、“转回”的会计凭证;年末前10天所有金额为100万的整数倍的手工记账记录;期后调整分录,会计期间关闭后编制的会计凭证;无摘要的手工账。
(二)受托资产管理不细致风险
公司经营层面可能存在对受托资产管理不细致的风险。我们计划在审计过程中执行以下程序应对上述风险:
1.控制测试
通过访谈了解公司受托资产管理流程,查看相关合同、发票、收款单,重点关注是否有相关审批流程。
2.实质性程序
实质性分析程序:分析每月受托资产出租率、租金收入、酬金变动情况。细节测试:抽样核对收入凭证与原始凭证记录的一致性。
主要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运用比较分析、比率分析、结构分析等方法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运用穿行测试、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等方法执行控制测试;运用抽凭、函证等执行细节测试。
(一)重要性水平计算
1、根据公司资产及收入,判断重要的经营及绩效指标,且任期较稳定,决定采用资产或收入做重要性水平计算基准。
2、我们在总体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确定恰当的可容忍错报。
3、我们根据审计经验确定总体重要性水平。
(二)控制测试及细节测试样本量计算
1.控制测试样本量计算
控制测试的样本量,需要根据控制发生的频率及对应测试对象的风险程度高低来确定。控制测试及细节测试最小样本量。
2、如果控制针对的是高风险领域,需要执行高程度测试;如果针对的是一般风险领域,需要执行中等程度测试。
3、此样本量计算表只代表最小数量的样本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样本量。
4、细节测试样本量计算
细节测试的样本量,需要根据测试对象的金额、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内控是否可以依赖、测试对象风险程度高低来确定。
5、如果存在重大风险,我们需要执行针对重大风险的实质性程序。这些实质性程序经常包括非代表性抽样。
6、样本量计算表只代表最小数量的样本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样本量。
1.审计准备阶段:
组成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贵单位按审计通知书准备资料。审计工作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基本情况,根据调查了解情况详细表述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表述内容应注意与审计目标的相关性;
(二)审计目标;
(三)审计范围和对象,描述审计事项、时间范围和涉及的审计对象;
(四)审计的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详细表述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以及实施审计的程序、方法、步骤。
(五)审计组织安排及工作要求,明确审计组成员及分工、审计项目进度安排情况,要明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审计报告正式稿、整改时限等主要时间节点。
2.审计实施阶段:
审计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召开进点会议、收集有关资料、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交换意见。
主要分两阶段:一是利用财务软件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资料,并进行初步测试。二是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3.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要素:
(一)基本情况,包括审计依据、实施审计的情况、被审计领导人员所在组织的基本情况、被审计领导人员的任职及分工情况等;
(二)被审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主要情况及审计审计;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四)审计建议。
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干部考核审计等规定,结合所在组织的实际情况,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审计。审计审计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相关性和谨慎性原则。审计审计应当与审计内容相一致,一般包括被审计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主要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对被审计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人员的职责分工,结合相关事项的决策环境、决策程序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责任界定。被审计领导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4.审计档案归档阶段:
整理审计档案,执行归档程序。
5.审计总结阶段:
讨论关键事项的审计程序等;并对审计工作进行整体总结;
6.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审计发现事项及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审计小组草拟审计报告初稿并完成审计部内部的审阅,审阅后的审计报告供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审阅。
审计报告终稿,完成与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报告的沟通,审计报告定稿。
审计报告签署,完成审计报告签署程序。
审计底稿归档,应当按四个单元排列:结论类材料,按逆审计程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证明类材料,按与项目审计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立项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备查类材料,按形成的时间顺序、结合其重要程度予以排列。完成审计底稿归档。
审计组长由注册会计师担任:负责全面审计把关,指导审计人员现场审计。
项目组长由具备中级职称人员担任:负责项目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复核助理人员审计工作底稿,出具报告初稿,修改审计报告。
审计助理:根据项目经理及项目组长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贵单位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我所可协助贵单位制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二、机构组织保障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是在贵单位管理层的领导下建设和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所协助贵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牵头部门。
(一)协助贵单位确定领导小组职责:学习贯彻国资委、贵单位关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关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审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提供人、财、物等资源,保障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开展;指导、检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运行和内部控制建设期的审计工作;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决策,研究、解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阶段成果总结、组织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编制经费专项预算方案;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建设期的审计、学习、培训、调研,宣传报道和信息报告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协助贵单位确定牵头部门职责
1.协助贵单位确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牵头部门
其主要职责:研究起草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报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其他相关工作。
2.协助贵单位确定内控体系建设监督审计部门
其主要职责:组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相关业务培训;编制并更新《内部控制手册》;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审计;对单位内控体系建设进行检查;其他相关工作。
(三)协助贵单位确定各业务部门职责
各业务部门职责:按照业务分工和职责,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结合内部控制目标,负责梳理相关规章制度,提出规章制度制(修)订计划,并修改完善;查找经营管理风险点,评估风险影响程度;结合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管理程序和业务流程,明确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负责运行和持续改进主要业务流程。
(四)协助贵单位确定监督部门职责
监督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发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结合贵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内部控制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
三、协助贵单位建立内控建设总体规划
内控建设工作涉及公司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各个层面、各类业务、各项制度流程,涉及面广,内容庞杂,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完成内部控制体系构建工作。
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对贵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旨在依照贵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及发展前景,通过搭建内部控制基础,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贵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搭建与完善。
四、制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立覆盖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审计标准、监督检查并促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实现内部控制与全面风险管理有机结合,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梳理、修订、健全公司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细化、完善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工作)流程,建立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1、建立内控体系的必要性: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是约束、规范公司管理行为的准则,是减少风险、风险防控的基本保证,可以保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
2、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风险管理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工作)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公司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各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防止制度缺失和流程缺陷。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五、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实施步骤
根据贵单位的要求,协助贵单位按照各部门进行职能定位,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各部门在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时,应当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五大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内部环境建设应完善章程、议事规则,编制组织机构图、权限指引、业务流程图、岗位说明书等规章制度或相关文件。
主要任务和工作:
1.治理结构:治理结构建设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协助贵单位相关部门负责进一步完善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协助贵单位进一步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制定或修订,协助贵单位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协助贵单位进行动态管理监督。
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有效落实。
2.协助贵单位明确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根据章程,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建立完善的授权体系;要编制内部控制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贵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梳理的基础上编制权限指引,权限指引应当包括审批项目、权限标准、主管部门、授权主体、审批过程、审批人等内容。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应当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概要、职责要求、工作联系、任职资格、工作条件等内容。
3.内部审计:技术质量相关部门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创新审计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审计工作实效;要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4.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的人力资源发展措施;制定并落实公司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促进人才智力、资本、项目等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切实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和考核激励,不断提升员工素质,组织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能。
5.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相关部门负责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支撑公司发展战略实施为核心,制定并实施企业文化战略。在大力弘扬航天“三大精神”,坚持执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识别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理念深化、文化融合、品牌战略、专项文化、载体创新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公司文化建设。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各部门要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对业务流程中风险进行辨识,对主要风险进行评估。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各部门要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主要任务和工作:
符合性审查:协助贵单位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应用18个指引》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符合性审查,形成符合性审查报告报财务部,财务部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各部门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贵单位相关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业务进行符合性审查。
2.协助贵单位确定重点和特殊业务:协助贵单位各部门在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情况,加强重点业务流程与特殊业务的内部控制,形成主要业务管理程序和业务流程建设计划报财务部,牵头部门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重点要关注资金、投资、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重要)业务流程控制;加强重大经济合同和担保等特殊业务的内部控制建设。
3.风险控制措施:协助贵单位各部门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4.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协助贵单位各部门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等应当制定应急预案。
5.编制业务流程:协助贵单位各部门在符合性审查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编制相关管理流程,特别是重点和特殊业务。管理流程包括控制目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审批权限、不相容岗位、管理程序、业务流程、记录清单、重大风险预警及应急预案等。重点和特殊业务要建立重大风险预警与应急机制,制订和落实应急预案。各部门编制的管理程序及业务流程应报到牵头部门。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协助贵单位各部门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与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主要任务和工作:
1.信息收集:协助各部门明确获取信息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获取渠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各部门形成业务信息采集清单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汇总形成公司信息采集清单报主管领导审定。
2.信息传递与沟通:协助贵单位各部门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单位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单位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决策层和执行层。
3.信息集成与共享:协助贵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会同各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要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主要任务和工作:
1.协助贵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年度审计工作:牵头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负责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和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审计体系标准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形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接受集团公司等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
2.加强缺陷管理:监督部门通过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充分揭示内部控制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提出管理改进建议,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并跟踪督促缺陷整改,实现内部控制闭环管理,促进控制优化。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六、完成形式
(一)出具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包括主要任务、职责、任务分解和分工等内容。
(二)协助贵单位形成规章制度目录,并及时更新贵单位规章制度数据库。
(三)协助贵单位形成主要业务流程目录,并建立贵单位主要业务管理程序和业务流程。
(四)编制《内部控制手册》,包括目的、原则、依据、适用范围、控制体系、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改进、内控更新等内容。
(五)形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对贵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规范其经营管理,促进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资委的监管要求和审慎经营原则,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使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均能按照特定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使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同时,在出现业务创新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审计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被审计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审计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并兼顾其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对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考虑内部控制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审计应当权衡内部控制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1、询问法
为掌握审计对象的内部环境、控制程序等方面的状况可以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询问了解,具体包括调查问卷和现场访谈等。
(1)调查问卷。参与审计的事务所应按主评所统一设计的调查问卷进行问卷调查,并认真复核问卷调查结果,对于问卷不能解释清楚的部分在附注中用文字加以说明。
(2)现场访谈。现场访谈是指审计人员以访谈的形式到现场向被审计单位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执行和监督等实际情况。现场访谈是收集信息的一个重要手段,应当在条件许可并以适合于被访谈人的方式进行。
2、书面文档检查
即审计人员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如行为守则、业务政策、业务程序、财务会计制度、组织结构图等,审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生成的文件,如账本、报表、凭证、记录、合同、报告等,检查其是否存在控制轨迹,以判断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观察法
即审计人员在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现场,观察有关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以确定其规定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该方法适用于那些不留书面轨迹的内部控制,以及测试控制执行的到位程度。
4、穿行测试法
即审计人员在每一类交易循环中选择一笔或若干笔业务,从头到尾检查其实际处理过程,以验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审计内容按控制点进行,即包括内控制度、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六个方面,审计中要突出重点,切忌平均用力。审计重点是资金管理情况、应收款与预付款情况、经营情况、高风险投资管理情况、工程项目管理情况、关联企业管理和关联交易等情况。
(1)应收款及预付款情况要关注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金额大小、形成时间和原因、是否存在坏账风险,对每个应收账款与预付账款进行统计,结合款项形成的实际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变相融资等资金风险;要求对往来款项进行函证,如果回函没有必须执行替代程序;
(2)资金管理情况重点是现金管理风险,关注是否存在库存现金余额过大、公款私存、坐支或大额现金收支、“小金库”、“账外账”、发票开具单位和收款单位不一致等问题;
(3)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出于不同目的,通过借款、集资、直接注资或业务让利等方式设立关联企业、发生不正当关联交易情况。
(一)内控制度的审计
被审计单位建立或修订的本单位的《内控手册》,是否具备科学性、全面性、适用性。
(二)内部环境的审计
1、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控的重视程度,是否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内控制度。
2、是否按总公司的规定进行职能部门设置。是否以文件形式将岗位职责下发给各岗位,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是否建立员工代表大会制度等。
3、是否建立健全防范职业道德风险机制,对管理人员和员工加强职业道德培训、贯彻职业道德规范。
4、领导层、中层和员工是否具有胜任能力,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胜任能力是关键。
5、领导层对待和承担风险的态度和方式如何。三重一大事项是否集体讨论通过,是否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体系之上的情况。
6、是否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程序和有效的培训机制,重点岗位是否定期轮岗,是否建立岗位回避和竞争上岗制度。
(三)风险评估的审计
1、是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是否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2、是否收集了有关财务、市场、运营、政策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信息。
3、是否建立了科学的风险识别方法。
4、是否对所有重要业务流程与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从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两方面进行分析评估,并确定风险等级。对重要风险是否给予了特别关注。
5、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有关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定期组织突发事故的风险防范应对演练。
6、是否能够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风险数据库进行不断更新、完善等。
7、对新业务是否进行风险评估,是否建立风险应对措施。
(四)控制活动的审计
1、关联企业控制审计
(1)单位是否定期整理关联业务、投资关系,确认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2)涉及以下三种情况的,是否按照关联内控制度完成相关审批流程。
1)与关联企业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2)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3)与关联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3)是否存在以下被禁止的关联交易:
1)职工持股计划购股资金来源于国有企业借款、垫付款项,或以国有产权(资产)作为标的通过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方式筹集。
2)国有资产改制中无偿使用未进入企业改制资产范围的国有实物资产和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使用权等。
3)单位经营范围内能够独立承担的业务,不允许分离出来设立加工贸易企业。
2、财务管理控制审计
(1)全面预算管理情况。
①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建立。
②各项费用的发生和报销是否列入预算,是否采用不同的审核、审批控制程序,是否存在越权审批的行为。
③是否已及时编报年度全面预算报表、按季反馈预算执行情况。
④预算调整是否已按规定上报中储粮分(子)公司审批。
⑤全面预算管理档案是否健全。
⑥其他全面预算管理事项。
(2)是否建立了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岗位及人员设置是否符合内控要求。货币资金收付的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3)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常管理是否规范。特别是现金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
(4)财务报告的编制、复核、审批是否符合要求。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
(5)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交纳税费。是否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发票。
(6)是否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档案的归档、查询、销毁。会计人员交接是否按照内控要求办理。
(7)对外投资的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未经审批违反规定的行为。对外投资决策过程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8)筹资是否合规,是否实行了集体决策制度,是否加强了筹资业务偿付环节的控制。
3、固定资产控制的审计
(1)是否建立了相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的采购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按预算执行,采购审批手续是否合规。
(3)固定资产的维修、出租、处置和盘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核、审批手续。
(4)固定资产报废是否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4、工程项目控制的审计
(1)是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建立了工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2)工程项目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是否存在私自拆分项目的情况。
(3)应该采用招投标的工程项目是否选择了招投标形式,招投标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评标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4)概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真实,是否按规定对概算进行审核。是否存在超概算现象。是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管理控制。
(5)是否按规定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是否及时报请审计。
5、合同管理控制的审计
(1)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以本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是否取得了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合同签订后,是否经总经理批准。
(2)合同的文本、签订、变更、解除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否防范了有关法律风险。
(3)是否进行了规范的合同档案、建立《合同台账》。
6、人力资源与业绩考核控制审计
(1)是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工作标准,在员工录用调配、选拔任用中能否严格执行国家及单位内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是否制定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是否建立完善的员工考评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7、信息系统安全控制审计
(1)是否建立了人员管理、机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数据管理、磁介质管理、输入输出控制管理和安全监督等制度,健全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保障了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是否规范了数据录入行为,严格按照信息系统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录入了数据。
