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系列材料之六 政审 考察 综合材料 有关要求:
一、党的基层组织在确定申请人为发展对象时,应该形成对申请人的政审综合考察材料,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政审 综合 考察材料 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求 党外群众意见材料 1、征求党员意见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意见一栏反映。
2、征求群众意见(包括原件),汇总材料应注明征求范围、应征求人数,实际征求人数、征求意见时间及方式等。
3、填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汇总表 征求意见 有效期三个月。
(二)28 岁以下应有 团组织推优情况;(三)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 情况。
(材料必须齐全,如父母有离异或去世,应说明)(三)公示情况 填写公示结果情况表 公示后超过三个月未发展,应重新公示。
(四)最新学习成绩单
《政审材料证明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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