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窗口单位路段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的建议
提案(建议)的内容:在县区内出行办事,很多老百姓还是习惯骑电动自行车,容易违规停放,经过我县大力治理后已见显著成效,老百姓基本上能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但是,目前部分政府窗口单位路段,未规划或很少规划电动车停车区域,尤其是民生窗口人流量大的单位,例如县审计局至县卫健委路段,老百姓办事时会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旁。县城管人员时常将这些因故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拖走,老百姓不仅要为无奈违规停放“买单”,还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办手续取车,造成社会上出现不和谐的声音;也使城乡环境整治出现短板,影响城市道路“颜值”。建议在人流量多的政府窗口单位增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做好明显标识,规范停车秩序。
解决的办法:
一、高位推动,部门联合。从政府层面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认真摸清基本情况,有关责任部门在规划机动车停车区域时,可以视情况规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方便老百姓出行办事。
二、加强引导,优化服务。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区域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时,可以在明显地段设置指引牌,指导老百姓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其他指定地点。
三、人性执法,便利群众。相关部门在处理因故违规停放的车辆时,应该人性化执法,从服务群众、便利群众出发,减少取车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大力构建和谐社会。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红绿灯设施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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