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法宝,是执政党总路线、总政策、总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战略方针和政治优势,执政党历来重视统一战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表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把统一战线和统战工作摆在全党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营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这就说明统一战线在我党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都发挥了重要的,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统一战线是法宝,而且还是个“有用、有大用”的法宝。习近平总书记用生动的语言概括统一战线的作用,他说“我们搞统一战线,从来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好听,而是因为有用、有大用、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对统战工作地位的思考深刻,对统战工作面临的变化分析透彻,从而深刻指出统战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力气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对统一战线的地位作用,把统战重要性即政治意义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也深刻表明新形势下不仅需要统一战线,而且还需要统一战线发挥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为全党深入运用好统一战线这个法宝指明了方向。
共识是基础,深刻把握统一战线的辩证关系。携手奋战新时代,同心共圆中国梦。坚持统一战线,必须在深刻把握统一战线的内在规律与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对一些关键、核心问题形成共识,这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基础。
深刻把握历史性和时代性的关系。毛泽东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懂得:他们自己虽然是一个最有觉悟和最有组织性的阶级,但是如果单凭自己一个阶级的力量,是不能胜利的。要胜利,他们就必须在各种不同的情形下团结一切可能的革命的阶级和阶层,组织革命的统一战线”。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实践历程,统一战线的内涵从各个革命阶级的联盟到各种爱国建设力量的联盟,显示出与时俱进、团结共赢的内在品质;统一战线的本质从阶级斗争的方式到成为团结合作的阵地,显示出多元共存、共谋发展的价值旨趣;统一战线的功能从阶级革命的动力到执政兴国的凭借,而现在正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下成为人类共同发展的价值基础,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心怀天下的胸襟和纵贯古今的视野,体现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思想在中国的新发展、新成就。总体来讲,不同时期、不同的阶段性任务也造成了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历史性特征,因而,不能用僵化、固化的思维看待统一战线,必须与时俱进,为解决好时代问题、谱写时代新篇而不断凝心聚力。
深刻把握工作经验与制度建设的关系。统一战线首先是从中国革命和建设中得来的宝贵经验。毛泽东讲,“所谓政治,就是把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敌人搞得少少的”。作为一种斗争、工作的经验总结,需要特别注意策略、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统一战线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交到的朋友多不多、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多不多是数量问题,合格不合格、够不够铁是质量问题。特别是要交一些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想交到这样的朋友,不能做快餐,而是要做佛跳墙这样的功夫菜”。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求同存异、民主协商、平等尊重、交友联谊、教育引导、利益统筹等基本工作方法,有力推动了各个时期工作的开展。而随着统一战线逐步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统一战线也要融入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各个层次和各个方面,且必将继续作为独特的制度优势去统领带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
新时代坚持发扬统一战线的历史主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党相继建立了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凝聚了广泛力量。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党坚持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道路,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为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限度地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力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全面准确、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发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统战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的新阶段。新时代统一战线与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紧密相连,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世界治理体系变革息息相关,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新时代坚持发挥统一战线的制度优势。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泛政治联盟,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有助于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强化党在同心圆中居于圆心的地位作用、巩固统一战线“众星捧月”的良好局面。《决议》提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这对于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具有决定性意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有机结合,使得统一战线凝聚起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涉藏涉疆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港澳台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及侨务工作等,党的统一战线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更加成熟定型。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下,我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更加和谐,可以有效避免出现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等现象,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落实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协商民主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要素,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人民政协通过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将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共识。如今,人民政协正在发展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肩负起实现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责任。
新时代坚持施展统一战线的治理效能。当前,我们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治理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面临的风险挑战,与统一战线之政党制度、民族宗教、阶层关系、港澳台及华侨等方面事务紧密关联。统一战线成员内部的社会结构、利益需求、价值观念更加复杂多元,这就要求新时代统战工作“坚持系统思维,构建大安全格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培育和构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和互动的统一战线治理格局。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不同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公众事务和社会管理,与统一战线之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工作领域、更加多元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相互契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在凝聚共识、优化决策、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广泛覆盖的统战组织,能够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发挥人才荟萃的智力优势、联系广泛的资源优势和协调关系的沟通优势。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对象拓展到十二个方面,在党的领导下成为同心同向的整体,最大限度避免了内耗,显著提升了国家治理效能。
规范和增强运用政策和法治衔接配合的统一战线治理能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提高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完善统一战线制度体系、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统战工作。比如,在民族工作中提出“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宗教工作中提出“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港澳台工作中提出“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发挥法治在统战领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夯实统一战线制度根基,提高统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携手创未来:奋力开创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现在,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是变化大,越是要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开展好。”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宗旨,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开拓创新,让统一战线发挥更大积极作用。
要积极推进政党关系和谐,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特色与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将我国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称之为新型政党制度,并将政党协商的概念置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宽阔视域下进行考量,为推动政党关系和谐发展的制度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发挥政党制度的效能优势,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另一方面要更为重视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的团结联谊功能,其根本落脚点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巩固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顶层制度设计,优化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实现党对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要求,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框架内,进一步丰富、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的方法,健全民主党派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不断提升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要积极促进民族关系和谐,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始终是中华民族的主流与共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是我国根据本国实践对世界各国如何处理民族关系的重大探索和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多元一体”的民族发展格局,提出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理念和新方针。我们要以此为指导,正确认识和处理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有利于形成各民族互嵌式社会结构的体制机制,适时创新民族团结进步的方式方法,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要积极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构建中国特色的宗教治理体系。宗教关系与民族关系紧密关联,是中国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一个重大领域。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在宗教领域要以“导”的原则来引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其主要着力点在于支持宗教坚持中国化的发展方向。在宗教关系领域,统一战线要正确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下大力度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建立健全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制度规范,着力构建党委政府、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社会力量“四位一体”的宗教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