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先及晋级推荐方案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结合教师工作业绩和实际需求,特制定我校教师评先评优晋级推荐方案。
1、评先评优以学期教师量化积分(在本学期抗击新冠疫情中停学不停课教学活动中量化数据由教务处提供)、班主任量化积分及教学成绩为基本依据(在本学期抗击新冠疫情中班主任工作的量化数据由政教处提供)。
2、镇级以上表彰人选原则上按照量化积分并兼顾晋级因素进行确定。
3、县级以上同一种类的荣誉证书三年内只能获得一次,不同种类的荣誉证书每学年只能获得一次。
4、同一学期,获得高一级荣誉的,低一级荣誉不再授予(校级除外)。
5、学校(校级)每学期表彰6名优秀班主任、6名课改标兵、12名优秀教师、若干名教学能手。人选严格按照量化积分或考试成绩确定,四项荣誉可重复获得。对受表彰的教师学校要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6、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排名在全校后20名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教学成绩、教学常规、出勤情况、教学科研、师德师风等单项量化积分位居后10名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7、凡出现严重的师德、安全问题,不服从学校管理或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不按上级政策要求,不听从学校指挥,不能正常网上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不能如实、及时填报个人信息,抗击新冠疫情后期不能按学校要求等等情况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推荐等资格。
8、师德考核优秀和年终考核优秀人选,严格按照学校量化积分从高到低进行确定,晋级确有需要的可自行调换,但综合量化积分处于后20名、单项量化积分处于后10名的教师不得被认定为优秀。
9、上级部门直接授予的荣誉称号可不受学校规定条件的限制。
10、学校设立评定小组
组 长:赵学增
副组长: 李明合 杨建朝 陈新林 张自平李雪静
成 员:张鼎 何军 张延冰 张楠 翟丰恒
专 干:张延冰(兼)
11、名单推荐:
优秀教师由教务处推荐,优秀班主任由政教处推荐,师德先进由办公室推荐,课改表彰由教科室推荐,其他表彰由对应部门负责推荐,年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由办公室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