(五)内部监督的审计
1、是否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规章制度。
2、是否通过收集内部控制证据、外部信息反馈、定期对照和盘点、落实审计建议、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验收整改结果、单位领导层对内部控制的关注、定期询问员工等控制措施进行自我监督检查。
3、单位是否定期组织内部控制自我审计,找出内部控制的弱点和缺陷,保证自我内部监督持续、有效的进行。是否有内部控制自我审计记录及报告、实施考核措施。
4、对于近三年内外部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人员舞弊、重大损失等风险事件和问题进行分析,了解是否整改落实,是否已经建立了相应的控制措施。
(六)其他事项
在执行内控审计的过程中,项目组应认真阅读各单位内控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对当年度发生的控制活动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若发现除以上列举的内控审计事项以外的内控不规范等事项,应根据其重要性而决定是否在评分中予以考虑并在报告中披露。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方案
1、我所协助贵单位制定内部审计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为公司管理的建设和改善提供分析、审计、建议、咨询等信息,促进内部流程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得到遵守和执行,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2、我所协助贵单位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投资项目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运营流程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工作是在上级单位的直接领导下,对贵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
3、我所协助贵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依法依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内部审计成果作为公司考核、奖惩及任免等的重要依据。
4、我所协助贵单位按照管控及内部控制机制要求,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向主管领导报告。
5、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操守。定期完成后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培训结果在公司审计部门备案。
6、协助贵单位制定、完成内部审计工作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组织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进行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三)负责对会计信息真实性、资产权益安全性及经营活动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审计;
(五)负责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六)承办公司部署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拟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权限:
(一)参加涉及财务及经营事项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会计资料及经营活动等资料;
(三)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相关人员调查取证;
(四)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违法违规及资产损失行为,对造成资产损失的事实具有审计处理权及处罚权;
(五)在职权范围内有权做出审计处理决定;
(六)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限。
8、我所协助贵单位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由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及内部审计业务规范组成。
9、专项审计管理办法。
(一)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对企业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的负责人任期履职情况及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对其经济责任进行认定。审计成果作为人事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重大事项审计管理办法。对公司办公会审批的重大事项实行事前、事中及事后审计监督。专项审计报告直接为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服务。
(三)内控风险审计管理办法。对企业重要业务领域、业务流程、关键岗位、风险预警、事故应急及整改机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审计报告直接为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服务。
(四)中介审计机构管理办法。对中介审计机构的聘用方式、聘用时限及专业资质等进行规定,对项目执行过程及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监督审计报告直接为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服务。
(五)内部审计业务信息化管理办法。对内部审计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营管理进行规定,对内部审计常规监督事项进行分析汇总。分析报告直接为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服务。
10、协助内部审计部门完成业务规范,包括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报告等规范。
11、协助贵单位完成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搭建。
(一)审计项目组。审计任务实行审计项目组负责制,项目组成员可由内、外部审计人员组成,项目组组长由审计机构委派。
(二)审计工作报告。
向公司企业负责人及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事项:
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专项审计管理办法及内部审计业务规范;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4.重大事项专项审计报告、内控风险审计报告;
5.其他需报告事项。
12、协助贵单位建立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一)审计工作计划。协助公司审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审计项目开展。
(1)审计准备。协助确定项目组负责人,配备人员,调研培训,制定审计方案,明确审计对象、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及项目组分工等事项。
(2)审计通知书。审计前5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或部门下达审计通知书,明确被审计人述职要求及被审计单位或部门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和现场审计工作进度安排。对于特殊审计事项,审计通知书可在审计时送达。
(3)审计实施。审计项目组召开进点会,开展现场审计,主要内容包括收集材料、问卷调查、核实情况、综合分析、客观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初稿。
(4)征求意见。与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被审计人)交换有关审计报告初稿意见。如有异议,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被审计人)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若干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5)审计报告。审计项目组在采纳相关意见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类别分别上报企业相关人员及部门。
(6)审计决定。对违法违规及造成资产损失等行为做出审计处理决定或出具审计意见书。审计处理决定及审计意见书经相关领导审批后下发,要求被审计单位或部门认真执行。
(7)后续审计。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8)审计档案。审计机构对已办结审计项目,按规定建档并移交。
(三)审计工作总结。协助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上报相关领导或部门。
清产核资审计总体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优质、高效和按期完成贵单位的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协调贵单位相关责任部门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基础上,对贵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资料和清查出的损失及挂账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特拟订清产核资审计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的
为摸清家底,真实反映清产核资单位涉改范围内的资产价值,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在清产核资审计基准日,对涉改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资金核实并发表审计意见。同时,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计范围
(一)清产核资审计的范围
审计范围为贵单位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被清查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二)被清查单位清产核资审计的资料范围
(1)截止清产基准日清产核资报表、重大清产核资事项说明;
(2)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与资产购置、处置、损失处理的会议纪要或相关决议文件,重大经济业务的相关合同;
(4)财务审计报告,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财务资料等;
(5)银行对账单、未达账项调节表、期末资产盘点表等;
(6)资产管理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7)与清产核资相关的询证函、盘点表;
(8)清产核资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企业会计准则》;
(5)《企业财务通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7)《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8)《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9)《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
(10)《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11)《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二)的通知》;
(12)《关于印发清产核资工作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13)《关于印发企业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
(14)《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15)《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
(16)《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
(17)《北京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18)国资委、财政部关于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的其他规章制度;
(19)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审计重点
清产核资审计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关注财务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2、关注固定资产记录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的准确性及是否完整记录在账。
3、对外投资全面审核,关注是否存在账外投资情况、投资期间收益、损失核销情况、对外投资企业注销的外部证据是否齐全。
4、关注账龄超期限较长的往来账项,查清其账面金额、形成的原因、期限、条件等情况;针对多年未清理的往来,逐笔核实其形成原因,对无法收回的债权及无须支付的债务,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账务处理。
5、其他关注方面 :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期后事项、担保、诉讼事项、或有事项等。
6、对会计差错、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负债盈溢等逐一审核,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审计策略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结合目前对相关信息初步了解,参考以往对审计的工作方法和思路,拟定采取风险导向审计策略执行审计工作。
(1)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优化审计执业规程,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在审计过程中始终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通过运用询问、观察、审计和分析的程序,发现单位内控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安排审计人员进行核实,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降低审计风险。
(2)明确审计目的、范围和审计重点
本次审计的目的与常规财务报表审计有很大不同,根据被清查单位的特点及审计目的确定审计关注的重点,通过执行专门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审计证据和结论。
(3)对审计证据的特殊考虑
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类损溢、重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认,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收集的相关证据资料,采取单独的证据移交单,并要求被清查单位办理确认手续。当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将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后与被清查单位进行初步沟通,以充分听取其意见,既保证了审计认定的准确性,同时也能取得贵单位的支持和理解。
六、审计工作内容
1、资产类
(1)货币资金的清查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①现金的清查
检查现金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盘点实有库存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说明。实际盘点中,应将库存现金余额由盘点日倒推至清查基准日。
②银行存款的清查
银行存款包括截止审计基准日被清查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等情况。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取得银行对账单,并与银行日记账核对;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检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逐笔落实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时间、金额以及清产核资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对长期挂账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或取得相关依据后进行处理。所有银行存款必须进行函证,函证范围包括清查基准日存在的所有账户。着重关注是否存在受限资金及担保问题。
(2)预付、应收款项的清查
①检查应收款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取得应收款余额的账龄分析表,检查账龄划分结果是否正确。
③应收款中外部单位款项全部函证,关注回函不符的情况,作出相应记录。对暂付内部单位款项进行对账,对于经对账后双方结果不一致的应查明原因,提请管理层决定意见。
④查明应收款各明细项目的挂账原因。
⑤对于备用金,由备用金的使用单位或个人进行备用金盘点,填写盘点表。不适用现金盘点的,敦促企业今早催收。
(3)投资类资产的清查
①对长期投资资产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注销原因、投资损失等。
(4)存货的清查
存货应检查与余额形成相关的所有记录,重新计算应有余额,核查是否与会计记录一致并符合相关会计规定。
存货,应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库存物资全面清查盘点。
①检查存货的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②将财务部门存货明细账余额与商品管理部门的仓库台账余额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账账相符。
③对库存商品进行监盘,并复核盘点表。
对于在第三方单位存放的所有权属于被清查单位的材料,须取得存货项目清单。具备实地清点条件的进行现场清点及监盘;无法进行现场清点的,通过发函等方式对库存商品项目及数量予以确认。
在监盘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存货的状态。将清查基准日库台账与库存实际数量进行核对,复核盘盈或盘亏的准确性。
(5)固定资产的清查
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全面盘点核实。
①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合计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核对是否相符。
②将财务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余额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的台账余额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账账相符。
③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盘,并复核盘点表。 对于应提未提折旧视同应提未提费用作为资产损失进行申报处理。
在监盘过程中,需同时关注固定资产的状态。复核监盘日至清查基准日之间倒算的准确性。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固定资产,取得被清查单位的情况说明、技术鉴定等资料。
2、负债类
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等;非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对负债清查时企业、单位要与债权单位逐一核对账目,达到双方账面余额一致。
3、其他类
(1)单位内部往来
单位以清产核资基准日为时点,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内部单位之间往来余额核对一致。
(2)资产损溢确认和会计差错更正
在清产核资审计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清产核资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对审计出来的各种会计技术性差错,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3)或有事项
检查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并将对外担保、抵押的情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函证,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七、清产核资审计工作安排
一、审计工作步骤
1、核实单位基本情况、清查基础材料
(1)获取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的相关资料,对单位全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做好对各项清产核资材料的核实工作。
2、账务清理与核对
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对审计范围内各单位截止审计基准日的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全面核实,对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会计差错调整。
对各种资产采用询问、检查、盘点、函证、重新计算等方法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的基础上,按照执业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各种资产的清理、核实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做好各类实物资产、往来款项、对外投资的审计工作。
3、资产账务、盘点结果及清查报表审核整理
(1)资产账、财务账比对 :核对资产账与财务账账账差异。
(2)盘点结果审核 :核对资产盘点结果,对各种未达账原因造成的盘亏、盘盈情况进行审核校验。
(3)资产实物盘点核查 :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的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实。
4、损溢认定,资金核实
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的有关规定的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确定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以及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5、提交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在对财产清查进行审计、对相关损溢进行鉴证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单位清产核资结果发表审计意见,出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对清产核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按照资产管理方面、会计核算方面、综合管理方面进行分类细化,提出切实可行的相应整改意见,以便单位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二、审计工作方法及取证要求
(一)审计工作方法
在对贵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的基础上,合理采用函证、盘点、检查、重新计算、询问等方法进行审计。
1、采用恰当的函证方法。对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异地库存商品进行抽样函证,当抽样函证发现差异时,应合理扩大函证量,直至全部函证。
2、采用恰当的盘点方法。对重大、数量有疑问的实物资产进行全部盘点;其他资产分层抽样盘点,当抽盘发现差异时,合理扩大抽盘量,直至全部盘点。
(二)审计取证要求
1、损溢证据材料的形式要求
(1)所有文本材料统一使用A4白色纸张,包括打印件和复印件,各证据材料均需收集一式四份。
(2)《资产清查损溢申报表》、《资产清查损溢现场审查表》等表格文件均采用统一的格式,表格内应填列的内容除签章部分外均在电脑中填列完整再打印。损溢说明、内部经济鉴证意见书等相关内容可必须为“A4”纸。
2、资产清查损溢申报表的填列要求
被清查单位在填列《资产清查损溢申报表》前,首先应详尽的描述该项目的发生时间、形成过程、涉及金额、目前状况、形成损溢的原因分析、单位在减损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对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及估计标准等事项,形成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总体标准应能使不相关的第三人在阅读该栏目后清楚的了解该申报损溢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对该项目是否形成损溢产生基本审计。
《资产清查损溢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依据专项说明填写,“关键证据”应按前述证据的排列顺序逐项进行罗列;各部门意见的签署应清晰、明确。
3、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负债盈溢项目取证要求
详见下表。
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负债盈溢主要证据表
类别 | 损溢原因 | 应获取的主要证据 | 说明 |
1.货币资金损失 | 现金短缺 | 现金盘点表(保管人确认) | |
短款说明及内部核准文件(包括管理责任人责任认定及赔偿说明的书面材料) | |||
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还应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 |||
涉及刑事犯罪的司法涉案材料 | |||
银行已付、单位未付款项 | 逐笔查明形成原因,确认与收款人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情况、分清责任 | ||
按下述坏账损失确认要求进行取证 | |||
2.坏账损失(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暂付款) | 已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政府责令关闭 | 法院、工商部门、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 | 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证明需进一步查证 |
对方单位已清算的,清算报告及未清偿部分的说明 | |||
对方单位未清算的,中介机构对不能收回部分出具的鉴证证明 | 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 ||
失踪,死亡 | 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 ||
中介机构出具的其遗产不足清偿或无法找到承债人的证明 | 律师 | ||
不可抭力(战争、国际政治事件、自然灾害等) | 单位专项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律师、注册会计师 | ||
败诉,或虽胜诉但无法执行、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 | 法院相关文件 | ||
单笔金额较小的逾期3年以上款项(催收不经济) | 单位专项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境内逾期3年以上的款项 | 单位催收磋商记录 | ||
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以上亏损、连续停业3年以上(报表、审计报告或近期资产评估报告) | |||
单位与对方单位最近3年无业务往来的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 ||
境外(含港、澳、台)逾期3年以上款项 | 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的证明 | ||
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境外律师、注册会计师 | ||
有债务重组协议的逾期3年以上款项 | 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类似)决议 | ||
二级及其以下单位报经上一级单位审批同意的文件 | |||
债务重组协议,已收回资金证明 | |||
3.存货、产成品、在产品损失 | 盘盈,盘亏 | 保管人确认的盘点表及说明材料 | |
盘盈存货入账依据(入库单、类似存货采购发票、其他价格证据) | |||
盘亏存货价值依据(入库单、账面成本) | |||
内部责任认定及责任人赔偿的说明,内部审批文件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毁损 |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单位内部技术鉴证证明 | ||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国家技术鉴证部门的证明或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技术鉴证证明 | 技监部门 | ||
实物现场照片 | |||
单位情况说明,责任认定及内部核批文件 | |||
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 |||
被盗 | 公安机关报案记录(立案、破案和结案材料) | ||
责任人认定及赔偿说明,内部核批文件 | |||
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 |||
已削价、折价处理的存货(账存实无) | 单位说明材料 | ||
相关会计凭证(计算确认的原账面价值与收回金额的差额部分) | |||
成本高留低转 | 单位专项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4.投资损失 | 被投资单位已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 | 法院、工商部门、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 | |
被投资单位已清算的,未清偿部分的说明 | |||
被投资单位未清算的,中介机构对不能收回部分出具的鉴证证明 | 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 ||
参股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较小的,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以上亏损、连续停业3年以上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单位应提供对方单位的证据:报表、工商税务证明、审计报告或近期评估报告) | 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 ||
期货、证券、外汇等投资 | 已交割,投资损失挂账未转损溢形成潜亏 | ||
相关会计凭证(计算确认原账面价值与收回金额的差额部分) | |||
5.固定资产损失 | 盘盈 | 盘点表及保管人说明 | |
价值确认依据(同型号市场价格、类似功效资产价格、数额较大的由中介机构评估作价) | 资产评估师 | ||
盘亏 | 盘点表及保管人说明(金额较大时应逐项说明) | ||
单位内部责任人认定及赔偿说明,内部核批文件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毁损 | 金额较小的,单位内部技术鉴定证明 | ||
金额较大的,单位专项说明,委托外部有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证明 | 技监部门 | ||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材料(如:公安、消防、交通、房产、安检) | |||
实物现场照片 | |||
单位内部责任人认定及赔偿说明,内部核批文件 | |||
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 |||
被盗 | 公安机关报案记录(立案、破案和结案材料) | ||
责任人认定及赔偿说明,内部核批文件 | |||
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 |||
工程实际投入价值的确定依据 | |||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 事故证明材料 | ||
责任人认定及赔偿说明,内部核批文件 | |||
涉及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说明 | |||
6.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损失 | 被替代、超保护期等无效资产 | 技术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 |
超期证明文件 | |||
账面余额的证明资料(明细账) | |||
7.其他损失 | 或有负债变成事实负债,且无法追回 | 担保损失--按坏账损失确认办法 | 注意已变成事实的负债,经济资源已肯定会流出单位 |
抵押损失--抵押资产被变卖或拍卖的证明 | |||
8.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 已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政府责令关闭 | 法院、工商部门、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 | 因合并、分立而注销的证明需进一步查证 |
对方单位已清算的,对方单位未要求清偿的说明 | |||
对方单位未清算的,中介机构对不需支付部分出具的鉴证证明 | 律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 ||
失踪,死亡 | 公安机关证明材料 | ||
中介机构出具的不需支付或无法找到承债人的证明 | 律师 | ||
不可抭力(战争、国际政治事件、自然灾害等) | 单位专项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律师、注册会计师 | ||
败诉,或虽胜诉但无法执行、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 | 法院相关文件 | ||
单笔金额较小的逾期3年以上的款项 | 单位专项说明(逾期期间对方未就此款项提起诉讼或提出要求、无同意支付的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逾期3年以上的款项 | 相关情况说明(逾期期间对方未就此款项提起诉讼或提出要求、无同意支付的说明) | ||
