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丰煤文〔2017〕25号 签发人:
胡圣辉 丰城矿务局关于重启坪湖、建新 两矿排水系统的请示 省能源集团公司:
曲江公司位于坪湖、建新两矿深部,开采同一 B4 煤层,坪湖、建新两矿按照国家去产能要求于 2016 年 9 月底关闭,三对矿井在生产时期留有的井田边界煤柱因坪湖、建新两矿关闭变为隔水煤柱。坪湖矿和建新矿分别在去年 9 月 10 日、9 月 20 日停止了矿井排水,按照关闭前坪湖矿平均涌水量 175 m3 /h,建新矿平均涌水量 90m3 /h(因 001#煤层气钻孔水在建新矿闭坑时已将预埋渡水管闸阀关死,未参与本次积水量计算,该孔涌水量约为95m3 /h)来计算,到目前为止,预计坪湖矿采空区积水量约为 142万 m3,建新矿积水量约为 71 万 m 3,而曲江公司目前矿井排水能力仅为 148m3 /h,没有能力排掉坪湖、建新两矿采空区积水,随
—2—着坪湖、建新两矿采空区积水不断增加,水位不断上涨,两矿积水已严重威胁到曲江公司生产安全。
今年4月5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宁夏专家组对曲江公司进行了安全“体检”,提出了“矿井初步设计中与上部建新煤矿、坪湖煤矿设计留设 10m 垂高的境界煤柱(平距约 50m),施工时没有严格按设计留设煤柱,其中 202 工作面最小处距井田边界只有 5m,没有对该煤柱的隔水承压强度进行核算”。为尽快消除该隐患,我局多次督促曲江公司联系了江西省煤矿设计院、省煤炭工业科研所和北京天地科技公司等多家有专业技术资质的机构和单位进行了初步核算和论证,均认为井田边界煤柱留设不足,隔水承压强度不能满足安全开采要求。根据 8 月 8 日曲江公司井田边界煤柱隔水承压能力专题汇报会会议精神及专家建议,为确保曲江公司安全开采,我局请求重启坪湖、建新两矿排水系统(恢复坪湖、建新两矿排水系统费用需待中煤科工集团西安分院充分论证并确定排水水位、降深后,制定排水方案、测算,再另行上报)。
妥否,请批示。
丰 城 矿 务 局 2017 年 8 月 15 日(联系人及电话号码:游楠岭,***)抄送:安全监察局、生产技术处、通风处、机电处、规划设计院。
丰城矿务局局长办公室 2017 年 8 月 24 日 印发
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汇聚起奋进新征程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