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作 业 文 件 | |||||||||||
文件名称 | 开工监理实施细则 | 文件编号 | YD-PTXX(I)-XZ-01 | ||||||||
版 本 | 1.0 | 生效日期 | 2017年11月2日 | ||||||||
编制部门 | 碧桂园.御江府工程项目监理部 | 页 码 | 第1页 共6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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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次 | 实施 日期 | 页 码 | 对应 条款 | 更 改 内 容 | 文件更改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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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作准备、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和开工条件核查的作业规范管理。
2. 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履行各自岗位职责。
3. 内容
3.1 监理工作准备
3.1.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约定,根据工程种类、规模和工程所在地环境条件,提出和配备有关监理设施及工具设备,保证正常监理工作需要。
3.1.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落实监理人员到位情况,以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等形式将监理人员内部分工情况进行书面明确。
3.1.3 收集整理监理的依据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设计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设计资料及施工图、有关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3.1.4 如业主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图纸会审前组织召开施工图监理内审会议,监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图监理内审工作。会上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形成监理书面意见,并通过建设单位转交给设计单位或拟在设计交底会上提出,必要时用监理工作联系单提出监理的建议。
3.1.5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共同参加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分专业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项目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和报审按[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管理办法]执行
3.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3.2.1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必要时可邀请总工室人员参加)
3.2.1.1 项目监理人员参加会议应了解的基本内容:
a.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构思和要求,采用的设计规范、确定的抗震等级、防火等级、基础、结构、内外装修及机电设备设计(设备造型)等;
b.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c.对建设、承包和监理等单位提出的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的答复。
3.2.1.2 设计交底及会审会上确认的事项(含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与会方会签(盖章)。
3.2.2 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3.2.2.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定程序
a.承包单位开工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自审工作,并填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道报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b.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批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后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的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应重新审定;
c.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d.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其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重新审定;
e.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后,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其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3.2.2.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基本要求与内容:
a.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b.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c.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
d.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e.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f.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g.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安全体系是否健全;
h.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i.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j.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3.2.2.3 项目监理机构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和项目具体情况,具体规定在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3.2.3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这一监理审查工作可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并进行)
3.2.3.1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落实和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3.2.3.2 审核主要内容:
a.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b.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制度;
c.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
3.2.4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该审查工作可在分包工程开工前进行)
3.2.4.1 如分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中未指明,监理应对其分包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
3.2.4.2 承包单位负责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3.2.4.3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的主要内容:
a.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b.分包单位的业绩;
c.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d.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
3.2.5 承包单位试验室或外委实验室的审查考核(可与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一并进行)
3.2.5.1 该项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3.2.5.2 主要审查考核以下五个方面:
a.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
b.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c.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d.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等。
3.2.6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
3.2.6.1 施工单位填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检查与审核签认,其首次外业复核工作可由项目监理机构通知公司测量队协助进行。
3.2.6.2 监理查验复核要求:
a.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b.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等。
3.2.6.3 施工过程中测量放线报验工作按3.2.6.1条款执行;有关沉降观测点建立和观测记录应符合相关要求,施工单位应填沉降观测记录申报表报监理机构复核,首次复核工作可由项目监理机构通知公司测量队协助进行。
3.2.7 第一次工地会议
3.2.7.1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3.2.7.2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下列人员参加:
(1)业主授权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2)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3.2.7.3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6)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等。
3.2.7.4 会议要有签到记录,会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形成会议记录,并交各方会签后分发有关各方。
3.2.8 施工监理交底
3.2.8.1 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进行(也可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一并进行),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
3.2.8.2 监理交底时,监理应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监理交底书面材料,并交接受监理交底人即承包单位签收:
(1)国家及地方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及其它监理文件等依据资料;
(2)阐明有关合同中规定的业主、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与分工;
(5)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6)有关报表的填报要求和审批程序;
(7)监理与承包双方认为需要商讨的其它事项。
3.3 开工条件核查
3.3.1 承包单位达到开工条件时填写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3.3.2 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3.3.2.1 施工许可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3.2.2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3.2.3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3.2.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常,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3.2.5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等。
3.3.2.6 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要求开工,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注明并请业主在表上或以其它形式确认。
3.3.3 重要分项、分部工程及专项工程等的施工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的监理核查工作参照本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4. 相关文件
4.1 工程监理管理程序
4.2 开工监理实施细则
4.3 检查验收监理实施细则
4.4 项目监理规划
4.5 〈适用法律法规汇总表〉
5. 适用表单
5.1 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YD-BD-ZG-C7)
5.2 监理收发文登记表 (YD-BD-ZG-C9)
5.3 会议记录(YD-BD-ZG-B7)
5.4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统一用表A1)
5.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统一用表A2)
5.6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统一用表A3)
5.7 报验申请表(统一用表A4)
5.8 监理日记(YD-BD-ZG-C3)
5.9 监理工作联系单(统一用表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