单位与对方单位最近3年无业务往来 | |||
中介机构出具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9.应付职工薪酬 | 超支挂账 | 单位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超支情况的说明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
10.应交税金借项 | 不予抵扣 | 单位纳税或退税的申报表,不予抵扣说明材料 | |
税务部门的汇算资料,相关文件 | |||
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证明 | 注册会计师 |
注1、每项损溢均需单位出具专项说明。
注2、鉴证证明主要有:单位内部技术鉴证证明、专门机构的技术鉴证证明、律师及资产评估师的鉴证证明等。
八、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清查工作,现场审计分为三个阶段。其中:前期准备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报告阶段,初步安排各审计阶段的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九、审计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我所拟从以下两个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1、人力资源保证
选派能够胜任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参与本次审计的任务,如果在审计过程中由于情况复杂,应相应增加力量,以确保审计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审计质量保证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制度是保证执业质量的根本措施。为了确保本次审计的执业质量,分清各自的复核职责,项目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质量控制的内容,以指导控制复核运作的有效开展。
十、审计周期保证措施
为了顺利完成清产核资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周期,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
十一、现场总体要求
1、现场进度控制
严格执行进度安排,若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延长。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执业人员应恪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准则》,并遵守工作纪律。
企业并购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标和范围
为贵单位进行企业并购开展尽职调查、财务审计等相关审计业务,出具尽职调查等相关审计报告。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1.公司并购阶段
(1)并购决策阶段
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阶段
定量选择模型:通过对企业信息数据的充分收集整理,利用静态分析、ROI分析,以及logit、probit还有BC(二元分类法)最终确定目标企业。
(3)并购初期工作
对企业进行深入的审查,包括工商、生产、经营、财务、税务、担保、诉讼等资质的研究调查等。
(4)并购实施阶段
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1.纯现金支付、2.现金加股权、3.混合证券支付(收购方债券、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法律文件的制作,确定并购后企业管理层人事安排、原有职工的解决方案等相关问题,直至股权过户、交付款项,完成交易。
(5)并购后的整合
2.审查并购决策
(1)审查并购对象选择的恰当性。
主要对目标公司产业方面进行审查,掌握目标公司的总体状况,如其行业特点、发展前景、资产性质及数额、财务实力、营销渠道等,从而做出是否并购的决策,能为公司并购方式的确定提供依据。如果是同业的横向兼并或相关产业的纵向兼并,目标公司从事的是收购方所熟知的领域,对它的审查相对简单。如果属于混合性兼并,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并非收购方所熟悉,那么对该行业的前途及目标公司的竞争地位需要进行详尽的了解和分析,如政府对本行业的管制程度与趋势、目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目标公司的专利及商标状况等。除此以外,还应分析导致并购成功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2)审查并购财务决策是否正确。
通过分析各种并购方案的成本与收益的大小,从资本运作效益角度来选择最优的方案。通过审查资料信息的来源及可靠性,审查并购收益与成本的计算,审查公司并购的整体效益,即能否取得经营协同效益等方面鉴证服务并提供合理保证。
(3)审查并购协议财务事项是否合法合理。
由于并购本身具有风险性,买卖双方都对此持谨慎态度,故并购协议具有重要地位。审计人员对并购协议实施审计的主要目的在于确认其中财务相关事项的合法性、完整性、合理性。如就完整性而言,应包括陈述与保证条款、履行合同期间的义务条款、合同履行的条件条款、损害赔偿条款等。并购协议应当遵循等价有偿的原则,对显失公平的并购协议应追查缘由,彻底揭露。
3.审查资产评估
在企业并购活动中,对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实际价格,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依据。
由于我国目前还未出台完整的企业兼并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素质和技术还有待提高,企业并购实践中的资产评估工作还不够规范。因此,有必要对评估过程和结果加以审计监督,检查评估过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评估的结果是否完整、真实和准确。
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评估过程是否合规取价标准是否恰当;评估方法是否合适;计算过程及结果是否正确;评估资料是否完整,对评估增减值的说明是否详细、公正,认定理由是否充分;评估的资产范围与有关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企业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
审计人员应本着科学、真实、公平的原则,以资产评估确认值为基础,也可根据企业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在评估值的基础上作适当浮动。审计时应注意评估值估算的真实性、正确性和科学性。当下浮幅度超过10%时,要审查是否报经同级财政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要特别关注有无人为低估国有资产或高估非国有资产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
4.审查并购效益
并购效益实际是并购活动的核心,是衡量并购成败的关键。因此,审计人员应把并购效益审计作为重点。主要是要将并购的收益与并购成本进行比较,计算出并购净收益,作出综合审计。
并购收益是指并购行为所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包括规模收益、差价收益、税收优惠、上市资格。并购成本是指并购行为本身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整合成本、机会成本。
(1)规模收益。
企业通过并购在整体产品结构不变的条件下,充分利用大型设备实现专业化生产,增加产量,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可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审计规模收益时,也要关注各种成本费用的审计,还要与并购的过程相联系。
(2)并购差价收益。
如果企业希望在并购之后通过适当的整合,再将目标企业转手出售,那么可以通过股价的预期效应取得并购价差收益。有些企业由于管理较差,资源利用不合理,造成市场对这些企业的价值低估,如果能够把这种市场价值低于资产的重置成本的企业作为并购的目标企业,然后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合,就可以获得比市场价格更高的企业及其资产。因此,在审计中必须辨别企业的并购动机,了解并购的短期与长期效益。
(3)税收优惠。
并购过程中企业可以利用税法中的税收递延条款合理避税,把目前亏损但有一定盈利潜力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尤其是当并购方为高盈利企业时,能够充分发挥并购双方税收方面的互补优势。审计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当亏损企业被作为并购目标时,一定要考察目标企业是否具有长期盈利潜力,并购方能否将目标企业的盈利潜力很好地开发和利用起来,而不能仅仅利用亏损企业避税方面的优势,忽视了并购以后的实质性经营。
(4)上市资格。
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上市公司,可以取得上市公司宝贵资源。并购不但可以迅速取得上市资格,提高企业知名度,而且通过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获取配股以及发行新股的资格,较为便利地通过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节约上市费用。审计人员应当注意审查上市公司是否借助并购的机会上市,从而牺牲并购的效益来换取壳资源,或者希望上市后短期投机圈钱。
(5)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成本。并购方必须全面收集目标企业财务信息,主要有目标企业的资产规模、资产质量、产品结构、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成本结构、融资能力等,从而对目标企业作出基本全面的财务审计,并依据这些信息进一步确定并购价格。在有多家企业竞相并购同一家企业的情况下,相互竞价必然加大并购成本,此时还要了解竞争对手的实力、报价和竞争策略等因素。一般而言,收集的信息越充分详细,信息收集费用越高,信息不对称的风险越小,并购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6)整合成本。
并购后为使被并购企业健康发展而需支付的长期运营成本。具体包括:整合改制成本、注入资金的成本。整合与营运成本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难以预见性。
(7)机会成本。
并购过程需要耗费企业大量的资源,包括资金的输出、物资的调拨、人员的调配,一旦进入并购过程,就很难有充足的资源进行其他项目,因此,并购行为丧失其他项目的机会和资金收益就构成了并购的机会成本。
5.审查并购账务处理
并购账务处理通常有四种方式:
(1)承担债务式,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
承担债务式的会计处理。在这种方式下,兼并企业一般不付给被兼并企业资金。兼并企业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如为股份公司,则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购买式,即兼并企业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
购买式的会计处理。在这种方式下,兼并企业一般是以现金作为购买条件,将被兼并企业的整体产权全部买下。兼并企业进行账务处理时,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账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一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
(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份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企业的一个股东。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购买合并通常用购买法;换股合并通常采用权益联营法。采用权益联营法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被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原账面价值入账,股东权益总额不变,被并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全部并入兼并公司当年的合并利润表,而不论换股合并是在年初还是年末完成。与购买法相比,权益联营法容易导致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而有可能对公司的配股申请产生有利影响。另外,并购公司还可以将目标公司再度出售,只要售价高于账面价值,就可获得一笔可观的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收益。而购买法由于并购公司要按照评估后的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记录被并公司的资产与负债,评估价值又通常因通货膨胀等因素而高于账面价值,因此,购买法将产生较低的净资产收益率并很难获得再出售收益。
(4)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的目的。后两种方式的会计处理大多采用购买法和权益入股法。
在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并购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同时,必须留心并购公司是否利用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利润操纵。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其审计方法复杂多样。并购审计除传统审计常用的检查、观察、询问、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函证、分析外,还要运用效益考评和鉴定评估方法。如果审查兼并决策时要用到投资回收期法、追加投资回收期法、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等;审查目标公司各方面能力时要用到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社会贡献能力等综合的指标分析法等;审查资产评估时要用到清算价格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等。
1.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
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鉴证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责任方及其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阅、鉴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管理等其他事项;
2.收集资料
3.审计实施
(1)审阅并购方案和并购协议
通过审阅并购方案,全面、详细掌握其内容并对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制定的有关并购的法规条文,检查方案与法规精神是否一致,有无违规行为,为下一步审计打好基础。
并购方案必须是贵单位的产权持有企业(单位)制定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证监会、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原件。必要时可从证监会、国资委等主管部门获取,或者将其与贵单位提交的实施方案对比。其次,并购双方所签署的购并协议是否公平、严密,也是并购成功与否的关键,我方通过对并购方案有关条文、协议进行审阅,主要看协议有关条款与方案是否一致及不一致的原因。
(2)抽查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审阅清产核资报告(包括报告书、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及查看工作底稿,抽查清产核资结果。一是审查资产评估的立项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立项;查看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是否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二是审查评估价值的真实、准确性,有无人为低估国有资产或无偿量化分配给个人;三是审查资产评估结果是否报经同级财政机关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3)抽查社会审计资料
利用被合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资料,抽查其工作底稿,看账账、账证、账卡、账实是否相符,审查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分清资产项目及数额,确认待处理财产损失额。对或有事项,包括未计的收支、担保、抵押和未决诉讼等,予以重点关注,并进行审计核实,要尽可能掌握真实、全面的情况。
(4)复核定价方法和计算依据。
该项为资产并购审计的核心步骤。标的资产定价方法一般是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标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底价确定收购价。从收购底价的计算过程看,资产评估是关键环节,而资产评估方法又是关键中的关键。因此,认真复核收购底价的定价方法和计算过程,注意不同标的资产的调整因素,特别注意严格对照财政部规定的四种资产评估方法复核标的资产价值的计算过程,保证资产评估的准确性。
(5)内查与外调相结合
企业并购事项关系到并购双方的利益,在企业“内部人控制” 问题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的情况下,企业可能通过虚假并购、人为制造利润、配合股市炒作等方法从中渔利,损害国家利益。单独检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延伸到并购双方,必要时还要走访证券监管部门,做到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真正查清问题,规避审计风险。
内查是指检查贵单位的财务部门,主要检查其与资产并购有关的账、表、凭证及必要的原始单据等。从财务与业务两个部门获取的数据、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查找差异,发现问题。
外调是指对被并购方进行调查,主要是调阅并购协议以及与此业务有关的账务记录和会议记录,并与有关当事人座谈、询问,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材料,从对方获取信息等证据,防止虚假并购行为。
1.1.1 内部控制方面
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现代化管理方式,可以对事业单位各项运营行为进行规范,实现各个运营活动的科学监管,及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理。为了将内部控制自身作用充分发挥,要求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优化内部管理方式,加强内部控制体系构建,给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提供条件,在提升事业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保证单位运行安全,引导事业单位稳定发展。
1.1.2 经济责任方面
当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均是把国有资产投资活动当作获取效益的主要方式,这就导致事业单位在运营发展过程中,将会受到国有资产情况的影响。所以,财务收支成为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核心内容。在此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数量繁多,不但包含了财务核算,同时也涉及了财务管理、基建管理等,应提高重视度。
1.1.3 审计质量方面
事业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对审计工作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全面提升审计质量,采用内部审计方式,在经济新常态下,事业单位的财务更加精细化,过去粗放、陈旧的审计流程已不适应新的审计环境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更新现有的审计流程,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在审计过程中,将整个审计单位分别划分成重点审计项目和非重点审计项目。针对不同划分,进行不同程度的检查,总体审计既要做到全面性又要有针对性。首先,可以在审计前调查工作得到的材料信息进行分析,划分出重点项目。其次,对于不同的审计重点选择相应的审计方法和策略。重点审计部分,审计方案尽可能详细,给事业单位全面发展提供依据。
1.2 难点
1.2.1 管理层的支持与重视
内部审计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支持与重视。很多企业的管理者认为,内部审计无非是“找问题、挑毛病”,给企业发展带来了一定阻碍,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效率。在这种管理理念下,内部审计很难开展工作,也没有办法发挥内部审计的功能。因此,想要顺利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得到管理层的重视与支持。
1.2.2 内审范围的多元化
传统概念中,内部审计等同于财务数据的检查与稽核,很多企业把内部审计归属于财务团队,审计人员是只掌握财务知识的财务人员。实际上,内部审计工作应该渗透到企业的各个业务流程当中,专业的审计人员应该熟悉与掌握企业各项关键业务制度与流程,对关键环节应具备一定的判断能力与评价能力。因此,内部审计范围是多元化的而不是仅仅定位在财务数据的检查上,这就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搭建与定位、对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
1.2.3 内审工作指引的建立
内审工作的范围广泛、工作内容复杂,如何搭建有效的工作指引是非常有难度的。工作指引应该涵盖所有的关键业务与流程,且指引中的工作条目可以高效、有效地作为内审人员的工作工具。因此,关于建立高质、有效的工作指引是内部审计面临的难点与挑战之一。
1.2.4 内部审计取证
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即审计结论必须以审计证据作为依据。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就是通过搜集、获取关键审计证据,总结出审计结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审计取证是非常有难度的。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部门,如何获得更加有力度的外部第三方证据是审计人员面临的挑战。
1.2.5 审计人员的自身能力
众所周知,内部审计是团队协作的部门,任何一项审计工作,都需要至少两名审计人员共同完成。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发挥其沟通、判断、反应、敏感度、谨慎性等方面的能力,甚至需要凭借其经验判断,确定审计方向与审计方法。因此,审计人员自身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是内部审计面临的难度与挑战。
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召开审计组成员会议,提出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初步确定审计的总体时间安排。
审计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综合考虑相关人员的胜任能力, 确信工作组整体上具有适当的胜任能力并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能够按照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业务。
业务负责人指导、监督、复核工作组成员执行的审计工作,以确保: 工作组全体成员充分理解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充分并得以恰当执行;审计资料充分、可靠、相关并得以记录,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满足项目预算、时间表、工作方案安排的要求;与委托方和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及时征求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安排工作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并合理保证审计人员就疑难问题进行适当的咨询。
为了确保现场审计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在进现场前,根据项目清单和审计指标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审计底稿模板 , 这样不仅可以使现场组织工作高效有序 , 而且还可以有效指引参评人员高效完成任务 , 同时有利于后期复核人员的复核与检查。
审计底稿模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按项目明细表的序号对审计项目进行编号
2.根据审计指标的层级对所有指标进行编号
3.根据项目编号和审计指标的编号确定每个项目各个审计指标的编号,即工作底稿的编号,便于资料的索引和归档。每个指标底稿中应包含审计的程序、资料索引、审计得分等内容。
4.审计工作日记 (问题的小结与汇总)编写指引,工作日志应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审计人、问题描述、问题类型、问题金额、问题说明等内容。
组织审计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财政支出内部控制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审计工作程序及要求。
加强培训、弄清要点,解开难点,掌握方法, 才能事半功倍。由于政府财政支出内部控制检查不同于一般的专项审计,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关注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外,更重要的是要从政府宏观角度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审计。因此,要在坚持合理性审计的同时,更要重视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的审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转换观念,除了个人专业技能外,要更加注重自身对问题的调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的提升。事务所也应该加强这些方面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和储备具有这方面能力的专业人才。
具体是:(1)向小组成员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 ;(2)详细讲解审计指标,厘清每个审计要点需核实的内容、需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如何评分;(3)讲解如何编制项目底稿,包括底稿的编号及索引;(4)强调现场审计的重点;(5)现场的时间安排,问题如何进行集中沟通交流等。
内控审计的实施可以视为一个资料收集、分析和沟通的过程。审计人员收集资料、解读资料并加以分析,与委托方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持续沟通,就各种发现、意见和观点进行审计,直至最终形成审计结论。
收集资料是内控审计实施阶段的核心工作,通过充分收集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对特定项目进行了解,以描述、分析内控目标实现程度。 内控审计工作依赖职业判断,资料收集和文档的质量至关重要,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项目管理要素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有序、全面地收集相关资料:
1.相关审计标准:与特定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2.项目立项资料: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或概算批复、预算批复等;
3.项目管理资料:项目的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4.预算决算资料:预算申报表、决算报表及其相关会计资料等;
5.项目实施资料:招投标文件、委托外包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监理报告、审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等;
6.产出效果资料:项目成果及其交接资料、专业验收报告、项目总结资料、社会调查资料及受益者问卷调查等。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编制恰当的“提供资料清单”交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准备,要求及时提供。
对项目资金投入、委托外包程序和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需要对照相关财经法规规定,进行合规性检查,据此作为项目投入与项目管理的重要审计资料。
内控审计可能运用社会科学中的多种数据收集方法,比如调查、访谈、观察以及检查书面文件等。在选择方法时,基本原则是灵活务实。某些实际情况可能限制可供选择的方法。
在收集资料过程中,审计人员需要及时与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有助于降低误解风险,加快审计进度。审计人员也需要对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及时收集审计资料,分别进行沟通。
内控审计涉及委托方、项目实施单位等多方当事人,沟通十分重要,它贯穿于财政支出内控审计的全过程。加强沟通有利于准确把握要点,通过沟通可以取得相关部门理解、支持与配合,是确保业务顺利进展的关键。沟通分为书面沟通与口头沟通,口头沟通应认真做好沟通记录,内容包括 :沟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要点与主要内容等,重要的口头沟通应形成记录,经参加人员审核无误后,最好能当场签字确认。
通过沟通可以正确理解委托方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并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具体是:
根据委托方原收集的相关信息,对内控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初步探讨。
对设定的财政支出内控审计指标体系内容,主要包括:审计指标、审计标准和审计方法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审计的侧重点,探讨审计指标、审计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审计方法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建立完善的协调沟通机制,选择合适的进场时点,确保审计工作有效、有序地展开。沟通机制主要包括 :建立专门的联系人机制、资料流转程序机制、合理的进点时间安排、可靠的问题沟通程序等,进场时间一般是在实施单位准备好资料后,再择日进场。
进场前一般要先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本次审计所需的资料清单,清单要目标明确、尽量详细,同时做到有的放矢,便于让项目实施单位事先做好准备,同时还可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反馈资料准备情况,以便选择合适的进场时间。这样,既可减少现场人员的等待误工时间,又可尽量减少对项目实施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提问题不能以审问式的发问形式,避免让对方产生抵触情绪,给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碰到问题,尽量避免一人一问,最好将问题集中,统一指派一位有沟通技巧经验的人员统一负责,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减少对方配合的工作量,容易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
资料收集工作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持续进行的(如时间序列分析、纵向分析等)。收集的资料可能是实物资料、书面资料(包括书面声明)、口头资料(访谈)或者基于审计目标的其他形式资料。通常情况下, 需要同时收集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 获取的资料需要是可解读的,并且具备相关质量特征。
审计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观察等方法获取一手数据(即自有资料)。然而,审计中大量使用的是二手数据(即他人提供的资料)。审计人员尽可能获取最优信息。
审计人员需要秉持批判的态度,对所获取的信息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判断,作出客观审计。审计人员要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并且客观、开放地接受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如果绩效信息由被审计单位的信息系统生成,则数据的可靠性对审计结果具有重要影响,此时审计人员需要采取措施评估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审查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在审计过程中,如果需要获取敏感性信息(例如对管理层的看法),需要确保匿名,不泄露信息提供者身份。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建立和保持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工作组能够遵守质量控制制度和相关规定,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在内控审计人员的招聘、任务委派、职业发展、培训、业绩考核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
人力资源
通过充分有效的培训保持内控审计人员的专业熟练程度,培训主题可能包括内控审计方法的发展现状、定性分析方法、案例分析、统计抽样、数据资料收集技巧、数据分析、报告撰写,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社会科学或信息技术等。视需要,组织审计人员参加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其他方面组织的内控审计业务培训。
技术支持
鉴于内控审计业务的特点,承办该类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考虑在所内建设内控审计技术支持平台,严格内控审计工作质量考核。
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
工作底稿是内控审计中收集和产生的相关文档,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内控指标评分工作底稿、座谈会和访谈会议记录、满意度测试汇总底稿、专家意见和建议以及审计报告等。
工作底稿是外勤工作和审计报告的联结点,足够完整和具体的工作底稿能够发挥以下作用:
(1)确认和支持审计人员的观点和报告;
(2)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作为撰写审计报告或者回答被审计单位或其他方提问的依据;
