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 返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本产品的返工管理,使各部门都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形:
2.1 因销售、运输、仓库及客户原因和其他不可抗拒而造成的返修、退货。
2.2 属于各车间、部门、工序失误造成的返工。
3.管理规定 3.1 管理程序 3.1.1 产品不合格返工必然占用一定的空间、时间、人力和设备。
3.1.2 返工不能随意进行,返工需要一定的程序,返工由生产部安排,以书面形式下发文件,返工命令是生产计划的一种。
3.1.3 返工的程序(略):
3.2 返工工资规定。
3.2.1 概念。
本文件所指的返工有两种情形:
(1)因销售、运输、仓库及客户原因和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返修、退货。
(2)属于各车间、部门、工序失误造成的返工。
3.2.2 规定。
(1)属于第一种情形的返工,由各车间主任安排,根据返工的实际需要计件或计时。计件的,与所在工序同种(或同类)产品的生产工价相同;计时的,按日工资 ×× 元计算。
(2)属于第二种情形返工,首先由品管部核算品质损失,填写“返工单”,各车间方可返工,并由品管部具体提出损失的承担意见及返工工资补贴总额,并依此计算返工工资。
(3)所在工序的返工不计工资。
《工厂物料领发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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