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DYJF /CX037—B/0 1 1 . 目的 确保本公司职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的健康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2 2 . 适用范围 对本公司使用电器设备过程活动的管理。
3 3 . 职责 3.1 保全部负责对全公司电气设备的维护、检查、检修和监督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做好所辖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防护。
4 4 . 程序 4.1 电气设备的使用 4.1.1 电气设备使用前,操作工应了解设备正常工作电压电流,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4.1.2 电气设备使用前,操作工应对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线路绝缘和接地性能良好(有接地要求的电气设备时),无裸线现象。
4.1.3 电气设备使用时,应使用合适的电源。
4.1.4 潮湿场所不得使用任何电气设备。受潮的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如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意外受潮,应立即关闭电源。
4.1.5 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有异常状况发生时(如:异味、冒烟、打火、漏电等),应立即关闭电源,进行维修。
4.1.6 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电源。
4.1.7 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通知维修电工处理。操作工不得私自修理电气设备。
4.1.8 高压设备周边应设警告标识,必要时应设置护栏。
2 4.2 电气生产、检修作业 的安全管理 4.2.1 带电作业时应使用有良好绝缘性能的个人防护用具及工具。
4.2.2 潮湿部位严禁带电作业。
4.2.3 拆除或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关掉电源,并用电表测量,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
4.2.4 在特殊场所(如仓库、油库等)检修时,需备有 2 支 4KG 干粉灭火器。
4.2.5 高处作业时必须二人以上配合进行。
4.2.6 更换电气元件时,需先确认规格,确定规格相符后,再进行作业。
4.2.7 管路内不得有接线头,如需接线时,必须设置接线盒。
4.2.8 所有线槽、控制箱出线处,必须加衬套,以免刮伤电线。
4.2.9 所有接线端子螺丝与线缆连接完毕后,必须再检查是否锁紧。
4.2.10 现场生产时,必须设立警告标识。电源开关处应设立“禁止送电”标识。除负责修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将标示取下或将电源开关打开,避免发生事故。
4.2.11 对有大量的电容、电感的设备,停电维修时,必须先放电确定无残留电荷后,方可进行检修。
4.2.12 必须在运转状态进行检查、检修的设备,应确认设备的运转过程对检修人员不会造成任何危险时,方可进行。
4.2.13 用电表测量电路时,必须用正确的档位进行测量。
4.2.14 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标识是否设置。
4.2.15 高空带电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配戴防护器具。
4.2.16 作业中所用的电线不可扭结、严禁放置在尖锐物体、高温处、易造成人员绊跌、碾压、割破、烧坏绝缘的地方。当出现绝缘破损时,应立即包扎好绝缘,以免漏电。
4.2.17 设备检修、安装过程中必须确认是否做好接地。
4.2.18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严格按照该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2.19 作业结束恢复送电前,应确保作业人员均已离开现场,并确认电压符合要求后,方可送电。
4.2.20 配电检修完毕,应配合现场进行确认及试机,确认运行正常后,方可离去。
5.相关文件 《HLSN/CX01—B/0 改进、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6.记录 《电气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检修记录》 《值班记录》 《公司 月度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