(4)作为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技术规范的证据;
(5)有助于工作的计划、监督和复核;
(6)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在相关政策和程序中,需要对内控审计业务底稿的归档时间、保存期限、使用和保密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满足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信息化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内控审计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指标体系、报告和底稿范本、分类专家库等,不断提高内控审计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1)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
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进入审计准备阶段,我所会做好审计准备工作,包括: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对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培训;了解和熟悉被审计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问题和领域,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
(2)实施阶段
一周半的时间为审计实施阶段,这一阶段我所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量,按照领到的任务,按照要求的时间安排审计进度,根据审计方案,进行现场审计,取得审计资料,结合发现的问题,形成审计结论并撰写审计报告。
(3)汇总分析阶段
1.与委托人沟通,由发标人委托相关专家对本次的审计报告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
2.综上所述,本事务所已清楚各项服务内容和要求,将严格按照服务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好审计工作。
2.进度方案
(1)检查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检查组
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召开检查组成员会议,提出对本次检查工作的要求,初步确定检查的总体时间安排。
检查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综合考虑相关人员的胜任能力,确信工作组整体上具有适当的胜任能力并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能够按照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高质量地完成检查业务。
业务负责人指导、监督、复核工作组成员执行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工作组全体成员充分理解检查目标;检查程序充分并得以恰当执行;检查资料充分、可靠、相关并得以记录,以支持检查结论和建议;满足项目预算、时间表、工作方案安排的要求;与委托方和被检查单位充分沟通,及时征求意见。
在检查过程中,可以安排工作组内经验较多的人员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并合理保证检查人员就疑难问题进行适当的咨询。
2.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查底稿模板
为了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能高效有序进行,在进现场前,根据项目清单和检查指标体系建立一套完善的检查底稿模板,这样不仅可以使现场组织工作高效有序,而且还可以有效指引参评人员高效完成任务,同时有利于后期复核人员的复核与检查。
检查底稿模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
(1)按项目明细表的序号对检查项目进行编号
(2)根据检查指标的层级对所有指标进行编号
(3)根据项目编号和检查指标的编号确定每个项目各个检查指标的编号,即工作底稿的编号,便于资料的索引和归档。每个指标底稿中应包含检查的程序、资料索引、检查得分等内容。
(4)检查工作日记(问题的小结与汇总)编写指引,工作日志应包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检查人、问题描述、问题类型、问题金额、问题说明等内容。
3.人员培训
组织检查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财政收支方面的政策,及有关项目实施依据,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检查工作程序及要求。
加强培训、弄清要点,解开难点,掌握方法,才能事半功倍。由于政府财政支出检查不同于一般的专项审计,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除了关注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外,更重要的是要从政府宏观角度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检查。因此,要在坚持合理性检查的同时,更要重视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的检查,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转换观念,除了个人专业技能外,要更加注重自身对问题的调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的提升。事务所也应该加强这些方面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和储备具有这方面能力的专业人才。
(1)对检查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安排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要对项目检查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
具体是:
1、向小组成员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相关的规章制度;(
2、详细讲解检查指标,厘清每个检查要点需核实的内容、需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如何评分;
3、讲解如何编制项目底稿,包括底稿的编号及索引;
4、强调现场检查的重点;
5、现场的时间安排,问题如何进行集中沟通交流等。
(2)检查方案设计阶段
积极与委托方沟通征求意见后,确定检查实施方案。
(3)检查实施阶段
审计检查的实施可以视为一个资料收集、分析和沟通的过程。检查人员收集资料、解读资料并加以分析,与委托方和被检查单位进行持续沟通,就各种发现、意见和观点进行检查,直至最终形成检查结论。
1.收集思路
收集资料是审计实施阶段的核心工作,通过充分收集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对特定项目进行了解,以描述、分析审计目标实现程度。审计检查工作依赖职业判断,资料收集和文档的质量至关重要,需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项目管理要素和审计检查工作要求,有序、全面地收集相关资料:
(1)相关检查标准:与特定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2)项目立项资料: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或概算批复、预算批复等;
(3)项目管理资料:项目的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4)预算决算资料:预算申报表、决算报表及其相关会计资料等;
(5)项目实施资料:招投标文件、委托外包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监理报告、审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等;
(6)产出效果资料:项目成果及其交接资料、专业验收报告、项目总结资料、社会调查资料及受益者问卷调查等。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编制恰当的“提供资料清单”交预算单位或实施单位准备,要求及时提供。对项目资金投入、委托外包程序和经济合同执行等情况,需要对照相关财经法规规定,进行合规性检查,据此作为项目投入与项目管理的重要检查资料。审计检查可能运用社会科学中的多种数据收集方法,比如调查、访谈、观察以及检查书面文件等。在选择方法时,基本原则是灵活务实。某些实际情况可能限制可供选择的方法。
2.沟通协调
在收集资料过程中,检查人员需要及时与相关专家进行讨论,有助于降低误解风险,加快检查进度。检查人员也需要对不同的观点和意见,及时收集检查资料,分别进行沟通。
审计检查涉及委托方、项目实施单位等多方当事人,沟通十分重要,它贯穿于财政支出审计检查的全过程。加强沟通有利于准确把握要点,通过沟通可以取得相关部门理解、支持与配合,是确保业务顺利进展的关键。沟通分为书面沟通与口头沟通,口头沟通应认真做好沟通记录,内容包括:沟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要点与主要内容等,重要的口头沟通应形成记录,经参加人员审核无误后,最好能当场签字确认。
(1)委托方对委托事项的内容要进行充分沟通
通过沟通可以正确理解委托方对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并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具体是:
1、根据委托方原收集的相关信息,对审计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初步探讨。
2、对财政支出审计内容,了解检查的侧重点,探讨检查指标、检查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及检查方法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建立完善的协调沟通机制,选择合适的进场时点,确保检查工作有效、有序地展开。沟通机制主要包括:建立专门的联系人机制、资料流转程序机制、合理的进点时间安排、可靠的问题沟通程序等,进场时间一般是在实施单位准备好资料后,再择日进场。
4、与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沟通
主要目的是取得他们的理解与配合,让他们能够放开思想、畅所欲言,以便于充分了解、掌握各方面有用的信息。这一环节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进场前的沟通
进场前一般要先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本次检查所需的资料清单,清单要目标明确、尽量详细,同时做到有的放矢,便于让项目实施单位事先做好准备,同时还可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反馈资料准备情况,以便选择合适的进场时间。这样,既可减少现场人员的等待误工时间,又可尽量减少对项目实施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提高工作效率。
注意沟通技巧
提问题不能以审问式的发问形式,避免让对方产生抵触情绪,给后续工作带来不便;碰到问题,尽量避免一人一问,最好将问题集中,统一指派一位有沟通技巧经验的人员统一负责,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减少对方配合的工作量,容易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
(2)整理判断
资料收集工作可能是一次性的,也可能是持续进行的(如时间序列分析、纵向分析等)。收集的资料可能是实物资料、书面资料(包括书面声明)、口头资料(访谈)或者基于检查目标的其他形式资料。通常情况下,需要同时收集定性信息和定量数据。获取的资料需要是可解读的,并且具备相关质量特征。
检查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和观察等方法获取一手数据(即自有资料)。然而,检查中大量使用的是二手数据(即他人提供的资料)。检查人员尽可能获取最优信息。
检查人员需要秉持批判的态度,对所获取的信息要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分析判断,作出客观检查。检查人员要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问题,并且客观、开放地接受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如果信息由被检查单位的信息系统生成,则数据的可靠性对检查结果具有重要影响,此时检查人员需要采取措施评估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审查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
在检查过程中,如果需要获取敏感性信息(例如对管理层的看法),需要确保匿名,不泄露信息提供者身份。
(4)检查报告阶段
1.获取书面声明
在形成检查结论之前,检查人员考虑向被检查单位获取其自身已履行编制审计报告和向检查人员提供完整信息的责任的书面声明。
2.复核检查资料
通过充分收集、分析和加工数据信息,形成对审计检查宏观与微观层面的数据信息支撑。
3.形成检查结论
检查人员需要系统、谨慎地分析所收集的资料和意见。这一过程中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核对,权衡各种观点,向专家进行咨询,作出比较分析;将相关检查结果按照既定要求进行组织,在工作组内外部进行讨论。
4.梳理问题与建议
检查建议以事实为依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合理建议。
5.与被检查单位充分沟通
在出具正式的审计检查报告之前,工作组需要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多方面的沟通。
6.征询监管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工作组按要求将审计检查报告初稿提交相关专家及主管部门,与其就检查报告的内容进行充分沟通,获取建议。
7.撰写检查报告
审计检查报告涵盖检查目标、检查范围、检查方法和资料来源,以及检查发现、检查结论和检查建议等内容。
(5)审计检查的质量控制制度
根据《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的规定,建立和保持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检查工作组能够遵守质量控制制度和相关规定,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主要在审计检查人员的招聘、任务委派、职业发展、培训、业绩考核等方面作出合理安排。
1.人力资源
通过充分有效的培训保持审计检查人员的专业熟练程度,培训主题可能包括审计检查方法的发展现状、定性分析方法、案例分析、统计抽样、数据资料收集技巧、数据分析、报告撰写,以及公共管理、公共政策、社会科学或信息技术等。视需要,组织检查人员参加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及其他方面组织的审计检查业务培训。
2.技术支持
鉴于审计检查业务的特点,承办该类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考虑在所内建设审计检查技术支持平台,严格审计检查工作质量考核。
3.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
工作底稿是审计检查中收集和产生的相关文档,包括检查工作方案、审计指标评分工作底稿、座谈会和访谈会议记录、满意度测试汇总底稿、专家意见和建议以及检查报告等。
工作底稿是外勤工作和检查报告的联结点,足够完整和具体的工作底稿能够发挥以下作用:
(1)确认和支持检查人员的观点和报告;
(2)提高检查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3)作为撰写检查报告或者回答被检查单位或其他方提问的依据;
(4)作为检查人员遵守检查工作技术规范的证据;
(5)有助于工作的计划、监督和复核;
(6)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在相关政策和程序中,需要对审计检查业务底稿的归档时间、保存期限、使用和保密等方面作出规定,以满足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4.信息化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审计检查数据库,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指标体系、报告和底稿范本、分类专家库等,不断提高审计检查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6)审计检查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要求
在承接和开展审计检查工作过程中,要求检查人员恪守诚信和保持良好职业行为,因此,需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1.客观公正原则
检查人员需要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应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检查人员时,应当考虑其是否与被检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其他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设置相应的回避制度和程序,以避免对客观和公正性产生影响。检查人员不得向被检查单位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职业怀疑态度
检查人员在整个检查过程中需要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充分关注审计检查资料的质量。
3.保密义务
检查人员应当对审计检查工作中获知的信息保密,未经适当授权或法律法规允许,不得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所获知的信息,或利用所获知的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对于委托方在业务约定书及其他沟通文件中明确的专门的保密要求,工作组还需要专门设置适当的程序,以履行具体的保密条款要求。
(7)应急方案
1.应急原则
我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服从所领导的统一指挥,不折不扣地执行项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
应急处理过程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责任到人,指定联系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2.后备人员安排
应急处理过程中,如确有必要,可从我所其他部门中抽调人员协助完成工作任务。后勤保障工作要按照服务及时、保障有力、确保安全的原则,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物资供应,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3.治安保障
应急处理期间的治安保障工作,在紧急情况下做好防火、防盗、维护社会秩序等各项工作。必要时可联系驻地公安机关,借用警力参与应急处理和治安维护,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控制事态,确保应急各阶段、各场所的社会治安。
4.交通与通讯保障
紧急状态下,确保交通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的及时供应与畅通。所有参与应急处理的人员应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通讯方式,确保通讯畅通。特殊情况下,未参与应急处理的职工也要应急处理小组提供可靠有效的联系方式。
3.进度控制措施
(1)工作进度保障方案
在对本项目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工作的难度与风险,制订详细缜密的工作计划,与委托单位讨论确定后实施;在工作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与委托单位共同讨论修订工作计划,保证会计服务工作在计划的指引下进行。
(1)接受项目后针对委托项目第一时间召开会议;
(2)提出进度计划:我方保质保量提交相应工作成果文件:
(3)定期汇报进度,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任务。
(2)疫情期间安全进度保障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做好如下安全进度措施:
1.工作场所方面,严格消毒防范措施,定期测量体温,定期规范消毒,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严格执行返京工作人员隔离满14天无恙后再上岗工作。
2.人员方面,组成多个梯队,第一批由未离京人员组成,体温无异常,体感无异常者才能上岗,每天定期测量体温,上报情况,公司定时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第二梯队由返京已隔离14天无恙工作人员组成,每天定期测量体温,上报情况,公司定时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
(3)组织进度保障方案
在项目组的组建上,我们将选择资深执业人员担当项目负责人,并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从而确保项目组是一个团结、和谐、高效的战斗集体。同时保持项目组成员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稳定不变。
(4)执业人员培训保障方案
结合我所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我所具有相同、类似工作经验的同志向全体从业人员传授经验。
(5)沟通联络进度保障方案
1.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1)建立联络人制度
总经理为总联络人,负责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与委托单位信息沟通与反馈。同时将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报各有关各方,以便随时沟通与联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工作中所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内容:汇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3)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归纳整理后及时向委托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会计服务项目组反馈。
2.与被会计服务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1)建立固定联系制度
项目负责人负责与被会计服务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就具体会计服务事项与被会计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沟通。信息沟通以书面形式进行。
(2)充分利用单位信息交换平台
在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外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单位与会计服务项目组、接受服务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包括:
政策法规信息和行业信息;工作方案;质量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共性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及其他质量控制工作;项目组有关技术问题的求助和讨论、经验介绍等信息。
(6)建立稳定高效的项目组
在项目组的组建上,我们将选择资深执业人员担当项目负责人,并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从而确保项目组是一个团结、和谐、高效的战斗集体。同时保持项目组成员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稳定不变。
(7)做好执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结合我们事务所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事务所具有相同、类似工作经验的同志向全体从业人员传授经验。
(8)制订严谨的工作计划
在对本项目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工作的难度与风险,制订详细缜密的工作计划,与委托单位讨论确定后实施;在工作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与委托单位共同讨论修订工作计划,保证审计工作在计划的指引下进行。
为了保证工作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在本计划方案的基础上,我们将按月、周作出更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进展月报、周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月计划进行修正。
(9)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审计工作如期完成
由于项目检查、审查和考评,具有动态的、实时的和持续的系统性特征、要求发挥审计作用的及时性、时效性强的特征,为了发挥审计的监督功能,使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投资项目,不仅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有所保障,而且必须保证各种资源的持续稳定,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1.紧急任务应急预案
在投标人中标后,为区审计局提供服务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因各方利益处理不当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突发事件,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为区审计局提供好服务:
(1)人力资源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按照当前工作的轻重缓急紧急调配机构所有人员为突发事件提供服务。
(2)时间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为突发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切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让路,使突发事件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3)质量保障、后勤保障前移: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的质量控制小组将与审计项目组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后勤保障部门进入一线,为审计项目组提供后勤服务。
(4)组织保证措施: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单位总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总经理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牵头单位行政部,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人力资源、物资调配工作。
2.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由于本项目服务周期长的因素所决定,在投标人中标后为区审计局提供服务期间如果发生大风、暴雨、冰冻、暴风雪、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我们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任何情况下均能为区审计局提供好服务:
(1)人力资源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按照当前工作的轻重缓急紧急调配机构所有人员为突发事件提供服务。
(2)时间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为突发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切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让路,使突发事件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3)质量监控、后勤保障前移: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的质量控制小组将与审计项目组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后勤保障部门进入一线,为审计项目组提供后勤服务。
(4)组织保证措施:公司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牵头单位总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总经理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牵头单位行政部,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人力资源、物资调配工作。
3.投标人自身原因应急预案
由于本项目的特点所决定,如果因各种原因发生总协调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能及时履职的情况,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预案避免给审计工作造成损失:
(1)实行总协调人、项目总负责人双人双岗制度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响应,确定牵头单位总经理为项目总协调人,在牵头单位总经理不能及时履职时由其他成员单位总经理履行项目总协调人职责;确定牵头单位副总经理为项目总负责人,在牵头单位副总经理不能及时履职时由其他成员单位副总经理履行项目总负责人职责。
(2)与关键从业人员签订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
针对中介机构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十分重视人员稳定工作。一是把好进人关,本公司的用人理念是“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在人才招聘上始终坚持“适合”本公司为第一标准,适合的标准是有德有才德为先;二是经过充分协商,与关键从业人员签订长期的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从而保证队伍的稳定。
(3)保证与委托单位的无障碍联络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成为教委服务单位,我们将指定至少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与区审计局沟通联系人员,并将每个联络人不少于三种的联络方式告知委托单位,保证委托单位的任何需求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响应
为了确保为教委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我们将建立轮流值班制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轮流值班,保证对教委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任何需求均能作出正确积极的响应。
(10)建立起与委托单位的沟通联络制度
1.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1)建立联络人制度
总经理为总联络人,负责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与委托单位信息沟通与反馈。同时将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报各有关各方,以便随时沟通与联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工作中所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内容:汇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3)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归纳整理后及时向委托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审计项目组反馈。
2.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1)建立固定联系制度
项目负责人负责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就具体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沟通。信息沟通以书面形式进行。
(2)充分利用单位信息交换平台
在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外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单位与审计项目组、接受服务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包括:
政策法规信息和行业信息;工作方案;质量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共性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及其他质量控制工作;项目组有关技术问题的求助和讨论、经验介绍等信息。
(1)服务方案的质量控制
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编制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经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采购人批准,由项目组负责实施。
项目负责人对服务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的恰当性负责;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服务范围和重点的适当性负责;项目组组长对服务内容的适当性、步骤和方法的可操作性负责;项目组成员对事前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服务证据的质量控制
服务工作中收集必要的证据。如:内部组织机构图;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工作方案;风险识别和防控一览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会内部各岗位职责;食堂如何管理(自营还是委托承包)。
项目组组长应当督导项目组人员收集证据工作,审核证据。发现证据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成项目组人员进一步取证。项目组人员应当对其收集的证据严重失实,或者隐匿、篡改、毁弃证据的行为承担责任;项目组组长应当对重要事项未收集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结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承担责任。
