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医[2018]11 号 签发人:巷列加 贵德县人民医院 关于对传染病房单批的请示 贵德县发改局:
我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已由州发改委(南发改投资〔2013〕470 号)和贵局〔2013〕347 号文批复,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资金没有到位,二期项目中传染病房没有及时实施。如今自筹资金已到位,需尽快实施传染病房项目,该项目批复内容:二期工程为高压氧舱 791.72 ㎡、传染病房
1255.54 ㎡、垃圾站、太平间 348.56 ㎡、污水处理 115,03㎡、值班室 30.92 ㎡。现建设面积 1255.54 ㎡,未超批复面积。特申请贵局对传染病房进行单独批复。
妥否,请批示。
贵德县人民医院 2018 年 1 月 10 日 抄 报:县卫计局.贵德县人民医院 2018年1月10日印发
《刘景贵先进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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