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乡村振兴幼儿园建设规划的 请 示 区振兴办:
我镇现有公、民办幼儿园 所,在园幼儿合计 人。其中公办园 所(含中心幼儿园、附属园,不含附设幼儿园班,下同),可容纳幼儿 人(含附设幼儿班),公办实有在园幼儿 人,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现公办园已覆盖到镇、村,学位充足,能够满足镇内幼儿入园需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达到了上级规定的标准。
因此,我镇申请原乡村振兴规划的、、、等幼儿园暂不建设;、继续建设,所需资金及项目建设各环节全部由我镇负责。
妥否,请批示。
(盖章)2020 年 11 月 日
《镇级乡村振兴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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