(3)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项目组人员应当对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未执行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发现的,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未如实反映的,以及查出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项目组组长对复核意见负责,对未能发现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4)服务报告的质量控制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写服务结果文件。项目组组长对其提出的服务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工作底稿记录的重大问题不予反映或者未如实反映的,报告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服务结果文件反映的事实严重失实的承担责任。我公司实行严格的三级审核制度。
(5)档案的质量控制
档案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项目组应当确定立卷责任人及时收集项目的文件材料;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及时办理立卷工作。立卷责任人将文件材料归类整理、排列后,交由项目组组长及项目负责人审查验收。
项目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文件材料进行审查验收,并签署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或者向有关机构提出改进意见。项目组应当按照规定期限将检查合格的项目案卷移交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项目组成员对文件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立卷责任人对卷内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负责;项目组组长对审查验收意见负责;项目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归档的及时性负责。
2.审计质量保障措施
(1)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有:
1.业务质量控制审计制度;
2.业务质量复核制度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规范;
4.业务人员职责;
5.业务人员外勤工作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7.档案管理办法;
8.合同管理制度。
(2)全过程质量控制方案
1.组建协调机构
以技术部门为依托,组建协调机构,负责工作过程中各专业对接、各机构协同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机构在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与协调机构的联络,保证联络畅通。
2.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和专家组
以牵头人质量标准部为依托,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质量控制小组,由本单位专家和外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工作计划、工作底稿、业务报告的复核,监督工作计划的执行,从项目的筹划、实施到报告的出具、服务跟踪等,对整个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把关。
3.建立高效稳定的项目组
派驻项目组工作人员不随意变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变动需经招标人同意,助理人员的变动需经项目负责人同意。
4.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在此投标文件所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编制详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进驻审计之前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全体成员明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
5.认真落实三级复核制度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根据此类项目的质量管理经验,制订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复核、质量控制小组详细复核、专家组进行重点复核。
6.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和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质量控制小组提交,由质量控制小组归纳整理后提出解决方案;如果质量控制小组解决不了就提交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项目小组反馈。
7.充分利用专业软件等信息化措施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设立专门的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设备维护和管理、办公网的建设与维护、信息技术支持与培训以及专业软件的引进和开发等工作。
(3)证据质量控制方案
1.建立证据获取规范
(1)制订证据准则与标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我们将根据各种费用特点制订证据标准、使各种费用的审定有完整的证据链,从而保证现场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明确各级人员在证据获取中的职责。明确审计人员是获取证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证据证明力判断的最终责任人。
2.强化证据鉴定环节
(1)强证明力证据的确认。根据证据特征,将证据证明力分为强、中、弱三级,制订各级证据证明力判断标准。对于较强证明力的证据,由审计人员提出判断意见,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
(2)非强证明力证据的应对。将证据证明力判断为中或弱时,应该追加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当一系列中级或较弱证明力证据形成链条足以支持审计对象时,审计人员提出确认审计对象的审计结论,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当一系列证据不能形成完整链条不足以支持审计对象时,审计人员应提出不予确认的审计结论,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
3.严格证据保管制度
(1)专人管理。为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为项目设立资料管理员,配备专门文件柜,负责工作底稿、证据资料的保管工作。
(2)登记。设立工作底稿、证据资料收发登记制度,建立登记簿,落实资料签收记录制度,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4)业务报告质量控制方案
1.项目负责人一级审计
项目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一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1)重要审计程序的制订执行是否已经实现审计目标;
(2)审计项目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支持审计意见;
(3)审计项目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要漏审项目;
(4)是否存在重大未决事项;
(5)报告号是否填列、报告是否完整;
(6)报告的形式(字体、格式、文字大小)是否符合统一要求;
(7)审计意见的确定是否恰当,相关的披露是否一致。
2.质量控制小组二级审计
质量控制小组对报告进行二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1)一级复核表是否填列齐全,复核人是否签字;
(2)审计约定事项是否已经实现;
(3)重要审计程序的制定与实施是否恰当;
(4)重要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支持审计意见;
(5)是否存在重大未决事项;
(6)报告的形式(字体、格式、文字大小)是否符合统一要求;
(7)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3.专家组三级审计
专家组对报告进行三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1)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是否经各级复核完毕,复核人是否签字;
(2)各级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均已解决;
(3)审计报告所表述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3.单位内部审核制度流程
(1)复核的范围
1.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2.检查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论是否正确;
3.复核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是不恬当;
4.检查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了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的执行情况;
5.复核执业人员所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是否存在偏差;
6.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7.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8.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情况。
9.检查审计日记、审计总结是否完整并能反映其工作轨迹。
部门负责人应当全面复核执业报告,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重点复核,但不能减轻其复核责任。
(2)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的复核程序
一般项目的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规模较大的项目,业务方案、工作计划由项目负责人编制,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主任会计师审核批准,分管主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报所长审核批准。
(3)业务报告的复核程序
1.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写项目完成总结报告,送所在部门负责人复核,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分管主任会计师审核后送所长审批签发。各级复核人员逐一在报告审批表上签字。
2.项目负责人接到经分管主任会计师签发同意的报告书后,根据时间先后并照顾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小组成员打印,然后交项目经理作最后校对,再由办公室盖事务所公章。
(4)复核记录
1.所有复核内容都应记录于工作底稿,执业人员整改的过程也应记录于工作底稿。
2.在有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政策所要求的程序已得到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在出具报告前业已完成;复核人员没有发现任何尚未解决的事项,认为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及形成的结论不适当的前提下,复核人员应在复核记录上明确签署“同意出具报告”的字样。
(5)各级执业人员的职责
执业人员克尽职守,履行既定工作程序是质量保障的灵魂。执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事务所鼓励全体人员尽可能地发挥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项目助理人员的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的分工,按照项目计划搜集所必需的各种资料;
(2)核实、计算有关资料和数据,确保各种数字与相关资料之间衔接与统一;
(3)按照分工的项目,根据既定的工作目标和程序要求,逐项验证(包括查核、监盘、函证等),关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的重大事项,提出验证意见;
(4)按照规范要求,编写工作底稿、审计日记。如实反映项目助理人员的工作轨迹和工作结果并签名,然后交项目经理审核。
(5)帮助项目经理整理工作底稿、装订并发送文件。
2.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详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2)正确判断项目小组成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性格素养,协作精神等,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3)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判定项目助理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胜任能力,是否正确理解项目工作指导意见,是否按计划进行工作;了解项目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根据需要,适时修改项目工作计划;
(4)解答项目助理人员提出的疑问,解决助理人员之间专业的分歧,给予必要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应向有关人员咨询;
(5)编制、审查、复核每一份工作底稿,确保各种项目数据、资料之间的勾稽和街接,写明复核意见并签名;
(6)核对审计证据是否齐全,核实查对章程、合同等有关资料的主要条款是否合法、真实,相互之间是否衔接和统一;
(7)审核处理意见和调整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
(8)编制审计日记,记录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9)编制总结报告,提出意见类型,起草执业报告书,完成工作底稿归档的全部准备工作,送各质控人员复审。
(10)整理工作底稿并及时归档。
3.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代表事务所签订业务约定书;
(2)指定项目经理并正确配备项目工作小组成员;
(3)复核并批准项目审计方案、审计计划;
(4)解答项目小组提出的问题,必要时应对重大项目进行适当的跟进;
(5)检查项目经理的复核意见;
(6)检查业务操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7)审核工作底稿、所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审计证据支撑审计结论的充分性;
(8)审核执业报告内容、文字、数字是否正确。
(9)检查项目经理审计日记,对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加强跟进,现场指导。
(10)编制部门工作周报,及时反映部门各项审计工作状况。
若部门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由事务所指定人员代为执行部门负责人的复核工作,以保证各级复核制度的执行。
4.主任会计的职责
(1)复审部门负责人对执业报告的审核意见,签发合格的执业报告。对不合格、不完善的报告退回承办部门并批示补充完善意见;
(2)组织制订各项业务程序,并负责贯彻落实。
(3)及时传达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文件,并组织实施。
(4)定期检查业务质量。
4.质量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1)详细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及时向项目负责人、项目协调人汇报相关情况,包括对项目的了解情况、资料的收集情况、审计撰写情况等,尤其是特殊或加急项目。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果文件的撰写。
完成报告后先自查,包括内容完整、文字正确、描述准确、方法适用、参数选取恰当、附件齐全等。
自查完成后,送一般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如一般复核人员发现错误较多则将报告退回重新自审。
工作完成后按顺序装订报告及附件,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先进行自审。之后交项目负责人送采购人,交存档人员进行存档,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输入公司项目数据库。
遇有问题或意见及时向有关负责人及服务人员汇报,避免在报告完成后发现重大问题,延误交付报告时间。
在报告完成过程中,随时与客户沟通,避免闭门造车。
特殊项目在终审通过后,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协调人查收;有关资料复印后交技术部门存档;需备案的送有关部门备案。
(2)一般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对报告进行全面复核,包括格式是否正确,项目说明是否准确,方法运用是否合理,数据计算是否正确,附件是否齐全,结果是否合理等。
提出对服务结果文件的修改意见,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技术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指导专业人员关键部分文字描述;
指导重要技术参数的选取;
指导特殊项目的方法及过程;
帮助解决专业人员在撰写服务结果文件中遇到其他技术方面的问题。
(3)重点复核人员岗位职责
统筹规划服务工作,包括制定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及制度等。
对服务结果文件部分内容(包括方法的选择,特殊事项说明、结果是否合理等)做重点复核,抽查其它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直至通过。
对于同一项目中含多份结果文件的情况,可重点复核一份,其余文件进行抽查。
遇到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向总经理汇报,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
及时掌握采购人的要求和最新调整,做出相应调整审计要求。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5.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
1.总 则
(1)为了规范业务报告的出具流程,加强业务报告的项目质量控制,提高复核工作质量,防范和化解执业风险,根据《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业务报告”是指,项目组在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后所形成的工作结果,包括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审核报告、验资报告及其他业务报告。
(3)本办法所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质量复核机构在项目组内部复核的基础上,对特定业务实施的独立复核,以客观审计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准备出具报告时形成的结论是否恰当。
(4)项目组内部复核包括项目经理一级复核、部门高级经理或授权人员二级复核、业务报告上签字的经授权的副主任会计师三级复核。
质量复核机构为独立于项目组专门质量复核,属于项目组以外的质量复核。
(5)所有业务报告,在项目组内部及独立质量复核机构在复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得到解决前,不得出具业务报告。
2.机构设置与人员
(1)公司设置质量复核部,是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专职机构。总审计师领导全公司质量复核工作,直接对主任会计师负责。
(2)各业务总部设置质量复核部,根据业务规模大小配备相应的复核人员,履行所在业务总部及辖区内分所质量控制复核职责。
(3)根据复核工作量具体情况,总审计师在必要时可以统一调配各业务总部复核人员。
(4)各业务总部质量复核部执行统一的复核标准,在业务上接受总审计师的领导,其负责人在工作中涉及业务、复核人员聘任、外出、请假等事项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报告。各业务总部质量复核负责人领导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5)复核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足够、适当技术专长、经验和权限。
(6)复核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已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年以上项目实务经验,或对特定业务环境、特定行业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历;
3、具备发现项目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能力;
4、职业道德良好,对复核中知悉的重大事项保密。
(7)为保证复核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各业务总部复核部负责人定编定岗、业绩考核、薪酬等事项由总部确定。
(8)复核人员不得接受项目负责人的指定、不得代替项目组进行决策等以及其他影响客观性的情形。
(9)有关部门通过对各业务总部复核情况进行抽查、交叉检查以及日常复核情况等方式,审计复核人员工作质量,并作为职务晋升和确定薪酬的重要依据。
3.项目质量复核对象
(1)公司为保证执业质量,严格控制业务风险,督促执业人员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开展业务活动,认真完成项目经理的一级复核及部门高级经理的二级复核程序,对所有业务报告均需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复核工作规程
(1)项目质量复核工作遵循送审时间优先、重点项目优先和及时反馈的原则。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应当考虑本制度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
(2)业务部门应当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将本部门拟出具报告的计划报送质量复核部,并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工作底稿送达质量复核部,以确保复核人员有充分的工作时间。
(3)业务报告送审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质量复核部有权拒绝其业务报告的复核:
1、业务工作底稿要件完整并进行了归整,已完成业务报告初稿;
2、报送了发现的重大会计与审计问题;
3、已完成项目经理一级复核及部门高级经理或授权人员的二级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意见。
(4)对项目经理一级复核情况,复核人员应当关注其是否对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进行了详细复核,并作出复核记录及意见。对部门高级经理或授权人员二级复核情况,应当关注其是否对重要审计程序、重大调整或披露事项、报告意见类型等重点问题进行复核,并明确复核意见。
(5)在项目组内部复核中,项目经理及部门高级经理应当如实反映执业中发现的影响审计风险的重大事项,不得有意隐瞒。
(6)为使风险控制前移,复核人员可以参与项目组前期讨论,及时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情况,答复项目组提出的咨询,必要时可进行现场复核,但不得影响复核的客观性。
(7)对于送审的业务报告,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反馈意见。若因项目特别复杂等原因,与项目组协商后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应当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业务报告,对于复核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未得到满意解决前,不得出具业务报告。
(8)复核人员应当将复核反馈意见及时送达项目经理,同时抄送所在部门高级经理及分管领导。对复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要求项目组进行逐项解释说明或整改,在未得到满意解决前复核部门负责人应签署有保留事项的意见,由业务报告签发者商有关领导及机构决定是否出具报告。
(9)复核中发现的影响业务报告出具的重大事项,且与项目组及分管领导存在分歧,质量复核负责人应当商总审计师后,建议项目组提交技术及风险对策委员会讨论,由其决定处理意见。
(10)各业务总部复核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复核意见,授权范围外及存在重大事项的业务报告,应当及时向总审计师报告。复核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
(11)各复核部应当在每月末将当月所有业务报告复核结果上报至总审计师。
5.复核内容
(1)复核人员应当针对财务报表审计、其他鉴证业务等不同类型业务,以及不同行业、不同报告目的,确定相应的复核内容及关注重点,以提高复核的效率和效果。
(2)在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时,复核人员考虑:
1、项目组在审计中识别的特别风险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3、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4、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5、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6、拟出具业务报告的适当性。
(3)复核项目组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时间、人员安排,是否实际深入执行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的风险点是否恰当。风险评估结果是否与控制测试、细节测试有机结合,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是否具有针对性,以充分体现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4)关注项目组对重要性水平的运用是否恰当,是否选择合理基础分别制定了财务报表层次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金额、发现的错报是否根据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进行调整,对于未调整事项是否编制了尚未更正错报汇总表。
(5)关注银行存款账户函证的实施情况、银行账户名称是否与被审计单位一致、对已注销或金额较小账户是否保持必要关注,是否存在大额未达账项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定期存单质押等使用受限资金的披露情况、3个月以上保证金存款是否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作为非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剔除。
(6)复核审计人员是否对大额应收应付款的内容及性质核实清楚,应收款项是否存在收回困难、费用挂账或应转入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科目,账龄划分是否准确;应付款项是否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虚计或少计等情况。复核应收应付款项函证实施过程中,函证对象样本选择是否全面、合理,函证实施的轨迹是否明确,审计人员是否直接控制函证收发流程并将客户提供的函证地址表、收发函邮寄凭证、现场函证陪同人员签字等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对于未回函往来是否实施了检查交易凭证、核实期后回款等替代审计程序或追加其他审计程序。对于回函金额不符,是否编制了差异调节表并核实差异原因。若存在应收债权转让业务,根据附有追索权情况确定是否应当终止确认。
(7)关注应收票据背书、抵押和贴现等情况,是否存在期末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收回应收债权,以粉饰财务报表列报。对于单位在经济业务中收到或对外作为货款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作为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计入现金流量表。审计人员是否对单位通过关联方互开票据等方式融资予以揭示,并考虑对现金流量表编报的影响。
(8)关注项目组是否切实履行了存货监盘程序,是否既实施了从盘点表到实物的抽查,又执行了从仓库实物到财务账的核对,盘点日到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数量变动是否作出正确记录。对于特殊存货的监盘,审计人员是否采取了有效方法进行确认,或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对于分布在异地的重大存货项目,是否进行了现场监盘或函证。复核生产成本的确认过程,关注制造费用、材料成本差异等分配是否合理,产品成本计价、结转是否正确。
(9)关注金融工具分类是否恰当,是否保持一贯性,金融工具分拆是否正确,公允价值变动是否进行了正确的会计处理。审计审计人员是否具有股票、期货、远期合约、期权、外汇对冲等金融衍生品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金融衍生品确认、计量或披露是否正确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0)关注审计人员是否取得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同、协议及股权证明文件,确认股权收购或转让成立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收购少数股东股权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关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划分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将无法取得联营单位、合营单位财务资料等情况下认定为重大影响而按权益法核算。对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是否经过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以必要调整后的净利润计算投资收益,必要调整包括投资单位以可辨认公允价值收购股权后,相关资产增减值额的折旧或摊销等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及与联营单位、合营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单位的部分应予以抵销。
(11)关注项目组是否获取了固定资产权属证明,在建工程核算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及金额的适当性,审计人员对转资时点的判断是否有确凿证据。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后续支出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更换部件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的各项费用,计提和列支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投资性房地产的划分依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符合条件。审计人员是否复核折旧计提情况,以及折旧费用的分配是否正确。对于待售固定资产,是否取得了不可撤销协议、一年内完成等文件。
(12)关注项目组是否获取了无形资产权属证明,单位内部开发支出形成的知识产权资本化是否符合条件。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确定是否合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确定依据,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探矿及采矿权等的摊销费用是否计入相应产品生产成本。
(13)复核项目组对资产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对于没有公开市场报价的流动资产减值,审计人员是否核实了应收款项账龄划分的准确性及计提比例的合理性、存货市场价格参数选取的合理性等因素,特别关注项目组是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实施了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划分、未来现金流的判断、折现率的选取依据等是否合理,在必要时是否利用了专家的工作,以使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对合并范围内财务状况恶化子公司应收款项及投资是否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合并报表时抵销。
(14)关注项目组是否获取或查阅了所有借款、应付票据的借款合同、协议,并实施了函证程序,审计人员亲自获取的贷款卡信息与单位账面记录的信息是否相符,其差异是否进行了分析处理。利息支出是否与贷款规模相匹配,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期间、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外币借款折算、汇兑损益的处理是否恰当。
(15)关注项目组是否获取了职工薪酬的计提依据及分配至成本费用或相关资产的标准,各项社保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规定标准计提。复核项目组对期末大额应付职工薪酬检查分析记录及判断,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况。审计人员是否取得了单位工效挂钩、年金、股权激励等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的有效文件,特别关注股权激励等待期的确定、股权激励成本的分摊以及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否正确。
(16)复核项目组是否获取了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等权益项目形成及变化的协议、批准文件,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情况,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利润分配的程序、主体、基数及披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可供分配利润的情况。
(17)复核审计人员对收入确认标准判断是否符合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存货、截止日测试审计底稿,分析判断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现象,样本检查量能否支持审计结论,重大项目收入除检查合同和收款外等内部凭证外,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客户现场函证、补充调查、核实产权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退货风险等程序。对于收入的变动情况及其与成本、费用等财务数据之间的配比关系存在异常现象,是否进行了分析,并获取判断其合理性的证据。房地产、软件、工程施工等特殊业务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一般原则,是否针对特殊业务执行了相应的具体审计程序。出口业务是否取得报关单、收款凭证等审计证据。
