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 2018 年我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推进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按照《广东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及评价细则(修订版)》和《蓬江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江门市十大工程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实现全覆盖、无死角,营造全社会知晓,全社会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共创氛围。要实施动态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政府并予以通报。
(二)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协助区环境保护局深入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协助区农林水务局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环境友好型种植业示范和保护性耕作试点。稳妥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试点划定工作。以龙头养殖企业和养殖大镇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左右。
(三)强化风险隐患防控。贯彻落实 2018 年广东省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协助区农林水务局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协助区食药监局组织实施 2018 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 4 批次每千人。继续组织农贸市场开展快速检测,保障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四)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协助区农林水务局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协助区食药监局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添加等突出问题。
(五)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助区公安分局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协助区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专项稽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违法
行为处罚到人有关规定。协助区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大力实施食品安全 “十三五”规划。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协助区食药监局落实基层执法办案装备标准,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协助区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江门市全面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巩固工作复评鉴定”的迎检工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深化爱国卫生运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以病媒生物防制为核心,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流通等环节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遏制传染病流行,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水平。
(八)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动食品加工企业落实风险防控要求。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其他食用农产品。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九)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协助区食药监局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比例达 80%以上,学校食堂灭 C 行动完成率达 95%以上。协助区农林水务局继续推进鲜活水产品智慧冷链物流运输模式,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
(十)构建共治共享格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食品安全进校园、“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行动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
(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发挥食品安全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深入推进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
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做好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期评估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验收工作。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