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工伤申请报告
南昌(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
** 女 1999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籍贯:江西南昌,家庭住址南昌县**镇黄堂勒家,本人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南昌**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村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2020年12月1日下午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2019年11月被招入公司,在银城公司千亿公建配套项目(千亿产业园内)担任招商专员工作。在2020年12月1日下午下班时间在回家路上南昌县(汇仁大道路段)被南昌**实业有限公司的后八轮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南昌市南大一附院象湖分院治疗,现已治疗天,花费医药费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南昌县县(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签字):
《受伤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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