关注项目组是否核实了生产成本的构成、计价及结转金额,是否存在高留低转或提前结转等调节利润的情况;产品单位成本的变化是否合理,成本核算方法是否一致。
(18)关注项目组是否测算、检查了各项税费的计提和缴纳情况,所得税费用纳税调整、暂时性差异的范围及金额是否完整正确,税费优惠是否获取了相关批准文件。项目组是否取得了纳税申报表、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等纳税资料,汇算清缴报告与单位确认差异超过重要性水平是否进行了前期调整。
(19)关注项目组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否在实施分析程序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审计项目,对异常变动是否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获取了相应审计证据,是否执行了截止性检查程序。
(20)关注项目组是否获取了单位取得政府补助的有关文件,是否核实了政府补助的来源、归属和用途,据以判断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当期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处置资产等重大营业外收支项目,审计人员是否进行了详细核实。
(21)关注项目组是否核实了单位期末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的汇率折算、汇兑损益处理情况,是否将预付款项、预收账款作为货币项目进行了不当处理。期末外币会计报表折算所选用的汇率是否恰当,外币会计报表折算差额的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考虑了少数股东的影响。
(22)对于在境外生产制造产品、从事工程承包、开展贸易等业务,且对被审计单位有重大影响时,关注项目组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计程序,如计划阶段的风险评估程序实施情况及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审计单位对境外业务的风险管理与控制、内部审计情况,获取重要项目的函证、盘点表、银行对账单、股权证明等,复核境外审计机构的业务报告,必要时亲自进行现场审计,据以判断境外资产或交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3)复核项目组对关联方的认定及披露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仅依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只注重形式上是否存在股权关系,对股权构成情况、高管构成情况缺乏必要了解,未能揭示关联方的非关联化现象;审计人员对关联方变相占用资金审计是否深入,是否充分关注期间占用,年末归还而存在过程占用、以银行定期存单为关联方提供质押担保等情况。是否对关联方交易及余额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对已识别的关联方交易执行交易和余额的细节测试,关注接近报告期末或报告期末确认的交易,检查发票、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等,接受控股股东或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捐赠及债务豁免是否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
(24)关注债务重组、或有事项、期后事项、非货币性交易、持续经营、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前期差错等重大事项的审计情况,项目组实施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25)复核项目组对被审计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过程的审计,包括合并范围是否正确,是否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结合合并范围内单位相应会计科目工作底稿及合并抵销分录,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债权债务、各类交易等项目是否充分抵销,因抵销未实现内部损益是否考虑了递延所得税影响;关注不同单位合并方式的判断以及合并报表编制是否正确,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单位合并取得的子单位,是否以其持续计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纳入合并范围;四是根据子单位少数股东股权比例情况,复核计算利润表归属于少数股东损益及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权益金额是否正确;五是对子单位超额亏损的确认及转回是否正确。
(26)复核审计报告是否按照规定内容、格式编制与披露,财务报表与相关项目之间钩稽关系是否正确,如各会计报表项目与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底稿与未审会计报表、试算平衡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未审会计报表、试算平衡表、审定会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会计报表附注与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底稿之间的勾稽关系;现金流量表与各会计报表项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复核项目组对被审计单位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认定、计算和披露是否正确。
(27)若为首次承接业务,复核项目组是否通过信函、邮件、座谈等方式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将沟通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同时,关注是否采取相应的审计程序对期初余额进行审计,以确认期初余额不存在重大错报。
(28)复核验资业务时,高度关注重要审验程序是否已实施,银行函证是否由审计人员亲自取得原件、非货币资产权属是否清晰等,验资报告是否按不同类型格式撰写。
(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单位审计业务,应当关注项目组对多期财务报表实施的审计程序及重大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是否履行了更为严格、全面的审计程序,如是否关注了发行人改制设立出资的缴纳及产权手续的办理情况、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选用、业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异常财务指标的分析、申报审计报告或审核报告要件是否齐全、内容与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对于国有单位整体上市审计,还应当复核项目组对非主业资产剥离的范围及会计处理、资产评估的调账、三类人员费用的预留金额、改制设立相关财务处理、模拟财务报表的编制等事项的审计情况。
(30)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在复核相关项目执行审计程序的基础上,重点关注置入、置出资产是否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出具业务报告,包括编制期间、业务报告类型,特别关注备考审计报告的编制基础及过程、盈利预测及备考盈利预测的合理性。
第五十七条 盈利预测审核业务,关注项目组是否核实了单位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在已审会计报表基础上,结合预测期间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环境编制,所选用的会计政策符合单位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与单位现执行政策一致。重点核实根据单位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资料和盈利预测假设,结合境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判断盈利预测假设的合理性。
(31)前次募集资金审核,关注审核报告编制是否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要求,重点关注项目组对单位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存在用途变更、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与承若效益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等的核实情况,并形成完整的审核工作底稿。
(32)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关注项目组是否执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测试程序,并形成完整的工作底稿。
(33)高新技术认定审计业务,关注项目组是否按照《高新技术单位认定专项审计指引》履行审计程序,对近三个会计年度单位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否获取了充分、适当的的审计证据。
(34)银行、证券、保险等特殊行业审计业务,关注项目组成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审计程序及业务报告是否按照相应工作底稿标准执业,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6.复核工作报告
(1)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及时记录复核情况,撰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反馈意见。
(2)项目复核反馈意见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复核中发现的重点问题;
2、业务报告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3、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
4、项目组解释或整改情况。
(3)重点问题指实质性影响业务报告公允表达及审计风险的重要事项,包括报告意见类型不当、应调整而未调整或调整不当事项、对重大事项因证据不足无法作出判断等。
(4)业务报告存在的问题主要反映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报、数据和文字表述以及钩稽关系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等。
(5)工作底稿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记录未实施必要程序的项目及内容、形成重要事项结论所获取的证据不充分、不适当等。
(6)项目组应当对复核意见提供书面解释或整改,复核人员应当逐项核实、记录,并将有关文件存档。
7.项目分类的特殊考虑
(1)质量复核部门在项目质量复核过程中,应当考虑业务分类情况,考虑有所重点的复核策略。
(2)项目分类主要参照《项目指导、监督与复核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
8.分所质量复核
(1)分所应当设立专职质量复核机构,并指定部门负责人和根据业务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复核人员,以独立实施项目组内部复核之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分所质量复核机构负责人在业务上接受公司领导,其任免应当报公司备案。分所实际负责人或分管业务质量的负责人应当对本分所质量管理承担全面责任。
(2)分所复核人员应当按照公司复核标准开展工作,在复核时关注业务部门在执业过程中,是否与公司统一执业标准、统一工作底稿、统一业务报告形式。
(3)分所承办但由公司出具报告的业务,除履行分所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外,还必须由公司进行复核。在送公司复核前,分所质量复核负责人应当签署书面复核意见,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受理。
(4)分所复核人员在复核过程中发现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或咨询,公司应当积极协助分所予以解决。
(5)分所应当将所有业务的质量复核报告在每月末上报所在业务总部复核机构。公司复核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分所执业质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若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于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项目,总部将组织专项检查。
(1)组织保障目标
确保本项目人员稳定,保障本项目审计服务工作平稳进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审计服务任务。
(2)组织机构的设立
根据审计工作内容的要求,为顺利完成本次审计任务,我们成立审计项目部。根据本项目审计内容及特点,项目部包括以下几个岗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各专业负责人、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若干,项目负责人负责全盘工作,项目专业负责人负责各专业工作,项目各专业工程负责具体审计事项。
(3)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
1)代表审计单位全面履行审计合同;
2)确定项目审计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主持编写项目审计规划,审批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机构
4)日常工作;
5)检查和监督审计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情况进行审计人员调配;
6)主持审计工作会议;
7)签发项目审计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主持或负责重大事项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审计结果、审批并签发审计月报、审计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审计工作总结;
9)编写审计建议;
10)指导整理工程项目的审计资料;
11)对审计期间项目组工作质量、进度负总责,并负责内外部沟通协调;
12)所有审计意见、报告等正式成果文件须经项目负责人审阅、签字;
13)参加与造价控制有关的重要会议。
项目组各个组长
1)负责审计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质量管理工作;
2)根据审计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审计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3)动态掌握审计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
4)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综合编写审计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计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
6)根据审计工作实施情况作好审计日记;
7)参与编写审计月报。
项目各人员
1)依据审计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审计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审计工作,选用正确的审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审计质量的自主控制。审计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3)完成的审计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4)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审计工作;
5)负责本项目所有审计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6)填写审计日记、接受报审文件和资料、发放审计报告及相关通知;
7)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制作审计工作底稿。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从内部加强管理,我公司积极探索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构建,形成了审计三级审计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度、审计材料由委托方报送制、工作会议制度及审计偏差奖惩制度等多项质量内控制度。
(1)三级审计制度
实行“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复核、质量控制小组详细复核、专家组进行重点复核”的分级管理原则。
由组员负责完成报告初稿,报项目负责人审核初稿。
初审:项目负责人详细了解报告的形成过程,检查底稿资料、核对权属证明、检验各项参数选取、验算报告的计算过程,分析各项数据,最后形成报告二稿。
复审:质量控制小组对二稿报告详细阅读,重点进行对审计内容进行复核,形成报告三稿,并报专家组审计。
终审:专家组站在宏观和微观的立场,对三稿报告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平衡,审定后出具正式报告。
(2)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公司全面负责和领导受托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包括组建审计项目组、主持制定审计业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活动实施等。这种组织制度与措施实施的重点是健全项目审计组织,完善审计的运行制度并形成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高效能决策指挥体系。
(3)审计资料由委托方报送制
报送审计的资料全部由委托方提供,并由委托人授权代表签认。报审资料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由委托人承担。
(4)审计工作过程中的会议制度
为了全面了解审计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审计前及审计中及时召开由委托方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审计工作会议。做到所有审计问题都通过会议形式解决,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5)审计误差奖罚制度
严格执行本公司“关于造价审计项目执行质量奖罚细则”,即:一级复核检查出审计作业人员的错误,奖励一级复核,处罚作业人员,以此类推。奖罚标准:复核出的误差率在1‰以内的,每处错误按50~100元奖罚;3‰>误差率≥1‰的,奖罚500元;5‰>误差率≥3‰的,奖罚1000元,并作出书面检查;误差率≥5‰的工资降级,停业参加培训。
(1)审计进度保障目标
确保本项目按委托人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甚至提前完成。
(2)审计进度控制组织机构
按精简、原则设立进度管理组织机构,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做到职责分明、权责一致。
(3)审计进度控制管理
1)编制进度计划。
编制进度计划前要进行详细的项目结构分析,系统地剖析整个项目结构构成,包括实施过程和细节,系统规则地分解项目。项目结构分解的工具是,它是一个分级的树型结构,是将项目按照其内在结构和实施过程的顺序进行逐层分解而形成的结构示意图。通过项目WBS分解作到将项目分解到相对独立的、内容单一的、易于与检查的项目单元,作到明确单元之间的逻辑关系与工作关系,作到每个单元具体地落实到责任者,并能进行各部门、各专业的协调。
进度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目标范围;工期的要求;项目特点;项目的内外部条件;项目结构分解单元;项目对各项工作的时间估计;项目的资源供应状况等。进度计划编制要与费用、质量、安全等目标相协调,充分考虑客观条件和风险预计,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进度计划编制主要工具是网络计划图和,通过绘制网络计划图,确定关键路线和关键工作。根据总进度计划,制定出项目资源总计划,费用总计划,把这些总计划分解到每年、每季度、每月、每旬等各阶段,从而进行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与控制。
2)成立进度控制管理小组。
成立以为组长,以项目副经理为常务副组长,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以各单元工作负责人、各班组长等为组员的控制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晣;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严格执行讨论、分析、制定对策、执行、反馈的工作制度。
3)制定控制流程。
控制流程运用动态控制原理、封闭循环原理、信息原理等。编制计划的对象由大到小,计划的内容从粗到细,形成了项目计划系统;控制是随着项目的进行而不断进行的,是个动态过程;由计划编制到计划实施、计划调整再到计划编制这么一个不断循环过程,直到目标的实现;计划实施与控制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信息的传递与反馈,也是信息的传递与反馈过程;同时,计划编制时也考虑到各种风险的存在,使进度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弹性,进度控制时,可利用这些弹性,缩短工作持继时间,或改变工作之间的搭接关系,确保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
审计进度检查
定期召开进度汇报会议,了解掌握项目审计进度情况,及时了解项目审计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照进度计划表有偏差和滞后的,及时调整和修订。
为保障本项目审计涉及保密部分管理,特建立本项目保密保障体系。
(1)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成立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2)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保密工作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具体落实保密工作的责任。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相关信息,并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通过保密教育,必须自觉树立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务必做到:
1)不该说的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准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泄露商业秘密;
6)不准在电信业务、公务通信中泄露商业秘密;
7)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商业秘密;
8)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商业秘密;
9)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商业秘密;
10)携带秘密载体(如:记录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外出时,不得违反保密规定;
第六条员工凡泄露商业秘密,丢失秘密载体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则和公司有关规定将给予泄密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成立公司保密委员会
公司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段慧兵
副主任:刘雪燕
公司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日常办公设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吴润臣
成员:苏乐、于传培
(4)保密工作制度
第八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
第九条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精神,逐级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第十条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对涉及秘密的维护管理及维护项目,必须做到事前提出要求,事中加强监督核查,事后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凡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无线移动电话谈论涉及要求保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编辑、传送、处理涉及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严禁涉密人员丢失和损坏涉及纸介文件、图纸、资料、影像、磁盘、光盘等。
第十三条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关制度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对涉及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5)保密范围密级及解密
第十六条涉及国家、客户、公司要求保密的所有内容。
第十七条涉及公司发展规划及策略等。
第十八条与所承接保密项目的规划、投资规模、成本测算及工程档案、图纸、资料等。
第十九条保密项目招投标中的有关评标、选标方案、谈判策略及重大项目合同书内容。
第二十条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信息及标书等。
第二十一条客户未公开的专有技术、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网络结构、工程设计、技术试验结果、关键技术及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人员结构、员工素质、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如高管人员、履历、信息、后备干部情况、考察材料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员工职务体系及薪酬。
第二十三条外事活动中的内部通报及内部规定,未公开的对外通信合作计划、协议、协定、各纪录及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公司工作分析会会议资料及各项数据统计及资金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过程,未审结公布的案情及诉讼情况、检举人、揭发人、控告人、证人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内部办公自动化及业务管理系统中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指令、数据库及加密方式。
第二十七条涉及商业秘密的领导讲话、文件资料、函件、传真电报、会议记录、纪要、档案、简报、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等。
第二十八条国家、商业秘密等级按文件保密部门要求确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二十九条公司工作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如需要进行变更和提前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并做相应文字记载和解密标志。
商业秘密的解密可根据情况的变化和企业的利益,由产生秘密的单位确定提前或延期解密,同时要经过上级单位保密部门的同意,并做相应文字记载和解密标志。
(6)文件资料等涉密载体的保密
第三十条员工在起草文件时,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内容的,均应依照规定,准确标明密级和制作数量,规定发放范围和保管期限。绝密级应编排顺序号。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发出和收到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均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编号、清点手续,经管人员要手递手进行传递,并随时掌握其去向。
第三十二条制发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必须由主管领导制定的专人在内部完成;复制秘密和机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方可复制,其复印件按原件密级管理;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复制,如确需复制,则必须经密级制发单位或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的制作应尽可能由业务部门在本部完成。如制作量较大,可在保密部门审查通过的单位制作,其制作场所要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制作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过程中所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及时销毁。
第三十三条严格控制涉密内容的知悉范围,阅读和使用秘
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绝密级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只有经过批准的人员才能接触;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携带出境。如工作需要携带出境的,应按照国家和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摘抄的,须经有批准权的领导批准,摘抄在保密本上,并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由党政办公室集中管理,各单位、各部门留存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其他内设机构及经办人不得长期留存。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对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秘密载体统一进行收缴,按规定整理归档或按有关保密规定集中销毁。
销毁秘密载体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计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纸介质秘密载体可使用碎纸机进行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要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彻底销毁,确保涉密内容无法还原。
(7)通信的保密
第三十六条秘密载体(如: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的传递必须由机要人员通过机要渠道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渠道或其它渠道进行传递。
传递秘密载体的信封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其中,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必须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
缝有韧线的专用信封,并且在封装后,于信封封口及中缝处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
第三十七条凡涉密的信息联系必须使用加密通信设施,不得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和计算机进行传送;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中不得谈论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三十八条计算机系统处理、传递、存储涉密信息时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涉密计算机或办公自动化网必须与外界互联网实行物理断开或设置防火墙。通过互联网与外界进行互联时,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禁止将本单位个人、他人或公共IP地址泄露给外界。
所有计算机均应设置秘密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该加密。
第三十九条绝密级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通过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进行传递。
(8)人员、机构变动中的保密
第四十条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国家和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在工作变动和办理离退休手续时,要主动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各种文件资料、工作笔记、磁盘等移交档案部门处理。
第四十一条离退休人员个人留存的公务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交原工作单位统一处理。
第四十二条新员工加入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保密条款。
第四十三条对接触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办理调离、辞职、辞退及离退休手续时,必须与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承担保密义务,同时要将个人保管的所有秘密载体(如:涉密文件资料、磁盘、光盘等)交还。
第四十四条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单位,应将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9)涉密场所保密管理
第四十五条保密室微机由公司负责人指定专人专管。
第四十六条专管人员应本着对单位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十七条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工作无关的严禁使用。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第四十八条下班时间专管人员应负责锁机。
