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防控措施及标准 1.科学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严格实行“戴口罩+测体温+扫道信大数银行程卡(行程码)”措施;2.严格实行防疫消杀、通风措施。对经常接触的公共设施(如扶手、门把手等)增加清洁消毒频次;3.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员工每日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上岗,并做好手卫生;4.严格执行管控药品实名登记。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以下称“管控药品”)类药品,购药人必须进行“沃填报”实名登记,不予登记的不得销售“管控药品”,各药品零售门店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购药人身份证原件,并回拨确认所登记手机号,坚决杜绝错报、漏报、瞒报或不予核查等现象,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5.加强风险人员监控。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引导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辖区指挥部或疾控机构报告。
二、操作流程 戴口罩+测体温+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异常人员登记→报告辖区指挥部或疾控机构→将人员转入定点医疗机构。
《2021年春节前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考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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