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部设备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基建管理部负责人特与基建管理部设备工程师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负责本单位各种机械、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二)组织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
(三)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建档、年审、检验工作。
(五)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二、奖惩考核办法
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评审、修订及考核管理制度》,每年 12月 30 号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打分制,考核结果经过部门负责人认可。
基建管理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基建管理部设备工程师:
年 月 日
《企业保洁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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