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 情况说明 一、个人考核 类别 变化 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分成四类进行:分别为处级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一线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处负责考核)、专技主体岗人员和非专技主体岗人员(含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专技辅助岗和工勤岗人员,由各二级单位负责考核)。
二、述职 人员 变化 除党政单位主要负责人外,新增教学单位院长(主任)述职《皖西学院教学单位 2019 年度量化考核评分准则(发展部分)》和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
三、测评方式 变化 1.取消教职工服务对象测评,将学生服务对象测评方式修改为“ 现场网上评分 ”。
2.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考核评分方式修改为“ 网上统分”。各 量化考核 评分单位打分 需按百分制的 80—85、86—90、91—5 95 分 各占3 1/3 评定,否则,人事处不予 接收,结果由 人事处 统一汇总 公示。
四、“优秀”等次比例划分和 运用变化 1.将个人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 15%调整为 20%。
2.将党政单位和教学单位的处级干部“优秀”指标分开计算,教学单位的院长和书记“优秀”指标分开计算。
3.增加教职工(含处级干部)直接认定“优秀”条款,不占各单位优秀指标。直定优秀申报工作已提前通知,12 月 20 日申报截止,12 月 24 日校年度考核领导组评定结束并挂网公示三天。
4.将超工作量考核并入教职工年度考核。非专技主体岗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直接对应超工作量 A 档,超工作量津贴按 110%发放;称职等次直接对应超工作量 B 档,超工作量津贴按 100%发放;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直接对应超工作量 C 档,不发放超工作量津贴(新进 人员除外))。
五、量化 考核有关分值说明 1.党政单位量化考核指标中的业务指标,除学生处、团委、后勤总公司和图书馆是 35 分外,其他为 45 分。
2.马院和实训部重点工作由 17 分调整为 20 分。
六、有关处级 干部考核 说明 1.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人员为 14 个二级学院书记和机关第一、二、三总支书记。
2.机关第一、二、三总支书记和机关正职放在一起考核评优;马院郝先中、实训部蒋文斌、艺术学院方福颖和电气学院张刚四位同志按院长考核评优;体育学院蒋凌飞和电气学院汪德如按二级学院书记考核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