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预借 票据 流程 科研合同签署后,若甲方要求在付款前先行开具发票或收据,项目组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一. 项目组 准备 如下材料 1.生效合同复印件 1 1 份 2 2 . 填写 《 科研经费预先出具 增值税 发票/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申请表 》(请见附件),填好后打印 1 份、负责人签字;项目组到凯原楼 311办公室盖学院公章。
3.预支款单及冲账封面(仅针对 预借增值税票)1)项目组确认税款从哪个横向课题预支(需提供 8 开头的财务账号); 2)携带 8 8 开头的财务账号、合同 复印件、盖 学院章 的 《申请表 》到 学院会计办公室开具“预支款单及冲账封面”。
3)拿到“预支款单及冲账封面”(共 3 张单子)后,到凯原楼 311 办公室盖学院公章,同时,项目负责人在“主管人”处签字。
4.增值税票所需信息,保存在 U U 盘中,开票时带去财务部 所需开具的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票 or 普票(务必 选其一)公司名称 专票&普票均需要 纳税人识别号 专票&普票均需要 税务登记地址 专票需要 联系电话 专票需要 开户银行名称 专票需要 开户银行账号 专票需要 开票明细 专票&普票均需要 注意:增值税票抬头单位、科研合同签署单位、实际到款单位应保持一致 二.为《申请表》盖社科部章 项目组持 盖 有 学院 章 的《申请表》1 1 份、合同复印件 1 1 份、预支款单及冲账封面,到社科部“项目与经费办公室”(勺园 5 号楼 409 办公室),为《申请表》盖章。
三. 到财务部开票 项目组持 盖 有 学院及社科部》 章的《申请表》、合同复印件、预支款单及冲账封面、开票信息的 的 U U 盘,到 学校财务部 115“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预借增值税票。
批注 [y1]: 需提前跟甲方确认好; 学校可开具的明细有:课题费、科研经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咨询费、技术开发费。文科类最常用的是课题费。
批注 [y2]: 因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均为电子件,若所借票据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则无需到财务部现场办理,只需拨打财务部电话()办理即可。开具好的票据将通过邮箱发送给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