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十二小控辍保学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赤峰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赤教办【2019】38 号)和《松山区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赤松教发【2019】69 号)、《松山区中小学“一个都不能少”班集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赤松教发【2019】70 号)文件精神,以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为工作主线,打造“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和“充满爱”的幸福家园,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控辍保学方案。
一 责任对象 班主任为本班级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对班级控辍保学负全面责任,包班老师为相关责任人。学校将直接同各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学校校长是控辍保学的直接责任人,对本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各处主任包年级,对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 责任目标 1.学生入学到班以后,做好调查研究,拟定好班级管理制度,召开好班级科任教师会,明确控辍保学的任务和责任。
2.学生转进、转出必须三证(转学证、接收证、学籍卡)齐全。
3.班主任以及包班老师要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入学动员和流失劝返工作,对因教育不当造成学生厌学流失的,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 班级控辍保学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包班教师为第二责任人。
○2 新学期开始,对于未报名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向政教处反映,并进行调查,查明学生去向。及时反馈每流失一名学生,必须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报告,校长签字,家长签字,学生签字,报告交学校查证落实并研究处理意见,切实落实好流失报告制。
○3 班主任与包班老师要加强走访,防止学生因各种原因辍学。
○4 对于原因不明未上学的学生,应该在 2 天之内及时反馈给学校,在学校领导的指导下,采取迅及措施处理,帮助学生上学读书。
○5 对不愿意继续读书的学生,要反复登门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
○6 因经济困难而导致有辍学迹象的学生,由班主任向学校反映,由学校负责解决;若学校解决有困难,再由学校向学区反映。
○7 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和人性化管理力度。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讽刺学生,严禁对学生成绩排列分数表。
○8 建立流失生(辍学生)月报告制度,每月各班主任向学校报告新情况,学校定期分析,具体指导,并及时上报学校。
○ 9 巩固率必须努力达到学校的规定要求,力争使本班的巩固率达到 100%。
三 考核办法见《松山十二小控辍保学考核赋分办法》 班主任签字:
校长签字:
松山区第十二小学 2019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