第四十九条专管人员对本科室电脑资料妥善保管,未经科室负责人许可,严禁将本单位软件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重要资料必须征得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否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10)涉密会议保密管理
第五十条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第五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第五十二条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第五十三条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五十四条涉及秘密内容的会议、活动及涉外的重大活动、项目,应当制定严格的保密规定和防范措施;
第五十五条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第五十六条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11)保密宣传教育
第五十七条制订、执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每年对保密普法工作进行布置、检查、总结。
第五十八条每年以创办保密知识宣传栏、开展保密知识竞赛、举办保密讲座、组织观看保密教育录相等形式,提高全体职工的保密安全意识。
第五十九条经常性组织职工学习《保密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治密。
第六十条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整体保密管理素质。
第六十一条各部门每年应完成订阅《保密工作》杂志的学习任务,并组织保密人员撰写保密信息和工作经验文章。
第六十二条各部门应与重点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对重点涉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核,对流动进行审批。
(12)附则
第六十三条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若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保密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降到最低水平。
第六十四条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认真按照公司保密管理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保密工作的落实。
第六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组织机构
根据《廉政合同》的总体要求,成立廉政专门机构,配备5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及《廉政合同》的落实,组织实施廉政教育,明确各类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廉政要求、行为规范及相应责任。
(2)人员组成
严格按照党好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的廉政规定及《廉政合同》的要求,建立工程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为项目负责人。为了确保廉政监督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加强组织管理力度,充分体现监督的科学性,采用特聘的纪检监察人员。
(3)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
1)负责抓好项目部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对项目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分析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协助抓好用组织处理的手段,进行责任追究工作,促进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4)积极参与项目部的廉政建设,协助对领导班子、负责人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监督。
5)协助抓好《干部选任条例》和《领导人员选聘办法》的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抓好工程建设“五制”、行政审批、闲置资产公开竞价小时单位采购、劳动人事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加大财务季度内审计事务公示的力度以及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活会的质量。
8)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
1)负责抓好业务处室的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协助对项目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分析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项目部的廉政建设,协助对公司领导班子、各室负责人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监督。
4)协助抓好工程建设“五制”,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参加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6)协助项目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纪检监察人员:
1)协助抓好项目部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对项目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分析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项目部的廉政建设,协助对项目部领导班子、各室负责人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监督。
4)协助项目负责人抓好工程建设“五制”,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参与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6)协助项目部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纪检监察人员:
1)协助抓好项目部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2)加强对项目部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分析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制定、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项目部的廉政建设,协助对项目部领导班子、各室负责人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方面进行监督。
4)协助项目负责人抓好工程建设“五制”,规范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生活会的质量。
6)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纪律、道德教育,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工作氛围。
(4)消除(或预防)不廉洁行为措施
为加强工程项目中的廉政建设,促进和保证年内各立项和在建工程廉洁顺利的完成,在与各责任人员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工程建设廉政责任的工作措施。
1)提高管理责任意识。将工程管理和廉政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进行研究,督导落实和全面加强对工程廉政情况的效能监察。成员和有关部门要按抓廉政责任制分工要求认真负起一岗两责,抓好分管范围涉及的工程管理中的廉政建设问题。明确工程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落实工程廉政的责任;对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接受、支持、配合各级监察部门对工程各环节、部位和全过程的监督。把工程管理中的廉政问题列入重要议事内容,及时解决工程廉政建设中的具体问题。
2)加强对工程各级管理人员的纪律教育。对工程管理人员加强学习教育工作。利用工程调度会、学习日等形式定期集中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对反腐倡廉要求、政纪条规等内容的学习教育。各部门也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程管理人员学习有关规定。近期重点开展对反腐倡廉“三项法规”、集团公司《对管理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工程管理事项流程》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纪律要求,进行打招呼提醒应防范的问题,以提高工程管理人员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3)确定重点,责任到人。重点是通过加强对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教育监督,达到防止在廉政方面出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制定和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各方的责任,提出禁止性的纪律要求,以约束和规范工程管理行为。
4)落实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管理流程。结合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修订管理事项流程,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把好各环节关口,严格各项内控制度的落实。
5)加强对工作全过程的额监督工作,整体掌握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加强对落实廉政责任的监督,对工程施工管理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按抓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和考核标准,给予考核奖惩。
本项目拟配的审计人员,所有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根据审计服务工作需要,安排具体人员及数量。当审计工作需要增加人员时,我们将从公司抽调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当服务工作需要的人员减少时,留派主要人员提供审计服务,将其他人员安排到其他项目工作,保证本项目人员的稳定与及时开展工作。如业主对审计人员工作提出意见、该名人员达不到业主工作要求时,公司予以撤换。
拟用于本项目人员
针对本项目与各会计师签订岗位责任认定书,确保本项目人员清晰认知各自岗位职责并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各自审计服务任务圆满完成。
在本项目中表现优异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和行政奖励,以鼓励本项目人员在工作中的积极性,激发工作潜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对项目审计服务中有违反制度或纪律人员采取“先警告,后惩戒”的方式予以纠正,严重的给予惩罚,包括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
在本项目各工程师认真负责工作同时,公司确保其后勤保障到位,包括本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等一应俱全,且确保应用状况良好,为本项目提供更好服务助力。
自成立以来,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有:
1)业务质量控制评价制度;
2)业务质量复核制度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规范;
4)业务人员职责;
5)业务人员外勤工作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7)档案管理办法;
8)合同管理制度。
1)组建协调机构
以技术部门为依托,组建协调机构,负责工作过程中各专业对接、各机构协同作业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机构在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与协调机构的联络,保证联络畅通。
2)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和专家组
以牵头人质量标准部为依托,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本项目质量控制小组,由本单位专家和外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工作计划、工作底稿、业务报告的复核,监督工作计划的执行,从项目的筹划、实施到报告的出具、服务跟踪等,对整个项目进行全过程指导和把关。
3)建立高效稳定的项目组
派驻项目组工作人员不随意变动,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变动需经招标人同意,助理人员的变动需经项目负责人同意。
4)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在此投标文件所列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编制详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进驻审计之前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全体成员明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动态管理,实时调整。
5)认真落实三级复核制度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根据此类项目的质量管理经验,制订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负责人进行全面复核、质量控制小组详细复核、专家组进行重点复核。
6)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和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质量控制小组提交,由质量控制小组归纳整理后提出解决方案;如果质量控制小组解决不了就提交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项目小组反馈。
7)充分利用专业软件等信息化措施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将设立专门的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设备维护和管理、办公网的建设与维护、信息技术支持与培训以及专业软件的引进和开发等工作。
1)建立证据获取规范
A.制订证据准则与标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我们将根据各种费用特点制订证据标准、使各种费用的审定有完整的证据链,从而保证现场审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B.明确各级人员在证据获取中的职责。明确审计人员是获取证据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证据证明力判断的最终责任人。
2)强化证据鉴定环节
A.强证明力证据的确认。根据证据特征,将证据证明力分为强、中、弱三级,制订各级证据证明力判断标准。对于较强证明力的证据,由审计人员提出判断意见,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
B.非强证明力证据的应对。将证据证明力判断为中或弱时,应该追加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当一系列中级或较弱证明力证据形成链条足以支持审计对象时,审计人员提出确认审计对象的审计结论,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当一系列证据不能形成完整链条不足以支持审计对象时,审计人员应提出不予确认的审计结论,送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交资料管理员归类保管。
3)严格证据保管制度
A.专人管理。为确保为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为项目设立资料管理员,配备专门文件柜,负责工作底稿、证据资料的保管工作。
B.登记。设立工作底稿、证据资料收发登记制度,建立登记簿,落实资料签收记录制度,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项目负责人一级审计
项目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一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A.重要审计程序的制订执行是否已经实现审计目标;
B.审计项目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支持审计意见;
C.审计项目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要漏审项目;
D.是否存在重大未决事项;
E.报告号是否填列、报告是否完整;
F.报告的形式(字体、格式、文字大小)是否符合统一要求;
G.审计意见的确定是否恰当,相关的披露是否一致。
质量控制小组二级审计
质量控制小组对报告进行二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A.一级复核表是否填列齐全,复核人是否签字;
B.审计约定事项是否已经实现;
C.重要审计程序的制定与实施是否恰当;
D.重要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支持审计意见;
E.是否存在重大未决事项;
F.报告的形式(字体、格式、文字大小)是否符合统一要求;
G.报告的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专家组三级审计
专家组对报告进行三级审计,并提出书面审计意见。重点审计:
A.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是否经各级复核完毕,复核人是否签字;
B.各级复核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均已解决;
C.审计报告所表述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在项目组的组建上,我们将选择资深执业人员担当项目负责人,并在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从而确保项目组是一个团结、和谐、高效的战斗集体。同时保持项目组成员在整个项目执行期间稳定不变。
结合我们公司学习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注册会计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公司具有相同、类似工作经验的同志向全体从业人员传授经验。
在对本项目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工作的难度与风险,制订详细缜密的工作计划,与委托单位讨论确定后实施;在工作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与委托单位共同讨论修订工作计划,保证审计工作在计划的指引下进行。
为了保证工作在可控的状态下进行,在本计划方案的基础上,我们将按月、周作出更详细的工作计划并编制工作进展月报、周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月计划进行修正。
4)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A.建立联络人制度
总经理为总联络人,负责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与委托单位信息沟通与反馈。同时将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报各有关各方,以便随时沟通与联络。
B.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工作中所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内容:汇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C.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归纳整理后及时向委托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审计项目组反馈。
5)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反馈
A.建立固定联系制度
项目负责人负责与被审计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就具体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沟通。信息沟通以书面形式进行。
B.充分利用单位信息交换平台
在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外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单位与审计项目组、接受服务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包括:
政策法规信息和行业信息;工作方案;质量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共性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及其他质量控制工作;项目组有关技术问题的求助和讨论、经验介绍等信息。
根据询价比选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做出说明,同时做出落实承诺的有效保证。
供应商团队成员应具备审计的相关工作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供应商在职人员,熟悉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对北京市重点行业隐患目录编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应达到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的要求,编制的重点行业业态隐患目录应达到重点行业的主管部门的要求。
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按季度完成现场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提交采购人,审计报告征求采购人意见后5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后,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接受采购人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质量评审,双方认可该评审结果为验收结果。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对工作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可以对质量评审结论申述意见。
3.如供应商提交的工作成果未通过质量评审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修改并承担修改费用,并重新申请进行评审验收;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修改工作或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质量评审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供应商提交的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通过质量评审的,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委托项目工作成果验收合格的依据。
供应商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除采购服务本身归属于供应商或制造商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外,因本项目建设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的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
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而使用该资料或者编写论文、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及将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的各项规定,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成果文件。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获取不正当的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相关方利益,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5、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6、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7、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8、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9、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秉公办事,不营私舞弊,不会接受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的施工队伍,也不会接受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所提供的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第一条 为了加强保密教育工作,使公司保密教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公司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把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第三条 公司保密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员工,重点是公司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
第四条 保密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保密管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各项保密管理工作规章制度;
(四)保密管理工作的基本知识;
(五)保密范围、密级确定、密级变更、解密知识;
(六)保密技术防范知识以及措施;
(七)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保密知识和防范措施;
(八)上级保密主管机关安排的其它保密宣传教育内容。
第五条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形式:
(一)利用相关会议或召开专门保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分析研究保密工作形势和任务;
(二) 保密办在组织新员工培训时,安排保密教育内容;
(三) 在涉密人员上岗前、在岗时、调离涉密岗位、出国(境)前、参加外事活动前、参加其他重要涉密活动前,组织保密教育,履行保密提醒制度;
(四) 每年度组织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培训人数达到公司涉密人员总数的3 0%以上,三年累计大于9 0%。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每年度培训人数达到公司专兼职保密管理人员总数的4 5%以上,两年累计达到9 0%以上;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对保密教育工作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负责审定年度和大型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七条 保密办负责保密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负责起草公司保密教育和培训计划;
(二)组织和安排全公司性的保密教育活动;
(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的年度保密培训工作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工作;
(四)为公司保密教育活动提供资料、教材等保障;
(五)安排和组织新员工保密教育、涉密人员出国(境)前的保密教育和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工作。
第八条 对在保密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以及取得优异成绩的受训人员,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管理工作人员长期无故不参加保密教育培训或多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公司将按照《保密奖惩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可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取消其从事涉密工作的资格。
第十条 涉密人员和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每次参加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和考核成绩要记入涉密人员档案,并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组织的各类保密教育培训活动均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详细记录培训的时间、主题、培训讲师、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参加培训的涉密人员要认真履行签到制度,填写《会议签到表》。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记录要纳入保密工作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全面规范公司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涉密人员是指在工作中产生、掌握、管理和大量接触国家和建设、承建单位秘密的人员。
第三条 在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在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在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岗位上工作或承担任务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根据涉密人员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及职责范围的实际涉密情况综合界定其涉密等级。
第五条 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界定,由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工作任务人员的实际涉密情况,提出初审名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确定后,报送公司总经办和保密委员会审批并存档备案。
第六条 公司对涉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涉密人员所在部门根据涉密人员实际工作岗位、工作任务、职责范围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涉密等级的初审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并进行调整。
第七条 公司对承担涉密任务,进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情况书面记载备案。重点考评其现实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及学习及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和纪律的情况。
第八条 所有涉密人员按进厂、在岗、离岗、出国几个阶段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 公司按照《保密教育制度》对涉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
第十条 公司对涉密人员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以及接受保密教育的情况要定期进行考核,建立健全保密监督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承担涉密任务或工作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行保密津贴制度,在对涉密人员进行涉密等级界定和其已签订《保密责任书》的基础上,审批发放保密津贴。
第十二条 涉密人员保密津贴随工作岗位和承担任务的实际涉密情况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涉密人员承担多项涉密任务或一人多岗的,以涉密等级最高的任务或岗位确定其涉密等级和保密津贴。
第十四条 保密津贴发放标准:一般涉密人员保密津贴标准为2 0 0元/月。
第十五条 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实行脱密期管理制度,应清退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及物品,并不得接触国家秘密。脱密期一般为:核心涉密人员3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一般涉密人员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可适当延长涉密人员的脱密期。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退休后,在其相应的脱密期内仍由公司按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借调、返聘人员在涉密岗位工作的按照在职涉密人员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 涉密人员申请调动的,经公司同意,先将其调离涉密岗位,待脱密期满,经公司领导批准,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对于尚在脱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八条 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公司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有特殊要求的也应注明),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九条 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已经离职的涉密人员公司劝其(包括通过其家人、亲属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公司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公司可不予批准。
第二十一条 在岗涉密人员一律不准私自受聘于三资单位,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涉密人员在脱离原涉密岗位3年内不准到国(境)外驻华机构和组织工作。
第二十二条 在岗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原则上不准因私出国(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因私出国(境)的,按照《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规定,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于出国(境)可能威胁国家秘密安全的涉密人员,公司可不批准其出国(境)。
第二十四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因私出国、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委员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
第二十五条 保密办负责具体实施涉密人员管理工作:
(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
(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等级审定和变更;
(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
(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
(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
(七)对涉密人员因私出境、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六条 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国家秘密的,公司将进行查处,并根据《保密奖惩制度》追究有关人员泄密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秘密载体和密品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第三条 公司的密品,是指直接含有国家秘密信息的设备或产品,通过观察、测试或分析手段能够获得该设备或产品的国家秘密信息。
第四条 公司制作的秘密载体,应当依照《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按密级分别编排顺序号。
第五条 纸介质秘密载体要在公司保密文档档案室的复印机上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
第六条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要在公司保密文档档案室的计算机上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第七条 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草稿、废稿、废页、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等材料要按照第六章的规定及时销毁。
第八条 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露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的秘密载体,由专职保密人员管理,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借阅、传阅手续,管理人员应当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第十条 发放秘密载体时应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发放,不能擅自扩大范围。发放时应当认真填写《秘密载体发放表》进行清点,发出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第十一条 发放秘密载体的记录保存期为五年。
第十二条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档案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第十四条 在市内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公司指派专车专人投递,发往市区以外的秘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投递。
第十五条 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第十六条 不得使用计算机网络传输国家秘密信息,采用现代通信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收到秘密载体后,应到保密办归档,归档人填写《接收秘密载体知悉范围审批表》,由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公司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保密办根据审批表严格控制,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
第十八条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文件领用归还登记表》。借阅电子文档类的秘密载体,须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纸质文件须经公司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批准。专职保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第二十条 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第二十一条 复制秘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复制秘密载体,填写《秘密载体复印申请单》,经部门和公司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对不符合规定复制要求的不予复制;
(二)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三)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填写《秘密载体复印登记表》,并由专职保密人员和复印委托人共同进行;复印时,应按审批的页数、印量进行复印,不得多印,并当场销毁废页。复制件应加盖公司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四)秘密载体如果到外面复制,必须由专职保密人员到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复制。
第二十二条 摘录、引用国家和公司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因工作需要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取保护措施,使秘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
(二)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载体;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当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二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便携式计算机出境的,须按照《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批准和携带手续。
第二十五条 秘密载体应当保存在公司规定的密码文件柜中。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密码文件柜里。
第二十七条 专职保密人员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保密委员会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第二十八条 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九条 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第三十条 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部门,在撤销、合并之前应彻底收回或退还所有外借或借用其他单位的秘密载体,应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秘密载体进行认真清理,一一登记造册,在保证和总经办秘密载体发放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一致后,交公司专职保密人员集中保管。待撤销、合并工作完毕后,由公司专职保密人员将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公司保密委员会批准,在保密文档档案室由专职保密人员监督进行,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当认真清理销毁现场,确保无密件残片等方可离开。
第三十二条 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秘密载体,使用公司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销毁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
第三十三条 禁止将拟销毁的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第三十四条 确定密品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同时,应当明确保密要点。
第三十五条 密品的研制、生产、保存、使用部门应对本部门所有密品的密级、保密期限、保密要点等内容进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向参与密品研制、生产、试验、保存、维修、使用的人员告知上述有关登记内容。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密品的接触范围,确需接触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禁无关人员对密品的参观。
第三十七条 密品在各环节的交接需履行登记签收手续,记录签收情况的登记簿应当保存备查。
第三十八条有特殊要求的密品,应当在其出厂前,对可能反映或者暴露其国家秘密的文字标志、特征标志采取伪装或者删除措施。
第三十九条 放置有密品的场所、部位应当加强安全保密防范措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条例》执行,以确保绩效评价中涉及到项目单位机密以及项目部自身机密、商务秘密的不对外泄漏。机密的保管实行点对点管理办法,落实到人头,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责任落实到位。
(2)为保证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以项目负责人牵头成立保密工作组,组员由档案管理专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等组成,并为档案管理配备专用的档案室,针对每个工程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保密责任人。
(1)对项目单位的需求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落实并保证不得向外界透露,并以书面形式传递给档案工作管理人员和绩效评价负责人。
(2)档案管理人员对以上信息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存档,绩效评价人员在借阅时必须经领导同意且确定借阅时间方可借阅。
(3)合同签订后的相关文档资料立即存档,并建立保密所必备的借阅制度。
(4)出现泄密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公司负责人,做到机密不得扩散,同时认真追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1)绩效评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私存的机密文件、报表等资料,在完成任务后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立即清除,严格保密纪律。
(2)加强保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健全手续。
(3)文件、资料要认真保管、确保安全,未经批准所有人员严禁携带文件、资料外出。
(4)绩效评价人员参加会议带回秘密文件、资料要交办公室登记保存,个人不得存放。
(5)绩效评价人员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使用有关绩效评价工作资料。
(6)绩效评价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工作方针、经营原则、发展规划及有关经济活动和内部掌握的政策和策略。
(7)绩效评价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及任何第三者面前谈论与绩效评价项目有关的情况。
(8)在为项目单位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项目单位因其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项目单位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9)绩效评价人员除非得到项目单位的书面许可或依法律、法规要求公布的,不得将任何资料和情况提供或泄露给第三者。
(10)对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严格处分;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1)对参加绩效评价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对所获悉的项目单位秘密仍负有永久保密责任。
(2)保证对绩效评价过程中由项目单位传送或交付给我方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他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维护项目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我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将这些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本项目组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4)在保密期限内应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5)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我公司的全体成员严守项目单位的秘密,不向任何单位泄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未征得项目单位同意,不得将项目单位提供的任何资料与成果文件等有关资料作为其它用途。
(6)绩效评价项目的各阶段完成以后,各绩效评价成员的工作底稿、有关的数据资料,应无保留地交与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将绩效评价报告及绩效评价工作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审核后,整理归档,未归档的资料及时销毁。
为做好本项目工作,切实增强所有参与部门和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评审方案。
通过开展保密工作活动,使本项目管理部切实保守秘密。在保密工作的过程当中,提高工作积极性,健全领导及工作机构,完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任务,保密管理趋向完善、规范,形成重视做好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成立以项目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经理为副组长,全体成员参加的保密工作小组,全员参与到位。
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体系的建立是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使全过程绩效评价部内部人员能够快速查阅,及时处理的基础,根据项目前期及后期工作重点的不同,我司将档案资料划分为项目前期及后期两部分档案管理体系。并在绩效评价进展过程中根据合同资料管理流程、施工资料管理流程、资金资料管理验流程、政策资料管理流程等,对项目单位档案资料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并根据文件管理流程对所有文件进行整理,封存,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将分类完善、合理的资料档案,移交给项目单位。
项目前期档案资料为项目政策、项目资金使用等相关资料。此部分资料关系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全过程只有绩效评价部一方对此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封存,所以尤为重要。
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能够顺利的开展,我司项目前期档案资料建立成三级管理体系,以便做到任何一件事情都有详细的往来记录,具有良好的可追溯怀,并方便项目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分类查阅。
三级档案管理的三级包括:
第一级:原件档案资料为项目绩效评价全部资料原件,其中含有成果性文件、过程协商文件及其它相关项目的,为保证绩效评价完成后移交的资料原件完整、无遗失、无涂改、无破损,此部分档案只有档案管理员进行归档、整理,项目经理与档案管理有权进行查阅。
为便于项目经理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对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及绩效评价完成后资料接收方对此部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封存,我司根据已完经验对此部分档案资料以专业进行划分。
第二级:日常管理档案,将所有往来文件按往来单位的不同,以及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此部分档案对所有项目部管理人员开放,属于档案管理员进行管理。根据已完绩效评价工作经验,对于此部分档案我司拟分为项目单位来档,施工过程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合同管理档案,项目部发出的文件档案、进度管理档案、政府部门各荐批文档案等。
第三级:绩效评价档案,根据绩效评价的类型的划分,由各绩效评价人员建立的档案,由绩效评价人员自己对于相关的文件进行管理。根据项目的不同,分为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文件管理。
项目后期档案资料为从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至绩效评价完成所有资料,由于此部分档案资料由项目单位进行报送,全过程由绩效评价部进行监督、审查,并进行归档、整理。
我公司郑重承诺,除以下情形之处,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及被绩效评价单位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向第三方泄露:
②取得委托单位及被绩效评价单位的授权;
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
③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
④监管机构对我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我公司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1)与委托单位的沟通方案
A,建立联络人制度
总经理为总联络人,负责与委托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项目负责人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与委托单位信息沟通与反馈。同时将所有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E-mail)通报各有关各方,以便随时沟通与联络。
B.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工作中所遇到问题及时解决,拟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内容:汇报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C.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项目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需要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项目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第一时间向公司提交,归纳整理后及时向委托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形成意见后向审计项目组反馈。
D.沟通的实施方案
a.我单位在接到委托任务后,将认真分析审计项目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作出科学安排,及时明确审计组人员组成及审计时间安排等,制订受托审计项目审计实施安排计划表,在接到委托审计任务之日起三日内上报委托方。
b.项目审计组应由至少2名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审计组长(或主审),负责审计组内部协调、项目审计进度和质量的把关以及与委托方的联络沟通。审计组长由对本项目领域审计较有经验、有资格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
c.项目审计组长(主审)在实施审计前,将根据项目特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用以指导项目审计工作。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及时上报委托方。
D,审计计划安排在实施中发生调整变化的,会将调整情况及时告知委托方项目联系人。
2.与其他相关各方的沟通方案
(1)建立固定联系制度
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其他各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反馈,就具体审计事项与其他各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沟通。信息沟通以书面形式进行。
(2)充分利用公司信息交换平台
在办公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外界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公司与审计项目组、接受服务单位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包括:
政策法规信息和行业信息;工作方案;质量控制委员会对有关共性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解答及其他质量控制工作;项目组有关技术问题的求助和讨论、经验介绍等信息。
(3)沟通的实施方案
在委托方下达复审工作任务后,按委托方要求及时与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等各方沟通,了解具体详细的工程情况,收集复审所需的工程资料。当提交的资料不全时及时向委托方及各方反馈要求补充。当工程资料反映的工程情况不明确时,及时向委托方及各方反馈要求做出进一步澄清。在完成结算审计出具审计结果初稿后,向委托方、业主及各方征询意见,对于各方提出的异议及补充资料进一步地核实,需要对具体问题核实核对的,向委托方提出,由委托方安排统一时间进行核对工作,最终与各方就复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1)实行总协调人、项目总负责人双人双岗制度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响应,确定总经理为项目总协调人,在总经理不能及时履职时由其他成员副总经理履行项目总协调人职责。
2)保证与相关各方的无障碍联络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成为审计服务单位,我们将指定至少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与各方沟通联系人员,并将每个联络人不少于三种的联络方式告知委托单位,保证委托单位的任何需求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确保审计工作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响应
为了确保为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我们将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对委托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任何需求均能作出正确积极的响应。
4)与关键从业人员签订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
针对审计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单位十分重视人员稳定工作。一是把好进人关,单位的用人理念是“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在人才招聘上始终坚持“适合”本公司为第一标准,适合的标准是有德有才德为先;二是经过充分协商,与关键从业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签订长期的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从而保证队伍的稳定。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做好如下应急预案:
1)工作场所方面,严格消毒防范措施,定期测量体温,定期规范消毒,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严格执行返京工作人员隔离满14天无恙后再上岗工作。
2)人员方面,组成多个梯队,第一批由未离京人员组成,体温无异常,体感无异常者才能上岗,每天定期测量体温,上报情况,公司定时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第二梯队由返京已隔离14天无恙工作人员组成,每天定期测量体温,上报情况,公司定时发放合规口罩、消毒用品等。
1、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项目经理或人员发生重大变故,及时报告委托方,及时调整项目经理并补充人员,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2、对委托方项目完成时间提前事项,可增派人员参与审计;对审计业务事项,要求参与审计人员晚上加班解决,防止耽误工作。
3、本所实行业务分层管理,对外派人员每天考勤、考核业务进展情况,确保管理层及时了解项目完成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4、对由于被审计单位要求中止,或难以实施的审计的项目,及时报告委托方;
5、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汇报。
6、保持公司业务管理渠道畅通,确保项目积极、有序及时有效地完成。
在投标人中标后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期间不可避免地会发生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调整,或者因各方利益处理不当发生群体上访事件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突发事件,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为委托方提供好服务:
1)人力资源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按照当前工作的轻重缓急紧急调配机构所有人员为突发事件提供服务。
2)时间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为突发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切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让路,使突发事件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3)质量保障、后勤保障前移: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的质量控制小组将与审计项目组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后勤保障部门进入一线,为审计项目组提供后勤服务。
4)组织保证措施: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总经理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行政部,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人力资源、物资调配工作。
由于本项目服务周期长的因素所决定,在投标人中标后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期间如果发生大风、暴雨、冰冻、暴风雪、断电、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我们将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保证任何情况下均能为委托方提供好服务:
1)人力资源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按照当前工作的轻重缓急紧急调配机构所有人员为突发事件提供服务。
2)时间保证: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将为突发事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切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让路,使突发事件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3)质量监控、后勤保障前移:如果发生以上事件,我们的质量控制小组将与审计项目组跟班作业,现场指导;后勤保障部门进入一线,为审计项目组提供后勤服务。
4)组织保证措施:公司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总经理任副组长,办事机构设在行政部,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专业人力资源、物资调配工作。
由于本项目的特点所决定,如果因各种原因发生总协调人、项目总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履职的情况,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预案避免给审计工作造成损失:
1)实行总协调人、项目总负责人双人双岗制度
为了确保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响应,确定总经理为项目总协调人,在总经理不能及时履职时由其他成员副总经理履行项目总协调人职责。
2)与关键从业人员签订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
针对中介机构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单位十分重视人员稳定工作。一是把好进人关,单位的用人理念是“合适的人做合适的事”,在人才招聘上始终坚持“适合”本公司为第一标准,适合的标准是有德有才德为先;二是经过充分协商,与关键从业人员签订长期的不可单方面撤销的劳动合同,从而保证队伍的稳定。
3)保证与委托单位的无障碍联络
如果我们有幸中标,成为委托方服务单位,我们将指定至少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与委托方沟通联系人员,并将每个联络人不少于三种的联络方式告知委托单位,保证委托单位的任何需求能在第一时间得到落实,确保项目审计工作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4)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响应
为了确保为委托方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我们将建立轮流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对委托方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任何需求均能作出正确积极的响应。
根据贵单位要求,做好相关审计工作,我们拟采取以下沟通措施:
1、自觉接受贵公司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对委托实施的项目,做好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的意见,确保审计计划和方案的可行性;
项目实施现场审计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贵单位汇报。
现场审计完成时,可根据贵单位要求,作一次全面的汇报;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及时征求贵单位意见。
认真履行审计协议,保质保量及时有效地完成委托审计业务。
接受对贵单位对审计项目质量的考核管理。
2、妥善处理好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尊重贵单位合理诉求,严格审计纪律,对审计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综上,我们将与贵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良性互动关系,争取审计无障碍,问题反映无障碍,业务管理无障碍。
1、报告复核机制
对相关财务审计,将采取审计助理现场审计工作底稿由项目经理一级复核、项目经理工作底稿由质量控制合伙人二级复核、审计报告由主要合伙人(主任会计师)三级复核。项目合伙人可对审计现场发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要求项目经理及时讨论,并形成复核意见。
本公司将确保有关审计按贵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审计质量要求
要选派熟悉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等,并由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审计人员担任审计组长。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审计,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审计建议,并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报告。
贵单位可以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可以要求修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